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致3死1伤嫌犯仍在逃,全民搜捕之下,他还有可能作案吗?

2024-05-09 08:27

1. 江西致3死1伤嫌犯仍在逃,全民搜捕之下,他还有可能作案吗?

据悉,江西致3死1伤嫌犯曾春亮仍在逃,在致两死一伤的情况下,选择潜回老家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并且还杀害了一名年逾五旬的县医保局驻村干部,不得不承认,其所作所为让人毛骨悚然。在两起事件发生之后,曾春亮的所作所为也是弄得人心惶惶,好在警方已经加强了对村民的保护,而且也挨家挨户提醒了村民要随时保持警惕之心。曾春亮目前的状态就类似于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在全民搜捕之下的曾春亮,他还有可能再做案吗?在我看来,曾春亮再次作案的几率是很小的,毕竟当地村民以及周围其他地方的居民都已经对曾春亮有所防备,加上他之前的一个回马枪,已经让得所有人有了警惕,当然,曾春亮的心理状态显然是疯狂的,并不敢百分之百肯定他不会再次做出丧心病狂之事,但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应当也明白,村民们已经有了戒备之心,已经有了各种防备措施,他想要再次作案的难度是很大的。
但不可否认,难度大并不代表着曾春亮不会再次冒险一试,在我看来,在曾春亮第一次杀害受害人之后,他就明白自己自己没有了退路,而这也是他第二次敢于再次杀人的重要原因之一,在造成3死1伤的情况下,曾春亮更加明白,他只有死路一条,在此背景下,他也就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继续潜逃,但迟早会被警方抓住,二是殊死一搏,以报复社会,满足他那让人不能理解的内心欲望,因此,不论是当地村民还是抓捕警员都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
曾春亮为何要接二连三杀人呢?据悉,曾春亮第一次作案的受害人与之是素不相识,只是居住在同一个镇而已,而第二次作案的受害人好像也与之没有多大的瓜葛,但具体有无,可能也只有他们两人自己清楚,即便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瓜葛,应当也不至于采取如此极端的手段吧。在我看来,曾春亮之所以会接二连三、残酷的杀害多人,还是与其复杂的内心有关,曾春亮存在着对这个社会极强的报复心理,而这或许与他的人生经历有所关联。
据悉,曾春亮曾两次入狱,他在狱中度过的时间共达16年之久,而两次入狱的原因都是盗窃罪,在此次曾春亮第一次作案之时,他出狱的时间还没有达到三个月,而其第一次作案好像是因为入室抢劫失败所致。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但可恨之人也往往有其可怜之处,当然,这并不是在为曾春亮找借口,他的所作所为不论是从法律还是从道德而言,都是毫无人性和底线的,显然,他已经完全失去了人性,在他眼中,人的生命就如草芥,面对这样的一个暴徒,不论是谁,都要随时做好防备,以防他再次作案,当然,也希警方早日将其捉拿归案。

江西致3死1伤嫌犯仍在逃,全民搜捕之下,他还有可能作案吗?

2. 江西3死命案嫌犯抓到了吗?

目前,江西3死命案嫌犯还未抓到。13日,@乐安公安 发布悬赏通告,警方将对直接抓获嫌疑人或为抓获提供直接线索者奖励人民币30万元,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隐瞒不报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悉,犯罪嫌疑人曾春亮,男,1976年4月2日生,身份证号362526197604020819,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新厚坊组49号1户。现查明曾春亮在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附近逃窜。请各单位结合日常工作注意发现此人,如有该人线索请及时与乐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系。

扩展资料:
清晨血案:嫌犯行凶造成2死1重伤
据受害人家属康女士介绍,8月8日早上7点左右,嫌犯曾春亮潜入其家中行凶,造成2死1重伤,死者为其父母(当场死亡),重伤者系其7岁外甥,目前已做完开颅手术。
康女士发布的现场监控照片显示,8月8日07:03:09,曾春亮脖子挂一条毛巾,身穿浅色T恤、深色长裤,左手戴黑色手套,右手持一把锤子和一把疑似尖刀的条形状物件上楼。
康女士在微博上发布的信息显示,嫌犯曾春亮在厨房锤打刀刺杀死她母亲熊小美后,又到卧室锤杀了她父亲,并锤打她正在熟睡的7岁外甥头部。
康女士说,这并非曾春亮第一次到她家行凶。
7月22日,康女士的母亲熊小美去三楼卧室打扫卫生时发现有一陌生人,此人打伤其母亲,并扎伤其哥哥手指以及身上多处皮肤。随后,家人报警后查证得知,该人叫曾春亮,住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新厚坊组49号1户,刚从监狱刑满释放,且有多个案底。
7月23日,康家人再次前往乐安县刑警大队报案,要求警方立案追捕嫌犯。此后,康女士的嫂嫂在三楼家中打扫发现疑似作案工具,康家人再次报警。
康女士强调,她家人与嫌犯并不相识,没有任何瓜葛。
参考资料来源:千龙网-江西警方悬赏30万元追捕致3死命案嫌犯曾春亮

3. 江西杀3人嫌犯落网,警察是如何抓住他的?

警察是在他冲关卡的时候抓住他的。此时犯罪嫌疑人骑了一辆摩托车,并且还携带了一把锤子,一把尖刀放在摩托车旁边的储物箱里。

他的意图非常之明确,而且其行为也超级危险,如果此时值班的民警人数较少,并且防备有所松懈的话,那么很有可能会被他得逞。

不过好在警察都是专业的,对该犯罪嫌疑人有了十足的警惕之心,所以该犯罪嫌疑人一出现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行动起来了,很快就将该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当时的他是藏在山林里面的,因为这个人从小就生活在山上,对山上的所有东西都非常熟悉。而且刚好出事的地方就是在他的家乡附近,所以他对周围的环境非常了解。在这种地方民警想要抓他非常困难。他还拥有一辆摩托车,他刚开始杀人的时候就已经把摩托车藏到了山上。

后来民警在搜山过程中不断的缩小范围,他也意识到了危险性,于是就骑着摩托车开始准备冲关卡。当时他神态非常自若,就好像跟回家一样,当然此时他依然是想玩命一搏。

抓捕他的时候,他是跟在一辆大货车后面慢悠悠的开进村里。此时前面的关卡有人已经发现了他,并且那时候他是准备冲关未遂之后又返回去了,于是值班民警给另一个关卡的值班人员打了电话,电话还没打通几分钟他就出现了。

在被抓的时候,他还泰然自若的说“我不出现你们能抓得到我吗?”死到临头了还想嘴硬一把,不过也说明了此人的心理素质还是很强的。

在山上躲藏的时候,反侦察意识极强,在民警搜山搜了那么久之后,逐渐开始找到了他的踪迹,他就立刻下山,希望能够博一把大的。

江西杀3人嫌犯落网,警察是如何抓住他的?

4. 江西上饶致1死3伤命案嫌犯被控制,警方是如何通报的?

警方还没有发什么具体的通报。
说句实在话,看到这个新闻,真的是揪心,真的是让人想不到在这个和平年代还能有这样穷凶恶极的罪犯出现,真的让人无奈。
在这里也希望看到我回答的朋友们能够保护自己的个人生命安全,尽量和一些比较冲动,情绪不稳定的人保持距离,出门在外也要“得饶人处且饶人”,别有什么仇家和他人有什么矛盾。
对于标题中的问题,我有以下回答。
一、警方是如何通报的?我在网络上查资料,他们在2月17日就把人控制后,也没有发什么通报,估计目前现在正在对嫌疑人审查,你问的这个时间点太快了,官方还没有发什么确定的通告,但是据网络上有限的资料显示,新闻记者已经向当地公安民警核实,嫌疑人被抓获的情情况属实。
我现在给你说的信息比较片面,也只是一部分,因为时间的问题,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在网络上查询一下,应该会找到一些什么蛛丝马迹,或,过两天有什么确切的消息,你给我私聊,我给你解答。

二、事情的起因事情的起因是在2021年2月23日19时许,德兴市黄柏乡港西茂林村发生了一起命案,造成了一死三伤。
在案发后,当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不仅出动了众多警察,还调动了武警官兵和当地干部群众以及民兵,最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在2月27日凌晨四时,在黄柏乡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在案发后,当地有关部门还发出了通缉令,把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以及照片全部公布,并且悬赏十万元,给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者,我看上面还说只要有有关线索就为举报者保密,还说对那些知情不报,或者帮助藏一转移犯罪嫌疑人的,将会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就是事情的起因。

三、结果。目前嫌疑人已经被控制刚过去两天,具体所有的实锤信息,官方还没有公布出来,我觉得结果应该会对这个犯罪嫌疑人进行法院审判,然后再关进监狱。
像他这种穷凶恶极的变态,我估计他应该不会逃脱法律的制裁,更不会有什么轻判,但如果是受害者先行挑事,我估计会酌情处理。

如果对此回答有什么不同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给我留言。

5. 江西3天枪杀3人命案嫌犯是如何落网的?

江西3天枪杀3人命案嫌犯周庆照在作案之后离开了瑞昌城区,瑞昌市公安局成立了重大案件前线指挥部,多方摸排线索,经过5天,在武宁县杨洲乡霞庄村将其抓获,据悉,现场还缴获了一把自制枪支。
2020年6月19日9时许,瑞昌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城东某公司负责人程某和员工李某被害。21日,瑞昌一出租车司机被害。三名被害者均有枪伤。经查,李某的丈夫周庆照(男,43岁,瑞昌市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九江市公安局立即成立重大案件前线指挥部,抽调全市数百余名警力进行全力追捕。经侦查发现,周庆照作案后乘坐一辆出租车离开瑞昌城区,可能藏身在庐山西海、武宁县、永修县一带山区 。21日15时许,周庆照乘坐出租车的司机尸体在永修县三溪桥村草港组路边被发现。
经过五天的连续奋战,6月23日23时许,九江警方在武宁县杨洲乡霞庄村大窝里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周庆照抓获,缴获自制枪支一把。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扩展资料
逃亡的路上杀害出租车司机
该嫌疑人在杀人后,并没有投案自首,也没有等着被抓捕,还拼命逃亡,并且在逃亡过程中没有终止犯罪,在逃亡路上还杀了一名出租车司机。显而易见,这个嫌疑人是非常想活命,非常想不负法律责任,非常想不被抓到。
有一种状况是,出租车司机的某些话刺激了凶手,可能是闲聊而已,没想到会就刺激了他。因为在乘车的时候,尤其是乘坐出租车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随便说几句什么,这并没什么问题。
而且即便是这样,也不是就能杀死出租车司机。每个人都会说一些话,难道就因为你多想了,说话的就该被杀。假如是这种状况,显然,这更证实了嫌疑人罪孽的本性。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日报—江西命案嫌犯落网

江西3天枪杀3人命案嫌犯是如何落网的?

6. 江西发生命案3死1伤,案发的原因是什么?

事情发生于十月十四日,地点是在江西上饶弋阳县,这里发生了一起惨烈的命案,这起命案导致三死一伤的惨烈悲剧。不过,就在这起案件发生之后,犯罪嫌疑人却迅速逃走,当地公安机关曾悬赏高达20万缉拿犯罪嫌疑人李有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根据最新消息,就在十月十六日6时许,经过公安机关几天的不懈努力,终于将本案件的嫌疑人李有华顺利抓获归案。那么,这起案件是则那也难怪发生的,犯罪嫌疑人李有华为何会作案?


据有关消息了解到,就在案发当天晚上,当时屋子里一共有6个人,其中有阙某英和她18岁的儿子,还有她的婆婆,小姑子一家三口人在场。可是,就在凌晨12时左右的时候,犯罪嫌疑人李有华偷偷潜入了阙某英的家中,嫌疑人李有华先在一楼用刀子将阙某英18岁的儿子捅伤了,儿子在受伤后挣脱并且跑到了外面,但李有华并没有就此住手,而是继续残忍的将阙某英及其婆婆以及刚刚3岁的小外甥残忍的杀害,在此之后,李有华又迅速驾车逃离案发现场。
案件发生之后,引起了当地公安机关高度的重视,此后,经过层层侦查之后,李有华进入了警方的视线,并确定其有着重大的作案嫌。在这之后,警方针对此案件的李有华,在网上发布了悬赏公告,上面说到对能够有效提供重要线索抓捕犯罪嫌疑人李有华的奖励10万元人民币,对能够直接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20万元人民币。要知道,十万元的悬赏额度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可见李有华犯下的案件有多么的严重。当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终于,在十月十六日傍晚,在武警、民兵、当地警方的共同努力之下,终于在湾里乡里将李有华成功抓获。周围的群众见抓到了李有华,都非常高兴,表示今晚终于可以睡一个好觉了。

对于这起案件,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千万不要做坏事,更不要触犯法律,更重要的是,现在网络这么发达,就算是做了坏事,能跑到哪里去?因此,不管是谁,都不要钻法律的空子,只要你去触犯法律,就必然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会与他人产生矛盾,当矛盾产生的时候,最好应该退一步,或者学会换位思考,这样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都是有好处的。总而言之,在日常生活中,你对待别人的方式有多么的残忍,就要付出多大代价,所以,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要触犯法律的红线。

7. 江西一男子持刀杀人致4死4伤,被警方控制,嫌犯的杀人动机是什么?

引言:喝完酒之后经常会做一些糊涂事,而且有的人还因为没办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所以就做一些错事。江西的一名男子用水果刀杀害了4个人,还导致了4个人受伤。这件事情一出就在网上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随后嫌疑人也被警方控制,所以今天小编就带大家去了解一下嫌犯的杀人动机。
一、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通过调查了解,可以知道这名男子在酒后行的凶,而且主要行凶的原因,就是因为这名男子与同村的4个人有着经济纠纷。所以这名男子在喝醉酒之后就拿着水果刀到了这4名男子家中,然后导致这受害者的家人4死4伤。这件事情也引起了同村的人注意,于是第一时间报警,报警之后警察也是赶到了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控制住,受伤的人已经送到医院进行救治,案件也在进一步的侦办当中,具体还要以警方的公布为主。
二、小编的看法而且这名男子也是带着目的去行凶的,所以就犯了刑法也会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小编在这里希望广大网友们遇见事情一定不要冲动理智行动,不然的话就会做出一些让自己后悔,让别人后悔的事情。而且遇到纠纷一定要及时解决,尽量的不惹恼别人,因为也没有办法保证对方会做出什么事情。
而且遇见事情也可以心平气和的去解决,不要采取最极端的方法。很多人都会一时冲动,做错事案件中的这名男子也是仅仅是因为与自己有着经济上的纠纷,在喝醉酒之后就拿着水果刀到别人家里边进行行凶。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虽然说发现了自己情绪上的不满,而且也报了仇,但是也没有想过自己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包括自己的家人。

江西一男子持刀杀人致4死4伤,被警方控制,嫌犯的杀人动机是什么?

8. 江西通报杀人案嫌犯是否被抓获?

8月22日凌晨,上高县委宣传部发布通报称,上高县“8·20”持枪杀人案成功告破。 8月21日22时20分许,上高县“8·20”持枪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况玉林,在上高县锦江镇南源村持枪拒捕,被当场击毙。

通报称,8月20日上午,上高县敖山镇原奶牛场、沿江中路建材市场“顾地管业”店内和黄金堆意隆纺织厂相继发生三起持枪杀人案,共造成四名被害人死亡。经公安机关调查,三起持枪杀人案均系犯罪嫌疑人况玉林因个人恩怨所为。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潜逃。公安机关迅速组织开展追捕行动。

8月21日下午,经过案情研判,追捕组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藏身地点进行武装清查。晚上20时45分许,在接到群众举报获悉犯罪嫌疑人行踪后,立即进行围捕,犯罪嫌疑人持枪拒捕,被当场击毙。
况玉林,男,现年43岁,上高县锦江镇大塘村人。1996年8月12日,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2009年7月27日,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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