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风险准备金设立及提取的规定

2024-05-05 02:46

1.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风险准备金设立及提取的规定

风险准备金,是一种风险补偿机制,是投资管理人以自己的财产为受益人提供的风险补偿,通常在风险资产管理和运营的长期合同中有约定。企业年金基金能否保值增值关键是投资管理,为防止投资管理人违规操作、损害受益人利益;为督促其恪尽职守、谨慎投资,本办法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须从当期收取的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公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也规定投资管理人须“建立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
二、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来源、标准、时间及存储方式
1、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是从投资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费中提取的。
2、提取的标准,将按照投资管理人当期收取管理费的20%提取风险准备金;当余额达到基金财产净值的10%时,可不再提取。
3、提取的时间,根据投资管理委托合同的规定按月、季、年提取;期限应和管理费的提取期限相同,如管理费是按季支取的,则风险准备金的提取则应按季提取。
4、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须在托管银行专户存储。托管银行按照合同约定的提取标准和时间,将提取的风险准备金及时足额划入投资管理人开立的风险准备金专户。
三、风险准备金的用途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亏损。风险准备金的专项使用,是指除用于弥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亏损外不得用于其它目的,受托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在委托投资管理合同期满前均不得动用或支取风险准备金。委托投资管理合同期满,基金发生投资亏损,则用提取的风险准备金弥补基金的损失,风险准备金不足以弥补亏损,投资管理人不另承担弥补亏损的责任,如投资管理人有违法等行为时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基金未发生投资亏损或风险准备金弥补投资亏损后仍有余额,如不续签委托投资管理合同,则风险准备金全额或剩余金额划归投资管理人所有,投资管理人可以动用或支取,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如续签委托投资管理合同,投资管理人将不得动用或支取风险准备金,并将上期风险准备金结转本期,准备金比例不足约定的基金净值下限时,在本期按照约定继续提取,直至达到约定的比例。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风险准备金设立及提取的规定

2. 什么是基金风险准备金

风险准备金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从自己收取的会员交易手续费中提取
一定比例的资金,做为确保交易所担保履约的备付金的制度。
交易所风险准备金的设立,
是为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转而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不可预见的风险
带来的亏损。交易所不但要从交易手续费中提取风险准备金,
而且要针对股指期货的特殊风险建立由会员缴纳的股指期货特别风险准备金。
股指期货特别风险准备金只能用于为维护股指期货市场正常运转提供
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交易所不可预见风险带来的亏损。
风险准备金必须单独核算,专户存储,除用于弥补风险损失外,
不能挪作他用。风险准备金的动用应遵循事先规定的法定程序,
经交易所理事会批准,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按规定的用途和程序进行。

3. 一些什么企业需要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一般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需要提取风险准备金。
财政部印发(财金[2007]23号)第十一条关于金融企业利润分配的规定,《规则》第44条规定:“金融企业本年实现净利润(减弥补亏损,下同),应当按照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顺序进行分配。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扩展资料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
二、企业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用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一般风险准备补亏”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的一般风险准备。
核算
1.一般风险准备科目设置
“一般风险准备”属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提取风险准备时,贷记本科目;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反映公司提取的风险准备结余。
2.一般风险准备的账务处理
(1)提取风险准备时:
借:利润分配——提取风险准备
贷:一般风险准备
(2)用风险准备弥补亏损时:
借:一般风险准备
贷:利润分配——风险准备转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般风险准备

一些什么企业需要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4. 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风险准备金是如何提取的?

  对于集合计划,根据《关于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8号),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投资管理费不提取风险准备金。
  对于单一计划,根据年金法规规定,投资管理人从当期收取的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亏损。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在托管银行专户存储,余额达到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10%时可不再提取。

5. 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风险准备金是如何提取的?

  对于集合计划,根据《关于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8号),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投资管理费不提取风险准备金。
  对于单一计划,根据年金法规规定,投资管理人从当期收取的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亏损。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在托管银行专户存储,余额达到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10%时可不再提取。

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风险准备金是如何提取的?

6. 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风险准备金是如何提取的?

  对于集合计划,根据《关于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8号),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投资管理费不提取风险准备金。
  对于单一计划,根据年金法规规定,投资管理人从当期收取的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亏损。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在托管银行专户存储,余额达到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10%时可不再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