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纳员交接的问题

2024-05-13 14:15

1. 关于出纳员交接的问题

四个月的帐出现翻帐和你有关系。
1、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2、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视情节轻重,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出纳员交接的问题

2. 财务人员移交凭证后承担责任

会计交接工作后账簿出现问题责任,前任会计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会计交接工作后的后任会计对交接后的所做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账簿。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扩展资料:
会计交接工作注意事项:
1、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上列示的数据进行逐项点收。
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有移交人员承担责任。
4、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其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交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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