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简介

2024-05-08 12:25

1.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简介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1月由原昆山市人事局、昆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并组建而成。根据《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277号)和《中共昆山市委、昆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发〔2010〕1号),设立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简介

2.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介绍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1月由原昆山市人事局、昆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并组建而成。

3.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其他事项

关于医疗救助工作的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医疗救助工作的组织、救助医疗机构的认定,以及组织发放社会医疗救助金;市民政局负责对低保人员、低保边缘人员、三无人员、五保人员等救助对象的审批发证和年审工作,并根据变化作相应调整;市财政局负责年度救助资金的预算安排和使用监管;市卫生局负责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服务工作,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和公惠医疗机构的认定;市总工会负责对特困职工认定、审批、发证和年审工作;市残联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重度残疾人的劳动能力鉴定。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其他事项

4.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和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覆盖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就业的管理办法。(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四)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健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综合管理来本市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来本市工作的优秀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录用、任免、辞职、辞退、培训、考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办法;承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任免人员及市政府直接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事项;拟订全市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及人员聘用等工作;拟订市本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六)贯彻执行国家军转安置工作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转业军官安置计划;负责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军转安置工作;负责转业军官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全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指导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七)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和医疗救助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定点单位管理和结算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八)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九) 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宣传、培训、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十) 指导各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指导局相关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 昆山人力资源市场的简介

位置: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部  面积:  3.2万平方米   1.2004年10月27日,借助于全国人才市场建设管理座谈会在昆召开的契机,举行了昆山人力资源市场的奠基仪式。2.2005年完成方案和图纸设计,同年11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3.2006年5月30日主体结构封顶,2007年11月18日起对外正式投入使用。

昆山人力资源市场的简介

6. 昆山人力资源中心

1. 开馆时间:8:30--12:00 
2. 地点:崂山路9号(新客运站旁)
3。交通:①从昆山火车站到举办地点(昆山人力资源大市场)
3,88路公交
②从昆山老客站到举办地点(昆山人力资源大市场)
88,125路公交
③从市政府广场到举办地点 (昆山人力资源大市场)
16路,30路,58路公交
④从城北方向到举办地点 (昆山人力资源大市场)
6,18,122,125路公交
⑤从城西到举办地点(昆山人力资源大市场)
117,126路公交
 
 
每周三:机械、模具制造业人才交流会
每周四:现代服务业人才交流会
每周五:电子信息、IT业人才交流会
每周六:综合性人才交流会
每周日:综合性人才交流会

另有不定期的主题招聘会举办。。如三八妇女节招聘会、公益岗位招聘会、应届毕业生招聘会等等。。。具体的你可以到场后看那边的相关宣传和通知

7. 昆山社保中心

目前,在统筹区域内,可以随意转移社保;统筹区之间转,只能转养老保险,并只能往户口所在地转移。转移时,只能转移个人帐户部分,统筹账户不能转移。
  
办理转移时需持调出单位开具的《转移介绍信》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减少并打印出《转移单》,社保经办机构同时将基金转入外省市社保部门;中断缴费的职工,由单位开出《转移介绍信》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减少并打印出《转移单》存入职工档案。
  
   养老保险可以中断,但必须累计缴纳15年(含视同缴纳),多缴多得;根据当地政策的不同,连续缴纳25/30年。退休时才能享受养老金和医疗报销。 一般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达到退休年龄。
  
  
现在正在筹备全国统筹,相信以后会出台相关政策。你可以先在昆山重新办理,等以相关政策出台后,再进行合并。
  
  公积金有封存,单位不缴纳后,会把你帐户调到公积金封存办。
  
 办理社保封存可以带上个人资料和社保资料到当地社保局办理;或者中断一般在3个月后就会自动纳入封存状态,但有些地区启封时需要交纳滞纳金。
  
 以后回到江苏,可以继续缴纳社保~

昆山社保中心

8. 昆山市社会保险中心

  您好!办理员工退休,需要去当地的社保中心进行办理。


  所需材料如下:
  1.经局社会保险科审批的《昆山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审批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原件;
  3.如为企业退休人员需提供:(1)《昆山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采集表》(2)昆山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3)昆山市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花名册(4)《整理档案十大类材料》;
  4.如为征地折算人员,需提供《被征地人员转移折算和补缴养老保险申请表》。

  具体情况,建议您详细咨询一下您当地的社保中心,相信会得到一个更精准的答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