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大学生贫困补助

2024-05-19 23:26

1. 怎样申请大学生贫困补助

1、首先需要去教育局申请助学贷款,然后申请成功之后,再要一份贷款证明,这个可以有助于你之后在学校申请贫困助学金。
2、在开学前,将贫困证明准备好,这个是直接要村委会给你开证明,申请证明你是本地的贫困户,上学生活费比较困难,然后盖上区委会的章,最好再拿去县城教育局再盖一个章。还有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填写清楚。然后这三个文件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开学之前准备好。
3、打印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新生的话,可从录取时发放的手册中获取,手册中必定含有这份表的;非新生如已用完,可从网上下载,并用B5纸打印出来(申请表中有备注说明用B5打印,具体是否有严格要求就得看学校了,最好是按要求办理),然后填好相应的信息。
4、提交“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这张表是不需要盖章的,可到了学校之后打印出来、再完成表格的填写也不迟,这个表格主要是填写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比如爸妈的年收入,年支出,靠什么作为经济来源,为何造成贫困的原因。
5、最后就是将上面三份手写的原件复印出来,并交给各自班里的负责人即可(具体是否是交复印件,可能学校间有差异,可视各自的情况而定);

扩展资料:
贫困生界定标准,参照市民平均消费水平,贫困生的界定标准暂定为:
1、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3、少数民族学生,及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可列为贫困生。
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如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持有《特困证》、《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本人月平均生活费与家庭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列为特困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贫困生

怎样申请大学生贫困补助

2. 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有哪些?

资助包括助学贷款,助学金等,还有各个学校不同的针对家庭困难学生的补助,多种多样。
申请助学贷款: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户籍所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请贷款6000元,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也可在入学后,通过学校申请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多贷6000元,可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6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申请助学金:新生缺少生活费可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俭学为辅。国家助学金可申请的额度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每学年评定一次。
 
申请路费资助:贫困大学新生可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路费资助。资助标准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资助对象:凡今年参加高考,已被大学录取且未获其它资助的“特困家庭”(民政局认定的城镇低保、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的家庭)2014级大学新生。
 
申请流程:有意者可到各镇街民政办或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领取填写专门的申请表,经过相关程序后,8月8日前交回。

3. 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有哪些?

资助包括助学贷款,助学金等,还有各个学校不同的针对家庭困难学生的补助,多种多样。
申请助学贷款: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户籍所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请贷款6000元,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也可在入学后,通过学校申请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多贷6000元,可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6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申请助学金:新生缺少生活费可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俭学为辅。国家助学金可申请的额度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每学年评定一次。
 
申请路费资助:贫困大学新生可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路费资助。资助标准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资助对象:凡今年参加高考,已被大学录取且未获其它资助的“特困家庭”(民政局认定的城镇低保、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的家庭)2014级大学新生。
 
申请流程:有意者可到各镇街民政办或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领取填写专门的申请表,经过相关程序后,8月8日前交回。

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有哪些?

4. 大学生怎么申请贫困补助?

大学生申请贫困补助的条件和流程:
一、前置条件:
1考上大学。作为大学生,要想申请贫困补助金,必须要考上大学才行,并成功地收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大学生贫困补助
2家里贫困。大学生申请贫困补助金,还有一个前置条件,那就是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好,确实是属于比较贫困,并能拿出相应的贫困证明。
二、申请流程。
1准备资料。一般在大学新生收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时,会收到一些高等学校学生的资助政策简介,这些资料会详细的介绍高校的资助政策的条件、资料、种类等,准备申请的大学生,可以按照上面的条件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资料。
2提供贫困证明。大学生要申请贫困补助,还必要有相关单位的贫困证明,假如是农村户口,一般是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和民政部门出具的且加盖有公章的家庭收入情况证明(也就是贫困证明),城市户口的一般是在居委会和街道办出具的加盖有公章的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3关注政策。大学新生入学后,每年国家都会出相应的补助政策,假如你准备申请贫困补助,就一定要随时关注国家出的政策和学校的通知,及时了解,及时跟进,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政策,以及申请的时间,以免错过申请时间。
4填写申请表。等到政策出来后,按照政策的规定准备好贫困补助申请表,仔细填写上面的信息,要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不能刻意隐瞒家庭情况和虚构家庭事实,以免无法通过审核。
5提交资料。在填写好贫困补助申请表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上交到二级学院学生处,由二级学院学生处初审合格后上交到学校学生处复审。
6等待发钱。贫困补助审核通过后,就可以耐心地等待了,等到资助部门发钱到学校,在等学校打款到个人账户。

5. 关于国家贫困大学生助学金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特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 

第二条 国家助学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种行式。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肩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额度每人每年4000元,每年资助5万名学生。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每年资助约53.3万名学生。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5. 家庭贫困,生活简朴;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勤奋学习,积极向上;5.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简朴。 

第五条 高校可按照上述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分别制定相应的综合测评办法,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情况,校规校纪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评审。 

第六条 国家助学奖学金按年度申请评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 ,当年10月31日前评审完毕。 

第七条 学生可根据助学奖学金申请条件,按学年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并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或《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但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第八条 国家助学奖学金的评审程序如下: 

1. 财政部根据中央高校和地方高校上一年度在校本专科学生人数 ,于每年9月1日前 确定并下达对中央主管部门和各地的国家助学奖学金预算及分配名额。分配名额时,对西部地区的高校当予以倾斜。 

2. 中央主管部门和各地财政厅(局)(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部确定的国家助学奖学金名额。对农林、水利、师范、民族、地质、矿产、石油、航海等专业的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较大的高校适当倾斜。 

3. 各高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国家助学奖金名额,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等额评审,并在正式确定获奖资助学生名单之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4. 公示结束后,由各高校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正式确定的获资助学生的名单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送中央主管部门或省教育厅(局)、财政厅(局)备案。 

第九条 各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财政厅(局)(通过省教育主管部门)在接到各高校上报的国家助学奖学警资助学生备案名单后,于15日内将资金全部拨付给高校。 

第十条 国家奖学金由各高校统一发放给获奖学生本人;国家助学金由学校按月发放给学生,或直接打入学生每月的伙食卡。 

第十一条 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管理,人争做好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确保国家助学金切实用于学生生活费开支。 

第十二条 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奖学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要接受财政、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第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有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参照本办法设立本地区的政府助学奖学金,可以称为“XX省(市、区)政府助学奖学金”。具体资助人数及实施细则,由各省自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2]33号)同时废止。

关于国家贫困大学生助学金

6. 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资助包括助学贷款,助学金等,还有各个学校不同的针对家庭困难学生的补助,多种多样。
申请助学贷款: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户籍所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请贷款6000元,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也可在入学后,通过学校申请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多贷6000元,可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6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申请助学金:新生缺少生活费可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俭学为辅。国家助学金可申请的额度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每学年评定一次。
法律依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高校需在每年6月30日前将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当年在职在岗情况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高校毕业生所在高校要建立与就业单位和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定期联系制度。高校要专门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的高校毕业生建立完整准确的档案,并将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情况书面通知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和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同时,还应主动了解并定期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通报毕业生的工作情况,以便经办银行及时掌握借款学生的动态情况,做好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贷后管理工作。

7. 贫困大学生可以申请哪些补助

当前国家针对贫困大学生出台了许多补助政策

1助学贷款。助学贷款门槛相对较低,分为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两种贷款方式没有太大区别。目前国家鼓励贫困学生优先办理生源地贷款,注意:助学贷款一定要到官网办理,以防被骗。
2助学金。如果有贫困认定就可以申请助学金。助学金分为2-3档,具体金额每生每年1500-4000元,对于贫困大学生来说助学金是非常不错的选择。大家也不要羞于开口,国家发放助学金就是为了帮助贫困大学生,申请助学金是你的合法权利。
3励志奖学金,可能会有很多人忽视这项补助。励志奖学金5000元一年,每个班有1到2个名额。申请条件为: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成绩优异最好能考到班级前十名,担任职位或参加比赛还能加分。虽说励志奖学金属于奖学金的一项但竞争并不激烈,因为一个班贫困认定的学生最多就4,5个人,4,5个人竞争两个名额难度还是比较小的。而且励志奖学金对找工作也有很大的帮助,它能反映出你在学校的学习情况。
在保证不耽搁学业的前提下还可以做一些兼职来帮家里分担压力。

贫困大学生可以申请哪些补助

8. 贫困家庭大学生政府救助标准

一、州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办救助政策
    (一)救助条件
    第一、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
    
1、应届高中毕业,2012年高考上了二本以上分数线,且被高校本科提前批、一批、二批录取的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其中:
     ①特困生(按被救助的贫困家庭大学生的10%掌握),每人一次性救助4000元。特困生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A家庭遭大灾,家庭基本上靠政府救济;B家庭成员遭大病,家庭生活十分困难;C父母双方或一方系残疾人,已丧失劳动力;D父母双亡的孤儿;E家庭享受农村低保救济。
    
② 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其他贫困家庭大学生,每人一次性救助2000元。
     
2、应届高中毕业,2012年高考上了二本以上分数线,且被高校本科提前批、一批、二批录取,本人享受低保救济的城镇贫困家庭大学生,每人一次性救助3000元。
     
3、城镇和农村低保户家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上了专科分数线,被州内专科院校录取的大学生,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元。
     
凡低保家庭的学生,必须将完整的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州审查,否则不予审批。
第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于救助对象
    
1、农村户口学生,家庭成员中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干部职工的(指祖父母只有一人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但已离退休;兄弟姐妹只有一人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但已成家另立门户的除外)。
    
2、农村户口学生中,家庭系本村开发大户,或办有厂矿企业,或承包较大工程,或运营中巴车、大货车、出租车等,家庭居住条件好,经济收入好,入学困难不大的。
    
3、该生是复读生的。
    4、家庭成员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该生已被有关单位和个人救助,入学困难不大的。
    
6、考入军事院校的学生、普通高校代培的国防生、未上二本分数线的预科生。
    
7、县市、学校对拟救助学生进行公示后,该生家庭才享受低保救济的。
    8、该生上了二本以上分数线,但未收到高校正式录取通知书的。
    
9、户口不在我州的外籍学生。
    10、考取免费师范院校的学生。
(二)工作程序:
     
1、2012年4月26日~5月7日由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2、2012年6月底,上了分数线的学生填写《湘西州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金审批表》。
     
3、2012年7月下旬,对填写了《湘西州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金审批表》的学生进行进村入户和电话调查其家庭经济情况。
     
4、2012年8月20日左右,由州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基金领导小组发放救助金。
二、其他救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
    
①奖励对象:奖励二年级(含)以上特别优秀学生。
    ②奖励标准:8000元/年,主要用于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
    
③申请程序:每学年评定一次,特别优秀学生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组织评审、公示,省教育厅审核报教育部门审批后确定。
2、国家励志奖学金
   
①奖励对象:品学兼优二年级(含)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②奖励标准:5000元/年,主要用于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
   
③申请程序:每学年评定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评审、公示后报省教育厅审批后确定。
3、国家助学金
  
①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
  
②资助标准:标准分为三个等次,分别是3000元/年、2000元/年、1000元/年,主要用于补助生活费,资助面约占全省在校生的20%。
  
③申请程序:每学年评定一次,家庭困难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评审、公示后报省教育厅审批后确定。
4、高校助学贷款
   
①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
   ②资助标准:标准不超过6000元/年,主要提供学费和住宿费。
   
③申请程序: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贷款申请,由学校组织学生本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合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贷款利息、贷款本金全部由学生本人偿还,毕业后1-2年内开始还款,最长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
5、生源地助学贷款
   
①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且户籍在我州的在校大学生。
   ②资助标准:标准不超过6000元/年,主要提供学费和住宿费。
   
③申请程序:学生向户籍所在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由县市资助中心组织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监护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合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贷款本金全部由学生本人偿还,毕业后1-2年内开始还款,最长在毕业后10年内还清。
   
6、绿色通道
   
主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学生及家庭也应积极筹措学费和生活费用。
   
7、勤工俭学
   
勤工俭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俭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能够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培养自立自强精神,增强社会实践能力,缓解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