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近期出台哪些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

2024-05-09 22:47

1. 我国近期出台哪些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

据报道,我国将于近期出台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从投资自由化、投资便利化、投资促进、投资保护等6方面入手,进一步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投资环境。

国务院常务会议于5月30日原则通过了《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在会上表示,这一文件将于近期印发,文件的出台体现了中国主动扩大对外开放的坚定决心,体现了中国对接国际做法的坚定决心,以及中国坚持公平开放、构建公平竞争环境的坚定决心。

他表示,若干措施的一大特点就是更加借鉴国际做法,比如投资自由化、投资便利化、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等就是借鉴了国际投资政策框架,更具系统性。措施还强调引资区域结构优化,以及强化国家级开发区等引资平台作用,都体现了与国际规则的接轨。来源:新华网

我国近期出台哪些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

2. 我国将出台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吗?

6月8日从国新办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我国将于近期出台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从投资自由化、投资便利化、投资促进、投资保护等6方面入手,进一步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投资环境。

国务院常务会议于5月30日原则通过了《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这一文件将于近期印发,文件的出台体现了中国主动扩大对外开放的坚定决心,体现了中国对接国际做法的坚定决心,以及中国坚持公平开放、构建公平竞争环境的坚定决心。
若干措施的一大特点就是更加借鉴国际做法,比如投资自由化、投资便利化、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等就是借鉴了国际投资政策框架,更具系统性。措施还强调引资区域结构优化,以及强化国家级开发区等引资平台作用,都体现了与国际规则的接轨。

据介绍,若干措施还进一步深化了外资领域的“放管服”改革。比如在简政放权方面,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内投资总额10亿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交给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管理,以前这一数字是1亿美元。在加强管理方面,针对外商企业的关切,提出修订专利法,并大幅度提高知识产权的侵权法定赔偿上限。
此外,若干措施还突出了问题导向,比如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在中国经营土地成本增加比较快的问题,若干措施明确,各地制造业企业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提升集约化水平,政府不再增收地价款。

3. 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中国会采取什么措施

一是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新举措。《若干措施》指出,要通过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大幅度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政策措施,要同等适用于内外资企业,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外资依法依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的建设,并且同等适用相关的支持政策。支持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与内资企业、科研机构开展研发合作。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若干措施》指出,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在中国创业发展,为其依法依规提供出入境管理方面的便利,这将为促进引资和引智引技相结合创造更好条件。
  二是促进内外资公平竞争的新举措。《若干措施》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确保政策法规执行的一致性;不得擅自增加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限制;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中国标准化工作,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作,依法依规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一视同仁;强化对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机制建设;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拓宽投融资渠道,落实内外资企业统一注册资本制度等等。
  三是加大吸引外资力度的新举措。《若干措施》提出,各个地区要按照新发展理念的要求,积极开展投资促进活动,支持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促进资金双向流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境外融资能力;深化外资管理体制改革等等。同时,《若干措施》也重申,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政策,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权益,这是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具体措施。

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中国会采取什么措施

4. 我国近期会出台利用外资相关措施吗?

报道称,我国将出台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
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在8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我国将抓紧落实有关措施,同时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及时消除政策落地的障碍,确保措施实施的效果。

5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王受文在回答提问时表示,这一文件将于近期印发,文件的出台体现了中国扩大开放、对接国际做法、构建公平竞争环境的坚定决心。
王受文表示,若干措施的一大特点就是更加借鉴国际做法,比如投资自由化、投资便利化、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等就是借鉴了国际投资政策框架,更具系统性。措施还强调引资区域结构优化,以及强化国家级开发区等引资平台作用,都体现了与国际规则的接轨。
针对外国投资者对措施落地时间的关切,部分措施还特别明确了时间表,比如在2018年7月1日前,修订出台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等。
若干措施还进一步深化了外资领域的“放管服”改革。比如在简政放权方面,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内投资总额10亿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交给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管理,以前这一数字是1亿美元。在加强管理方面,针对外商企业的关切,提出修订专利法,并大幅度提高知识产权的侵权法定赔偿上限。
王受文说,过去吸引外资主要是靠优惠政策,现在我们更主要的是要靠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竞争、透明开放的投资环境来吸引外资,使得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能够享受到公平的、透明的、可预期的投资政策环境,使他们的利益能够得到合法的保护,包括他们在获得生产要素、参与市场竞争方面能够得到公平的对待。

王受文表示,前4个月利用外资以人民币计价基本持平,以美元计增长2%,这是来之不易的。考虑到全球和中国具体情况,对全年实现引资的规模和去年持平充满信心。

5. 各地为鼓励外商投资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近年来,广东、福建等省份陆续推出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广东省政府发布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又称“外资十条”),将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领域,加大利用外资财政奖励力度。提出广东省财政对外商在广东投资实体经济项目、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达到一定规模的,按投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广东省商务厅厅长郑建荣说:“利用外资是广东外向型经济的特色、优势和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意义重大。”

对于外商关注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外资十条”明确提出,加快建设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健全专利快速审查、确权和维权机制。依托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知识产权运营等体系的建设,将对所有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创新主体,实现知识产权的快保护、严保护、大保护和同保护。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的监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外资企业创新发展、公平竞争,提供更好的保障。

福建省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实施方案,22条政策措施包括落实国家减少外资准入限制政策,实行财税支持政策,完善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便利人才出入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等5个方面,旨在进一步构筑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促进福建省利用外资稳定增长,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作为改革开放试验田,福建省自贸区在深化对外开放中先行先试。今年5月,《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发布,提出要率先建立同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目前,省商务厅(自贸办)正配合国家相关部门抓紧修改完善更透明、限制投资领域更少的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3.0版也将加快建设,实现国际贸易管理所有环节、所有进出口商品和主要运输方式“3个全覆盖”。

各地为鼓励外商投资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6. 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改善投资环境,更好地吸收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出口外汇,发展国民经济,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国家鼓励外国的公司、 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
  国家对下列外商投资企业给予特别优惠:
  一 产品主要用于出口,年度外汇总收入额减除年度生产经营外汇支出额和外国投资者汇出分得利润所需外汇额以后,外汇有结余的生产型企业(以下简称产品出口企业);
  二 外国投资者提供先进技术,从事新产品开发,实现产品升级代换,以增加出口创汇或者替代进口的生产型企业(以下简称先进技术企业)。第三条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除按照国家规定支付或者提取中方职工劳动保险、福利费用和住房补助基金外,免缴国家对职工的各项补贴。第四条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场地使用费,除大城市市区繁华地段外,按下列标准计收:
  一 开发费和使用费综合计收的地区,为每年每平方米五元至二十元;
  二 开发费一次性计收或者上述企业自行开发场地的地区,使用费最高为每年每平方米三元。
  前款规定的费用,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酌情在一定期限内免收。第五条 对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优先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运输条件和通信设施,按照当地国营企业收费标准计收费用。第六条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需要借贷的短期周转资金,以及其他必需的信贷资金,经中国银行审核后,优先贷放。第七条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外国投资者, 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汇出境外时,免缴汇出额的所得税。第八条 产品出口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以按照现行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以及其他己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产品出口企业,符合前款条件的,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九条 先进技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以延长三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十条 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核准,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己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经营期不足五年撤出该项投资的,应当缴回己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第十一条 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产品,除原油、成品油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产品外,免征工商统一税。第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自行组织其产品出口,也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委托代理出口。属于需要申领出口许可证的产品,按照企业年度出口计划,每半年申领一次许可证。第十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其产品出口合同,需要进口(包括国家限制进口)的机械设备、 生产用的车辆、 原材料、燃料、散件、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不在报请审批,免领进口许可证,由海关实行监管,凭企业合同或者进出口合同验放。
  前款所述进口料、件,只限于本企业自用,不得在国内市场出售;如用于内销产品,应当按照规定补办进口手续,并照章补税。第十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之间,在外汇管理部门监管下,可以相互调剂外汇余缺。
  中国银行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其他银行,可以对外商投资企业开办现汇抵押业务,贷放人民币资金。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的自主权,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际上先进的科学方法管理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有权在批准的合同范围内,自行制定生产经营计划,筹措、运用资金,采购生产资料,销售产品;自行确定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和奖励、津贴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行确定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聘用或者辞退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增加或者辞退职工;可以在当地招聘和招收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被录用人员所在单位应当给于支持,允许流动;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分,直至开除。外商投资企业招聘、招收、辞退或者开除职工,应当向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7. 中国吸引外资主要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我国社保待遇持续提高。截至6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14亿人、2.22亿人、2.74亿人。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13.43亿人,电子社保卡覆盖3.5亿持卡人。2021年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涉及1.27亿退休人员。12个省份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发放失业保险待遇346亿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2亿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在地得税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企业生产、经营。

中国吸引外资主要优惠政策

8. 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有哪些

1,属于农业新技术、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主重要原材料工业建设。
2,属于高新技术、先进技术、能够改进产品性能、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提高企业技术经济效益或者生产适应市场需求而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新设备、新材料的
3,属于适应国际市场需求,能够提高产品档次,开拓新市场,扩大产品外销,增加出口的,
4,属于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的新技术、新设备的
5,属于能够发挥中西部地区的人力和资源优势,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6,属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鼓励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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