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证书在哪办理

2024-05-16 20:16

1. 继承权公证书在哪办理

法律分析:被继承人死亡之后,为了保障继承权的有效性和合法性,继承人可以前往不动产所在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如果是多位继承人继承同一份遗产,都必须前往同一个公证部门办理公证。如果有多个不动产,当事人也可以协商前往其中一个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应当提供一定的证明文件。具体包括以下文件:1、继承人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3、被继承人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4、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交遗嘱;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证明继承人的合法继承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权公证书在哪办理

2. 继承权公证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1、当事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公证机构进行审查;
4、审查无误的,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3. 办理继承权公证的程序

1、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你的公证费发票。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继承权公证书办理需提交资料较多,手续比较繁琐,但是由于其公证效力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有效避免纠纷的产生,建议大家在发生继承的时候,进行公证是一个比较稳妥的选择。
一、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注意事项
1.遗产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务的债权等。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应没有争议。
3.法定继承子女应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做出意思表示。
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2)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6.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办理继承权公证的程序

4. 继承权办理公证流程

按照以下步骤办理继承权公证:一、填写《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承办公证员对《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申请人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一、车辆判决继承过户手续流程
首先要到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办理,取得继承权公证书,具体流程如下:
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办理。
2.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公证员会告知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
3.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4.承办公证员对《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
5.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然后是到登记地车辆管理所进行转移登记。转移登记流程如下:
车管所查档→刑侦、工商验车→领取行驶证受理回执→领取行驶证正本→购置税过户→保险更名。
二、人去世后怎么公证遗产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经过以下程序: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你的公证费发票。
(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5. 继承权公证书在哪办理?

继承权公证书的办理地点规定在《公证法》第二十五条中: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一、接受证据清单法律依据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关于股权质押合同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股权质押合同公证应该注意的事项是公证地点是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要如实说明公证事项和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例如股权质押合同应是真实有效的。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继承权公证书在哪办理?

6. 怎么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一、关于死者的材料1.死者的死亡证明原件(注销户口后由公安机关出具)。2.死者档案的复印件。包括档案的封皮、档案中有死者照片的一页、档案中的主要社会关系一页、档案中有单位公章的一页,将以上几页档案依次排开,并由提供档案部门加盖骑缝章,并在第一页加盖提供档案部门的档案专用章。3.继承权证明表。有单位的,由死者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及所掌握的情况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4.如果有死者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一定要同时带上。
二、死者配偶的材料
(一)死者配偶已经死亡的,需要的材料与前一项相同。
(二)死者配偶健在的,需要以下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2.如果没有结婚证,需要死者单位或配偶单位出具的二人婚姻关系证明及死者去世后其配偶是否再婚的证明。3.有关遗产的相关权利凭证。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购房结算单、保险单及缴费收据、股票账户卡及当前账户对账单、公司章程及股权证等等。
三、死者子女的材料
1.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2.子女对遗产的态度。如果放弃遗产,可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如欲继承遗产且继承人在外地,可委托他人办理,并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书、公证书。3.如果子女先于死者死亡,且子女已结婚生子,需要提供子女的死亡证明、子女的婚姻状况证明、子女的子女的情况证明、继承权证明、档案材料。4.如果子女在死者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需要提供子女的死亡证明、子女的婚姻状况和子女情况证明,继承权证明、档案材料。
四、死者父母的材料
1.死者父母健在的,需要表明对死者遗产的态度。如果自愿放弃继承遗产,其本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如欲继承且继承人在外地,可委托他人办理,并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书、公证书。2.死者父母已死亡的,需要提供父母的死亡证明。该证明由死者父母注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且要写明死亡的具体时间及其与死者的关系。
五、死者兄弟姐妹的材料
如果死者的父母后于死者,且在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除以上材料外,还要准备下列材料:1.在子女的继承权申请表上,填写死者兄弟姐妹的情况。2.死者的兄弟姐妹对死者遗产的态度。

7. 如何办理法定继承权公证书

办理法定继承权公证,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四、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应包括被继承人生前的全部婚姻状况;共生育几个子女(写明姓名、出生日期、职业),有无收养、继子女、非婚生子女;被继承人的父母状况,如已去世,应注明死亡时间;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配偶的婚姻状况等;
五、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在公证员面前亲自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或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六、继承人中有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七、依法可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其他公民,应提交其对死者尽了主要抚养、赡养义务的证明;
八、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应提交确认此种关系的证明;
九、在转继承中,转继承人应提交确认此种关系的证明;
十、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十一、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延伸阅读:继承权的公证应注意的事项有:
(一)不动产继承,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多个继承人的,则必须到同一个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几个公证处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协商去一个公证处公证。
(二)当事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等。
3、被继承人的遗产产权证明,如房产证等。
4、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交遗嘱。
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如父子关系、夫妻关系等,以证明继承人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三)代位继承的,应当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以上就是有关办理法定继承权公证的相关内容。

如何办理法定继承权公证书

8. 继承权公证书在哪办理

继承权公证书应该在公证处办理。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时候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死者的遗嘱(没有就不用带)、死者的户口簿以及死者和当事人的身份关系证明。
一、夫妻共同房产一方死亡过户另一方需怎么办?
若一方留有遗嘱将该房产作为遗产留给配偶时,只需另一方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遗嘱和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书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如果未曾留有遗嘱,则除了另一方以外的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需要放弃继承权并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之后带上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书原件前往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过户。
二、立遗嘱要注意什么问题
立遗嘱要注意的问题有:
1、立遗嘱人应神志清醒,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
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
3、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继承权公证。
三、央产经济适用房继承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