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2024-05-14 16:34

1. 社会保障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社会保障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2. 社会保障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答:社会保障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强制性。
  所谓强制性,是指社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实施都是通过法律进行的。
  
  (2)普遍性。
   
  社会保险要求社会化,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企业和社会成员都必须参加。
  
  (3)福利性。
  所谓福利性,是指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实施社会保险完全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
  
  (4)社会公平性。
  社会保险作为一种分配形式具有明显的公平特征。
  一方面,社会保险中不能存在任何特殊阶层,同等条件下的公民所得到的保障是相同的。
  另一方面,在形成保险基金的过程中和在使用的过程中,个人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并不严格对价,从而体现出一定程度的社会公平。
  
  (5)基本保障性。
  社会保险的保障标准是满足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因为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们的收入稳定、生活安定,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6)互济性。
  社会保险通过法律的形式向全社会有交纳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社会保费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并在全社会统一用于济助被保障对象,同时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可以从统一基金中相互调节。
   

3. 社会保障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答:社会保障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强制性.所谓强制性,是指社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实施都是通过法律进行的.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要求社会化,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企业和社会成员都必须参加.
  (3)福利性.所谓福利性,是指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实施社会保险完全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
  (4)社会公平性.社会保险作为一种分配形式具有明显的公平特征.一方面,社会保险中不能存在任何特殊阶层,同等条件下的公民所得到的保障是相同的.另一方面,在形成保险基金的过程中和在使用的过程中,个人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并不严格对价,从而体现出一定程度的社会公平.
  (5)基本保障性.社会保险的保障标准是满足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因为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们的收入稳定、生活安定,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6)互济性.社会保险通过法律的形式向全社会有交纳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社会保费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并在全社会统一用于济助被保障对象,同时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可以从统一基金中相互调节.

社会保障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4. 社会保障的特点包括哪些方面


5. 简述社会保障的涵义及特点

社保即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
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官方数据显示,2013年共有3800万人弃缴社保,加大了个人账户空账压力。
1、社会保障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保护器:社会保障的功能之一就是在劳动力再生产遇到障碍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家属以基本生活、生命的必要保障,以维系劳动力再生产的需要,从而保证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
2、社会保障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通过社会保障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适当缩小各阶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避免贫富悬殊,使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能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扩展资料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全球的社会保障模式,大致可分为国家福利、国家保险、社会共济和积累储蓄四种,分别以英国、前苏联、德国、新加坡为代表。
目前我国在建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社会共济模式,即由国家、单位(企业)、个人三方共同为社会保障计划融资,而且这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的改革趋势。个人责任的强化已经成为全球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共识。
社会保障是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是维护百姓切身利益的“托底机制”,是维护社会安全的“稳定器”。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障

简述社会保障的涵义及特点

6. 什么是社会保障?社会保障的特征有哪些?

其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等内容。 社会保障具有六个方面的特征: (1)保证性。社会保障的保证性通常由国家立法加以确定,政府和社会组织加以保证。 (2)强制性。社会保障通过立法确定国家和社会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必须保证社会成员在遇到疾病、伤残、生育、年老等风险时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同时必须依法向社会成员强制征收社会保险费。 (3)社会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应是全体社会成员。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及无业者,一旦遇到生存危机,原则上都应得到基本生活保障。 (4)互济性。社会保障是按照社会成员共担风险的原则组织进行的。社会保障的统筹支付和管理,充分体现了人类互救互助的原则。 (5)公平性。实砚公平分配是社会保障追求的目标。社会保障的公平性主要体现在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和机会是均等的。 (6)福利性。

7. 社会保障的特征是什么

社会保障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强制性。所谓强制性,是指社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实施都是通过法律进行的。(2)普遍性。社会保险要求社会化,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企业和社会成员都必须参加。(3)福利性。所谓福利性,是指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实施社会保险完全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4)社会公平性。社会保险作为一种分配形式具有明显的公平特征。一方面,社会保险中不能存在任何特殊阶层,同等条件下的公民所得到的保障是相同的。另一方面,在形成保险基金的过程中和在使用的过程中,个人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并不严格对价,从而体现出一定程度的社会公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受托机构应当将养老基金单独管理、集中运营、独立核算,可对部分养老基金资产进行直接投资,其他养老基金资产委托其他专业机构投资。同一个养老基金投资组合,托管机构与投资管理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第十八条申请养老基金托管业务、投资管理业务的机构,需向受托机构提交申请。受托机构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参照公开招标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养老基金托管业务、投资管理业务申请人进行评审。评审办法及评审结果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健全受托机构、托管机构和投资管理机构竞争机制,不断优化治理结构,提升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水平。

社会保障的特征是什么

8. 社会保障的特征

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实施范围普及化
    
    基本社会保障的实施范围应该广泛,要普及到全体社会成员。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方面,普遍地存在着生、老、病、死、伤、残以及失业的风险,需要社会给予保障;另一方面,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有责任使所有社会成员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这是由社会保障权利平等的理论和社会保障的普遍性原则所决定的。
    
    基本保障社会化
    
    基本保障社会化,就是要将企业保险、单位保险改为社会保障,建立独立于企业和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保障社会化,即社会保障资金实行社会统筹,进行社会化管理,社会成员在遭遇到暂时或永久的风险、生存发生困难时,由社会提供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的保障。这样,就可以摆脱企业保障形成的职工对单位的依赖和依附,以及企业对职工的终身保障责任,从而有利于现代企业和新型的劳动制度的形成。
    
    保障制度一体化
    
    社会成员都有享受社会保障的平等权利,市场经济和劳动制度改革又要求劳动者在全社会范围内自由流动,因而要建立一体化的基本保障制度。一体化,是指在全国或省、市、自治区范围内,对所有的劳动者和社会成员在资金的筹集比例和给付标准和办法上是统一的,不应由于所有制和身份的不同而有差别。一体化的基本保障制度,是由国家立法规定的,只保证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的保障。
    
    多元化的
    
    保障主体
    
    要纠正过去那种只有政府是社会保障主体的倾向,确立多元化的保障行为主体。多元化的保障行为主体有:1�个人(包括家庭),是社会保障的基础。劳动者的生活和医疗保障首先应是个人自我保障。因为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个人获得的部分,不仅维持本人及家庭的生活,而且要为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及失业时的基本生活和医疗,积累必要的资金(包括个人缴费及单位为本人缴费),以备使用。个人及家庭无力承受的,则由社会提供。2�单位是负有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限责任主体。3�社会(包括社会团体和社区)是举办补充保险和提供服务保障的主体。4�政府是社会保障组织、规范、托底(当社会保障基金入不敷出时,给予托底保证)的主体。
    
    多渠道的筹资方式
    
    社会保障中的社会保险资金除工伤、生育保险以外,其他的社会保险项目均由个人、用人单位及政府三方筹集。社会保障中的其他项目如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则采取政府财政拨款,个人及团体、单位的捐助,义演、义卖、有奖福利彩票等渠道和方式筹集资金。
    
    多层次的保障结构
    
    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要建立多层次的结构,大体上可以有四个层次,即:法定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单位补充养老和医疗保险;互助保险;个人储蓄保险。形成一个以法定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和主体、多种保险为补充、“四位一体”、多道防护线的强有力的保障体系。
    
    “一统二分”的管理体制
    
    社会保障必须实行统一集中领导,建立统一的决策和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管理社会保障事业,以防止多头领导、政出多门。但是,统一领导必须和适当的分工管理结合起来。在统一领导下,有些项目分工由有关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同时还必须和分级管理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