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

2024-05-07 04:57

1. 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

吉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是国家自1993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后,2003年经吉林省人民政府(吉编办〔2003〕34号)批准成立的。现为隶属于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中直、省直在长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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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4月,是隶属于吉林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事业单位。目前,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监察处、归集管理处、资金运用处、资产保全处、计划稽核处、会计核算处、法规处、信息技术处、档案室等10个处室,下设船营、龙潭、丰满3个分中心,永吉、磐石、桦甸、蛟河、舒兰等5个管理部。

3. 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里

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同志街698号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长春市人民政府的正局级事业单位。
机关内部设立办公室、机关党委、资金归集处、资金运用处、资产保全处、稽查处、会计处、稽核监督处、信息处等9个处室
下设一汽、南湖、宽城、铁路4个分中心和双阳、九台、德惠、榆树、农安等9个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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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吉林省公积金电话客服

法律分析:1、通过上方网络查询;2、持本人身份证及公积金卡到吉林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询、拨打吉林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咨询:12329、可以到本人办理公积金缴费的银行查询。吉林公积金贷款业务指南:吉屋网为您提供办理吉林公积金贷款时所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包括吉林公积金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贷款年限、贷款利率以及贷款流程。吉林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吉林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吉屋网为您提供办理吉林公积金提取时所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包括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流程、提取额度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5. 吉林省公积金电话客服

法律分析:1、通过上方网络查询;2、持本人身份证及公积金卡到吉林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询、拨打吉林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咨询:12329、可以到本人办理公积金缴费的银行查询。吉林公积金贷款业务指南:吉屋网为您提供办理吉林公积金贷款时所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包括吉林公积金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贷款年限、贷款利率以及贷款流程。吉林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吉林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吉屋网为您提供办理吉林公积金提取时所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包括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流程、提取额度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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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吉林省住房公积金客服电话是多少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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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设机构

 船营分中心、龙潭分中心、丰满分中心、永吉管理部、磐石管理部、桦甸管理部、蛟河管理部、舒兰管理部负责贯彻落实中心下达的年度计划目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公积金归集、催建催缴、开户、变更、汇缴、缓缴、补缴、封存、销户、记载职工明细帐;负责公积金基数、比例调整和年检;负责公积金支取、个贷审核受理、贷后管理、抵押权管理;负责申请使用公积金开发企业资质、楼盘项目查勘和对委托银行的监管;负责公积金财务核算和会计报表;负责公积金业务统计和各类档案整理归档;负责缴存单位专管员、银行代办员培训;负责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管理、发放工作;负责政策宣传和业务咨询、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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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长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是多少

法律分析:长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是12329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是工资性,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重要形式。单位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质是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了一部分住房工资,从而达到促进转换住房分配机制的目的。特点(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