社会保障体系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何重要意义?

2024-05-16 04:16

1. 社会保障体系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何重要意义?

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是民生问题。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效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生活问题,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   
    一、社会保障是和谐社会的稳定基石
    社会保障的基本功能在于为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创造良好的环境,增加社会经济的有序性,使国民经济和整个社会持续、稳定、均衡、协调地发展。社会保障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经济运行的“调节器”,对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国家长治久安、人民生活幸福、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基础;社会团结安定、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国力增强,又为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1、社会保障是化解社会问题的有效手段。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化解现实中的各种社会问题,而要化解各种社会问题又离不开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日益完善的城镇社会保险和农村救济等社会保障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保证了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稳定和社会团结。
    2、社会保障是公平和正义的重要体现。公平和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标准,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集中体现。建立起兼具自我保障性和统筹互济性,体现公平和效率相结合原则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强化其再分配功能,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寻找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各种利益的结合点和平衡点,不但有助于解决人民群众就业和再就业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补、弱有所助,而且有利于增强执政党的凝聚力,必将极大地推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3、社会保障是经济发展的积极推动力量。社会保障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能够有效地促进经济增长,调节社会总需求。当经济衰退、失业率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下降时,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便开始发挥作用,拉动有效需求,促进经济复苏。政    二、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4、将社会保障覆盖城乡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障,既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也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力。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要给所有的公民以同等的待遇和平等的机会,凡由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其受益对象就应将农村居民包括在内。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险工作,研究探索农民参保办法,全面实施规范化管理,加强基金的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5、调整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一是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变现行基本养老保险现收现付状况,逐步将个人账户做实并投入运营保值增值,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降低将来养老金支付风险。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的办法,将个人缴费与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紧密结合,实现多缴多得、少缴少得,形成参保缴费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实行养老保险基金、业务和工作机构的省级统一管理,增强基金调剂能力,以后逐步向全国统筹过渡。规范参保缴费政策,将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及进城务工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二是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强化各项社会保险的扩面和基金征缴,依法做好混合所有制经济、非公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完善政策,加强管理,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推进工伤保险工作,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加大煤炭、建筑施工等高风险行业强制参加工伤保险力度,搞好职业伤害和职业病的预防和管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在促进再就业方面的作用。三是加强和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救助,并做好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工作。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完善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
    6、建立可靠的筹资机制,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物质保证。一是确保各级财政投入的规模不减,确定就业、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例随经济增长而逐年递增。二是明确企业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责任,确保各项社会保险费征收额度稳中有升。通过广泛的宣传及建立公平和效率相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职工个人积极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三是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运营,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7、改革城乡分离的户籍管理制度。消除农村居民进城务工的各种壁垒,并将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打破传统的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界限,使公民获得统一的身份,使城乡居民真正做到在发展机遇面前地位平等。

社会保障体系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何重要意义?

2. 社会保障体系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何重要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个方面的配合。其中,法律的支撑——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平衡各社会主体的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基础性的意义。 

秩序是法律价值的核心,又是和谐社会最本质的内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立法及其体系,严格法律实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秩序是构成人类理想的要素,同时也是人类社会活动的基本目标,法律在建立和维护秩序的过程中成为秩序的象征。法律所追求的秩序,在社会中承载着关系的稳定性、进程的连续性、行为的规则性,以及财产和心理的安全性等功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内涵,就是实现法律所追求的社会秩序,就是要形成民主法治、安定有序、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状态,并且这种状态要以一种过程的形式持续存在。这是和谐社会之要义和基本特征。法律是社会两大调控系统之一,在调控社会关系、实现社会和谐方面,是其他任何方法和手段都不可能取代的。法律作为消除无序状态或预防无序状态的首要的、经常起作用的手段,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基础性意义。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法律的支撑。 

发挥法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最基本的方面是要维护和保障人权,平衡各类社会主体的利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第一、依法保障人权是实现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的根本途径。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人类文明的标志,也是一切进步的法的基本特征。一般意义上的人权是人的价值的社会承认,是人区别于动物的观念上的、道德上的、政治上的、法律上的标准。法律意义上的人权,是指那些关于人的先天既有和后天能够实现的价值在法律上的一般承认。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权一直以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其表现形式,2004年修宪将保障人权直接写进了宪法,对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人权的本质属性表现为利益,包括物质形态和精神形态的利益。人权所体现的利益具有道德性,符合道德的一般标准,即既是利己的,又是无害于人的。维护和保障人权能从根本上协调人与人的利益关系,充分尊重人的利益和要求,有利于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权有建立秩序和消除暴力的功能,创造和谐而不是冲突是人权的内在要求。人权创造的和谐,在政治上表现为民主,法律上表现为法治。而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高表现。只有依法保障人权,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的民主法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保障人权根本上在于保障人民——国家权力所有者的地位,保证国家制定的法律、政策能够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在社会生活中具体表现为要尊重并维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社会知情权、社会参与权、民主监督权以及社会经济和文化权利,协调人与人的利益关系,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还要运用法律将人权保障定型化,保证整个社会的运转服从于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彻底消除特权,做到法律高于人情、高于权力,真正用法律保障人权,协调人与人的关系,维护社会和谐。为此,必须从宪政保障、立法、行政保护、司法救济诸方面下大工夫维护人权。 

第二、运用法律协调各社会主体的利益关系,有利于建立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基础上的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利益作为基于现实条件下的客观需要,对法律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也即利益制约影响法律;而法律一旦形成则对利益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利益平衡是法律的基本功能,在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协调社会生活中日益复杂的利益冲突,平衡社会主体的各种利益关系。通过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确认、界定、分配各种利益,协调社会利益关系,保障、促进社会各主体利益的实现,特别是对新生利益以及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确认和保护,要充分发挥法律的利益协调作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一是必须从改善民生入手,依法最大限度地将财政支出的重点向“三农”倾斜,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向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倾斜,并建立起相应的法律保障机制。二是要重视环境、资源、生态安全等问题,将它们提到国家安全的高度来认识,建立和完善环境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建立生态环保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 

第三、以法律为保障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培育诚信友爱社会风尚不可或缺的手段。公平正义是法律固有的品质,公平正义也只有通过良好的法律才能实现。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以保障社会全体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宪法和法律制度配置、设计权利义务的方式,确认他们应享有法律地位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保障他们应享有的社会及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保障社会主体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使社会正义真正落到实处。在此基础上,培育和发扬诚信友爱社会风尚,使社会发展实现从法律到道德的飞跃,向更文明的高度迈进。

3. 如何构建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1、扭转财力过分向上集中的态势,加强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基层财政的困难。

2、继续加强反腐败、反贿赂的力度,逐步理顺收入分配秩序  

3、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税收执法力度,打击非法致富

4、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缩小城乡和地区差距,减少贫困

5、促进城市化,改变就业结构

6、变“人口大国”为“人力资源”大国

7、建立全民的节约型社会

具体涉及的机制肯定是很多的,要具问具分。譬如说,防腐机制,环保机制,就业机制,税收机制,人口机制等等

如何构建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4. 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就要

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经济学院、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主办的CMF宏观经济热点问题研讨会(第44期)于线上举行。本期论坛聚焦“中国社会保障报告:现状评估与高质量发展”。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郑功成代表论坛发布CMF中国宏观经济专题报告。      报告指出,《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一文对社会保障做出了非常精确的定位。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      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      第二,      社会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      第三,社会保障是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      从民生角度来讲,社会保障在我国现实生活中、发展进程中是解除人民生活后顾之忧的民生保障安全网,没有社会保障,我们就可能生活在各种风险之中。在收入分配方面,中央明确共同富裕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由于初次分配需要强调效率,要走向共同富裕在很大程度上就需要依靠再分配,而社会保障是关键性的再分配制度安排。此外还有以慈善公益事业形态的第三次分配,它总体上可归入社会保障体系,因此要调节收入分配结构,还需要依靠社会保障。最后,社会保障是经济运行的减震器。      实践证明,我们在遭遇世界经济危机的风险时,通过加大社会保障的调节力度和发展力度,不仅率先走出了危机,而且很快恢复了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      第四,      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      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在,都可以发现,没有社会保障,国家不可能长治久安,人民也无所谓福祉。因此,社会保障事实上      关乎国家长治久安与人民世代福祉。      报告建议,对于构建高质量的社会保障制度,      应该坚定一个目标,突出两个尊重,坚持三大原则,找准四大着力点:      首先,以高质量为出发点,持续提高共享份额,持续加大再分配力度。      其次,尊重社会保障制度的客观规律、尊重发展变化中的中国国情。      不以客观规律为由超越国情,也不能以国情为由扭曲规律。遵循好互助共济、政府主导的客观规律。      除此之外,      要坚持贯彻共建共享、公平取向和可持续发展这三大原则。      最后,在高质量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过程中,要抓好四大着力点:      第一,      加强统筹规划与协同推进,关注的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综合效能和整体效应;      第二,      全面优化现行制度安排,对于新时代的挑战,我们要适应它;      第三,      完善体系(补齐短板)与缩小差距,尽快补上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短板,针对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不同阶层或群体之间的社会保障差距采取针对性措施不断缩小;      第四,      推动社会保障制度走向法治化,只有法治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才可以为全体人民提供清晰、稳定、安全的预期。      论坛第二单元,结合CMF中国宏观经济专题报告,各位专家针对未来我国构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所面临的问题以及需要做出的努力进行了交流。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何文炯认为,      加强和改进社会保障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具体行动。      具体而言,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反贫困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消除贫困是实现富裕的第一步。      合理而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能够为社会成员提供有效的风险保障,      促进社会财富不断积累,能够改善社会的收入分配状况,进而缩小贫富差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社会保障领域的一系列变革促进了社会发展成果的共享,      但是我国的社保制度仍然存在部分社会成员的基本风险保障不到位、某些制度的收入再分配功能不强、某些制度难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等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需要从三方面优化我国基本社保制度:      第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基本保障制度的定位要准确,保障标准特别是待遇标准要适度,并且项目体系要完善。      第二,要改进基本保障的制度设计,      要强调公平性、可持续性以及它的运行效率。      第三,创新管理机制,      社会保障制度目标的实现要依靠医疗、教育、照护服务等相关服务的提供才能实现。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院长,上海社会保障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汪泓认为对于共同富裕和社会保障的构建,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科技带来了一定的支撑。在社会保障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以下关键性问题:      首先是养老金全国统筹的难度比较大,      对中央地方两级的积极性,怎样提高整体的水平都带来了挑战。      其次是城乡之间、不同行业单位之间存在差距。      最后,      在构建养老保险的三支柱中还有较大的压力。      在社会保障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方面,汪泓认为社会保障能够有效促进共同富裕,在整个社会经济过程中,为劳动力的健康就业提供了很好的保障,为高质量发展和经济增长提供了支撑;另一方面,经济发展对社会保障起到了重要压舱石的作用,经济发展决定了社会保障的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分析了养老保险的贡献,并且指出了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和相关改进建议。在养老保险的贡献方面,如果没有养老金制度,企业还要包办员工的生老病死,      从这一点讲社保或者养老金使国企真正从行政附属物摆脱出来,变成了市场主体。      此外,      养老金制度把人解放出来变成了真正的劳动者,也推进了我国的城镇化进程。      最后一点,      养老保险构建起了覆盖全体国民的养老网和安全网。      但是我国的养老金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需要关注的点。首先,      养老保险制度要处理好精算中性和再分配的关系,掌握好两者的边界。      并且养老金制度在促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的作用,要掌握好宣传尺度。在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过程中,      要关注可持续性和公平性之间的关系,掌控好激励措施和福利保障的边界。      此外,关注顶层设计的同时加强实践探索,      并且在推行过程中注重法制化,注意构建起养老保险制度与财政之间的防火墙。      最后,      把握好制度改革的阶段性,处理好国家与市场之间的关系,      充分发挥养老保险制度的生产要素作用。对于未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要把握好其反贫困、“终身躺平”、再分配和保险的功能,做好四个功能之间的非均衡发力。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联席所长、教授、中国宏观经济论坛(CMF)联席主席,中诚信集团董事长毛振华从供给需求和资源配置出发来分析这一问题。      社会安全网的建设主要体现在公平上,但是也要看到经济学研究的激励机制,让付出更多的人得到更多,这是促进效率的非常重要的基础性理论和制度安排。      我们在高度重视社会保障网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发展的同时,也要关注它的来源和供给。另外在涉及资源分配的问题时,其来源、分配和运用都需要有一个协调的基本观点和立场。此外制度设计要兼顾公平性和效率,要区分引导分流,借助经济学的一些原理来提高现有的资源配置效率。总体而言,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我们既要重视需求,同时也要重视扩大供给。      面对当前经济下行调整的情况,要把高质量、高收入、持续的社会保障的需求与相关政策做好协调,这是需要进一步思考的。

5.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是什么?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实现了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新突破,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新认识,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
深刻反映了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充分体现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价值,对于推进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扩展资料: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景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美好目标,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全面部署。
在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形成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在研究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系列重大举措的同时,进一步提出了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重要论断。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始终要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百度百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是什么?

6. 如何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第一,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史观揭示了社会的本质、发展动力和发展规律,使人类的社会和谐理想变成了科学。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辩证法揭示了社会系统内各种要素之间的普遍联系、对立统一和相互转化的规律,阐明了社会结构、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辩证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未来理想社会是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和人的精神生活高度发展的社会,是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和谐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这就是说,社会和谐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建设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逐步将其变成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目标和具体措施。把社会和谐明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有利于更全面地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有利于更全面地体现党的奋斗目标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从而也有利于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它完全符合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要求,是党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第二,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使社会建设成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具有同等地位的一个崭新层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全面发展、全面进步、全面现代化的社会。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了“三步走”的现代化建设战略部署,并且提出了包括经济富强、政治民主、精神文明在内的“三位一体”的现代化建设总体格局。十五大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基础上,制定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纲领,从而使“三位一体”的现代化建设格局更加明晰而深入。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不断变化的国内格局,党顺应历史发展和时代变化的要求,在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正式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命题,强调“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三位一体”深化拓展为包括和谐社会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由此拓展深化了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格局,反映了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新认识新发展,进一步充实创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
  第三,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党执政理念的升华。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作为一个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只有认真研究和掌握执政规律,不断完善执政方略,提高执政能力,才能有效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体现了党执政的本质要求。十六届四中全会把“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作为强调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一,要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本质的内在要求。只有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全体人民能够平等友爱、融洽相处,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和谐状态,党执政为民的目的和要求才能够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党对执政规律、执政方略的新认识,为我们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
  第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部署,有利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第二,使社会更加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有利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切实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第三,促进社会和谐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四,社会和谐是应对外部挑战的重要条件,保持国内安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它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党要带领人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7.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一)进一步规范四项重点社会保障制度。
(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实现社会化。
(三)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 。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8. 为什么要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怎样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十六大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没有社会稳定的物质条件,就没有改革和发展的牢固基础。发展经济是为了促进社会进步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为了满足经济发展对于社会环境的需要,而且是为了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所以说,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战略任务。      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健全,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直接影响。对处于经济体制转轨和结构调整时期的我国而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意义十分重大。目前,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逐步好转,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改革和脱困的目标已经顺利实现。但这只是一个阶段性的目标。要使国有企业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市场竞争中的强者,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在这一过程中,一些企业要退出市场,更多的企业要减轻社会负担,分流富余人员。同时,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还很重,而产业结构的调整不可避免地伴随着劳动力结构的调整。顺利推进改革和调整的前提,是要有完善、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