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强是什么人做什么的

2024-05-19 18:26

1. 张子强是什么人做什么的

轰动全国的世纪大盗张子强   。

    被称为世纪大盗的香港人张子强(广西玉林出生,4岁后移居香港成香港居民)以及他的犯罪团伙已经伏法十多年。

    但是关于他的神秘传说仍然不断,随着去年李嘉诚专访首次谈及张子强绑架其长子李泽钜事件,张子强这个名字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

    人们心中有着许多谜团与疑惑:张子强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又有着怎样的“传奇”经历?要了解张子强,就必须先了解他的成长背景。

    因为这对于后来张子强的成长有着一个“鸡蛋与温度的关系”,即成长环境与经济条件影响了张子强的人生观,使他很小就进入了对抗社会,以破坏的手段来获取自己的经济利益,直到走入极端,进而付出生命的代价。

PS:能力再强也不能犯法,赚钱要走正道。

张子强是什么人做什么的

2. 张子强是什么人?

《插翅难逃》原型是张子强。
张子强绰号“大富豪”,广西玉林人。他犯罪所得金额之高曾记录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电视剧《插翅难逃》、电影《大富豪》《惊天大贼王》《追龙2:追缉大富豪》就是以他的犯罪团伙为原型。

人物评价:
这个终生以违法犯罪为职业的匪首,应该感谢法治。狱外,律师和香港学者希望香港特区法院引渡他回港受审,他们援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死刑而且可以立即执行的内地,没有给他引渡的机会。这个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抢劫罪、绑架罪、走私武器、弹药罪。张子强被媒体称为“世纪贼王”。

3. 张子强的老婆是谁?

如今罗艳芳早已从失去丈夫张子强的悲痛中逐渐抽离出来,在泰国开始了自己的生活。褪去了因丈夫而一直以来博得的较大关注,在异国他乡的她如今过得平静又安定。

张子强
张子强曾被称为最不把警察放在眼里的罪犯,不仅是公安局的常驻嘉宾,甚至有时让警方都拿他没办法。真的有人会把一个职业做一辈子吗?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一种职业的话,那么张子强的确做了一辈子。



举个例子来说,他抢劫过的数额创下了吉尼斯世界纪录,绑架在他眼里更是家常便饭,甚至多次绑架首富。虽然他已经去世了23年,但是关于张自强的传说一直在香港盛行,用一句话来说,张子强的故事都可以称作传说。

其实,张自强的故事简单又复杂,我们都知道香港的警匪片一直是香港影视剧行业的高光,惊险程度、刺激程度以及真实程度都可圈可点。中国香港拍摄的的警匪片,上映的《怒火重案》,都成为了警匪片中璀璨的明珠。



毫不夸张的说,凡是观众能想到的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警匪片或动作片,里面的犯罪事迹都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而其中就不乏张子强所犯过的罪。

张子强成为人人喊打的罪犯,跟自己的成长环境脱不了干系。张子强并不是香港人而是来自广西玉林,从小跟父亲逃到了香港。那时候正值进港潮,无论贫穷富贵,人人都往香港挤。显然住房供应就出现了问题,合租的现象随处可见,居住环境十分糟糕。



张子强的父亲在油麻地开了一家小小的凉茶铺勉强维持生计,张子强就在店里帮忙打杂。张子强从小在父亲的暴力教育中长大,动不动就被父亲暴力打骂,张子强就逐渐被培养成了一个戾气、凶残、暴力的人,为后来大胆犯罪埋下伏笔。

提起张子强的犯罪案例,可谓数不胜数。据大家分析,张子强绑架的人多数都是富人阶级,这其实和张子强的生存环境很大关系。自己和父亲蜗居在香港,强烈感受到了贫富差距带来的痛苦,因此他便从小对富人有了仇视心态。



就拿绑架李嘉诚儿子来说,当时是震惊香港。据说当时张子强单枪匹马浑身绑着炸药去找李嘉诚要钱,最终拿走了10.38亿港元才算罢休。 第一票让张子强尝到了甜头,紧接着又绑架了第二富豪。张子强一直走在犯罪的路上,甚至有时候警方都非常头疼。

罗艳芳
罗艳芳和张子强的婚姻并没有多少人看好,这两个人压根没有郎才女貌的感觉。她比张子强小九岁,张子强终日过着刀尖舔血的生活,不像罗艳芳出自书香门第,母亲是公司职员,父亲的教师。罗艳芳和张子强的教养、成长环境都有着云泥之别。

但这并没有让罗艳芳嫌弃张子强,相反,张子强和罗艳芳认识的时候,张子强在一家裁缝店帮忙,两人一来二去就埋下了爱情的种子。张子强起初认为,罗艳芳会嫌弃自己的出身,可是没想到罗艳芳却觉得张子强的一些想法很酷。这更让张子强完全拜倒在罗艳芳的石榴裙下。

张子强和罗艳芳的婚姻
这两个人的婚姻既甜蜜又畸形。比如在张子强的一起犯罪案件当中,张子强因为抢劫1.7亿的港币被警方抓捕。罗艳芳瞬间召开新闻发布会,指责警方暴力执法,并且哭诉着向镜头展示自己的伤疤。



与此同时,张子强给自己找来了最好的律师为自己辩护。这起案件的结果不仅没有让张子强得到应有的惩罚,反而张子强受到了赔偿。

后来,张子强由于犯罪过多,最终落入法网。法院给出的判决是执行死刑,张子强在被枪毙之前给妻子罗艳芳留下了一封信,信中深情满满地表示,罗艳芳是自己在世间唯一的牵挂。



而张子强去世之后,罗艳芳守护好了他和张子强的最后财产并携款前往泰国,开始了一个人的隐居生活。

总结
无论如何,张子强都是扰乱治安的罪犯。他们的爱情也许经历了大浪淘沙,日益坚贞,但犯罪早已让这份爱情变质。但愿罗艳芳能够从丈夫的阴影中走出来,做一个平静生活的好公民。

张子强的老婆是谁?

4. 张子强老婆是谁

如今罗艳芳早已从失去丈夫张子强的悲痛中逐渐抽离出来,在泰国开始了自己的生活。褪去了因丈夫而一直以来博得的较大关注,在异国他乡的她如今过得平静又安定。
张子强张子强曾被称为最不把警察放在眼里的罪犯,不仅是公安局的常驻嘉宾,甚至有时让警方都拿他没办法。真的有人会把一个职业做一辈子吗?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一种职业的话,那么张子强的确做了一辈子。

举个例子来说,他抢劫过的数额创下了吉尼斯世界纪录,绑架在他眼里更是家常便饭,甚至多次绑架首富。虽然他已经去世了23年,但是关于张自强的传说一直在香港盛行,用一句话来说,张子强的故事都可以称作传说。
其实,张自强的故事简单又复杂,我们都知道香港的警匪片一直是香港影视剧行业的高光,惊险程度、刺激程度以及真实程度都可圈可点。中国香港拍摄的的警匪片,上映的《怒火重案》,都成为了警匪片中璀璨的明珠。

毫不夸张的说,凡是观众能想到的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警匪片或动作片,里面的犯罪事迹都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而其中就不乏张子强所犯过的罪。
张子强成为人人喊打的罪犯,跟自己的成长环境脱不了干系。张子强并不是香港人而是来自广西玉林,从小跟父亲逃到了香港。那时候正值进港潮,无论贫穷富贵,人人都往香港挤。显然住房供应就出现了问题,合租的现象随处可见,居住环境十分糟糕。

张子强的父亲在油麻地开了一家小小的凉茶铺勉强维持生计,张子强就在店里帮忙打杂。张子强从小在父亲的暴力教育中长大,动不动就被父亲暴力打骂,张子强就逐渐被培养成了一个戾气、凶残、暴力的人,为后来大胆犯罪埋下伏笔。
提起张子强的犯罪案例,可谓数不胜数。据大家分析,张子强绑架的人多数都是富人阶级,这其实和张子强的生存环境很大关系。自己和父亲蜗居在香港,强烈感受到了贫富差距带来的痛苦,因此他便从小对富人有了仇视心态。

就拿绑架李嘉诚儿子来说,当时是震惊香港。据说当时张子强单枪匹马浑身绑着炸药去找李嘉诚要钱,最终拿走了10.38亿港元才算罢休。 第一票让张子强尝到了甜头,紧接着又绑架了第二富豪。张子强一直走在犯罪的路上,甚至有时候警方都非常头疼。
罗艳芳罗艳芳和张子强的婚姻并没有多少人看好,这两个人压根没有郎才女貌的感觉。她比张子强小九岁,张子强终日过着刀尖舔血的生活,不像罗艳芳出自书香门第,母亲是公司职员,父亲的教师。罗艳芳和张子强的教养、成长环境都有着云泥之别。
但这并没有让罗艳芳嫌弃张子强,相反,张子强和罗艳芳认识的时候,张子强在一家裁缝店帮忙,两人一来二去就埋下了爱情的种子。张子强起初认为,罗艳芳会嫌弃自己的出身,可是没想到罗艳芳却觉得张子强的一些想法很酷。这更让张子强完全拜倒在罗艳芳的石榴裙下。
张子强和罗艳芳的婚姻这两个人的婚姻既甜蜜又畸形。比如在张子强的一起犯罪案件当中,张子强因为抢劫1.7亿的港币被警方抓捕。罗艳芳瞬间召开新闻发布会,指责警方暴力执法,并且哭诉着向镜头展示自己的伤疤。

与此同时,张子强给自己找来了最好的律师为自己辩护。这起案件的结果不仅没有让张子强得到应有的惩罚,反而张子强受到了赔偿。
后来,张子强由于犯罪过多,最终落入法网。法院给出的判决是执行死刑,张子强在被枪毙之前给妻子罗艳芳留下了一封信,信中深情满满地表示,罗艳芳是自己在世间唯一的牵挂。

而张子强去世之后,罗艳芳守护好了他和张子强的最后财产并携款前往泰国,开始了一个人的隐居生活。
总结无论如何,张子强都是扰乱治安的罪犯。他们的爱情也许经历了大浪淘沙,日益坚贞,但犯罪早已让这份爱情变质。但愿罗艳芳能够从丈夫的阴影中走出来,做一个平静生活的好公民。

5. 张子强是在哪里被抓的?

世纪贼王张子强是1998年1月25日,在广东江门外海大桥检查站被大陆警察抓获。
张子强是上世纪的世纪贼王,在香港澳门抢金铺、绑富豪、劫款车、走私军火,作恶多端,绑架著名香港富豪李嘉诚的长子李泽钜,香港富豪郭炳湘,获得数亿港元赎金,并不知悔改,潜入大陆犯罪,他犯罪所得金额之高曾录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著名的电视剧《插翅难逃》就是以他的犯罪团伙为原型的。

扩展资料:张子强(1955年—1998年),男,绰号“大富豪”,广西玉林人。4岁时随父母去香港定居,是香港一个犯罪集团首脑。
1998年1月7日,张子强指使钱汉寿购买炸药818公斤,后于17日被港警查获,张子强于15日到达大陆广州白云机场接从泰国回来的团伙2号人物“蝠鼠”胡济舒,2人于1998年1月25日在江门外海大桥检查站被抓;张子强等32名疑犯于7月22日被批捕。
1998年11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犯罪集团43名罪犯进行宣判,判处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参考资料:
张子强百度百科

张子强是在哪里被抓的?

6. 跟张子强的同犯是谁

  叶继欢 人名,现主要指香港知名囚犯--叶继欢,潮汕海丰人,绰号大贼、贼王,现于赤柱监狱服刑,曾牵涉多宗持械行劫案。
  以张子强为首的团伙和以叶继欢为首的团伙原来并无来往。1992年至1995年,张子强因香港启德机场两宗解款车劫案被判入狱,期间张认识了叶继欢团伙中的头号干将陈智浩。张子强后来上诉成功,被当庭释放,后经陈介绍认识了叶继欢。张子强的特点是以智取胜,而叶继欢的特点是好勇斗狠。两个集团的结合使大富豪集团成为一个暴力型与智慧型相结合的犯罪集团,既穷凶极恶,又诡计多端,奸诈狡猾。   任达华主演的《悍匪》便是以叶继欢的故事为蓝本的一部电影。
  以下文献可证实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子强,男,43岁,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住香港,香港身份证号码:D123744(7)。1998年7月22日被逮捕。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智浩,男,36岁,广东省海丰县人,住香港,香港身份证号码:H103512(8)。1998年7月22日被逮捕。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马尚忠,男,33岁,河北省秦皇岛市人,住湖北省老河口市。1997年11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在广东省坪石监狱服刑。1998年6月23日被押回广州市受审。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梁辉,男,32岁,湖北省老河口市人,住老河口市。1998年7月22日被逮捕。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钱汉寿,男,42岁,广东省海丰县人。住香港,香港身份证号码:D598063(2)。1998年7月22日被逮捕。
  1998年10月30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和李运、朱玉成、蔡智杰、余汉俊、刘鼎勋、黄华生、柯贤庭、胡济舒、叶心瑜、钱汉业、罗志平、甘永强、邓礼显、张焕群、陈立新、黄英德、何志昌、黄文雄、刘国华、余船、江荣长、张志烽、陈树汉、黄毅、韩法、江才古、罗月英、陈辉光、叶继聪、叶继钰、刘锦荣等36名被告人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抢劫、绑架、走私武器、弹药、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私藏枪支、弹药、窝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本刊限于篇幅,对李运等31名被告人的判决部分予以省略)。其中,对被告人张子强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62亿元;以走私武器、弹药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井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621亿元。对被告人陈智浩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4万元;以走私武器、弹药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以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95亿元;以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以私藏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9564亿元。对被告人马尚忠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以走私武器、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原判盗窃罪余刑九年五个月零五日,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对被告人梁辉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60万元;以走私武器、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75万元。对被告人钱汉寿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第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不服,提出上诉。
  上诉人张子强及其辩护人称:本案犯罪行为实施地在香港,侵犯的客体是香港居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应由香港法院管辖,一审法院管辖不当;张子强购买爆炸物只与钱汉寿联系,不应对全案负责;原判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的量刑偏重;原判认定的绑架罪证据不足,申请二审调取被害人陈述、同案人供词及有关物证;走私武器弹药行为只是绑架罪的预备行为,不应单独定罪;张子强检举了他人偷越边境、抢劫香港金行、贩毒等多宗犯罪线索,具有立功表现,应当从轻处罚。上诉人陈智浩及其辩护人称:原判认定陈智浩是抢劫案中致李晨曦死亡的凶手有误,量刑偏重;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其在香港二次抢劫事实的情况下首先交待,并供出同案人,应当认定为自首和重大立功,要求从轻处罚。
  上诉人马尚忠及其辩护人称:马尚忠在抢劫李晨曦案中没有用封箱胶纸封被告人口、眼,不是故意致被害人死亡;在所参与的两次抢劫中均不是主犯,要求二审从轻处罚。
  上诉人梁辉及其辩护人称:原判认定梁辉在抢劫李晨曦案中恐吓、殴打被害人,并卡被害人脖于不符合事实,认定被害人死亡无直接证据;梁辉在该案中是从犯,被抓后坦白交代并供出同案人犯罪事实,应属自首和立功,要求二审从轻处罚。
  上诉人钱汉寿及其辩护人称:钱汉寿未出资,没有非法买卖爆炸物,只是受他人指使运输了爆炸物,情节较轻,是运输爆炸物罪的从犯;被抓后能坦白认罪,并揭发了同案人的多宗犯罪事实,应认定为立功;原判量刑过重,要求二审从轻处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10月间,上诉人张子强向上诉人钱汉寿提出购买炸药,并指派刘鼎勋与钱汉寿联系具体事宜,还通过刘鼎勋向钱汉寿先后支付了购买炸药款港币15万元。同年11月,钱汉寿回原籍广东省汕尾市非法购买炸药818.483公斤、雷管2000支、导火索750米,分装在40个泡沫箱内伪装成海鲜,并于1998年1月7日指使他人运到香港交给刘鼎勋。次日晨,张子强、刘鼎勋伙同他人一起将爆炸物搬运进流水响大窝村95号。中午,又转移至马草垄村94号。同月17日,该批爆炸物被查获。1994年底至1995年初,上诉人陈智浩找到叶继欢,共同参与蔡智杰等人的密谋,准备劫持天津市物资综合贸易中心驻深圳办事处经理李晨曦,以取得其在深圳的一批钢材提货单后提取钢材。1995年1月14日晚10时许,上诉人马尚忠、梁辉和黄毅受叶继欢指使,驾驶一辆吉普车到深圳与陈智浩会合,在深圳市南方国际大酒店附近将李晨曦劫持往广州。途中,黄毅开车,陈智浩、马尚忠、粱辉恐吓、殴打被害人。梁辉卡被害人脖子并用手铐反铐其双手,马尚忠则用封箱胶纸封住被害人口、眼,后马、梁又用棉被、衣物捂住被害人头部,致其死亡后,搜去其携带的办公室钥匙。马尚忠、梁辉、黄毅开车到城郊抛尸灭迹,陈智浩则将钥匙交给余汉俊等人。同月16日,蔡智杰等人用从被害人办公室搜得的提货单提走直径8毫米的盘元钢277.39吨(价值人民币721214元),予以销赃。1991年初,上诉人陈智浩、马尚忠和朱玉成、李运、黄华生、叶继欢、林铁先后在广州、深圳等地密谋到香港抢劫金行。马尚忠、陈立新到云南省砚山县平远街购得AK47自动步枪和五四式手枪各2支、手榴弹3枚。陈智浩则到湖南省衡阳市购得子弹350发、手榴弹3枚及部分手枪配件。同年6月,陈智浩安排马尚忠、朱玉成和叶继欢、林铁携带AK47自动步枪2支、手枪6支、手榴弹3枚、子弹350发及手枪配件从深圳偷渡到香港,与先期抵港的陈智浩、李运、黄华生会合。同月9日下午,陈智浩、马尚忠等7人持枪和携带面具、螺丝刀、布袋、手套等作案工具,驾驶抢劫被害人余某的轻型货车前往香港物华街,叶继欢、马尚忠持枪在街上把守接应,其他人分别冲入“周生生”、“周大福”、“东盛”等5间珠宝金行,采用持枪威胁等方法,抢得金器一批(共价值港币5739892元)。在香港警察围捕时,叶继欢、马尚忠开枪掩护,7人共同乘车逃离现场。途中,又另劫被害人曾某的汽车换车继续逃跑。作案后,经叶继欢销赃,陈智浩分得赃款港币42万元,马尚忠分得赃款人民币10万元。1992年初,上诉人陈智浩与朱玉成、李运、叶继欢、林铁等人先后在广州、深圳等地密谋再次到香港抢劫。同年3月10日下午,陈智浩等人在香港分别抢得被害人陈某某的出租车、钟某某的轻型货车后,朱玉成驾车,其他人携带枪支、丝袜、螺丝刀、布袋、手套等作案工具到香港大埔道,叶继欢持枪在街上把守,朱玉成在车上等候接应,其他人冲入“周生生”、“谢瑞鳞”两间珠宝金行,采用持枪威胁等方法,抢得金器一批,价值港币1682138元。在香港警察围捕时,共同乘车逃离现场。作案后,经叶继欢销赃,陈智浩分得赃款港币12万元。1995年底至1996年初,上诉人张子强、陈智浩和柯贤庭、朱玉成、李运、叶继欢、郭志华等人先后在深圳名都酒店、日新宾馆等地,多次密谋绑架勒索香港人李某某,为此又纠合上诉人梁辉和罗志平、张焕群等3人共同作案。张子强出资港币140万元用于购买枪支弹药、车辆等作案工具及租赁关押人质的房屋;陈智浩、朱玉成负责购买车辆、假车牌及对讲机,朱玉成还负责租下关押人质的一农场房屋;柯贤庭负责观察李某某的行踪。叶继欢为此从内地购得AK47自动步枪二支、微型冲锋枪1支、手枪5支、炸药9包(重1.887公斤)及子弹一批,在张子强、陈智浩等人的安排和接应下,于1996年5月12日与上诉人梁辉等人将上述枪支弹药偷运到香港。5月23日下午6时许,张子强接到柯贤庭的电话后得知李某某的行踪,即与陈智浩等人携带枪支、铁锤等作案工具,在香港深水湾道80号附近绑架了被害人李某某及其司机林某某。张子强、陈智浩到李家收取勒索的赎金港币10.38亿元后,释放被害人。张子强分得赃款港币3.62亿元,陈智浩分得赃款港币2.95亿元。1997年初,上诉人张子强图谋绑架香港人郭某某,指使张志烽观察郭的行踪。张志烽又将绑架图谋转告胡济舒、陈树汉等人。此后,张子强与上述同案人先后在广州市胜利宾馆、东芜市华侨酒店、深圳市广东银行大厦的喷泉酒楼等地密谋并作具体分工。期间,张子强、胡济舒分别出资港币200余万元、20万元为实施犯罪作准备,胡济舒还纠合甘永强、邓礼显等人参与绑架。同年9月29日下午6时许,张子强接张志烽电话后得知郭某某的行踪,即与甘永强、邓礼显等人在香港海滩道公路桥底附近,将郭某某绑架至香港马鞍岗200号。张子强向郭家收取了勒索的赎金港币6亿元后,释放被害人。作案后,张子强分得赃款港币3亿元。1995年5至8月问,上诉人陈智浩将非法取得的爆炸物一批藏匿在罗月英在深圳的租屋内。后陈智浩指使韩法、陈辉光、罗月英将爆炸物分两次交他人运至香港。陈智浩收到这些爆炸物后,藏匿于香港薄扶林山上。破案后,在薄扶林缴获其藏匿的炸药25.4公斤。1995年,上诉人陈智浩将手枪子弹13发、猎枪子弹4发、雷管10支等物装人一茶叶罐内,藏匿在罗月英在深圳恰景花园荷萍阁A2房内,后被查获。1997年初,上诉人陈智浩指使韩法在深圳购得五四式手枪1支、子弹16发,韩将该枪、弹交陈辉光藏匿。同年8至9月间,陈智浩又指使罗志平购得雷鸣登猎枪1支及猎枪子弹26发,罗志平将该枪、弹带到深圳交罗月英藏匿。后陈智浩指使陈辉光从罗月英处取走猎枪及子弹藏匿于陈辉光住处。破案后,上述枪支弹药被查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 本案指控的犯罪,有些犯罪行为虽然是在香港实施,但是组织、策划等实施犯罪的准备工作,均发生在内地;实施犯罪所使用的枪支、爆炸物及主要的作案工具均是从内地非法购买后走私运到香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内地法院对本案依法享有管辖权。上诉人张子强出资向上诉人钱汉寿购买爆炸物,指使刘鼎勋负责联络,还伙同他人装卸和转移购买的爆炸物。这些情节有张子强、钱汉寿、刘鼎勋等人的供述和缴获的爆炸物、犯罪工具等证据证实。张子强、钱汉寿违反国家有关爆炸物管理的法律、法规,非法买卖爆炸物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且非法买卖爆炸物数量巨大,情节严重。张子强是非法购买爆炸物的货主和策划、指挥者,钱汉寿参与密谋并负责购买、运输,二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组织、指挥或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原判量刑适当。张子强及其辩护人认为张不应对全案负责,没有依据。钱汉寿及其辩护人认为钱汉寿未出资,没有非法买卖爆炸物,只是运输爆炸物罪的从犯,且情节较轻,与事实不符。上诉人陈智浩在抢劫李晨曦案中,纠合同案人使用暴力手段作案,对李的死亡负有直接责任;在两次抢劫香港金行中,不仅策划、指挥,还直接实施抢劫。上诉人马尚忠在抢劫李晨曦案中,采取暴力手段封李的口、眼,是致李死亡的直接凶手之一;在抢劫香港物华街金行案中,持枪威胁并开枪拒捕。上诉人梁辉在抢劫李晨曦案中,对李实施恐吓、殴打、卡颈等暴力手段,是致李死亡的直接凶手之一。这些情节均有本人和多名同案人的供述为证。陈智浩、马尚忠、梁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械使用暴力及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1979年刑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抢劫罪,抢劫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在共同犯罪中,陈智浩、马尚忠、梁辉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组织、指挥或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原判量刑适当。陈智浩及其辩护人关于原判认定陈智浩是抢劫案中致李晨曦死亡的凶手有误,量刑偏重;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其在香港二次抢劫事实的情况下首先交待,并供出同案人,应当认定为自首和重大立功,要求从轻处罚的辩解理由和辩护意见;马尚忠、梁辉及其辩护人上诉否认是抢劫案中的主犯,要求从轻处罚的辩解理由和辩护意见,均不予采纳。诉人张子强、陈智浩、梁辉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均己触犯1991年9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绑架罪,且勒索金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张子强在两次绑架犯罪中均提起犯意,并出资购买作案工具,且分占巨额赎金。这些情节有本人和同案人的供述及指认密谋地点、绑架现场、作案工具、被害人开出的提款汇票及授权书等证据证实,足资认定,张子强、陈智浩在实施绑架的共同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梁辉是从犯,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原判量刑适当。张子强及其辩护人上诉认为认定绑架罪的证据不足,申请调取新的证据,理由不能成立。上诉人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携带枪支、弹药偷运出境,其行为触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第一条的规定,构成走私武器、弹药罪,情节特别严重。在共同犯罪中,张子强、陈智浩起组织、指挥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马尚忠、梁辉是从犯,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原判量刑适当。张子强及其辩护人上诉认为走私武器、弹药是为了实施绑架犯罪,应当被绑架罪吸收,不能独立定罪的理由,不能成立。上诉人陈智浩伙同他人违反国家爆炸物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非法运输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1979年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非法运输爆炸物罪,情节严重。在共同犯罪中,陈智浩起组织、指挥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上诉人陈智浩、马尚忠与他人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的行为,已经触犯1979年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在共同犯罪中,陈智浩、马尚忠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指挥、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上诉人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均一人犯数罪,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应当数罪并罚。张子强的辩护人认为张子强在二审期间检举他人的犯罪线索,有立功表现,应当从轻处罚一事,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证实,张于强的检举均无法查证,不构成立功。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对上诉人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的量刑适当。该五人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理由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据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于1998年12月4日判决:
  维持一审对上诉人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的判决。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中同时核准了判处上诉人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7. 张子强的老婆是谁?她究竟有多厉害呢?

话说上世纪在香港影响力比较大的,除了首富李嘉诚之外,还有这三个世纪贼王。他们分别是叶继欢、张子强和季炳雄。但其中,张子强又是这三人中犯案最恶劣、影响最深远的一个悍匪。他持枪抢劫机场运钞车,两次绑架香港富豪,作案数次总共抢得约20亿港币的巨额赃款。

1998年,张子强在大陆偷运军火时被警方逮捕,经过内地警方的侦查和审判,于当年12月6日被执行枪决,结束了这个惊天大贼罪恶的一生。张子强在被警方抓捕后,其老婆曾不遗余力的在香港奔走,企图帮张子强翻案。她不惜花重金聘请香港最有名的的律师,同时还懂得利用传媒的力量,其目的就只有一个:将张子强引渡回香港受审。
大家都知道,香港是没有死刑的,但是内地有。由于这次张子强被内地警方抓捕,她知道罪恶深重的张子强,如果在内地接受审判的话,肯定没有好的结果,所以她才拼命的来回奔波。但是祖国法律没有给她这样的机会,最终还是判处张子强死刑。

张子强老婆是谁,她究竟有什么过人之处?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张子强的老婆就是罗艳芳,在张子强还是街头小混混的时候,看中了张子强的精明能干,所以二人很快结为夫妻。1991年7月12日,张子强犯罪团伙持枪抢劫了启德机场装甲运钞车,共抢得赃款1亿6000万港元。案件发生后,由于目击证人的指认,警方很快将张子强抓捕归案,并由法院依据警方提供的证据判处张子强入狱18年。


面对这一结果,张的老婆罗艳芳并没有哭着回家,而是花钱聘请了香港知名的律师为张子强上诉。同时,她还召开新闻发布会,宣称张子强无罪,并且称张子强受到了警方的迫害。当时参加新闻发布会的记者很多,说到中间时,罗艳芳突然撩起长裙,向媒体朋友展示其大腿内侧的伤,并说:这是在接受警方问话时,由于香港警方的刑讯逼供所以留下的。在看到这个情况后,香港舆论哗然。

最终,在其妻子和律师的努力下,张子强上诉成功,法院判处张子强无罪释放。看到这里,大家可能觉得很懵,怎么张子强就上诉成功了呢?其实最大的功劳要归功于罗艳芳,正是她花钱请的律师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这名律师在查阅警方卷宗的时候,找到了当时目击证人的一个口供。
原意是这名证人在指证的时候,第一次并没有认出张子强就是抢劫运钞车的匪徒,在其回头准备走出屋子的时候,再次回头指认了张子强。而张子强的律师就是根据这个小细节才成功翻案,真是不得不佩服这名律师。

在丈夫被无罪释放后,罗艳芳并没有收手。反而让丈夫召开新闻发布会,向记者展示其身上的伤,并向媒体痛诉警方滥用权力。张子强娥这一举动,让当时的警方很被动,在舆论的压力下,港英当局还赔偿给张子强一大笔钱。从这件事情可看出,张子强的老婆究竟有多厉害了。
会花钱、会造势:通过其花重金请律师就可以看出来,还有就是她懂得利用媒体的力量来造势。正是这个特点,才使得张子强免除了牢狱之灾,由第一次的被判入狱18年到无罪释放。

张子强第二次在广东被捕,罗艳芳企图故技重施。又是花钱请律师,又是花钱在媒体方面造势,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将张子强转移回香港接受审判。只有这样,她就有更多的办法营救张子强。不过这次她没有成功,内地警方没有给她这样的机会,直接宣判张子强死刑,知道结果后的罗艳芳只能无奈的接受。在张子强死后,罗艳芳就带着巨额的资产离开了香港,其后便再无消息。

张子强的老婆是谁?她究竟有多厉害呢?

8. 张子强妻子现状如何?

张子强被执行死刑之后,他妻子罗艳芳携带巨款移居泰国,如今带着两个儿子,过着十分平静的生活。
张子强香港警匪电影一直来深受观众欢迎,殊不知,很多警匪片都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而成,张子强就多次作为原型被改编成电影。张子强被称为香港四大贼王之首,抢劫金额创下了吉尼斯世界纪录,绑架过亚洲首富李嘉诚的儿子,随后又策划绑架了香港第二首富郭炳湘,他的故事真是惊心动魄。

张子强出生在香港最混乱的油麻街,这里聚集了香港三教九流的人,充斥在这个地方的除了贫穷还有暴力,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张子强12岁就开始进警局,16岁就开始坐牢。而罗艳芳和张子强青梅竹马,二人一起携手策划了很多震惊一时的大案。
张子强曾在机场抢劫1.7亿港币,被警方逮捕归案,谁成想罗艳芳抓住了香港法律的漏洞,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媒体面前哭诉香港警察屈打成招,为张子强喊冤。在罗艳芳的一番操作之下,引发了舆论的巨大反响,张志强不仅被无罪释放,还拿到了司法局的一大笔赔偿。

此后,张子强行事越发肆无忌惮,他认为整个香港没人能够奈何的了自己,于是策划了一场又一场的大案。这个时候张子强认识了有完善犯罪团伙集团的悍匪叶继欢,二人开始策划对香港富豪的绑架。
1996年,张子强和叶继欢先是绑架了李嘉诚的长子李泽钜,拿到了10.38亿港元的赎金。随后,张子强又一手策划绑架了香港第二富豪郭炳湘,拿到了6亿港元的赎金。他甚至还曾经策划过针对赌王的绑架案,但最终没有成功。
张子强被执行死刑,罗艳芳携带巨款移居泰国一次又一次作案,张子强变得越来越猖獗,1997年底他在内地购买了大量炸药,试图救出监狱当中的叶继欢。但他的计谋很快被警方识破,最终他因绑架,抢劫,走私武器罪,依法被判处死刑。
此时,罗艳芳试图故计重施,将张子强引渡回香港审判,但这次如意算盘彻底落空,张子强于1998年被执行死刑。张子强死后,他的妻子罗艳芳成了很多人眼里的一块肥肉。

张子强作恶多端,但是对罗艳芳却一直疼爱有加,张子强违法多年留下来的巨额财产,全都留给了罗艳芳。据说张子强给罗艳芳留下的遗产,保守估计在20亿左右,没了张子强的庇护,罗艳芳在香港的处境十分危险,还有人试图绑架罗艳芳的儿子,索要大量赎金,但被警方及时识破。
经此一事之后,罗艳芳带着张子强的母亲和两个儿子移居泰国,过着平静安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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