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社保卡上的钱怎么取出来,有可以办理的吗

2024-05-18 15:57

1. 无锡市社保卡上的钱怎么取出来,有可以办理的吗

社保是可以退保的,只要退保资料齐全就可以退保。
退保所需资料:
养老保险手册;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退保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退保办理程序:
以上资料齐全,由养老、失业、工伤基金管理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打印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
由主管局长签字后到中心财务室核报。服务承诺:对企业和个人办理抚恤金、丧葬费、个人帐户支付,手续齐全,即时办理。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注意事项:
社保非因以下情况不得退保退费。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退个人账户人员范围。在职死亡;家住农村的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领完的人员;重复参保的人员。

无锡市社保卡上的钱怎么取出来,有可以办理的吗

2. 无锡公积金支取去哪里取?钱能直接取出来吗?

  办事流程:
  一、职工申请,单位审核
  职工持有关证明向单位书面或口头提出申请,单位依据职工申请出具《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依据不同情况需提供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
  1、购房提取
  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经无锡市产权监理处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据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或《江苏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原件。
  2、建房提取
  提供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修住房提取
  (1)提供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大修证明(自建私房)原件或经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认定的《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房改房、商品房、单体住宅、二手房)原件。
  (2)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还贷提取
  (1)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2)提供借款借据。
  (3)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每年办理一次,四月或十月办理。若职工办理的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委托中心办理公积金还贷手续,由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将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冲抵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委托期限内,该职工不必再来我中心办理还贷手续。
  5、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提取
  (1)提供《房屋租赁契约》原件。
  (2)提供同户家庭成员由其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提供《无锡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据》原件或《江苏省无锡市租赁收入发票》原件。
  6、离、退休提取
  提供离、退休证原件。
  7、调离本市提取
  (1)提供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出境定居提取
  提供公安部门批准的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或民政部门签发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10、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提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1、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提取
  提供《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每季度办理一次)
  12、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
  (1)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医疗缴费依据。
  (重大疾病的确认参照医疗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13、职工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如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
  提供由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重大突发事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4、职工连续失业满三年且未再就业提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5、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提供本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经凭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个体工商户不再参照本规定执行)
  16、职工被判处刑罚提取
  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17、职工死亡提取
  (1)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A、申领人申领本人公积金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如由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提供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申请人配偶依据以上1、2、3、4、5、11、12、13条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C、同户直系亲属依据以上1、2、3、4、5、11、12、13条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户口簿(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
  D、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输入个人公积金对帐卡密码。密码如有遗忘,只能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公积金对帐卡查询,其他任何人不得代为查询。
  E、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提取参照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执行。
  F、以上所需提供的复印件均由本中心留存。
  四、中心审批
  职工携带单位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和提款手续。
  (一)审查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至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次付款期或《房屋所有权证》发证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百元为单位)。
  2、偿还贷款本息的,可提取申请之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百元为单位)。
  3、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提取的,支取额=(月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0%)×已交付房租月数(以百元为单位)。
  4、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失业满三年未再就业的,可提取申请之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百元为单位)。
  5、职工被判处刑罚的,可提取申请之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百元为单位)。
  6、离休的;退休的;出境定居的;调离本市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余额,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7、职工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并办理销户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对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并告知职工到银行驻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出纳专柜办理提款手续。


  附:
  锡房金(2005)24号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有关规定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关于对〈关于制订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实施意见的请示〉的批复》【锡房金管(2005)3号】所规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范围,就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可支取的额度等,经研究作出如下规定:
  职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对帐卡》及其密码,并根据下列支取范围提供有关资料,按照规定的可支取额支取住房公积金。
  1、购房支取
  提供本人名下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据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或《江苏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原件。
  可支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2、建房支取
  提供本人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日期顺延一年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3、大修住房支取
  提供(1)本人经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大修证明原件或经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确认的房改房、商品房《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原件;(2)本人名下的自建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大修证明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或《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明确的应由本人承担的大修理费用金额。
  4、归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支取
  提供(1)本人的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合同及借款借据;(2)本人名下的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归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采取支票转帐还贷方式(不支取现金),每年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年四月或十月。职工如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各下设机构)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协议,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将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冲抵其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支取金额为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之日(签订委托还贷协议的按每年10月31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如职工公积金帐户余额大于职工剩余贷款本息额,还贷支取额按职工剩余贷款本息额支取。
  5、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支取
  提供(1)本人租住住房的《房屋租赁契约》原件;(2)本人及同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无锡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据》原件或《江苏省无锡市租赁收入发票》原件。
  可支取金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0%)×已交付房租月数(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6、离、退休支取
  提供离休或退休证原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7、调离本市支取
  提供(1)本人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8、出境定居支取
  提供本人经公安部门批准的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
  提供(1)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或民政部门签发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10、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支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11、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支取
  提供职工本人的《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每季度办理一次)。
  12、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支取
  提供(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职工本人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的确认参照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缴费依据;(3)单位出具的职工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可支取金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为不超过个人医药费自理部分。
  13、职工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支取
  提供(1)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重大突发事件(如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可支取金额为遭遇重大突发事件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14、职工连续失业满三年且未再就业支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15、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
  提供(1)本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已经凭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个体工商户不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16、职工被判处刑罚支取
  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17、职工死亡支取
  提供(1)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3)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
  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支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同时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支取手续。因特殊情况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授权书。为方便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支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死亡职工所在单位可委派指定的经办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职工死亡证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划入单位银行存款帐户的手续,然后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向单位办理支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手续。
  18、其他
  (1)职工申领本人公积金,如委托他人代领,受托人除按上述规定带齐有关资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配偶依据以上1、2、3、4、5、11、12、13条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3)同户(户籍所在地一致)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或祖孙关系】依据以上1、2、3、4、5、11、12、13条支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其户口簿。
  (4)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输入本人《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对帐卡》密码。密码如有遗忘,只能由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对帐卡》查询,任何人不得代为查询。
  (5)上述所需提供的复印件均由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
  (6)职工全额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后,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随之注销。
  (7)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支取参照本住房公积金支取规定执行。

3. 社保卡里的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要不要提取出来

社保卡里的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4. 无锡住房公积金不买房怎么取出来

一、无锡住房公积金不买房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只要满足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其他提取政策的也是可以办理的。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5. 在无锡工厂离职后社保和公积金如何取现

公积金提取本地全球通号码18651445916







正规租房买房或异地转移提取,大公司可信赖,
成功到账后给费,速度快,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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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土路基主要是由泥和粘土颗粒组成,孔隙较大,道路施工建设过程中,软土路基含水量非常高,路基中包含的有机物容易发生沉降,从而使得路基结构发生变化,引起变形,最终对路基的抗剪强度产生较大影响,使得抗剪强度下降,引起流变性,对安全施工带来阻碍。软土路基主要是由泥和粘土颗粒组成,孔隙较大,道路施工建设过程中,软土路基含水量非常高,路基中包含的有机物容易发生沉降,从而使得路基结构发生变化,引起变形,最终对路基的抗剪强度产生较大影响,使得抗剪强度下降,引起流变性,对安全施工带来阻碍。

在无锡工厂离职后社保和公积金如何取现

6. 人不在了。社保基金能取出来吗?

你指的个不在了是死亡了吗?可以拿死亡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去社保办手续可以取出来,还有丧葬费与抚恤金。

7. 无锡社保卡外地人离职后能全部取出来吗

离职后,劳动者的五险一金和档案的处理通常如下,具体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有区别,应该以当地为准,当事人应该去当地咨询一下: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 “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
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而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3、工伤及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4、公积金异地购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按规定,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他就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而员工个人档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要在十五天内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而如果当事人一时没有新单位,可以暂时挂靠原单位。
因地区差异,各个省市会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为准。

无锡社保卡外地人离职后能全部取出来吗

8. 无锡针对外地大学生的租房补贴,每月把钱打在社保卡上的,请问那个钱怎么取出来啊

是每个季度打一次,社保卡有银行卡的功能,有密码,可去无锡农村商业银行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