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违规吗

2024-05-06 17:36

1. 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违规吗

亲您好,工会经费发放购物卡不可以。公会经费发放购物卡违法规定。.八不准:.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违规吗

2. 工会发放购物卡是否违规

工会用组织观影活动名义发放购物卡、电子消费券,违规!多名干部受处分重点提示:一: 不能以组织工会活动为幌子违规发放津补贴、购物卡、消费券等福利。组织工会活动,激发职工团结拼搏精神,使职工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本无可厚非,关键要合规合纪。以工会开展活动为名,用公款违规发放福利,将工会活动当成逃避监管和纪律惩处的幌子,最终将被查处问责、通报批评,既丢“帽子”又丢面子,教训深刻。二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工会经费“八不准”要求: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购买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电子礼品卡、消费券等;
      正文:      广大干部职工按规定,能享有正常的福利待遇和参加工会组织的各种活动。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各省根据情况制定了实施细则,就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的各项开支再次做出明确规定。明确了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预付卡、购物卡、电子礼品卡、消费券等,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 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但近年来,又有工会干部因为工会经费使用问题受到党纪处分。其中以工会活动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电子卡、消费券等福利成为“重灾区”,关于工会职工经费的问题,主要涉及到基层工会经费的福利发放、活动组织等的管理使用,重点是防范违规使用基层工会经费滥发福利以及在以开展党建、工会活动过程中借机违规变相发放购物卡、提货券、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问题。一起来了解因为此类违规被通报的几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椒江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分二次以工会活动的名义,违规给单位工作人员发放超市购物卡和纪念品,时任区就业服务管理处主任陈存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二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以工会活动、职工生日蛋糕和法定节日慰问等形式使用工会经费违规购买发放超市购物卡,总计万元。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杜维涛被责令作出书面深刻检查,在局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副局长顾飞翔、局工会委会员郑华玮分别受到书面诫勉6个月和书面诫勉1年的处理。      案例三      石台县实验小学以开展工会活动名义为全体教职工发放购物券等奖品50950元。校长夏文莉对此负有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案例四      江津区司法局工会未按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要求审核活动方案,导致工会活动奖励范围超过规定人数、奖金奖品超过标准。江津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工会主席谭利,工会经审委员苏杨洋洋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      案例五      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区教委以加班、开展文体赛事和展演评比活动等名义,为单位职工发放共计万余元。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委主任张新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项已清退。      案例六      新田县国土资源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开展工会活动名义,用公款发放福利共计352212元。该单位分管工会工作的眭玲艳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由其负责追缴违规发放的福利费用。      案例七      蔡甸区_山卫生院工会组织全体会员在黄陂青龙嘴山脉开展登山活动。活动中,该院为全体会员购买运动服101件,费用共计42420元。此行为违反了《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院副院长兼工会主席李四伟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八      娄底市规划局工会在年初有工会活动计划但未实际开展工会文体活动的情况下,制订假活动方案,以普发的形式给全局职工按人均800元的标准违规发放了工会活动奖金,共计违规发放万元。该局原工会主席黄小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员被问责,违规发放的活动奖金万元予以收缴。      上诉案例,有的巧立名目通过商家提供“有名无实”的活动方案、合同、发票入账。给违规发放补贴福利套上工会活动的“隐形衣”,借工会组织观影、登山、体育比赛、知识竞赛、唱歌等活动变相发放奖金、购物卡,电子消费券等福利,名为电影票券实则为购物消费卡,名为比赛奖励实则“普发”奖金 ; 有的以集体决策寻求“合法性”,试图掩盖违纪违法事实,以召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通过的“幌子”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虽然具体情形不同,但都是违背党的宗旨、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典型,反映出在持续加大纠治“四风”问题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不收敛、不知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政治上认清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严重危害性,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把过紧日子的实际行动和成效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自觉反对浪费,坚决抵制享乐奢靡。
      用工会组织活动名义发放购物卡等福利,可谓“好心”办了坏事,暴露出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法纪意识不强,对相关文件规定掌握不够等问题,在违纪干部中,多数是明知行为不轨而为之,其中的缘由就是侥幸心理作祟,有的自以为隐蔽而忘乎所以;有的以不一定能查到自己头上自我安慰;津补贴或福利哪些该发,哪些不该发,该怎么发,从中央到地方都有明确规定。有效遏制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不正之风,一方面,有关职能部门要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监督,不给心术不正者留空间;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升到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寸步不让,做到违纪必查、失责必究,形成有效震慑,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