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的优先顺序

2024-05-12 15:42

1. 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的优先顺序

法律分析:它们的顺序为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无论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设立时间谁在前,留置权一律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受偿。抵押权应优先于质押权受偿。但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不能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四)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的优先顺序

2. 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的优先顺序

它们的顺序为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无论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设立时间谁在前,留置权一律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受偿。抵押权应优先于质押权受偿。但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不能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一、债权人受偿顺序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执行有抵押权的房产后贷款应当由谁来偿还
房产抵押被强制执行的,原房主不需要继续还贷款,房子和原房主不再有任何关系,一般房产的拍卖所得优先偿还房贷的债权。
对于抵押贷款,依照法律规定,债务人到期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有权通过法院拍卖抵押物并依法优先受偿,不足的部分,银行有权继续向贷款的单位或个人追偿。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所以,已经设定担保的财产,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对于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处置担保权人享有担保物权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担保权人可以也应当向法院说明担保权人对被查封;
扣押的被执行人财产,已经以什么样的担保方式设定了担保,享有抵押权或质押权、留置权,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供法院审查,向法院提出依法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的请求。
三、两份抵押担保协议应该怎么办
前后两份抵押担保协议,属于重复抵押,在重复抵押有效的情况下,应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四)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3. 抵押质押留置的优先权是怎么规定的

效力优先顺序为:留置权→已登记抵押权→质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
(一)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由此可知,无论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设立时间谁在前,留置权一律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受偿。
(二)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由此可知,抵押权应优先于质押权受偿。但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不能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一、什么情况下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因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担保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所有权保留买卖、融资租赁、保理等涉及担保功能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二条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者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该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主合同有效的,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留置权人,简单点说就是债主把用来抵债的物品或者财产留置下来,并拥有拍卖、变买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主要指的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的不转移占有,这是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这两者的区别无非是以时间为界定,以是否财产转移为衡量;未到达抵押期限之前债权人没有转移债务人财产的权利只能是抵押权人,到达抵押期限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债权人拥有转移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所以是留置权人。这样一看完全就把这层关系理清楚了,留置权优先于抵债权实际上是为了保护债务人权益不受损害,一种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的概念
(一)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其卖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设立抵押不必转移抵押物的占有,债务人可以继续占有抵押物并取得使用收益;抵押权人仅就抵押物的价值使自己的债权获得担保。
(二)质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将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给债权人占有的,作为债权担保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所得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合同占有担保财产债权人叫质权人,提供担保财产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叫出质人,担保财产转移抵押物的占有,即出质人必须将出质财产转移给质权人直接占有。
(三)留置权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在与该财产有牵连关系的债权未受清偿前,债权人可对该财产予以扣留;超过法定期限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以留置财产折价受偿,或者以其拍卖、变卖的价款受偿的权利。

抵押质押留置的优先权是怎么规定的

4. 抵押,质押,留置的优先顺位问题

法律分析:如果先成立了质权或者抵押权,然后设立留置权,那么留置权是最优先的。然后看抵押权是否登记,如果登记了,那么在抵押权先设立的情况下抵押权都优先于质权,但是质权的设立在先,那么无论抵押权是否登记,都是质权优先。如果先成立了留置权,那么要看谁设立的质权或者抵押权。如钩时动产所有人设立质权抵押权,那么留置权优先,如果是留置权人设立质权和抵押权,那么质权和抵押权优先于留置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六条 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5. 质权抵押权留置权优先顺序

法律分析:如果抵押权与质权并存,应区分设立来确定优先顺序:(1)如果先设立质权,质权当然优先于抵押权;(2)先设立抵押权的,已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权人的受偿。因为即使基于抵押合同先设立的抵押权未登记,也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之后立即设立的质权人。此时质权人也先于未登记抵押权人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同一财产有抵押、质押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价款的支付顺序,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确定。

质权抵押权留置权优先顺序

6. 抵押,质押,留置的区别和优先

抵押质押留置的区别

7.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优先顺序

法律分析:如果抵押权与质权并存,应区分设立来确定优先顺序:(1)如果先设立质权,质权当然优先于抵押权;(2)先设立抵押权的,已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权人的受偿。因为即使基于抵押合同先设立的抵押权未登记,也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之后立即设立的质权人。此时质权人也先于未登记抵押权人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同一财产有抵押、质押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价款的支付顺序,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确定。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优先顺序

8. 法律上抵押物优先于留置权优先于质押权

留置权、质押权和抵押权应当是留置权优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同意动产被设立了质押权和抵押权,该动产同时又被留置的,留置人优先受偿,然后是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
一、留置的条件和情形有哪些
留置权产生的条件如下:
产生留置权有:
1、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债权的发生与动产的占有有有关;
3、债权必须在清偿期内到期。
消灭留置权有:
1、因债权消灭而消灭。
2、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而不是留置担保而被淘汰;
3、因留置权人弃权而消灭;
4、因失去占有而消灭。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二、抵押权从合同成立时生效吗
是的。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善意第三人在抵押物上享有他物权(如留置权、质权或其他抵押权)时,那么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第三人的权利。而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动产抵押权则取得了这种对抗效力。
三、留置权适用于保管合同吗
留置权适用于保管合同。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合法占有的债务人动产,优先受偿动产的权利。此时,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动产为留置财产。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合同、基本施工合同中的建筑安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此外,基本不允许在合同中采用留置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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