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哪一年开始正式执行

2024-05-17 16:32

1. 企业年金哪一年开始正式执行

企业年金是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也是中国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企业年金不仅是劳动者退休生活保障的重要补充形式,也是企业调动职工积极性,吸引高素质人才,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手段。它的主要作用和功能至少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1、分配功能,企业年金既具有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性质,也具有国民收入再分配性质。因此,企业年金形式的补充养老金计划又被视为对职工的一种延迟支付的工资收入分配。2、激励功能,企业年金计划根据企业的盈利和职工的绩效为职工年金个人帐户供款,对于企业吸引高素质人才,稳定职工队伍,保障职工利益,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职工为企业服务的自豪感和责任感,从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获取最大经济效益,又是一种积极而有效的手段。3、保障功能,建立企业年金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水平,解决由于基本养老金替代率逐年下降而造成的职工退休前后的较大收入差距,弥补基本养老金保障水平的不足,满足退休人员享受较高生活质量的客观需求,发挥其补充和保障的作用。法律依据:《企业年金法律法规汇编》第一条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白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在中国是新生事物,又关系着千百万受益人的退休金的安全和增值。因此,企业年金方面的法律法规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我国也加强了企业年金法律法规的建设,国务院各部委相继出台了系列有针对性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企业年金法律休系和行之有效的监管架构。

企业年金哪一年开始正式执行

2. 企业年金从哪年开始的

法律分析:企业年金在中国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从1993年开始实施的。
法律依据:《企业年金办法》
第三条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第四条 企业年金有关税收和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企业年金从哪年开始的

法律分析:企业年金在中国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从1993年开始实施的。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年金优惠政策。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领取企业年金的条件有:一、退休。当员工到了符合规定的退休年龄,可以申请提取企业年金。在这个时期,对于年金的提取方式也是可以选择的。具体提取方式上有两种,一种就是一次性提取,另一种就是分月领取。这两种提取方式都可以,同时由于企业年金在实际缴存时,没有计入个人工资收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说,在提取也是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说。二、丧失劳动能力。当然也不是只有等到退休时,才可以选择提取企业年金。当职工在退休前,因病、因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也可以提前申请一次性或者按月提取企业年金。三、出境居住。现在社会发展的越来越快,人员的流动也是逐渐频繁起来,现在整个社会就是一个地球村。在这种情况下,相关人员出国居住也是很稀松平常的事。在选择出境居住时,也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企业年金。不要在这里也要说一下,从今年发生的突发事件来看,中国才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四、身故。企业年金作为个人的资产,也是可以继承的。所以在职工身故后,相应合法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已故职工的企业年金。在职工身故后,合法的继承人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企业年金。法律依据:《企业年金办法》第三条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第四条 企业年金有关税收和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年金从哪年开始的

4. 企业年金哪一年开始正式执行

企业年金在中国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2000年底《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的颁布到2004年5月1日《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颁布为界,至今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阶段、企业年金试点阶段和企业年金阶段。
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又称为"企业退休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并且成为所在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七条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八条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5. 企业年金哪一年开始正式执行

法律分析:企业年金在中国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2000年底《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的颁布到2004年5月1日《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颁布为界,至今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阶段、企业年金试点阶段和企业年金阶段。从199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能力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起,到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颁发《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两个《试行办法》)之前的时间里,中国没对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和运营增值做出过任何明确的规定。两个《试行办法》实施以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才有明确的规范。  
法律依据:《企业年金办法》第一条 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推动企业年金发展,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企业年金哪一年开始正式执行

6. 企业年金是哪一年开始的

法律分析:依照公司而定。年金是指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单位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是由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等三个部分组成。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单位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单位补充养老金计划,又称为"单位退休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并且成为所在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7. 企业年金从哪年开始的?

法律分析:企业年金在中国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从1993年开始实施的。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年金优惠政策。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领取企业年金的条件有:
一、退休。当员工到了符合规定的退休年龄,可以申请提取企业年金。在这个时期,对于年金的提取方式也是可以选择的。具体提取方式上有两种,一种就是一次性提取,另一种就是分月领取。这两种提取方式都可以,同时由于企业年金在实际缴存时,没有计入个人工资收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说,在提取也是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说。
二、丧失劳动能力。当然也不是只有等到退休时,才可以选择提取企业年金。当职工在退休前,因病、因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也可以提前申请一次性或者按月提取企业年金。
三、出境居住。现在社会发展的越来越快,人员的流动也是逐渐频繁起来,现在整个社会就是一个地球村。在这种情况下,相关人员出国居住也是很稀松平常的事。在选择出境居住时,也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企业年金。不要在这里也要说一下,从今年发生的突发事件来看,中国才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
四、身故。企业年金作为个人的资产,也是可以继承的。所以在职工身故后,相应合法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已故职工的企业年金。在职工身故后,合法的继承人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企业年金。

法律依据:《企业年金办法》
第三条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第四条 企业年金有关税收和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年金从哪年开始的?

8. 企业年金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企业年金制度大概从2003年就实施,截至2020年末,全国有10.5万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有企业年金的职工有2718万人。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又称为“企业退休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并且成为所在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末,全国有11.75万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2875万人。年末企业年金投资运营规模2.61万亿元,当年投资收益额1242亿元。一、参与人员职工参加企业年金方案的条件:(一)与本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试用期满;(二)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二、缴纳年金的优点在于:(1)简便灵活,雇主不承担将来提供确定数额的养老金义务,只需按预先测算的养老金数额规定一定的缴费率,也不承担精算的责任,这项工作可以由人寿保险公司承担;(2)养老金计入个人账户,对雇员有很强的吸引力,一旦参加者在退休前终止养老金计划时,可以对其账户余额处置具有广泛选择权;(3)本计划的企业年金不必参加养老金计划终止的再保险,如果雇员遇到重大经济困难时,可以随时终止养老金计划,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依据《企业年金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第四条 企业年金有关税收和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