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种植项目,如何构建商业模式?

2024-05-05 00:47

1. 农业种植项目,如何构建商业模式?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自然就是食品需求和消费大国,也就意味着市场广阔、商机无限!但目前中国的农业商业化发展并不尽如人意,我认为根本原因不在商业模式,而在农业上游的生产模式、种植模式和下游对市场运作的把控模式及对市场需求满足和挖掘模式! 农业种植项目如何构建商业模式,我觉得从现有的模式入手:

一、当下我国农业的商业模式
虽然目前我国实行土地流转政策,但其实从某些方面来讲,土地流转在一定程度上是失败的。当前我国农业种植主要模式还是以小农经济为主,商业模式还是农民—中间商—卖场—消费者,中间商再送到卖场,这里的中间商不一定是一层,也可能是很多层,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农产品价格很昂贵,尤其是优质的农产品,但即使是这样,农民还是不赚钱。

二、如何构建商业模式
关于如何构建商业模式,这里面牵扯到的因素很多,我简单说下农户农产品的种植与销售环节吧,农户之间即独立又联合,为什么要这样呢?联合的意义在于增加农民的话语权!只有农民把农业视为专业,用科学的方法种植作物,才能确保供货与品质的稳定。他们彼此交流种植技术、协力生产。然后有专门的销售团队,帮他们去和大小的公司谈判,也可以建立自己的网上销售平台,多点支撑。只有这样,农民才不会再种植中处于被剥削的阶层。

与其在商业模式上动脑筋,不如先研究技术和市场,等产品做好了,销量上去了,知名度上去了,有了品牌效应,再来拓展新的商业模式也不晚,而且还事半功倍。 以上就是我对农业种植项目农户如何构建商业模式的构想,希望能对你有所启发。

农业种植项目,如何构建商业模式?

2. 农业种植哪些项目好?

种植辣椒,香菜,大葱等是非常具有商业市场空间的。传统的种植方式,植株会在很大的程度上因为天气或是地形等气候原因的干扰,导致产量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减产,直接导致了农民的经济收入。而大棚有机蔬菜辣椒秋延后技术是近几年应市场需求而生的一种新的辣椒生产方式,通过大棚提供室内适宜的温度,光照强度等保护设施,使辣椒生产延迟到深秋冷凉季节,从而从根本上提高种植效益。
吃香菜成为现在不少人外出就餐的首选,新鲜营养,绿色口味佳,是大众对于香菜的评价,因其嫩茎和鲜叶有种特殊的香味,常用作菜肴的点缀、提味之品,是人们喜欢使用的佳蔬之一。而大葱本来是北方人就馍馍的一种蔬菜,随着南北方饮食文化的不断交流融合,大葱逐渐成为全国各地都有种植的一种蔬菜。而且随着绿色种植方式的出现,大葱在人们的餐桌上出现的频率越来越大,所拥有的“热衷群体”也越来越庞大!

3. 农业种植属于那个商品税目

 从事种植业的农业企业按规定应该交纳的税:
  1)增值税(免征)、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2)办公用房要缴纳房产税、土地税(免征)。

  
  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具体减免措施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社员生产和初加工农产品,视同农户自产自销,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用房,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属,用于进行农产品加工的生产经营用房,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报经地税部门批准,给予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照顾;
  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收入,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5、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暂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印花税的相关政策规定:
  1、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2、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3、对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不贴花。其他如:资金账簿、营业账簿、购销合同等印花税应申报缴纳。
  四、支持农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1.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除外)的所得,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2.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免征营业税。
  3.农业龙头企业、省级农业科技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如按规定纳税仍有困难的,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相应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或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农村、农场和农民个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将土地承包(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4、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产站、水产站、种子站、农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5、对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6、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和经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确认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以及以社员自产自销为主要经营方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报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7、对为农村提供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保洁服务取得的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8、对农村、农场和农民个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或将土地承包(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用于农业生产,收取固定承包金(租金),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农业生产包括农、林、牧、渔。
  9、对农民个人因交通、城市建设等被征用农业用地而取得经济补偿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10、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自产自销农产品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六、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七、减免税收的报送资料:
  (1)上年度减免税政策的执行情况;
  (2)《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
  (3)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4)主管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农业种植属于那个商品税目

4. 搞农业种植,办公司还是个体好?

种植也是属于技术范畴,注册农业发展,农业科技类公司比较好;
个体工商户和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从设立及责任承担上:
  (1)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
  个体工商户是由自然人申请,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是指一般依法设立的,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公司的两种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公司均为法人,投资者可受到有限责任保护。
  公司可以是一人公司,也可以是多人公司。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5. 请农业种植业专业合作社起个名字

富鸿农业种植业专业合作社

请农业种植业专业合作社起个名字

6. 农业谷物种植合作社占用耕地建设板房对外出租开商业饭店合法吗?

1、犯法。耕地属于农用地,甚至可能是基本农田,而在耕地上建设房屋,那就是改变了土地用途,把农用地改成了建设用地。2、《土地管理法》第44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3、本案中,合作社占用耕地建房,明显是将农用地改变为建设用地,但却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所以是犯法的。

7. 农业种植什么效益好

农业种植什么效益好
根据目前农业形势,再也不是前几年的简单的调结构啦。关键要有创新驱动发展。有原创或者独创。中国创造不是中国制造。
 
根据你的实际情况。
1、承包农村转承包土地。搞家庭农场。
2、根据我这几年在上海生活体验知道,搞餐桌农业。要求有技术含量和档次。例如,注册你的品牌,贴上认证的标签。当然这也是有前提的,就是你的品牌要能让大家认可接受有一定的市场。有特色有创建(创见)。
举个例子来说,水果。能否请在百度搜一搜“褚橙柳桃”看看IT大佬怎么会搞起农业来,觉得很有思路眼睛一亮。看看柳传志搞农业的故事。
更多的有,什么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有机农业,绿色………………环保………………
3、搞农业销售。营销策划是一门学问。传统的农业不要营销策划。但是现代农业一定跟上,配套进行。这样你的农业才能有效。
4、搞绿化。种上金桂、月桂、四季桂等名贵树种。什么树最值钱种什么树种。一棵大的桂花树几十万。
搞旅游农业,生态农业。
5、搞农村金融创新。现在国家不是允许民间借贷吗。浙江已经出台管理办法啦。
还有可以借鉴参考网络金融创新的案例。
6、可以从事民营医疗卫生事业。教育已经有人搞了。
7、房地产开发。十八大不是说要放开什么农村土地产权吗?说要上是什么的。你可以考虑怎么办啊。
以上暂想到这几点。胡思乱想,嘿嘿,让你见笑。
具体怎么搞,还望你 多多考虑和考察。关键要行动。

农业种植什么效益好

8. 国家对农业种植有什么扶持政策

对于重点龙头企业,国家将在基地建设、原材料采购、设备引进和产品出口方面给予具体的帮助和扶持。 一、金融政策 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重点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1、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安排贷款计划,及时增加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支农资金需要。 2、进一步明确各金融机构支农重点,完善支持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服务体系。 3、以龙头企业和高科技农业、特色农业为重点,加强支持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服务。 4、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为农业产业化创造条件。 5、支持西部地区发展特色农业,促进西部农业产业化发展。 主要内容有: 国有商业银行要把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在资金安排中给予倾斜。对重点龙头企业,要依据企业正常生产周期和贷款用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原则上不上浮。对于重点龙头企业用于基地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贷款,农业主管部门可以向商业银行推荐,商业银行收购原料所需资金量较大、占用时间长的问题,商业银行可以根据重点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签订的合同,核定所需收购资金,根据授权原则,给予信贷支持。对资信好的龙头企业可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用于收购同基地农户签订合同的农产品。 加大对农产品出口的金融支持力度。国有商业银行对农产品出口所需流动资金贷款按信贷原则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对资信较好的农产品出口企业,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用于对外出具投标、履约和预付金保函。 二、财政政策 为了引导龙头企业大范围的带动生产基地和农户,形成龙头企业加生产基地和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新格局,对于重点龙头带动的生产基地建设等,中央财政要继续给予支持,地方财政也要作出具体安排。要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多种形式的风险共担机制,通过订立合同等形式,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企业可以通过建立风险基金,确保按保护价收购基地农户所生产的原料、减少市场波动造成的损失;也可以采取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使农民与龙头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共同抵御和规避市场风险,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和生产基地出现风险不仅使企业生产经营受到损失,也将影响广大农户的收入,波及农村稳定。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有关财税政策和制度规定,采取切实措施,帮助龙头企业和农户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税收政策 这次制定的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重点龙头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内资企业 1、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问题 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可以比照1997年5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关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文件规定。 主要内容:对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收企业所得税,等等。 2、关于技术开发费扣除问题 关于企业技术开发费的扣除,可适用1996年4月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6]152号)文件的规定。 主要内容: 一是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二是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三是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等等。 另外,在推动产学研的合作,促进联合开发,加速企业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商品化,以及推进企业机器设备的更新等方面也有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3、关于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 关于购买国产设备免企业所得税,可适用1999年12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文件的规定。 主要内容: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前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等等。 4关于引进农产品加工设备问题 对于符合国家新技术目录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引进项目的农产品加工设备,除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关于外资企业 1、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问题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主要内容: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农业、林业、牧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可在以后十年内继续按应纳税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等等。 2、关于技术开发费扣除问题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的扣除,可适用1999年9月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3号)文件的规定。 主要内容: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当年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允许再按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等等。 3、关于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 关于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可适用2000年1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49号)以及2000年5月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的规定。 主要内容: 一是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购买的国产设备,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购置设备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二是上述企业为了提高效益、产品质量以及加强综合利用、三废治理等目的,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进行改造而在投资总额以外购买的国产设备,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也可以从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三是实行投资抵免的国产设备,仍可按设备原价计提折旧,并按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等等。 除上述提到的税收优惠政策外,还可以适用现行税法中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外经贸 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发挥比较优势参与国际竞争,提高产品竞争能力。对开拓国外市场、扩大农产品出口的重点龙头企业,应予以积极支持。按照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的有关规定,对符合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条件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项目融资予以贴息。参照国际通行的作法,继续加大对重点龙头企业出口创汇的支持。 对于符合国家高新技术目录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引进项目的农产品加工设备,除按照国发[1997]37号文件《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放宽审批条件,支持重点龙头企业扩大出口。适当降低重点龙头企业成立进出口公司的资格,并适当放宽其经营范围。鼓励中外合资农产品流通利用其销售网络,推动我国农产品进入国外的销售网点和分拨中心。 五、投融资 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借鉴国内外投融资经验,利用资产重组、控股、参股、兼并、租赁等多种方式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实力。符合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后,可申请发行股票和上市。已经上市的重点龙头企业,应利用好农业类上市公司在配股方面的倾斜政策。应创造条件,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利用外资开展合资、合作。积极探索建立以重点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