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王安石变法?

2024-05-16 18:46

1. 什么是王安石变法?

一分钟了解王安石变法

什么是王安石变法?

2. 王安石变法的原因?

王安石首先是个文人,所以变法的出发点是以富国为主,具体表现为发展民生,抑制土地兼并,其实各个朝代灭亡的根源基本上都源于土地兼并太厉害,导致太多的人失去土地,另一个应该就是想改革税法以增加国家收入吧,这两项可以说都触动了上层人员的利益,所以阻力空前强大,其中不乏一些皇族,宋朝优待皇室,皇室成员一般都比较富有,而这些很大程度上来自于经商和土地收入,所以宋神宗才不得不停止变法。

3. 王安石变法的原因

王安石变法的原因和目的

导语:我们只要一提及变法的原因就要说:当时土地兼并严重,冗官、冗兵繁多,国家积贫积弱,王安石变法就是针对这种社会状况而展开的。可是,当我们仔细了解王安石变法的具体内容和实际效果后,惊异地发现,在数十项变法法令中,几乎没有一条是抑制兼并、裁撤冗兵冗员的。以下是由应届毕业生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王安石变法的原因和目的,欢迎阅读!

1、王安石变法的目的是“抑制兼并,裁撤冗员”吗?

这个说法实际是后来的史学家们强安到王安石变法头上去的,不是当时变法的真实目的。我们阅读任何一种建国以后并迄今为止的相关文献,只要一提及变法的原因就要说:当时土地兼并严重,冗官、冗兵繁多,国家积贫积弱,王安石变法就是针对这种社会状况而展开的。可是,当我们仔细了解王安石变法的具体内容和实际效果后,惊异地发现,在数十项变法法令中,几乎没有一条是抑制兼并、裁撤冗兵冗员的,从变法的后果上来看,冗员并没有减少,土地兼并有增无减,虽然军队冗兵减少了近四十万,但在对外关系上仍懦弱不堪。就是说,现代史学家们描述的王安石变法的原因与其实际做法驴唇不对马嘴。

这是怎么一回事?经过反复的研究以及向有关专家请教,我们发现,王安石变法的真正目的根本不是抑制兼并、裁撤冗员,使国家强大,既然没有这方面的目的,自然也就没有相应的变法措施和结果。

2、王安石变法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王安石变法的真正目的是为国家“求富”,即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关于这一点,两位宋史专家王曾瑜和杨子忠先生,都已讲得很明白了(请参考阅读本期《王安石变法纪事》和《宋史专家王曾瑜论王安石变法》两文),此处不多赘言。

3、变法的真实目的为何被遮蔽?

有两种原因造成了对王安石变法真实目的的遮蔽。一是在当时的政治争论中,变法派为减轻反变法派对他们“敛财、害民”的攻击,而刻意编造出抑制兼并之类的理由;二是后来的某些研究者,出于肯定这场变法性质的需要,将当时变法派编造出的理由当做事实加以放大。

正是由于这种遮蔽,使得今人在了解王安石变法的性质时极易陷入混乱不清的状态,人们无法理解,为何这场变革既没有与其所标榜的目标相适应的政策方案,又没有实现使国家强大崛起的战略目的!

但如果回到王安石变法的真实目的——求富上,一切疑问就会悄然冰释,变法派本来就没有抑制兼并、使国家强大的`目的,他们的目的只是敛财、求富,而且也实现了这个目的。至于他们本来就没有的目的没有实现,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事实证明:这场变法取得了变法派自己预想要达到的一切,同时,也没有超出预想目的一步。

4、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变法目的?

这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造成的,看一下神宗皇帝面临的实际问题:

先看冗员,即官员队伍庞大,这是由于其前任皇帝自己无能,只好靠扩大官员队伍、并增加官员工资导致的。官员队伍一旦扩大到这个规模,想裁减就很困难了,一切改革都要靠官僚队伍来推动,如今你要削减官员数量,降低他们的工资,他们能答应吗?这一点,神宗皇帝是心知肚明的,况且前朝已有失败的例子放在那里,范仲淹等人在庆历年间发起的“庆历新政”不就是因为动了冗员这块“奶酪”而无疾而终的吗?所以,冗员不能裁,冗官不能减。

冗员不能裁,行政开支和军费支出不能减,国家财政又没钱。怎么办?只能想增加收入的办法了。

事实上,这也是许多王朝中期改革通常选择的路径:不动存量、调整增量;不触动现有的既得利益者,通过增加新的财政收入增长点,靠新增加的钱,解决社会政治问题。这种路径的好处是阻力小、易操作,不好处是往往适得其反,老问题没解决,又带来成堆的新问题,结果反而使得王朝进一步衰朽。

是不是所有王朝中期的变革只有这一条路径可走?是不是所有的变法都是这种结局?当然不是,之所以选择这样的变法路径,是宋神宗的个人能力所决定的,换一个人,未必是这种做法。

5、为什么选择王安石为变法主将?

为解决国家缺钱的问题,宋神宗广泛地与各路大臣谈话,谈下来,形成的观点有两派:一是认为国家缺钱原因是花的太多,少花点就不缺了。这一派以韩琦、富弼、司马光等元老重臣为代表,他们建议皇帝:抑制个人欲望,少修建宫室楼台,适当裁减冗员、冗兵,千万不要与外国打仗,国家开支就减少了,钱也就够花的了。那西夏国、辽国要是打过来怎么办呢?这派人的回答是:只要你内修德政、外睦邻邦,人家是不会打过来的,对这种不顾强邻日益挑衅、不负责任的建议,神宗皇帝当然不满意,也没法儿按这些人的说法办事。

另一派的意见就是以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他们提出的办法就是想方设法地增加财政收入,不仅可以养住现在的官员与军队,还可以支持朝廷对敌国采取主动的军事措施。这种态度与神宗皇帝的需要一拍即合,所以,神宗皇帝才采取非常手段,越级提拔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大业的。

王安石变法的原因

4. 王安石变法的影响

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但是,变法在推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举措的不合时宜和实际执行中的不良运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如保马法和青苗法),加之新法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元丰八年(1085年),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终。

5. 王安石变法的过程

庆历新政失败后,宋朝严重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并未缓和,积贫积弱的局面仍在向前发展,朝廷内外危机四伏,因而要求改革的呼声在一度沉寂之后,很快又高涨起来。嘉佑三年(1058年),王安石进京述职,作《上仁宗皇帝言事书》 ,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主张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建议朝廷改革取士、重视人才,请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但没被仁宗采纳。 治平四年(1067年),久慕王安石之名的宋神宗即位。  宋神宗希望改变积贫积弱的局面,消除弊病,克服统治危机,遂起用王安石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非常信任和器重王安石。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王安石再次提出全面改革的想法,指出“治国之道,首先要效法先代,革新现有法度”,并勉励神宗效法尧舜,简明法制。王安石认为,北宋国家贫苦的症结,不在于开支过多,而在于生产过少;农民之所以贫苦和不能从事生产,一方面是由于官僚富豪兼并了大量土地,另一方面是由于政府把繁重的徭役加在农民身上。因此,最好的理财富国之路,是依靠天下所有的劳动力去开发自然资源,是积极开源而不是消极节流。 王安石随后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阐释宋初百余年间太平无事的情况与原因,指出当时危机四伏的社会问题,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所建树,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 神宗采纳王安石的相关主张,并要求其尽心辅佐。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王安石提出当务之急在于改变风俗、确立法度,提议变法,神宗赞同。 为指导变法的实施,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统筹财政。同年四月,遣人察诸路农田、水利、赋役;七月,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九月,立青苗法;十一月,颁农田水利条约。 熙宁三年(1070年),颁布募役法、保甲法。熙宁四年(1071年),颁布方田均税法,改革科举制度;熙宁五年(1072年)三月,颁行市易法。熙宁六年(1073年)七月,颁行免行法。

王安石变法的过程

6. 关于王安石变法

第一题个人认为C或D都对,青苗法是政府放贷行为,市易法是政府稳定物价行为,都属于金融管制
第二题失败的原因:
 1、变法本生存在极大弊端,被贪官污吏利用,成为其搜刮地皮,扰民害民的工具;(这是变法失败的根本原因)
2、用人不当,使得许多趋炎附势的奸佞小人成为变法的中坚力量。而这些人只不过是打着变法的幌子为自己谋求利益;
 3、失去民心。具有极大纰漏的新法加重了广大劳苦人民的负担,使老百姓深受其害;(这是王安石变法失败的主要原因) 
 4、变法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官僚阶级的利益,遭到他们的反对;(但这一点对变法的失败并没有起到太大作用) 
 5、在新法扰民害民的情况下,普通知识分子对王安石的新法产生敌视; 
 6、目睹了改革的失败,北宋的精英分子开始反对变法,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加激烈;
 7、在变法期间,北宋王朝遭到了两次极为严重的自然灾难;(这直接导致了王安石的两次罢相并严重动摇了改革派对变法的信心) 
 (注意,失败的原因并不包括两宫太后的干预及宋神宗信念的摇摆)

7. 王安石变法是怎么回事?

一分钟了解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是怎么回事?

8. 王安石怎样实行变法的?

王安石(1021~1086年)是北宋时期地主阶级著名的改革家。他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曾经提出一整套的“新法”,并一度加以推行。
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人,出身于普通官僚地主家庭。22岁时,通过考试中了进士,从此参加地方行政工作。1047年担任鄞县知县时,就实行过一些政治改革,开发农田水利,颇有成效。他认为广大人民的贫穷,是由于豪强大姓兼并土地所造成。王安石在舒州通判任内,写过“三年佐荒州,市有弃饿婴,崎岖山谷间,百室无一盈”(《发廪》)等诗句。又写下了“丰年不饱食,水旱尚何有?”(《感事》)“俗吏不知方,掊克(敲剥)乃为才”(《兼并》),揭露当时社会的深刻矛盾,官僚的腐败,反映了他有“诛抑兼并”的政治抱负。
当时,也有些有远见的地主阶级政治家,面临这样的社会危机,提出改革的方案。如范仲淹在1043年(庆历三年)就向宋仁宗提出十项建议,主张要实行新政,在政治、经济等方面进行改革。
王安石也向宋仁宗上过洋洋万言的意见书,但没有受到重视。
年轻的皇帝宋神宗赵顼上台以后,急于要改变积贫积弱的局面,以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于是,破格提拔了积极主张革新的王安石。
1069年(熙宁二年),49岁的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实行变法。中央王朝成立一个制订新法的机关叫作“制置三司条例司”。三司是中央的财政机关,包括户部、度支、盐铁。在三司之上设置这样一个立法机关,表明王安石的新法是以理财为中心,推行地主阶级的“富国强兵”政策。
新法的主要内容有:(1)农田水利法
1069年11月,颁布了《农田厉害条约》,鼓励各地开垦废田,兴修水利,建立堤防,扩大圩田和淤田,以利农业生产。大规模的水利建设,由官府借钱。从1070年以后的6年间,全国兴修水利1.07万多处,灌溉田地达36万多顷。各地还开发了大量淤田。据王安石估计,京畿一路的淤田,每年可以增产粮食几百万石。
(2)方田均税法
针对当时的田产不实、赋税不均的弊病,1072年8月颁布了《方田均税条约》,规定每年9月,由县官丈量土地,以东西南北各千步为一方,按照土质肥瘠,分等级规定税额。结果,丈量出大批被官僚大地主所隐瞒田产,迫使豪强大姓不得不交纳赋税,纠正大地主“有产无税”的不合理现象,为北宋王朝增加了税收。
(3)青苗法
各地政府在夏、秋未熟之前,借钱米给主户,主要是贷给自耕农和半自耕农,收成之后加息十分之二还粮或还钱。这种措施是为了防止豪强大姓趁农民青黄不接之际,索取数倍的高利,以致造成大批农户流亡。正因为青苗法堵塞了官僚大地主放高利贷的渠道,才遭到他们猛烈的攻击和反对。
(4)免役法
免役法就是由国家出钱雇人充役,按户等收免役钱,乡村四等以下户不纳。那些原来可以免役的官户,也要按定额的半数缴纳,称为助役钱。这对于过去所实行的把负担都转嫁到农民头上的差役法来说,在当时是一种进步的办法。
(5)均输法
1069年颁行均输法,是为了纠正税收上的流弊。均输法是由政府派出发运使,总管东南六路财赋,统一采购物资,防止富商大贾操纵,力求“国用可足,民财不匮”。这项措施限制了大官僚兼富商的私利,遭到了他们的反对,攻击均输法是“渔夺商人毫末之利”。
(6)市易法
政府在京都汴京设立市易务,以一百万贯作为流动资金,控制商业贸易,收购或出售物资,调节物价。中小商人可以向市易务赊购货物,也可以贷款,都是年息二分。市易法后来从开封推行到各地,打击了富商大贾对商业的垄断,使北宋政府从大商人手里夺取商业上的利益。
(7)保甲法
宋神宗、王安石在“强兵”的工作中,改革了兵制,裁减50岁以上的老弱士兵,精选部队。经过减并之后,全国兵额下降到不及80万,减了三分之一,“不惟胜敌,兼可省财”。兵制改革中,北宋政府还在各地区设置将领,负责教练军队。保甲法就是在整顿军队的同时,规定乡村民户以10户组成一保,50户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由地主分子充当保长、大保长和都保证。主客户有两丁以上的,都要抽一人为保丁,在农闲时进行军事训练。保丁平时负担巡逻、放哨,遇有“盗贼”,报大保长追捕。如果保内发现“强盗”,知情不报,同保人都要连坐治罪。保甲法维护地主阶级统治,防止农民反抗的目的,那是很明显的。
以上是王安石新法的主要内容。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甚至打击了大官僚贵族、大商人对人民的疯狂掠夺,在地主阶级内部进行财力的再调整,“损有余以补不足”,力求“民不加赋而国足用”。正因为限制了大官僚贵族的经济特权,新法遭到守旧势力的猛烈反扑和围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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