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死亡保险的赔偿金怎么算?

2024-05-09 02:30

1. 人身死亡保险的赔偿金怎么算?

一、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丧葬补助金:6个月×2554元/月=15324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为:
a、配偶每月为40%×本人工资;
b、其他亲属每人每月为30%×本人工资;
c、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9109元(2010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82180元。
因工死亡的,其供养直系亲属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不满18周岁的,一次性计算到18周岁;其他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计发20周年,但5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这是工伤事故处理方法

人身死亡保险的赔偿金怎么算?

2. 死亡赔偿金怎么算的??


3. 死亡保险赔偿金额

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是:1、如果受害人的家属向法院起诉的,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按二十年计算;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3、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既包括死者丧葬费用也包括其亲属的精神抚恤金等各种赔偿。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项目,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

死亡保险赔偿金额

4. 死亡赔偿金怎么算的??

  《人身损害司法解释》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他侄儿,则没有这个索赔权利,不过如果他侄儿以这个傻儿子的代理人的名义起诉,那就有权利主张——如果仅仅以他侄儿自己的名义,那么不属于赔偿权利人——一定注意。
  一.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二、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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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县公安局、人民法院、统计局、调查队: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度《湖北省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予以发布。本标准自2012年5月1日开始执行。
  湖北省公安厅(印)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
  湖北省统计局(印)     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印)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二○一二年度)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18374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6898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13164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年)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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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上述数据,死亡赔偿金=20*6898=137960元
  抚养费=20*5011=100220——现在你们按照6000元支付的标准比这个稍微高,诉讼时可以要求减少或者冲抵一部分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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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可能在庭审中说,之前双方已经就赔偿问题达成完整解决方案,死者儿子以及其他亲属放弃了死亡赔偿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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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保险人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死亡赔偿金分配: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第二十一条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保险人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6. 死亡赔偿金该怎么算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法院地的标准计算,因此受诉法院地的选择与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有密切联系。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法院管辖规定,交通事故案件中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法院、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当事人在起诉前可查阅当地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选择标准高的法院所在地法院管辖更为有利,在选择受诉法院时同时需考虑诉讼的成本,如路途远近、赔偿标准的差异比例、在当地诉讼是否方便、地方性保护等因素予以综合考虑。

7. 死亡赔偿金怎么算?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割。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一、前夫出车祸死了赔偿金给谁?
前夫去世,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死亡抚恤金填补的是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是对受害人家庭损失的弥补,对死者家庭利益的赔偿,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范围。死亡抚恤金分割之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
二、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属不属于遗产
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不属于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死亡赔偿是受害人近亲属死亡造成的生活资源减少,是对受害人家庭损失的补偿,对死者家庭利益的补偿,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范围。死亡赔偿亡赔偿金之前,应扣除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考虑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的亲密关系、与死者生活的密切程度和生活来源进行适当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死亡赔偿金怎么算?

8. 一般死亡赔偿金怎么算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北京市2013年死亡赔偿金:729380元(即36469元20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精神抚慰金:5万10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上述两项合计为:最低为779380元,最高为829380元。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013年北京死亡赔偿金:329520元(即16476元20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精神抚慰金:5万10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上述述两项合计为:最低为379520元,最高为429520元。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对于死亡赔偿金的认定和处理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办理,特别是对于造成死亡的方式不同可以还需要涉及到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死亡赔偿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并且取得了司法谅解的情况下,在一定程序上是可以减轻司法判决的结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