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股权没有拍卖悼股东有表决权吗

2024-05-19 11:30

1. 股东股权没有拍卖悼股东有表决权吗

亲,有表决权!1、股东有表决权。表决权是股东参与公司重要事务决议的一种权利,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法定比例的股东表决通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摘要】
股东股权没有拍卖悼股东有表决权吗【提问】
亲,有表决权!1、股东有表决权。表决权是股东参与公司重要事务决议的一种权利,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法定比例的股东表决通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回答】

股东股权没有拍卖悼股东有表决权吗

2. 股东股权没有拍卖悼股东有表决权吗

只要所有权在股东手里那么就享有表决权,到强制拍卖的时候就没有了。【摘要】
股东股权没有拍卖悼股东有表决权吗【提问】
您好,亲!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回答】
股权已经进入被拍卖程序了,股东没有表决权了。【回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股票抵押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回答】
没有进入拍卖程序,只是法院收缴了股权,该股东还有表决权吗??【提问】
请问是全部收缴了股权吗【回答】
有表决权,虽然股权被查封,但所有权没有改变。【回答】
只要所有权在股东手里那么就享有表决权,到强制拍卖的时候就没有了。【回答】

3. 股东股权法院只收缴没有进入拍卖程序,工商登记没变更,该股东还有表决权吗?

有的,不影响,亲,
1. 债权人基于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裁定书,取得债务人持有的公司股权,但未在工商登记部门进行股东变更登记。股东资格的认定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出资凭证或者实际出资。债权人通过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裁定书取得的公司股权,应认定其具有股东资格。债权人虽然未被工商登记部门变更登记为公司股东,但在不涉及第三人的情况下,并不影响其股东身份,其有权直接依照法律规定主张自己的股东权利。

2. 公司未将免去公司董事兼清算组组长职务的情况通知公司股东,股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原公司董事兼清算组组长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公司对其债务人主张债权,但公司仍怠于行使权利。因股东要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以先向公司董事、董事会或监事、监事会书面提出请求公司行使其权利为必要前提,故对于该股东而言,其已经竭尽了内部救济手段,符合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此时股东为避免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失,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摘要】
股东股权法院只收缴没有进入拍卖程序,工商登记没变更,该股东还有表决权吗?【提问】
有的,不影响,亲,
1. 债权人基于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裁定书,取得债务人持有的公司股权,但未在工商登记部门进行股东变更登记。股东资格的认定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出资凭证或者实际出资。债权人通过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裁定书取得的公司股权,应认定其具有股东资格。债权人虽然未被工商登记部门变更登记为公司股东,但在不涉及第三人的情况下,并不影响其股东身份,其有权直接依照法律规定主张自己的股东权利。

2. 公司未将免去公司董事兼清算组组长职务的情况通知公司股东,股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原公司董事兼清算组组长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公司对其债务人主张债权,但公司仍怠于行使权利。因股东要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以先向公司董事、董事会或监事、监事会书面提出请求公司行使其权利为必要前提,故对于该股东而言,其已经竭尽了内部救济手段,符合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此时股东为避免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失,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回答】

股东股权法院只收缴没有进入拍卖程序,工商登记没变更,该股东还有表决权吗?

4. 法院有权拍卖股份吗,法院拍卖股份的程序是什么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实现债权的合法权益。
1、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对评估结果,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
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如果被执行人要求自己自行变卖财产的,法院依照《执行条例》第48条的规定,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其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有效控制变卖的价款。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被执行人要求自己变卖财产的情况,《执行条例》只拟定可以准许,但不是应当。法院应根据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被执行人的信誉程度,依职权做出决定。如准许,被执行人自行变卖,应给其10日以内的时间,同时,法院在得款后,才能将查封财产予以解除查封,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
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法院技术处委托的规定办理。拍卖上市公司的股份,应严格按照《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法院不应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法院拍卖其它财产,首先应采取当事人主义。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再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
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
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对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拍卖机构应征求法院的意见,获得法院的同意和积极配合。
5、确定拍卖保留价
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拍卖保留价应等于或低于评估价,不能超出评估价。拍卖保留价是拍卖成交的最低价限,拍卖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不得成交。如第一次拍卖无人竞买,法院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再次拍卖的保留价。
6、举行拍卖会
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拍卖成交的,由拍卖机构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即时钱物两清,或按合同的约定分期付款。竞买人分期付款的,应得到法院的同意。
7、确认拍卖结案
对拍卖结果,法院应依法进行审查,审查发现拍卖机构,与竞买人之间或者竞买人相互之间恶意串通,并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将依法裁定拍卖无效;若审查未发现上述情形,则应确认拍卖结果。拍卖结果确认后,法院应配合拍卖机构将拍卖标的交付买受人。拍卖的标的是动产的,由拍卖机构直接交付给买受人,是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由法院负责将拍卖标的占有人清除,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 股权拍卖的执行程序

股权拍卖的执行程序是,在生效的法律文书生效后,先由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如果其不履行的,申请执行人然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再由法院的执行人员采取拍卖的手续,最后将拍卖所得的价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一、司法拍卖网络咨询方法
1.首先要进行估价,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2.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3.出价参与竞拍,手机、电脑上均可出价。4.如竞拍失败,保证金会退还。如竞拍成功,需要按照法院在竞买公告中的要求打款给法院,打款后联系法院或等法院联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领取《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资料,然后即可自行办理过户。
二、法院判决赔偿后对方不赔怎么办
可以由法院采取应采取的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在法院强制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可由执行法院依法查询、冻结、扣押、划拨、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对被执行人予以拘留等执行措施。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还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当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的,并不表示就一定能实现债权,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由法院中止执行,或终结本次执行,等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三、执行人没钱还怎么解决
执行人没钱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人民法院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股权拍卖的执行程序

6. 股权拍卖的执行程序

股权拍卖的执行程序如下:1、选择拍卖机构;2、处理拍卖中的特殊问题,如股权权属、保留价、保证金等问题;3、进行拍卖;4、拍卖成交订立协议或作流拍处理;5、股权拍卖结束。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材料股权转让需要的材料如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股东会决议;4、股权转让协议书;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决议;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7. 股权拍卖的执行程序

一、股权拍卖的执行程序怎么走1、股权拍卖的执行程序如下:(1)选择拍卖机构;(2)处理拍卖中的特殊问题,如股权权属、保留价、保证金等问题;(3)进行拍卖;(4)拍卖成交订立协议或作流拍处理;(5)股权拍卖结束。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二、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材料股权转让需要的材料如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股东会决议;4、股权转让协议书;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决议;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股权拍卖的执行程序

8. 股权拍卖的执行程序

法律分析:股权拍卖的执行程序:1、选择拍卖机构;2、处理拍卖中的特殊问题(如股权权属、保留价、保证金等问题);3、进行拍卖;4、拍卖成交订立协议或作流拍处理;5、结束。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第八条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