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新失业保险政策

2024-05-16 13:55

1. 关于最新失业保险政策

失业保险政策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参保范围: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标准: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月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职工按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指下列人员: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2条第
2、3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中断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原则上不得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无力缴纳而中断缴费的,补缴欠费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待遇期限: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不满1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4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可增加2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其它待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抚恤补贴。此外,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全免职业介绍费2次、全免就业培训考务和学杂费1次等等。国有改制企业一次性安置的职工重新就业后又被解除劳动合同如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湖南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的规定,在职人员本人申请自谋职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后,按照国家或者省、市(州)人民政府的规定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费的,自谋职业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自谋职业人员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继续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缴费满1年以上的,失业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在核定待遇期限时,以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但领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取消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格的几种情况:失业人员凡出现以下情况时,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第六条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关于最新失业保险政策

2. 失业保险新政策是什么

以下是关于失业保险的内容: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
其领取金额一般为当地最低生活水平左右。如果参保了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状态下享受失业补贴金。
四、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 关于失业保险


关于失业保险

4. 关于失业保险

不支持领取的。

是这样的,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5. 关于失业保险

我们去上班,每个月都会交社保,里面的失业保险,就是让我们失业时用的,没收入时可以领几个月的补贴。失业金的月发标准,一般为当地最低工资的70%-90%

关于失业保险

6. 失业保险最新政策有哪些

我国多个省市出台了新的失业保险政策,总体来看,各省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有所下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失业保险的缴费压力。失业保险最新政策有哪些呢?下文将为您详解。失业保险最新政策总体来说,失业保险最新政策主要体现在失业保险比例的下调上。为了减轻我国企业的社保缴费负担。多地出台新的社保政策,其中就包括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这一项。以上海为例,新失业保险政策规定,上海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调整为1.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5%调整为1%,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3%调整为12%。再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同样有了新的失业保险政策,新政策规定,从今年5月起,阶段性降低北京社保费率,其中失业保险费率比例由1.2%调至1%,期限也为两年。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1%调整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下岗人员失业保险政策职工下岗、停薪留职后,企业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在失业期间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也不计算缴费年限,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社会保险机构予以保留,个人账户储存额照常计息。再就业后,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失业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其档案保存单位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级劳动部门批准后,予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领取条件1.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等。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可申请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失业金领取金额=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示例:大连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流程1.按照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2.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

7. 关于失业保险

分类:  商业/理财 >> 保险 
   问题描述: 
  
 本人失业4个月了,一直未领失业保险,目前没工作。以前单位一直缴纳失业保险金的。请问现在可以办理领取手续吗?怎么办理?养老金和医疗金也有4个月没交了,需要自己补交吗?
 
   解析: 
  
 请问现在可以办理领取手续吗?
 
 先看一下你是否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果你同时符合以上3个条件,那么你可以去失业保险经办单位办理失业登记,
 
 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申请失业保险金!
 
 你失业后,单位肯定不再为你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你可以自己去社保中心自己缴纳!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养老保险可以暂时不缴纳,医疗保险还是继续缴纳的好,
 
 因为一旦发生疾病,没有医疗保险,全部自己负担就太重了!
 
 PS:楼上说的"只要总体算来能交满十五年就可以了,退休后所拿的养老金和连续交满十五年所拿的养老金一样多"纯粹胡说八道!要是一样多才叫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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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业保险

8. 失业保险政策是怎样的

失业保险 领取条件 第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第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第三、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 失业保险金 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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