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票据融资是间接融资还是直接融资?

2024-05-05 00:39

1. 商业票据融资是间接融资还是直接融资?

商业本票是直接融资。在直接融资中,需要资金的部门直接到市场上融资,借贷双方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债券融资(包括:国库券、企业债券、商业票据)与股票融资是直接融资的主要方式。而在间接融资中,借贷活动必须通过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进行,由银行向社会吸收存款,再贷放给需要资金的部门。间接融资是指通过金融机构为媒介进行的融资活动,如银行信贷、非银行金融机构信贷、委托贷款、融资租赁、项目融资贷款等。间接融资是指拥有暂时闲置货币资金的单位通过存款的形式,或者购买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其暂时闲置的资金先行提供给这些金融中介机构,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等形式,或通过购买需要资金的单位发行的有价证券,把资金提供给这些单位使用,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企业融资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融通资金,使企业及其内部各环节之间资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运动过程。当资金短缺时,以最小的代价筹措到适当期限,适当额度的资金;当资金盈余时,以最低的风险、适当的期限投放出去,以取得最大的收益,从而实现资金供求的平衡。因此,企业融资按照有无金融中介分为两种方式: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对于直接融资,企业融资间接融资则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可以充分利用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分散风险,实现多元化负债。但直接融资又是发展现代化大企业、筹措资金必不可少的手段,故两种融资方式不能偏废。按融资方式划分,金融工具可分为直接融资工具和间接融资工具。直接融资工具包括政府的国库券、企业债券、商业票据,公司股票等。间接融资工具包括银行债券、银行承兑汇票、可转让大额存单、人寿保险单等。

商业票据融资是间接融资还是直接融资?

2. 应付票据和融资能力有什么关系

应付票据的增加对企业的影响有降低融资成本、提高企业竞争优势降低融资成本,作为买方在面对多个卖方时,如果由卖方分别与银行协商贴现的话,那么相应的贴现率就会比较高。但是如果由买方与银行进行统一的协商,那么买方就可以获得批发贴现价优惠,降低贴现费用,更优化了企业资金管理。提高企业竞争优势。在业务交易过程中,作为买方在面临强势的卖方时,卖方往往不 愿意接受买方以票据形式进行货款的支付。对于卖方而言,接受票据 就可能意味着自由资金的冻结,或者需要用贴现率来换取资金的流动性。应付票据是指由企业出具的,允诺在短期内支付一定金额给持票人的一种书面凭证。在我国,应付票据是用来核算企业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由于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而发生的、用来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具有法律效果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依照承兑人的不同,可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汇票依照其是否带有利息,可分为带息应付票据和不带息应付票据两种。商业汇票的承兑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无论是带息的票据还是不带息的票据,核算时一般均以面值对应付票据进行计价。

3. 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票据区别

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区别:含义不同,期限不同。含义不同:应收票据是公司持有的,尚未变现的票据;应收账款是公司取得债权的尚未收回的款项。期限不同:应收票据一般都是具有一定期限的,到期即可兑付;或不到期找个地方贴息兑现。应收帐款一般是没有期限的,遇上赖帐的,说不定什么时间能收回来。出现同一客户(或供应商)既有“应收票据“,又有“应付帐款“有两种情况:1、是同一笔业务,收到票据时没有冲减“应付帐款“,而错误的作为了“应收票据“,此时可以做帐面调整;2、不是同一笔业务,会认为“应收票据“是销售所得到的款,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所以不能简单的抵消。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应当按照应收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按收回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应收票据是相当欠款人打了个凭证,有归还日期,而应收帐款也是欠款,但可能是无期的。应收账款是因销货等原因应收的账,而应收票据是已结算是用未到期商业汇票结了。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而应付帐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应收票据是资产类科目,应付帐款是负债类科目。应收账款就是卖给对方东西,但对方欠着钱。应收票据类似于应收账款,卖给对方东西,但对方欠着钱,但对方给了一个票据,到期用票据换钱。都属于企业的资产,应收账款是企业的营业收入,只是购货方没有立即付款,算是企业的债权。应收票据的话是以票据的形式,承诺在一定时间后付款,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者是根据承兑人不同来划分的,银行承兑的风险相对比较小。但两者性质不相同,因为应收票据中既有银行承兑汇票,也有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肯定会支付,即使付款人无力支付银行业要垫付,另外应收票据可以提前贴现。

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票据区别

4. 应收款项融资与应收票据的区别

法律分析:其实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票据很相似,如果仅仅是为了收取该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那么需要作为"应收票据"核算;如果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则进一步判断其背书、贴现时能否终止确认。如不能够终止确认,则作为"应收票据"核算。如能够终止确认,则作为"应收款项融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5. 应收款项融资与应收票据的区别

其实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票据很相似,如果仅仅是为了收取该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那么需要作为'应收票据'核算;如果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则进一步判断其背书、贴现时能否终止确认。如不能够终止确认,则作为'应收票据'核算。如能够终止确认,则作为'应收款项融资'。
一、质押债权转让的几种方式
1、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务重组型
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
3、非货币型
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4、有负债型
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二、补充质押是什么意思属于利好吗
股权质押是上市公司经常使用的融资手段,尤其是在资本环节恶劣、企业应收状况不佳之时,大股东偏向于选择这种方式融资。如果到期还不上,这部分股份就卖给银行或是信托了。等于大股东变相间接减持变现。如果上市公司大股东所质押股票的价格下跌较大,那么,质押方会被要求追加担保。如果质押的大股东没有其他质押物补充时,那么就会面临着控制权旁落境地。也有质押后的资金炒股的,这种情况是牛市里面是利好,熊市就是利空。
三、公司收购的风险有哪些
1、合同方面的风险
若收购的目标公司对于与其有关的合同管理不严,或出于卖方的主观原因而使买方无法全面了解目标公司与他人订立合同的具体情况,则公司在收购时可能被该类风险所影响。
2、隐藏诉讼风险
如果卖方没有全面披露正在进行或潜在的诉讼以及诉讼对象的个体情况,那么诉讼的结果很可能就会改变诸如应收帐款,从而改变目标公司的资产数额;而且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诉讼对象在判决的执行前进行破产清算,甚至会使目标公司作为资产的债权减小到不可思议的程度。
3、知识产权风险
企业收购方通常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之间成为侵权方,这种情形应避免。为此,除查清目标公司是否存在侵害他人的情形外,并购后应继续做好与产品开发相关的专利检索,避免诉讼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应收款项融资与应收票据的区别

6. 应收款项融资与应收票据的区别?

法律分析:
其实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票据很相似,如果仅仅是为了收取该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那么需要作为"应收票据"核算;如果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则进一步判断其背书、贴现时能否终止确认。如不能够终止确认,则作为"应收票据"核算。如能够终止确认,则作为"应收款项融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7. 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票据区别

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区别:含义不同,期限不同。
含义不同:应收票据是公司持有的,尚未变现的票据;应收账款是公司取得债权的尚未收回的款项。
期限不同:应收票据一般都是具有一定期限的,到期即可兑付;或不到期找个地方贴息兑现。应收帐款一般是没有期限的,遇上赖帐的,说不定什么时间能收回来。
出现同一客户(或供应商)既有“应收票据“,又有“应付帐款“有两种情况:
1、是同一笔业务,收到票据时没有冲减“应付帐款“,而错误的作为了“应收票据“,此时可以做帐面调整;
2、不是同一笔业务,会认为“应收票据“是销售所得到的款,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所以不能简单的抵消。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应当按照应收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按收回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应收票据是相当欠款人打了个凭证,有归还日期,而应收帐款也是欠款,但可能是无期的。应收账款是因销货等原因应收的账,而应收票据是已结算是用未到期商业汇票结了。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而应付帐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应收票据是资产类科目,应付帐款是负债类科目。应收账款就是卖给对方东西,但对方欠着钱。应收票据类似于应收账款,卖给对方东西,但对方欠着钱,但对方给了一个票据,到期用票据换钱。都属于企业的资产,应收账款是企业的营业收入,只是购货方没有立即付款,算是企业的债权。
应收票据的话是以票据的形式,承诺在一定时间后付款,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者是根据承兑人不同来划分的,银行承兑的风险相对比较小。但两者性质不相同,因为应收票据中既有银行承兑汇票,也有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肯定会支付,即使付款人无力支付银行业要垫付,另外应收票据可以提前贴现。

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票据区别

8. 企业借应收票据贷应付票据是什么意思

(1)企业借应收票据贷应付票据是:会计的账务处理下的会计科目,
(2)会计分录的意思是当对方暂时没有支付其他应收款时,先以“应收票据”入账。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兑现的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