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借款人不还钱怎么办

2024-05-04 15:33

1. 融资借款人不还钱怎么办

借款人不还钱,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根据不同保证类型承担责任的方式和条件并不相同。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该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依法享有向债务人及其他保证人追偿的权利。
一、贷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二、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1、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4、责任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从以上信息可以看出,担保人的责任是很大的。因此,担保人必须依法解除担保。如果没有法律原因或协议,担保人不能取消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融资借款人不还钱怎么办

2. 政府融资到期不还钱怎么办

可以先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进行要求对方还钱。政府融资方式有:一、盘活政府资产(一)开发土地资源土地是城市的主要资产,不少地区利用土地为基础设施建设筹集了大量的资金。同时也应当看到,土地是性质特殊的稀缺资源之一,利用土地进行融资要合理、慎重,采用相对完整的方案。(二)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也是政府的重要资产之一,对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履行公共职能有着深刻的影响。随着国企改革步伐的加快,各地区利用国有企业改革为政府融资方面也做了许多尝试,主要方式有:1.组建强势企业。通过企业重组、企业分立、挂靠联合、兼并收购等方式组建骨干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其优良的资产、有利的地位达到融资的目的。2.产权制度改革。对于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企业的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国有股份逐步变现。3.经营权分离。对于产权制度改革不能一步到位的企业,可以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出售企业的经营权,从而达到融资的目的。通过国有企业的改革筹集资金必须考虑多方的利益。首先,要考虑有效提高国有资产的配置效益,促进国有资产增值。其次,要考虑促进国有企业自身的发展,推动国民经济的增长。最后再考虑如何增加政府财政收入,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不可仅仅为了融资而改革,牺牲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的利益。(三)经营城市无形资源政府作为一个地区管理者,拥有城市建设和开发的许多权利,而这些权利本身就是一种资源,政府要善于利用这种资源,通过市场创造出高效益。具体来说,政府可以运作以下无形资源:1.冠名权。可以把道路、桥梁、广场、绿地等大多数城市基础设施当作一般产品,拍卖它们的冠名权,或者允许企业以建设换取冠名权。2.特许权。例如大型文化活动的举办权,大型会议的赞助权等等。3.广告权。即通过出售道路两侧以及重点地段的广告设置权引进资金。4.领养权。指鼓励企业、个人以有偿方式对有关城市设施如树木、绿地等进行领养。利用城市无形资源融资,要求政府具有极大的创新精神,一方面,要将其他地区已经施行的相关经验本地化,不可机械模仿;另一方面,要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创造出有本土特色的新的无形资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2天开始重新计算”。

3. 公司融资不还钱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公司倒闭的时候没有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融资不还钱怎么办

4. 债务人到期没还款怎么办?

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还款的,债权人就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的,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证据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以及起诉状,人民法院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
一、查明债务人身份的方法有哪些
查明债务人身份的方法有:
1、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据等有关证据。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据交给债权人,则不排除债务人的签名可能由他人签字。债权人索赔时,以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果借据是打印稿,债务人签名栏最好由债务人签字盖章,按手印;
2、如果债务人同时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债权人必须明确债务人是债务人本人还是公司或企业。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可以代表公司、企业从事民事行为,包括支付。如果债权人不明确债务人的身份,可能会出现债务人身份混淆。直接后果是,在未来的诉讼中,债权人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债务人之间的相互推诿,这将给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
二、网贷欠款多少可以起诉
网贷欠款多少都可以起诉。因为欠款属于民事纠纷,对欠款数额法律上没有最低额限制,一分钱就可以到法院起诉。当然,欠款数额如果比较小,是否值得起诉由当事人自己考虑决定。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内,可直接向债务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 融资破产欠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公司倒闭的时候没有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企业依法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老赖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老赖被拘留多长时间?
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老赖被拘留一般为十五日以下。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可以司法拘留。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融资破产欠钱不还怎么办

6. 债务人到期不还款怎么办?

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其到期欠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当事人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可以及时提醒债务人借款的金额和还款日期等还款信息,还可以对当事人及其担保人进行电话、函件催收。
一、欠钱还了一半可以起诉吗
欠钱只还了一部分是可以起诉的。到期未足额还款的,出借人可以去法院起诉,并要求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欠条到期不还什么时候起诉有效
基于民间借贷关系出具的借条,在承诺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催收,双方协商一致解决;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催收无果,债权人可以直接依据借条、借据、借款合同等债权凭证和银行流水;
收据等交付凭证等证据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起诉时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原被告双方身份信息、证据材料等;
债务人承诺的借款期限到期后三年为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保护期,债权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及时主张债权,否则有可能失去胜诉权。
如果在借条中,债务人没有明确承诺还款的日期,那么债权人应当自出具借条之日起三年之内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三、欠条与借条的法律效力
1、在出具欠条时侵权行为随之产生,如没有规定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即刻起算。2、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3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3、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4、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
发卡银行应当及时就即将到期的透支金额、还款日期等信息提醒持卡人。持卡人提供不实信息、变更联系方式未通知发卡银行等情况除外。
第六十八条
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

7. 债务人到期不还债务怎么办?

第一途径是,与债务人沟通协商解决;
第二途径是,寻求第三人作中间调解,或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第三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第四途径是,如果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债务。
一、欠钱不还又跑了怎么办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二、借钱的人跑了怎么处理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债务人到期不还债务怎么办?

8. 债务人到期不偿还怎么办

债务人到期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方式: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
一、做生意欠钱不还怎么办呢
做生意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方式: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
二、故意撕毁欠条怎么判定
故意撕毁欠条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双方都有保证法律文书完整的义务。如果情节恶劣,具有明显的不愿意清偿债务的主观故意,那么就可能涉嫌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
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要欠款:
1.协商方式:在故意撕毁欠条后,可以协商重新达成一份借条。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