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增值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2024-05-17 22:36

1. 外贸企业增值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一、主表第12项“进项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一般情况下应与“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进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
二、主表第14项“进项税额转出”栏数据,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转出的进项税额总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进项税额转出”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 如发生的业务是内销,获取的进项可以作为进项抵扣税金,如发生的业务是外销则需作进项转出。
三、附表二填写
1、内销货物
(1)外贸企业购进内销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认证,并在认证的当月将申报抵扣的数据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2栏;取得的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按规定时限采集,并区别情况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5-8栏。
(2)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期全部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2、外销货物
(1)外贸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认证,并在认证的当月将申报抵扣的数据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2栏;取得的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按规定时限采集,并区别情况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5-8栏。同时在
(2)同时将上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的进项税额在第13、14栏填报,作进项转出。
(3)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期全部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扩展资料对于财务制度不是很健全的企业来说,在发生出口业务时,是否会及时将出口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存在一定问题。
如果企业进行出口退税申报时未将出口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及时做转出处理或根本就未做进项税额转出,且在发生内销业务时将出口货物所对应的进项税额进行了抵扣,就会造成“一票两用”(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存在既申报抵扣进项税金又申报出口退税)的情况发生,同时还违反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购进出口货物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规定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手续。进项税额已计算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在申报退(免)税时提供”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

外贸企业增值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2. 外贸企业增值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外贸企业实行的是"免退"政策,即免出口环节的增值税,退购进环节的进项增值税,进项退税是“先征后退”。
  首先170元的进项税额(在认证后申报时)填写在附表二的24(本期认证相附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和25(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两栏,其实对于外贸企业来说26栏也应该填,但是一般不填也可以通过所以很少有人填。
  外贸企业销售货物的销售额1800应填写在主表的第9(免税货物销售额)栏,会自动生成在第8(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附表一的第十六栏(开具普通发票)也需要填写此笔销售额1800。
  主表第七栏(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是生产型出口企业填写的(因为出口企业是“免抵退”的办法),所以外贸企业不需要填写。
  另外,1、一担咱们的报表的栏次有所不同,那么以文中括号内的文字内容为准填写就可以了。
  2、如果是纯外贸企业,没有内销业务,那么销售额一般填写在主表8、9、10三栏和附表一的第16栏。而进项填写在23、24、25、26栏,具体的按照栏次的汉字要求填写就可以,这些数额是累计的,办理退税的时候也不需要减掉,也不需要做进项转出。
  3、如果是即有内销又有外销的企业,主表的销售额就要分两部分来填。进项也因为是否是辅导期而导致在主表和附表的填写方式有所不同,这方面比较复杂,在这里也无法系统说明,建议到时候咨询主管税务机关,以免填写错误对以后造成影响。
  
  
    关于补充问题的回答:
  
 1、主表15栏:填写退税机关按照出口货物“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应退税额。外贸企业出口是“免、退”显然是不应该填写在这一栏次的。
  2、主表第9、10栏:不知道你是在哪个税务网上看到的,如果不是国家税务总局的网那么就不要轻易执行,因为有的可能是某个地方的局部规定或某个编者的个人理解。除非你所在的地方的国税局有相关的文件另行规定,否则都是按国家要求执行。
  下面把增值税纸制报表自带的报表说明中的相应栏次的解释列明:
  第9项: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免、抵、退”办法是生产性出口企业适用的,显然外贸企业实行“免、退”法办免税的销售额是填在此项中的。)
  第10项: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此项内容应该没有歧意,外贸企业如果有免税劳务发生应该填写在此项。)
  
 另: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确实是这么要求填写申报表的,如果你所在地主管局没有其它要求,我想应该是统一的。
  该回答在2007年3月8日由回答者修改过

3. 外贸公司购进货物的进项税和收入如何填写报表

1、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应该填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待抵扣一栏的24、25行,出口退税的进项税额也是在此填写(包括正式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进项税额)。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内销部分等待稽核比对结果回来后可以放到到附表二的第3行抵扣,而出口部分进项税不能列入第3行,等税务部门退税时直接从帐上划转,但是这样回造成账目与申报表不相符。这是现阶段税务部门的填表要求,主要是为了区分出口货物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以便在出口货物发生外销退回转为内销时,界定应转入内销时抵扣的进项税。
2、申报表附表二24、25行填写后,会在下期跳到23行,就是你所说的“本期认证单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而未申报抵扣”这栏,这是正常的。但是不要填写“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这栏,因为如果填写了,会造成多缴税款。税务部门这样要求自然造成你的申报表和账目是不平的,他们只是要求你在帐上做处理,不要求你在申报表上做处理,这就是税务征收所、出口退税科的工作脱节所制。
在做凭证的时候:
借: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金-进项税待抵扣
17
贷:银行存款
117
在购进货物时,应直接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以前在清理三角债时,有一条税法规定:未付款不得抵扣进项税。那时是先将进项税放入待抵扣科目,不过已经早就取消了这项规定,所以在帐上早就没有了“待抵扣进项税”这个科目。由于现在申报填写的要求,在申报表上起用了这个栏目(附表二待抵扣栏)。最初只适用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的填写,现在延伸到所有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都在此填列。
确认收入和结转库存成本凭证略
借:其他应收款
13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3
(增值税是多栏式日记账,在贷方设有出口退税,在出口退税科确认应退税额时,作此相应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4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4
后面的两个分录只能在帐上反映,在申报表上反映不出来,应交税金帐目余额和申报表的期末留抵数是不相符的,这就是让你困惑的原因。上面说过了,不填写“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这栏,因为这行是会在申报表主表的第14行反映的,你所有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都没在申报表主表的第12行进项税额一栏反映出来,何谈转出呢?如果填写会造成多缴税款。
3、在申报表上填写出口收入时,工业企业填写在申报表主表的第7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外贸企业填写在第8行免税货物销售额(税务部门要求)。我个人认为不论工业、商业的出口收入都应该填写在第7行,因为工业企业享受的是“免、抵、退”税的办法,外贸企业享受的“先征后退”即“免、退”税的办法,都是出口收入只是享受政策不一样,在填写申报表时填写在第7行,很容易区分工业和商业,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外贸企业填写在主表第8行就不一样了,因为第8行反映的是“免税货物销售额”,这里所指的是享受政策免税的货物和劳务,是政策减免而不是出口减免,免税货物销售额在申报时是需要征前审核的,出口销售额只需要出口后到出口退税部门备案即可。
我是北京的,在增值税纳税申报上,基本要求都是一样的,有可能在征前审核和备案制度上是有出入的。

外贸公司购进货物的进项税和收入如何填写报表

4. 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表一需要填写吗?

  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表一必须填开的,即使是免税的不开票收入,也要按规定填写。
  外贸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业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待抵扣进项税额-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处,应为本年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的数据。

5. 外贸企业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填写申报表?

所谓进项税额转出,就是你的应交增值税增加.你做了转出,有留抵扣,就冲减留抵口,没有抵扣税额,就是当期的应交税金的一部分,直接交税就可以了.
所谓的进项、销项、进项转出、留抵扣等这些三级科目,按照实际业务情况来做就好了,然后,汇总到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这个汇总额为正,就是本期要缴的增值税,为负就是下期的留抵扣金额.所以留抵扣额只是一个因变量,不影响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转出等自变量,这些科目按照实际业务做好了,自然就得出留抵扣税额了.
当然严格的说,留抵扣是递进的,上期留抵扣会在就算本期留抵扣时有影响,但是不影响其他有实际业务意义的科目.
一、主表第12项"进项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一般情况下应与"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进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
二、主表第14项"进项税额转出"栏数据,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转出的进项税额总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进项税额转出"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 如发生的业务是内销,获取的进项可以作为进项抵扣税金,如发生的业务是外销则需作进项转出.

外贸企业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填写申报表?

6. 关于外贸企业账务处理及申报表填列方法

借:主营业务成本  2535.48 (253548.66*1%)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535.48 (253548.66*1%)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40567.78 (253548.66*16%)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0567.78(25348.66*16%)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0567.78(25348.66*16%)
                            贷: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0567.78(25348.66*16%)
 
或者   借:主营业务成本  2535.48 (253548.66*1%)     
               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40567.78 (253548.66*16%)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53548.66*17%
 

增值税申报表附表2中进项税转出是购进环节中取得的对应该笔业务的所有进项253548.66*17%,而不是不退税或者退税的部分。

7. 外贸企业货物出口在申报表中如何填列

根据《关于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及外贸企业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国税发〔2009〕163号)规定:外贸企业取得的用于出口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先按有关规定进行认证。 
 
 在进行增值税日常纳税申报时, 
 
 将本期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第三部分“待抵扣进项税额”中的“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 
 
 如外贸企业前期已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第三 
 
 部分“待抵扣进项税额”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里的进项税款对应的 
 
 货物最终改为内销,那么应在该货物内销当月申报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即必须在内销当月将有关进项税额由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转入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外贸企业实行退税的,在正常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把收入填在免税收入内的免税销售一栏内,出口货物的进项税不填,在子表里填出口货物的进项税,等货物出口后一部分退税,一部分做进项税额转出。

外贸企业货物出口在申报表中如何填列

8. 外贸会计手把手教你填增值税申报表,真的不要太简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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