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的推出对我国的资本市场有什么影响

2024-05-21 03:04

1. 创业板的推出对我国的资本市场有什么影响

  二板市场是相对于主板市场、主要为风险投资提供退出通道和以扶持中小型高术企业发展为使命的新型市场。自从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NASD新技AQ市场创立并取得成功以后,各主要市场经济国家都纷纷开始效法,具有不同称谓的二板市场在世界范围内相继创立并投入运营。我国正在筹建的创业板市场,就是一个与主板市场在上市基准和运行机制方面都具有不同特点的二板市场。二板市场的设立无疑将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上最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之一。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建立有层次多级别的市场体系,是我国证券市场未来发展的重要目标。我国二板市场的设立,就是要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建立以现有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主体,二板市场为补充的全国集中统一的多层次的市场体系,为有发展前景、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新兴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筹资融资提供服务。从世界各国(地区)二板市场的纷纷推出和迅速发展来看,由于有利于促进高科技新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完善证券市场的市场体系,有利于推动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二板市场已经成为了一些国家(地区)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二板市场的设立是客观的历史必然,反映了我国经济发展的进程,符合国际证券市场的发展规律。
  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建立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早在1998年12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就向国务院提出了“尽早研究设立创业板块股票市场问题”,直至2004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同意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至此,我国创业板市场的雏形——中小企业板块终于得以投入运作,这清楚地表明了我国政府对创业板市场的态度:创业板应该设立,但并不是一步成功,而是采取分步走的战略——先在主板上挂一个中小企业板,然后放低这个板块的门槛,增加其容量,最后再从主板上脱离出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创业板。2008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推出,这标志着我国创业板市场的筹备工作又向前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2009年3月31日,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至此,从开始酝酿到今天,筹备十余年之久的创业板终于呼之欲出。
  1 创业板的内涵和特点
  创业板市场又称第二板市场,是金融市场中新出现的一种融资方式,是在服务对象、上市标准、交易制度等方面不同于主板市场的资本市场。创业板市场主要以中小型高科技企业为服务对象,同时也具有资本市场的一般功能,能为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也能改善高科技企业的资金供给条件,还可以发挥优胜劣汰的优化功能,将不具备发展前景的企业淘汰出局。
  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有以下特点:
  1.1 较低的上市要求。首先没有关于盈利状况的要求,其次没有对于净资产额的要求。一方面是因为创业板市场面向的是中小企业,看重的是企业的增长潜力,而不是现时的财务基础;另一方面是知识经济形态的出现使对企业的衡量标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评价一个企业的最重要指标开始倾向于其拥有的人力资源和技术成果等,这些指标是现代投资者判断企业是否值得投资时的重要决策基础。
  1.2 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因为创业板市场上市条件较低,许多经营状况不尽如人意的中小企业很可能与优质企业资源并存,而且对高科技企业的评价相比传统产业而言更为繁难。因此,充分披露发行人的信息资源,有利于投资者对企业作出客观的判断,有效化解投资风险。
  1.3 服务于高成长企业。创业板的主要目的是创造一个让从事创新性、有市场潜力行业的中小企业能够得到金融帮助的环境,这类高成长性公司在发展初期规模较小,在主板市场上很难上市。创业板将为创业基金提供良好资金“出口”,促使这些基金更愿意投资于高成长性的中小型公司。
  1.4 公司股份全部流通。在主板市场,公司的股份虽然可以依法转让,但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而创业板公司有关上市规则中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前的所有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出售其所持该公司股份。这种规定有利于创业板市场的流动性,使市场更加活跃。
  由于创业板市场的上述无可比拟的优点,设立创业板市场会对微观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力。首先,创业板市场的设立能激励社会各界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行为,为经济发展提供物质支持和技术基础。其次,创业板市场的设立能激励创业投资。创业板给予了一个有效的市场定价机制和资本退出机制,可以激发投资者冒高风险进行创业的热情和勇气,促进商业性高新技术的开发、高新技术的产业化。最后,设立创业板市场还会对我国整个宏观经济运行产生有利的影响。创业板无论是从股票的发行上市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还是交易规则等都是完全按照市场机制来运行的,在创业板的发展过程中,有利于在我国的资本市场形成规范操作的风气,从而影响整个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然而,创业板市场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及经营管理问题而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风险因素,需要加强管理和风险防范。
  2 我国目前中小企业板的发展及与真正“创业板”的差异
  2.1 我国目前运作中的中小企业板与真正的创业板还存在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证券市场体系中的位置不同。我国的中小企业板只是深圳股票交易所的一个板块,是国内主板市场的补充。国外创业板的独立性则相对较大一些。
  第二,上市条件不同。中小企业板的上市条件高,接近于主板市场。这就限制了新兴中小型企业的进入。
  第三,中小企业板和目前我国主板市场的状况一样,存在着大量非流通股。这样一来,股权分置这个长期困扰我国主板市场的大问题又被原封不动地引入了中小企业板。中小企业板虽然设立了,但对我国股票市场的影响可以说还是不甚明显,只是主板市场的补充或者是构成部分。从融资者的角度考虑,需要二板市场来扶持的基本上属于中小企业,即使是拥有高新技术也处于创业之初的艰难期,他们急需发展的资金,但是却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如果在股票市场得不到支持,那么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就会受到严重的制约。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其投资产品的风险收益依然没有太大的变化。而从总体的宏观角度来看,我国的股票市场结构依然是十分单一的,即只存在主板市场,二板乃至三板市场是空缺,多层次的格局还是没有形成。
  2.2 创业板市场的交易形态和机构
  2.2.1 交易形态:目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规定:我国大陆的创业板市场采用无纸化的电脑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即第一种交易形式。
  2.2.2 我国创业板市场的结构图
  在上市过程中主要有4 类机构起关键作用。会计事务所:企业资产的评估、验证,会计报表的审计。律师事务所:企业在发行上市的过程中,需要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发行人律师。主承销商:企业欲发行上市,需要有经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主承销商的推荐,并出具推荐意见书。保荐人:公司申请股票首次在本所创业板上市,应当聘任至少一名保荐人;证监会规定的保荐人的职责介绍。
  3 在实践中加强与完善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制度建设
  经过以上的分析,启动二板市场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尽快抓住机遇,建立二板市场对于我们的资本市场在新世纪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从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长远角度来看,建立并完善我国的创业板市场是势在必行的。要完成这一长久而艰巨的任务,必须从多个方面完善我国证券市场及其风险投资管理机制。
  3.1 防范风险 社会风险的爆发不是突然间发生的,必然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积累过程,如果把技术风险、经营风险、投资风险、道德风险、价格风险都降低到最低限度,健全各项制度,防患于未然,也就无法形成社会震荡的大气候。所以,不能再顾虑重重,应尽快把这种“可上市”或“退出”机制建立起来。国家必须根据新情况制订出新的金融制度安排以抵御境外游资的冲击。因此,在国家新的金融制度安排的框架内,加强对二板市场的引导和监管,二板市场对系统性金融安全可能造成的风险是完全可以防范的。
  3.2 制定宽严适度的市场准入制度,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3.2.1 二板市场上市门槛低,上市企业规模相应较小,流通盘也不会太大,若被人操纵,会增大二板市场的风险。为降低风险,上市公司的质量成长性必须得到证券管理层的重视。在我国准备上市的企业中,民营高科技企业占有很高的比例。由于创业时间短,这些企业很大程度上存在产权不清晰,内部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要在二板市场上市,首先要明确公司的产权归属,组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这就要求公司的决策层对现代企业制度有着清晰明确的理解。另外,许多民营企业存在财务管理不善的问题,这将为企业发展留下隐患,也会影响到企业上市成功融资后的资金利用问题。对于待上市的中小企业的公共审计、资产评估必须进行严格管理。只有解决上市公司自身管理问题,二板市场才能建立在更加成熟、完善的基础上,良好地发展。
  3.2.2 我国在建立创业板市场时,还首先应该严格上市条件,对经营风险大,持续经营能力较弱的初创期的公司要严格限制,防止创业板市场上充斥着毫无投资价值的垃圾股。具体措施可以要求公司必须连续经营高新技术业务多年并最近一年赢利,设定赢利标准,要求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有集中的营业范围和详实可行的业务发展计划,并有完整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和较大的业务增长潜力,最近两年内公司无重大违规行为等等。而且要严格防止风险投机者包装的皮包公司进入创业板市场。
  3.3 加强对上市公司及市场交易的监管 对上市公司监管的目的就是要使创业板市场的系统性风险降到最低,使投资者非自身原因带来的风险降到最小。由于创业板市场的市场定位、上市交易规则等方面具有不同于主板市场的特性,对创业板市场的监管规则应有别于主板市场,体现出更加严格和高效的特点。加强监管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首先,要求上市公司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各家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创业板市场发展的基础是否坚实,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一个高质量高成长的公司的标志。我国创业板市场应该借鉴国外创业板市场的成功经验,加强上市公司管治措施,要求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其次,完善创业板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股市监管及其风险防范的核心是改变股市信息的不完全和信息的不对称状况,为此,创业板市场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实施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来减少上市公司利用信息优势损害投资者的行为,保障投资者的合法知情权,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在公平、公正、公开交易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投资决策。
  3.4 坚决实施严格的退市机制 所谓退市,即是指上市公司由于各种法定的原因,其股票不再具备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格,从而退出证券交易所的一项市场管理制度。众所周知,公司上市是为了获得融资,提高公司知名度,那么退市就是落实上市公司的优胜劣汰的机制。
  就我国主板市场现行上市规则关于退市的规定来看,依旧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退市条件过于宽松,将核心条件主要锁定在财务状况以及信息披露的问题上;二是退市的标准仍显模糊;三是对于其他也可能导致公司的投资价值丧失,风险高企的退市条件和情形只用了兜底条款“其他情形”一笔带过,就使得在实践当中很难说清,也缺乏可操作性;四是退市条件或指标的设计缺乏事前预防性,更多的是针对上市公司业已发生过的静态数据衡量,缺乏动态跟踪。
  相比之下,美国证券市场退市制度就显得明确、严格并且体现出一种动态性和事前预防性。以纽约证券交易所为例,其以股东人数、公众持股数、公众持股市值、平均税后利润以及公开发行股票的市值等作为评判上市公司维持上市的依据;而纳斯达克市场则更加看重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评价,即根据总市值、做市商数目、股东人数以及股价最低心理线(1美元)作为衡量公司维持上市的尺度,这些好的做法应当为我国上市规则的立法所借鉴。
  创业板市场由于其服务于高科技企业的自身特点,出现不可预料的风险是难免的。为了净化创业板市场的投资环境,必须建立起一整套针对亏损倒闭企业的退市标准及有效的兼并收购管理机制,以此来减少市场中投资者的损失,控制整体风险,保持总量的平衡,使创业板市场安全、平稳地运行。
  4 结语
  随着管理层对二板市场设立进程的加快,以及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的即将出台,二板市场的正式推出已进人倒计时阶段。推出二板市场,有利于优化中国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推动中国证券市场的市场化改革和创新,从而有力地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地向前发展。但同时,过快设立的二板市场也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设立二板市场,固然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但却不能一毗而就,美国经过年的严密论证才于年宣布正式诞生香港的于年就开始着手筹备,历经近年时间于年才正式推出。同时,事实也证明,这两个典型的二板市场场外交易系统推出并没有对主板市场产生很大的影响。首先,因为有着强大的主板市场作为支持其次,这也反映了这两个国家地区过去的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兼收并积蓄了国际国内丰富的风险投资经验再次,纽约证交所和香港联交所这两个成熟的证券市场对交易习惯、交易规则、优胜劣汰、市场监管和券商自律机制有着良好的控制,这也使得二板市场在成立之初就得到很好的引导,从而有效地控制了市场风险。
  中国的资本市场还是一个新兴的资本市场,市场关系还有很多没有理顷,市场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在这种情况下,过快设立的二板市场将会对现有的证券市场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机遇与挑战并存,如何趋利避害、因势利导,这才是管理层首要考虑的问题。
  总而言之风险投资的退出问题是一套系统工程。需要完备的资本市场,透明的监管体系,制定完备的上市公司标准,执行度强的会计系统。要进行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系统设计,二板市场的建立在一定的范围与某种程度上为风险投资提供一个资本退出的窗口。中国应当建立以风险资本退出市场为核心的多层次风险资本市场,建立并完善包括主板、创业板、场外交易体系和原始股权市场四个层面在内的资本市场体系。这样才能更好地发展风险投资业,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初创企业,尤其是科技性高成长企业提供便利的融资渠道,为中国的经济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万庄.论创业板市场之于中国经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张新文.二板市场.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8.
  [3]刘纪鹏.中国二板市场的模式选择.中国改革.2000.11.

创业板的推出对我国的资本市场有什么影响

2. 国内创业板上市的具体条件?

上市条件 第三十三条 
发行人申请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五)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3. 创业板的上市公司

创业板上市公司名单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的上市公司

4. 创业板上市是怎样的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3、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第十二条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一、创业板上市程序是怎样的
第一步,对企业改制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步,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与辅导。
第三步,制作申请文件并申报。
第四步,对申请文件审核。
第五步,路演、询价与定价。
第六步,发行与上市。
二、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虚假会有什处罚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发行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签名、盖章系伪造或者变造的,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为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宣传的,中国证监会将采取终止审核并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并依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 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3、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一、创业板是什么
1、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市场(包括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创业板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占有重要的位置。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以300开头。
2、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3、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长空间。可以说,创业板是一个门槛低、风险大、监管严格的股票市场,也是一个孵化创业型、中小型企业的摇篮。
二、创业板的作用
1、创业板市场满足了自主创新的融资需要。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建立起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直接融资机制,可以缓解高科技企业的融资瓶颈,可以引导风险投资的投向,可以调动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贷款和担保,从而形成适应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投融资体系。
2、创业板市场为自主创新提供了激励机制。资本市场通过提供股权和期权计划,可以激发科技人员更加努力地将科技创新收益变成实际收益,解决创新型企业有效激励缺位的问题。
3、创业板市场为自主创新建立了优胜劣汰机制,提高社会整体的创新效率,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事前甄别。就是通过风险投资的甄别与资本市场的门槛,建立预先选择机制,将真正具有市场前景的创业企业推向市场;二是事后甄别。就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持续上市标准,建立制度化的退出机制,将问题企业淘汰出市场。

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

6. 创业板首次发行并上市条件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创业板首发办法》),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主要是:
1、发行人必须有三年以上存续时间
《创业板首发办法》规定发行人应具有一定的持续经营记录,具体要求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为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要,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了两套财务门槛指标,以便发行申请人选择:第一套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套指标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第一套指标适合于盈利能力相对比较强的企业,存活三年其中两年盈利加在一起是一千万,而且后一年盈利比前一年盈利还要多,处于增长态势的;第二套指标适合盈利能力不够强,但是成长性表现得比较好的企业,要求最后一年盈利,达500万以上,而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3、发行人应当具有一定规模
《创业板首发办法》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要求是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规定发行人具备一定的净资产和股本规模,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
4、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
创业企业规模小,且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如果业务范围分散,缺乏核心业务,既不利于有效控制风险,也不利于形成核心竞争力。因此,《创业板首发办法》要求发行人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强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5、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
(1)根据创业板公司特点,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并明确控股股东责任。
(2)发行人应当保持业务、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的持续稳定,规定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3)发行人应当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7. 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

法律分析: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

8. 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

你好,参与创业板交易无需重新申请账户,在您现有的A股账户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可参与创业板交易。创业板上市条件:
一、主体资格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一)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
二、企业要求
(一)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5)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