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1人和他人私下转让公司股份,签订了协议,而且只有这人与被转让人的签字,这有效吗

2024-05-18 20:28

1. 2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1人和他人私下转让公司股份,签订了协议,而且只有这人与被转让人的签字,这有效吗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此该协议无效。

2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1人和他人私下转让公司股份,签订了协议,而且只有这人与被转让人的签字,这有效吗

2. 股东与公司法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但公司未在工商局进行变更,请问此股东与公司还有法律上的有关系吗??

如果你已经将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他人,只要股份转让协议不违反法律、是双方自愿签署的,就有法律效力,受让方应当将约定的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你。公司应当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你有权要求受让方依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并要求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对方不履行义务的,你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注:公司股权登记目的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
即:如果你私下与其他人(组织)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但没有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则不能以股权变更为由,免除你对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所承担的责任仅以你对公司的出资额(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如果你确实转让了股权,可向股权承让方追偿你因承担公司民事责任造成的损失。
扩展资料
一、相关法律条规:
《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相互关系有以下几点:
1、股权与法人财产权同时产生,它们都是投资产生的法律后果。
2、从总体上说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为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利机构它做出的决议决定法人必需执行。而这些决议、决定正是投资人行使股权的集中体现。所以通常情况下,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
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内核,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灵魂。但在承担民事责任时法人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认可。这是法人财产权不受股权辖制的一个例外。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
3、股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说是对法人的控制权,取得了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权,也就取得了对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权。
股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国家的控制;股权掌握在公民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权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这是古今中外不争的社会现实。
4、股权转让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所有权整体转移,但却与法人财产权毫不相干。企业及其财产整体转让的形式就是企业股权的全部转让。
全部股权的转让意味着股东大会成员的大换血,企业财产的易主。但股权全部转让不会影响企业注册资本的变化,不会影响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不会妨碍法人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法人财产权不会因为股权转让而发生改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法

3. 股东与公司法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但公司未在工商局进行变更,请问此股东与公司还有法律上的有关系吗??

公司股东变更,没有向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原登记信息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第六十九条规定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股东与公司法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但公司未在工商局进行变更,请问此股东与公司还有法律上的有关系吗??

4. 股东与公司法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但公司未在工商局进行变更,请问此股东与公司还有法律上的有关系吗?

如果你已经将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他人,只要股份转让协议不违反法律、是双方自愿签署的,就有法律效力,受让方应当将约定的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你。公司应当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你有权要求受让方依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并要求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对方不履行义务的,你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5. 股东与公司法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但公司未在工商局进行变更,请问此股东与公司还有法律上的有关系吗

有一点我没看懂,转让总价20万,你的协议书上看来,20万已经结清了,但你的问题中描述貌似第三份协议签署以前,转让价款尚未结清,如果没结清,那么你粘贴出来的协议可能会导致尾款无法收回,存在法律风险。


1、3份协议你手中都有原件,虽然没有看到前两份协议,但我认为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与你没有关系了,因为标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即使没有合同,你也只对出资额,即20万元负责,赔光了事。从粘贴的协议来看,你拿回的款项全部来源于吴和张,不应该属于抽逃出资。

2、你手中的全部协议文本我认为是起法律作用的,工商局未进行变更也不证明你没有转让股权,工商局只承担备案义务,无法实施逐个监管,我倒是认为没有进行工商变更对吴更为不利。因为一旦公司状况变好,不道德一点,你甚至可以自恃工商登记信息向公司申请分红,这点上对于现在仍然实质性全资经营公司的吴来说,存在法律风险。而协议中约定你愿意配合办理工商变更,公司经营仍归吴,没有办理工商变更(工商局有规定30日内进行变更,但一般执行不够严格),我认为属于吴的责任。

(上述意见系根据问题描述作出的判断,不代表一定符合实际情况,如需动用司法手段,请在实际工作中咨询专业律师)

股东与公司法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但公司未在工商局进行变更,请问此股东与公司还有法律上的有关系吗

6. 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并有全部股东签字盖章、并在工商登记备案、受不受法律保护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并有全部股东签字盖章、并在工商登记备案、受不受法律保护,亲,受法律保护的。【摘要】
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并有全部股东签字盖章、并在工商登记备案、受不受法律保护【提问】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并有全部股东签字盖章、并在工商登记备案、受不受法律保护,亲,受法律保护的。【回答】
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和授权的股权转让行为合法有效。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回答】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回答】

7. 公司在未经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子公司转让到个人名下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公司在未经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子公司转让到个人名下
答:公司在未经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子公司转让到个人名下可以起诉申请撤销。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摘要】
公司在未经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子公司转让到个人名下【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公司在未经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子公司转让到个人名下
答:公司在未经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子公司转让到个人名下可以起诉申请撤销。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回答】

公司在未经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子公司转让到个人名下

8. 二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将其投资的企业股份(厂房)转让给股东外的人,没有另股东同意签的合同有效吗?

独资公司只有一个股东,怎么转移,只要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
两个股东的,一般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是需要另外股东同意。但是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股份视为同意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欺诈、胁迫、损害公共利益等),合同就有效。出卖方不履行,和对方协商解除合同,对方可以要求违约赔偿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