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学者与泰山学者有什么区别?

2024-05-02 05:37

1. 长江学者与泰山学者有什么区别?

长江学者是代表我们高层次人才的学术性、和荣誉性称号,泰山学者是一种人才资源引进的第一战略资源。


长江学者与泰山学者有什么区别?

2. 泰山学者共有多少位?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了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会评工作,确定了110名初步人选。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泰山学者工程有关规定,对110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初步人选和2014年遴选的1名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对人选情况如有意见,可向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个人反映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31—51775089,通讯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邮政编码:250001。

  公示期限:2015年7月13日—7月21日。

3. 泰山学者的重要性

人才资源是第一战略资源,是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动力和保证。高等学校作为高层次人才的聚集地,已成为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力量。多年来,我省一直把发展高等教育事业作为振兴山东的大事来抓,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培养引进稳定高层次人才、加快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我省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在全国高等教育的大格局中还没有占到应有的位置,尤其在重点学科建设、高水平科学研究和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状况,与经济大省的地位还不相称,高等学校人才流失也比较严重。山东要实现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关键在人才。因此,采取得力措施面向海内外吸引凝聚人才,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快速提升我省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已成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战略任务。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是加强我省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和高水平学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实施好这一工程,对于激发调动我省现有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于吸引延揽各类人才特别是留学归国人员到山东创业,构建形成我省的人才高地,对于提高我省高等学校学科建设水平,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改善条件,优化环境,促进这一工程顺利实施,尽快取得成效,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泰山学者的重要性

4. 泰山学者的介绍

泰山学者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鲁”战略,更好地培养、吸引和凝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全面提升山东省高校的综合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带动我省优势学科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在全省高等学校中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

5. 泰山学者有年限吗

泰山学者有年限。泰山学者的人选条件如下:1、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2、年龄(按遴选年6月30日实足年龄计算)不超过55周岁,优先推荐45岁左右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者;3、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学术造诣深,近五年发表出版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作为首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社会成果奖励或海外重要奖项;5、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能够在一线从事科研、攻关等工作,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海外重大科研项目;6、全职人选须是申报单位在岗在册工作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要达到9个月以上。省外兼职人选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要达到2个月以上,并具备上述1—5款条件,同时须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的学术科研水平,与申报单位合作密切,有明确的合作项目,目标任务明确,能够填补我省重要学科、领域空白。

泰山学者有年限吗

6. 泰山学者的组织领导

“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由省教育厅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省教育厅每年要把上年度“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施情况和本年度的工作安排,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要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成立专家考评组织,做好设岗学科、拟聘人员的审核评价工作;切实抓好“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规划、设置、管理和考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经费使用的审计工作。要加强指导,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地把“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组织实施好。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为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创造良好的条件。“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人员的招聘和日常管理工作由获准设岗的高校具体负责。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切实加强在岗人员的管理,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要满腔热忱地支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工作,落实各项扶持措施,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创造良好条件;要从政治上关心、爱护、理解、信任“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加强同他们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努力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确保每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做好岗位工作,实现岗位目标;要通过各种形式,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使“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尽快取得成效。

7. 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待遇

“泰山学者工程”子项目,遴选具有较强科学研究和创新潜能的青年学术拔尖人才,给予跟踪培养,造就一批学术带头人。      支持对象:      具有较强科学研究和创新潜能的青年学术拔尖人才      支持政策:      1.管理期内,省财政每年给予每位青年专家10万元人才津贴,10万元科研补助经费。      2.所牵头的项目、平台优先列入省市各类重点项目或平台支持范围。在医疗保健、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出入境等方面,享受省级高层次人才待遇。      3.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支持泰山学者担任各级党委、政府顾问。      申报条件:      (一)人选条件      1.年龄(按遴选年6月30日实足年龄计算)不超过40周岁,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一般应具有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2.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或引进后全职来申报单位工作。      3.申报时首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参与973项目、863项目等国家级重点项目,或是院士、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泰山学者特聘专家等领衔的创新团队成员。      4.全球TOP200高校(参照英国泰晤士报副刊年度评审结果)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在读期间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破格申报。      (二)单位条件      1.作为独立法人运行的、企业性质的科研院所,且承担一定的公共科研任务,必须提前征得省科技厅同意。      2.申报单位在申报的专业领域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学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优先支持有国家级创新平台依托的专业领域。      申报主管部门: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51775087      省教育厅人事处:0531—81676752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工作处:0531—66777056      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531—67876487      申报时间:      每两年申报一次,申报年3月份部署当年申报工作。      政策文件: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泰山学者工程的意见〉和〈关于实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4〕36号)      《关于印发〈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实施细则〉〈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实施细则〉〈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鲁组发〔2014〕54号)

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待遇

8. 泰山学者的建设过程

“泰山学者”建设工程是一项长期工程。工程分期实施,从现在到2008年,实施第一期工程。通过实施这一工程,为我省高校延揽一批学术精英,带出一批高水平学术团队,建设一批强势学科,造就一批学术大师。“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主要内容是:1、在高等学校设置“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2003年起实施第一期工程,在全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中分步设置100个特聘教授岗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100名学术造诣深、发展潜力大、具有领导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能力的中青年杰出人才。对受聘“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人员,要加大培养力度和工作支持力度,通过培养锻炼,力争使部分学者进入“两院”院士行列或成为国内知名的学术大师。2、建设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高水平学术团队。充分发挥“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带动示范作用,在全省高校中建成100个高水平的学术团队,培养400—600名学术骨干,使其成为全省知识创新、科技创新的先锋队和中坚力量,使我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数量与质量实现较大突破,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3、建设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学科和科研基地。以“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为核心,以学术团队为依托,重点建设100个优势学科,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联、体现我省特色的优势学科群,建成一批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的重要基地。充分发挥基地优势,不断为社会输送优秀人才、辐射科学技术、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4、营造良好环境,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加大措施,努力建设良好的政策环境、学术环境、人文环境和舆论环境,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施展才华提供广阔的舞台。用制度和协约的方式赋予“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术队伍建设中的自主权。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科研立项、科学研究、成果推广、著作出版,为他们多出成果、快出成果提供条件。优先为设置“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学科安排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人才。营造“尊重特点、宽容失败、鼓励创新”的学术氛围,推动学术上的百花齐放,支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学术创新。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宣传“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献身科学、探求真理、勇攀高峰、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取得的重大成就,激励“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在实施“科教兴鲁”战略中做出更大贡献。5、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及所带团队提供岗位津贴和科研补助。为保证“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激励“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全身心的投入学术研究,省财政和设岗学校每年列专项资金支持“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在第一期工程实施中,省财政每年给予每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0万元、所带学术团队5万元岗位津贴,每年为每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提供5万元科研补助经费。获准设置“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高等学校要配套部分经费,每年给予每个“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所带学术团队提供5万元岗位津贴配套经费,每年为每位自然科学类特聘教授提供15万元、每位人文社会科学类特聘教授提供5万元科研配套经费,5年间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所在的自然科学类学科提供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提供50万元的学科建设经费。同时,学校还要从科研场地、科研条件、人员聘用等方面对设岗学科给予重点支持。第一期工程完成后,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并根据全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在后续工程中对“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设岗数量、岗位津贴、科研经费和学科建设经费等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