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违规使用业主资...

2024-05-12 21:11

1. 业主委员会违规使用业主资...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鲜花][开心]业主委员会违规使用业主资金,属于违法行为。 挪用公款挪用资金罪。【摘要】
业主委员会违规使用业主资...【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鲜花][开心]业主委员会违规使用业主资金,属于违法行为。 挪用公款挪用资金罪。【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回答】
业主委员会主任,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业主共用资产,侵害业主共用资产权,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回答】

业主委员会违规使用业主资...

2. 业主委员会违规使用业主资...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属于违法行为。挪用公款挪用资金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摘要】
业主委员会违规使用业主资...【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属于违法行为。挪用公款挪用资金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回答】
扩展资料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1.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2.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规则进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通常为5~11人,也可以根据小区情况在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中对委员人数进行约定。【回答】

3. 业主委员会资金谁负责

我国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工作经费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
一、物业小区经营收入归谁所有?
物业小区经营收入归全体所有业主。《民法典》第273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第2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和绿地属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和设施及物业用房,也属业主共有。第283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公共地方的收入可以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填补管理费不足,但都必须由全体业主的投票决定。
公共收益如何分配,何时公示,在小区的《业主公约》、《业主大会章程》中,都应该事先对相关内容进行一个约定。
在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受委托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代为管理该小区的公共收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可自行决定公共收益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或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管理。
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公共收益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相关维护费、管理费在公共收益中所占的比例。受委托管理公共收益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银行开设专户对公共收益进行专项存储,收支情况单独立账,不能与企业的其他账户合用。管理多个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对每个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单独开户列账。
二、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些地方性法规,还要求下列部门机构,承担与物业管理相关的管理工作。
1、城管执法、房地产开发、财政、民政、价格公安、城乡规划、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3、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社区管理,以及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三、对物业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不能。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对于物业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解决。
鉴于享有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权的是业主委员会而不是单个业主,如果物业公司服务差、不作为,导致业主与物业公司有纠纷时,业主要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反映诉求,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要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可以起诉物业公司。
一些地方性法规,还要求下列部门机构,承担与物业管理相关的管理工作。
1、城管执法、房地产开发、财政、民政、价格公安、城乡规划、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3、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社区管理,以及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业主委员会资金谁负责

4. 业主委员会主任使用资金的权限

亲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业委会没有权利动用公共资金。因为业主委员会是全体业主选出的业主代表,它们的作用就是维护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维护小区的公序良知,如果要动用公共资金,必须要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并得到全体业主2/3以上的同意才可使用公共资金,私自挪用更是不行,也没有这个权限的,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摘要】
业主委员会主任使用资金的权限【提问】
亲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业委会没有权利动用公共资金。因为业主委员会是全体业主选出的业主代表,它们的作用就是维护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维护小区的公序良知,如果要动用公共资金,必须要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并得到全体业主2/3以上的同意才可使用公共资金,私自挪用更是不行,也没有这个权限的,希望能够帮助到你!【回答】

5. 业主委员会问题

主委员会活动经费来源——提留说为保证业主委员会能正常的运转并持续发挥效力,因此业委会的经费来源是相当关键的问题,为此,特查阅了建设部印发的《业主大会规程》范本,其中有如下描述:“第九条 业主大会履行以下职责:...(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第三十五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具体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的质询。 ”鉴于此,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可理解为如下关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管理业主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并使用其中部分金额(或绝大部分金额)聘用物业管理企业协助进行小区物业管理,因此,考虑业委会经费来源时,我个人认为是建立在业主聘用物业企业的前提基础上,业委会是有权支配物业管理费的,其中部分金额可用于业委会的日常办公及管理。另外,我参考了《北京市海淀区世纪城东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其中二十三条也有如下规定“业主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4、管理物业、公共维修基金和专项维修基金;5、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或通知业主向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物业管理费)。...”基于此,是否业主委员会在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合同时,考虑在业主交纳物业管理费中提留出部分金额作为业委会经费来源之一,我认为这是目前最看得到的经费来源办法,业主大会章程是今后业主委员会工作的重要执行文件,因此其中关于业主大会职权及对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描述一定要明确,责权清晰,今后才好办事。因为是非专业人士,也没有与筹委会成员充分沟通,有偏颇之处请海涵,并请批评指正!

业主委员会问题

6. 业委会可动用资金发实物给部分业主吗

可以,但是前提要满足两个条件

1、业委会使用的资金,必须是属于业委会拥有使用权的自有经费,或活动费用。如公共区域对外收益所得等等。不能使用全体业主委托业委会管理的公共维修资金等专项专用的经费。
2、业委会使用该费用,在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的职能权限之内。

7. 业主委员会合法吗

法律分析:合法的。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合法吗

8. 业委会委员不是业主如何处理

亲,您好,不是业主怎么进的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有独立的诉权,可以业委会的名义起诉。【摘要】
业委会委员不是业主如何处理【提问】
亲,您好,不是业主怎么进的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有独立的诉权,可以业委会的名义起诉。【回答】
拓展资料: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一般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不是业主的人,根本不具备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是不可能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理所当然无权代表业主和物业管理签订任何合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关系】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的相关义务及责任】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合法权益的保护】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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