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的工业发展史?

2024-05-21 00:17

1. 株洲的工业发展史?

株洲工业发展史概述 


(一)

建国前,株洲工业基础十分薄弱,虽然国民政府曾在此选址建厂,筹划建立“工业株洲”,但因受战争影响,各项计划均未能全面实施。同时,由于国民党军溃逃之际撤走了大量的工业设备,至1949年,株洲的工业设施实际上已所存无几,当时的工业固定资产仅为3.6万元,年工业总产值只有58万元。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的完成,生产要素得以重新调配,广大劳动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工业经济获得了稳定的外部环境,迅速愈合了长年战乱留下来的创伤,并得到了快速发展。株洲市作为全国8个重点建设城市之一,在“一五”、“二五”期间,按照国家制订的国民经济计划展开了大规模的工业基本建设,筑建了坚实的工业基础。

1953年,硬质合金厂、三三一厂(今南方动力机械公司)、株洲电厂、洗煤厂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被安排在株洲兴建,湖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先后来株洲安家落户,夜以继日,加紧施工,株洲市大规模工业基本建设自此蔚然兴起。至“二五”期间,三三一厂、株洲电厂、株洲机车车辆修理厂(今电力机车厂)、株洲轨枕厂(今桥梁厂)、株洲玻璃厂、冶炼厂、化工厂、硬质合金厂、株洲麻纺厂等一大批中央、省属骨干企业的扩建和新建工程已相继竣工投产。同时,株洲电焊条厂、火花塞厂、锻压机床厂、塑料厂等大批地方骨干企业也伴随大厂的兴建而纷纷诞生。从此,以大中型企业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工厂取代了以前的私营工场,工业机器大生产取代了以前的手工劳动,新产品的问世填补了当时国内省内的多项空白,株洲的建材、钢铁、机械、轻纺工业一时均有了空前的发展,工业经济实力得到了快速壮大和扩张。至1965年,株洲工业已初具规模、形成了7个工业小区,工业企业发展至402个,产品达4000多种,初步形成了以大中型骨干企业为主,以原材料及加工为主,以地方中小型企业为辅的工业格局,工业年产值比1949年增长了64倍。

(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开始逐步改变原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株洲市遵照“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坚持以搞活企业、改革经济体制为重点,逐步扩大企业自主权,不断推行和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领导体制、分配体制、劳动体制等配套改革,加强横向经济联合,提高了企业的素质,大大增强了工业发展的整体活力。

1980年始,为了使工业管理体制逐步向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相适应的方面过渡,株洲市工业开始进行“简政放权、党政分开”的领导体制改革,政府对企业的领导和管理由直接的微观管理转向宏观调控。各企业以工业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贯彻《企业法》,理顺党、政、工三者关系,使企业内部的“责、权、利”关系得到了合理调整,企业管理得到了切实加强。至1985年,全市100多家地方企业实行了厂长负责制,大部分全民企业均实现了承包经营责任制。通过推行厂长负责制和承包制经营责任制,逐步扩大企业自主权,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生产经营积极性,企业逐步成为了自我积累、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市场竞争主体。实现了由单纯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的转变。同时,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内部机制,自1987年起,株洲市大刀阔斧地开展了企业劳动、人事、工资三项制度改革。通过改革人事制度、突破传统的企业干部管理模式,废除干部终身制,打破了干部职工的界限,形成了“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通过改革劳动制度,突破工人一次分配定终身的制度,实行考核择优上岗,打破了长期以来的“铁饭碗”,形成了“职工能进能出”的机制;通过改革工资制度,突破按年限座级、拿等级工资的旧分配模式,实行工资作总额与效益挂钩、职工收益按生产成绩浮动的工资制,拉开了分配上的差距,形成了“工资能升能降”的机制。至1989年。株洲市三项制度改革已取得巨大成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和高度赞誉,改革经验为许多兄弟城市所借鉴。

在各项配套改革顺利进行的同时,株洲市各企业冲破地区、行业、城乡之间传统封闭模式、平等互利、自愿结合,参加以大、中型企业为主体,以名牌产品为龙头的横向联合,形成了大联小、优联劣、城联乡、内联外的开放式经济网络。1986年,株洲汽车齿轮厂联合广东、四川、湖南16家齿轮制造企业,率先组成株洲齿轮制造联营公司。此后,各种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群体不断涌现,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企业兼并也迅速发展,打破了区域间的经济壁垒,大大促进了区域间的技术、资金、信息的传递交换,使株洲工业企业的发展活力得到了不断增强。至1990年,全市工业实现利税比1950年增长了738倍,并有600多种工业产品被评为国家级、部级和省级优质产品。

(三)

党的十四大以来,为了适应国内外经济形势,促进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株洲市以小平同志的“南方谈话”和十四大精神为指针,以促进两个转变,提高工业企业经济效益为目的,积极开展了对全市工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通过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优化资本结构,强化企业管理,加快企业内部转机建制,全市工业进入了全面提高的新阶段,呈现出生产发展与经济效益同步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

1993年,株洲市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火炬火花塞公司股票在深交所正式挂牌上市,为株洲市产权制度改革拉开了帷幕。大批企业围绕构造多元投资主体,完善法人治理机构,纷纷加入股份制改制企业行列。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建立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1139家,注册资本20亿元,吸收增量27.3亿元,其中株洲庆云、南方公司的股票均已上市发行。通过股份制改制,企业内部机制进一步优化,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许多企业经济效益有了显著改善。特别是南方、国光、湘大、千金、焊条、火炬火花塞等股份有限公司,在改制后,销售收入和实现利润均大幅度增长,为全市工业经济的整体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抓大放小”方针的指导下,株洲市加大了对优势企业、支柱产业的扶持力度。优强企业和支柱产业均取得了长足发展,南方、国光、湘大三大集团已初具规模,分别成为了机械制造、瓷器和农业产业化行业的龙头企业,有色冶金、机械、化工、建材四大支柱产业产值占全市乡及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已达80%,南方公司、电力机车厂、冶炼厂、硬质合金厂、车辆厂、国光公司、湘大公司、千金药业公司、火炬火花塞公司等企业的利润占全市实现利润总额的90%以上。全市已有5家企业年销售收入过5亿元,其中,南方、株冶均已超过20亿元。在全国企业500强中,湖南16家,株洲市就占了6家,株洲市大中型企业的迅速发展还被中央多家新闻媒体誉为“株洲现象”,引起了全国各地的广泛关注。

1994年,株洲市被列为全国18个“优化资本结构,增强企业实力”试点城市之一,按照扶优汰劣原则,鼓励兼并,规范破产,开展资本营运,进行了大规模的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工作。同年8月,株洲市酿酒厂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连年亏损,负债累累而被迫宣布破产,成为全市第一家破产企业。次年6月,市电池厂对其进行了收购,此后,全市共有100多家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宣告破产,共实现140多起企业兼并,核销银行呆坏帐2亿多元,盘活资产10亿多元。兼并破产浪潮的兴起,充分发挥了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促进了生产要素向优势产业、强势企业的合理流动,从而大大提高了全市工业经济运行的整体质量和效益。特别是1997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不求所有,只求所在;不求所有,但求所得”,鼓励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并购转让,完成了深圳石化集团兼并株洲塑料厂、天津渤海集团兼并株洲轮胎厂、湖南海利集团收购湘江精细化工厂、新疆德隆公司控股火炬火花塞公司、厦门万事红集团控股株洲庆云公司等工作,引进了外地资金、先进技术、优秀人才,促进了本地企业机制和观念的迅速转变,更是为资本运营工作拓展了广阔的思路,写下了优化资本结构浓墨重彩的一笔。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株洲市还广泛开展了“抓管理、上等级、全面提高企业素质”的活动,邯钢、安塑等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在此得到了全面的推广。通过学习先进经验,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企业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南方、株冶、硬质合金厂、电力机车厂等一批管理先进、产品质量过硬、消耗低、效益好的先进企业已纷纷涌现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展示了风采,创下了良好的业绩。同时,通过狠抓产品质量管理、贯彻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全市11家企业通过国际权威认证,领取了通往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并在国际市场上打响了株洲的名牌,为株洲人民赢得了荣誉,也创下了巨额的外汇收入。仅1997年,全市工业企业完成出口交货值达30亿元以上。

(四)

进入新世纪后,特别是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加快推进工业化战略以后,株洲工业开始了新的创业,步入了发展速度加快、整体效益提升、经济结构改善、改革创新取得突破的新阶段,多项指标屡创历史新高。

一是经济实力明显增强。截止2004年底,全市拥有独立核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63家,涉及33个行业。其中:大中型企业51家,上市公司7家。2004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资产合计406.53亿元,比2000年增长66.54%,年均递增13.60%。 2005年完成工业增加值226.43亿元(工业总产值653亿元),比2000年增长81.01%,年均递增12.6%。工业占GDP的比重达到43.0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134.72亿元(工业总产值434.5亿元),“十·五”期年均递增19.3%。超额完成“十·五”计划12%的年均增长目标。

二是整体效益不断提高。2004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完成销售收入313亿元,比2000年增长52.24%,年均递增11.08%;2005年,实现利税达到30.53亿元,相当于2000年的1.72倍,年均递增11.41%;实现净盈利达到13.35亿元,相当于2000年的2.48倍,年均递增19.89%;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120,比2000年提高20.9个百分点。

三是技改投入和利用外资快速增长。2005年,全市工业完成技改投资51.33亿元,较2000年增长237.20%,“十·五”期年均递增27.52%,超过“十·五”计划15%的年均增长目标。其中:利用外资5.88亿元,占全市完成技改投资的11.46%,相当于2000年的3.62倍,年均递增29.36%。从2001年到2005年,株洲工业累计完成技改投资170.64亿元,相当于“九五”期间投资总额的2.66倍,共启动实施技改项目1084多项,已竣工投产873多项,其中过亿元的项目40个,过5亿元的4个,过10亿元的2个。

四是主要产品产能和产量成倍增长。2004年,全市火电产能为2000年的3.4倍,PVC产能为2000年的3.33倍,纯碱产能为2000年的3.2倍,平板玻璃产能为2000年的1.75倍,日用陶瓷产能为2000年的2.5倍,电力机车(含城轨车)产能为2000年的2倍,硬质合金产能为2000年的2倍,火花塞产能为2000年的2倍,电焊条产能为2000年的3倍,肉制品产能为2000年的3倍。全市完成发电量525712度,为2000年的3.08倍;硫酸55.66万吨,为2000年的1.14倍;纯碱4.88万吨,为2000年的1.25倍;精甲醇8.64万吨,为2000年的1.68倍;pvc树脂5.58万吨,为2000年的1.98倍;平板玻璃499万重量箱,为2000年的1.49倍;日用陶瓷86226万件,为2000年的1.91倍;电力机车121.81万千瓦,为2000年的1.77倍。

五是非公经济和县域工业得到较快发展。2005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完成增加值235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达44.7%,其中,503户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65.88亿元,占规模工业的48.9%。2000年以来,五县市工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工业增加值年均增幅在20%以上,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六是市属国企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在列入重点改制计划的53家市属国有工业企业中,全面完成和基本完成改制任务的有44家,占计划的83%;已投入改革成本21.2亿元,解除职工劳动关系3.3人,引进资金20多亿元。有26家企业的新公司已挂牌运作,新企业通过转换机制,加大投入,产值、效益和员工收入快速增长,成为工业发展新的生力军。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已完成改制企业实现产值总计可达10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合计扭亏增盈4000余万元。

七是工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优势产业、骨干企业、非公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对工业增长的贡献增加;产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所有制结构进一步优化。具有比较优势的重工业得到较快发展,规模以上轻重工业比例由2000年的36.41:63.59调整为2005年的17.9:82.1。2005年,交通装备制造、有色冶金及深加工、基础化工、陶瓷烟花等四大支柱产业对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4%,比2000年提高36个百分点。

经过50多年的发展,株洲工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创造了50多个“全国第一”,形成了门类齐全、实力雄厚的现代工业体系,工业化水平居全省第一,城市综合实力居全省第二,成为长株潭“金三角”的重要一极。

株洲的工业发展史?

2. 株洲的兴起原因

(1)河流  (2)①街区面积明显扩大;②现有街区沿铁路干线分布更加明显。  (3)交通方式的变化和交通线的变化是造成株洲城市区位发生变化的原因。随着京广线的建成,株洲临河布局变成沿河和沿京广线分布。湘黔线建成后,城区沿铁路干线发展的现象更加明显。                     此题主要考查提取图中1949年以前城市沿江分布到现在城市分布具有沿江、沿铁路发展特点的信息,理解交通方式和交通线的变化对城市空间形态变化的影响。第(1)题,读图分析,株洲在解放前主要是沿湘江发展的,其主要区位因素应该是河流。第(2)题,现在的街区分布与1949年以前相比,一方面面积有较大扩展,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城市沿河、沿铁路发展的特点。第(3)题,株洲城市的发展与变化,体现出了由于交通方式和交通线的变化对城市区位的影响。随着京广线的建成开通,城市沿河、沿京广线迅速发展。接着又随着湘黔线等干线的建成,株洲街区沿铁路线发展的特点更为明显,这说明交通运输的发展变化同时影响着城市的发展规模和城市变迁。

3. 株洲日报的历史沿革

株洲日报创刊于1957年10月1日,是中共株洲市委的机关报。株洲日报日发行量10万份,发行至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班组,个人订户及零售达到40%以上,是广大读者了解株洲、了解全国、了解世界的重要传播媒体。株洲日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传递国内外最新信息,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揭示社会生活,总结三个文明建设典型和经验,正确引导舆论,服务党的大局,促进改革稳定发展。株洲日报是株洲地区覆盖面最广、发行量最大、最具权威性的主流媒体,株洲日报社是湖南省十佳报社。株洲日报社在湖南省市州报社中,除省会城市外,以无可争议的优势地位,成为行业龙头,创造了令人瞩目的成绩。1989年,在全省率先使用电子激光照排设备,告别了“铅与火”的印刷历史;1999年,采用国内先进的清华紫光新闻采编系统,实现无纸化办公,告别“纸与笔”;2001年,报纸实现彩色印刷,告别“黑与白”;2003年,投资近1000万元,引进美国高斯彩印设备,在省内印刷领域达到领先水平。

株洲日报的历史沿革

4. 株洲的历史沿革

株洲古称建宁,后又名槠洲,最早见于南宋人文集。“株”字可能取自株田之“株”。株洲、株田相距数里,五代时株田已较著名。“洲”字取自古人以湘水两岸为 洲之“洲”。联缀而成地名。一说因地多槠木,且“槠”、“株”同音,故又名“槠洲”。自南宋绍熙元年(公元1190年)正式定名株洲后,株洲之名沿用至今。远古时期,株洲地区就有先民生息繁衍,炎陵县鹿原陂安葬着中华民族的始祖炎帝神农氏。据考古发现,在株洲县漂沙井黄霞垅磨山有6000年前属于新石器时代早期的大溪文化遗址,以及叠在其上的4000多年前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龙山文化遗址。春秋战国时期,株洲属楚国之黔中郡。公元前223年,秦灭楚,株洲属黔中郡。公元前202年,建长沙国,株洲是长沙国领地。东汉建安十九年(214年),孙权割湘南县以东和醴陵、修县沿湘江东岸地带置建宁县,筑县城于今株洲市庆云山解放街、南湖街沿建宁港两岸,属长沙郡,乃株洲建县之始。三国吴太平二年(257年)建宁县治从槠洲迁驻淦田(今株洲县淦田村,现存有建宁故城)。三国吴宝鼎元年(266年),建宁县治又复迁槠洲。265~420年,晋代一统中国,建宁县治仍驻槠洲,属古荆州长沙郡。420年~589年,南朝齐时期,建宁县属湘州长沙郡。隋开皇九年(589年),隋灭陈,废建宁县入湘潭县。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建宁县,属南云州(州治在今攸县县治)。唐贞观元年(627年),废除南云洲,取消建宁县。建宁县域划归湘潭、醴陵两县。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设株洲厅。“株洲抚民府”位于现芦淞区樟树坪。民国元年(1912年),清亡,存在近五年的“株洲厅”建制被取消,株洲再度纳入湘潭县管辖。民国23年(1934年),设湘潭县株洲镇。民国36年(1947年),湘潭县株洲镇和白关乡、昭阳乡合并为株洲乡。1949年8月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株洲,8月12日成立湘潭县株洲区人民政府。1951年由湘潭县析置县级株洲市,属长沙专区。1953年改为省辖市,郊区分为郊东区、郊北区。1955年2月22日,株洲市郊东区、株洲市郊北区合并为株洲市郊区,设立株洲市郊区区公所,辖22个乡。1956年3月,株洲升格为地级市,由省委直接领导,成为湖南省除省会长沙外第1个地级市。1958年9月5日,撤销乡级建置,株洲市郊区所辖5个大乡合并组成株洲市郊区公社。1965年4月30日,析设株洲县,以株洲市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驻渌口镇,株洲县归株洲市。1966年1月18日,复置郊区。1970年7月8日,城区设立3市辖区(县级)即东区、南区和北区。1983年3月1日,株洲市实行市管县体制,将原湘潭地区攸县、茶陵县、醴陵县、酃县划归株洲市管辖,辖区人口308.12万人。1985年8月15日,醴陵县改为设醴陵市;1994年4月5日,酃县更名为炎陵县。1997年7月,撤销东区、南区、北区、郊区,调整设立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和天元区。2009年3月11日,株洲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株洲云龙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为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市级行政、经济管理权限。

5. 株洲的历史沿革

 
  株洲古称建宁,后又名槠洲,最早见于南宋人文集。
  “株”字可能取自株田之“株”。
  株洲、株田相距数里,五代时株田已较著名。
  “洲”字取自古人以湘水两岸为 洲之“洲”。
   
  联缀而成地名。
  一说因地多槠木,且“槠”、“株”同音,故又名“槠洲”。
  自南宋绍熙元年(公元1190年)正式定名株洲后,株洲之名沿用至今。
  远古时期,株洲地区就有先民生息繁衍,炎陵县鹿原陂安葬着中华民族的始祖炎帝神农氏。
  据考古发现,在株洲县漂沙井黄霞垅磨山有6000年前属于新石器时代早期的大溪文化遗址,以及叠在其上的4000多年前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龙山文化遗址。
  春秋战国时期,株洲属楚国之黔中郡。
  公元前223年,秦灭楚,株洲属黔中郡。
  公元前202年,建长沙国,株洲是长沙国领地。
  东汉建安十九年(214年),孙权割湘南县以东和醴陵、修县沿湘江东岸地带置建宁县,筑县城于今株洲市庆云山解放街、南湖街沿建宁港两岸,属长沙郡,乃株洲建县之始。
  三国吴太平二年(257年)建宁县治从槠洲迁驻淦田(今株洲县淦田村,现存有建宁故城)。
  三国吴宝鼎元年(266年),建宁县治又复迁槠洲。
  265~420年,晋代一统中国,建宁县治仍驻槠洲,属古荆州长沙郡。
  420年~589年,南朝齐时期,建宁县属湘州长沙郡。
  隋开皇九年(589年),隋灭陈,废建宁县入湘潭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建宁县,属南云州(州治在今攸县县治)。
  唐贞观元年(627年),废除南云洲,取消建宁县。
  建宁县域划归湘潭、醴陵两县。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设株洲厅。
  “株洲抚民府”位于现芦淞区樟树坪。
  民国元年(1912年),清亡,存在近五年的“株洲厅”建制被取消,株洲再度纳入湘潭县管辖。
  民国23年(1934年),设湘潭县株洲镇。
  民国36年(1947年),湘潭县株洲镇和白关乡、昭阳乡合并为株洲乡。
  1949年8月3日中国人民 *** 进入株洲,8月12日成立湘潭县株洲区人民 *** 。
  1951年由湘潭县析置县级株洲市,属长沙专区。
  1953年改为省辖市,郊区分为郊东区、郊北区。
  1955年2月22日,株洲市郊东区、株洲市郊北区合并为株洲市郊区,设立株洲市郊区区公所,辖22个乡。
  1956年3月,株洲升格为地级市,由省委直接领导,成为湖南省除省会长沙外第1个地级市。
  1958年9月5日,撤销乡级建置,株洲市郊区所辖5个大乡合并组成株洲市郊区公社。
  1965年4月30日,析设株洲县,以株洲市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驻渌口镇,株洲县归株洲市。
  1966年1月18日,复置郊区。
  1970年7月8日,城区设立3市辖区(县级)即东区、南区和北区。
  1983年3月1日,株洲市实行市管县体制,将原湘潭地区攸县、茶陵县、醴陵县、酃县划归株洲市管辖,辖区人口308.12万人。
  1985年8月15日,醴陵县改为设醴陵市;1994年4月5日,酃县更名为炎陵县。
  1997年7月,撤销东区、南区、北区、郊区,调整设立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和天元区。
  2009年3月11日,株洲市委、市 *** 决定设立株洲云龙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为 *** 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 *** 的派出机构,行使市级行政、经济管理权限。
  
   

株洲的历史沿革

6. 株洲的历史

 
  株洲,古称建宁,又名槠州。
  公元214年,三国东吴在此设建宁郡。
  唐贞观元年,建宁并入湘潭。
  古时,当地多槠树,湘江过而多沙洲,故株洲又称槠洲。
   
  到南宋绍熙元年(公元1190年)正式定名为株洲。
  
  1949年8月3日,株洲宣告解放。
  湘潭县下设株洲区,辖株洲乡,藕灵乡。
  8月19日,株洲区党政机关建立,株洲区公所、株洲乡人民 *** 驻大胜岭。
  株洲区所辖株洲集镇面积约半平方千米,人口7264人。
  1950年1月,株洲区改为第一区。
  1950年6月中旬,湘潭下设株洲镇(区级)。
  株洲镇辖一至四街居民委员会、田心塅乡、董家塅乡、石子头乡、株洲镇公所驻殷家祠堂(今芦淞区区委、区 *** 所在地)。
  1951年3月,株洲镇公所更名为湘潭县株洲镇人民 *** 。
  1951年由湘潭县析置株洲市,属长沙专区。
  3月30日,湖南省人民 *** 长沙区专员公署呈文省府并中南军政委员会,拟将湘潭县株洲镇设市,请示设市的理由主要是:“株洲镇人口密集,交通便利,为粤汉、浙赣、湘黔(现车通湘潭)等铁路的交叉点,湖南的工业区将来发展大有前途。
  全镇面积为36平方千米,人口45914人……根据发展趋势,拟将设市,并计划将该镇接近郊区划入市区,面积从36平方千米增至48平方千米,人口从45914人增至100000人,乡从3个增至25个。
  ”1951年5月7日,中南军政委员会具文批复湖南省人民 *** 同意并报请中央设立株洲市。
  6月11日,中南军政委函告湖北、湖南两省 *** :“接政务院1951年6月6日政行齐字第一四九号批复:1951年5月8日(51)会办民字第1917号报告悉。
  所拟将湖北省襄阳、樊城合设为丁等市,称襄樊市;湖南省株洲镇改设为丁等市,由长沙专署领导,经核同意,准予备案……。
  ”(注:丁等是按人口划分)6月29日,长沙区专员公署令决定宣布成立株洲市人民 *** ,自7月1日起正式对外办公。
  实际上到7月17日才对外办公。
  株洲市人民 *** 驻殷家祠堂(今芦淞区区委、区 *** 所在地)。
  1951年8月20日,株洲市城区设街,株洲市设郊区,成立郊区区公所,辖11个乡。
  1952年1月14日,株洲市人民 *** 向省府民政厅报告称,市界问题已遵照政务院令,将湘潭所辖南华、荷塘、百井、白关、龙州、大京、太平桥等7乡及与湘潭协商将荷花五个村划入株洲市。
  1953年株洲市改为省辖市。
  3月,根据湘潭区专员公署1953年2月20日通知,株洲市郊区分为株洲市郊东区、株洲市郊北区,共辖32个乡。
  6月5日,湖南省人民 *** 主席程潜签发省府令,株洲市授权湘潭专署领导。
  1955年2月22日,经 *** 株洲市委批准,株洲市郊东区、株洲市郊北区合并为株洲市郊区,设立株洲市郊区区公所,辖22个乡。
  1956年3月23日, *** 湖南省委发出通知,省委决定:株洲市委即由省委直接领导,希望各有关部门即办理交接手续。
  4月9日,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发出通知:“现决定将株洲市人民委员会改由我会直接领导。
  该会建设、房地、劳动、卫生、商业科、均改为局。
  希转知有关部门分别办理交接手续。
  ”6月14日,撤销株洲市郊区区公所,设立株洲市郊区办事处,辖5个大乡。
  1958年9月5日,撤销乡级建置,株洲市郊区所辖5个大乡合并组成株洲市郊区人民公社。
  1959年6月26日,经湖南省人民委员会第335号文件批准,撤销株洲市城区1955年和1958年相继成立的5个街道办事处,分别设立中心、清水塘、荷塘铺、田心、董家塅等5个区人民委员会;撤销郊区办事处,设立株洲市郊区人民委员会。
  1960年7月23日,经株洲市人民委员会批准,成立中心、清水塘、荷塘铺、田心、董家塅等5个城市人民公社,分别与中心、清水塘、荷塘铺、田心、董家塅等5个区人民委员会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所辖居委会37个,居民小组682个,农场20个,生产队205个,总计人口186468人,总面积150平方千米。
  1963年4月,撤销株洲市郊区人民委员会,由株洲市农林水办公室直接领导农村各区、社。
  1965年4月30日,经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55次会议决定设立株洲县。
  以株洲市部分行政区域为株洲县行政区域。
  株洲县建县后,全县划分为渌口、淦田、朱亭、三门、白关、古岳峰、雷打石、龙头铺8个区和渌口镇(直属镇),共辖27个公社,4个建制镇,4个农、林、渔、茶场。
  共计人口367932人。
  株洲县由株洲市领导,驻渌口镇。
  1966年1月18日,国务院(66)议字3号文批准,设立株洲市郊区(县级),将株洲市农林水办公室直管的荷花、曲尺两个公社和清水塘、田心、荷塘铺、中心、董家塅五个农场,以及农科所、园艺场、果树园艺场、畜牧场、鹅颈洲渔场、水产试验场划归郊区管理。
  1970年1月20日,国务院(国发文53号文件)同意株洲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撤销株洲市中心区、清水塘区、董家塅区、田心区、荷塘区5个区。
  7月8日,根据国务院53号文件批复,株洲市城区设立株洲市东区(县级),株洲市南区(县级)、株洲市北区(县级)。
  东区全区7.9万余人,下设田心、茨菇塘、月塘和宋家桥4个街道办事处;南区全区7.1万余人,下设董家塅、东风(1972年11月29日改名为建宁)和建设3个街道办事处;北区全区7.5万余人,下设清水塘、响石岭和白石港(1975年12月30日改名为贺家土)3个街道办事处。
  田心、建宁5个区的蔬菜农场,计人口57111人,成立清水、荷塘铺、建宁人民公社,这3个人民公社由郊区管辖。
  
  1983年3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株洲市实行市管县体制,将原湘潭的攸县、茶陵县、醴陵县、酃县划归株洲市管辖,辖区面积扩到11278.77平方千米,人口308.12万人。
  1984年4月19日,湖南省人民 *** 根据国务院调整湖南省部分市县行政区域界线的通知,将株洲县的龙头铺、明照、蝶屏、云田4个公社和白关的关口、新庄、道田、白井、罗塘、五里墩六个大队划分给郊区管辖。
  共计265平方千米土地,71390人。
  1985年,撤销醴陵县,设立醴陵市(县级),以原醴陵县的行政区域为醴陵市的行政区域。
  1990年株洲市辖五县市、4区,总人口达到3495714人,总面积达11420平方千米。
  1994年,酃县更名为炎陵县。
  1997年5月31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7]40号):(1)将株洲县的群丰镇和马家河乡划入株洲市市区。
  (2)撤销株洲市的东区、南区、北区、郊区,调整设立荷塘区、芦松区、石峰区、天元区。
  荷塘区:辖原东区的月塘、茨菇塘、宋家桥3个街道,原郊区的明照、荷塘铺(不含新民、田心、双丰3个村)、蝶屏3个乡和龙头铺镇的茶园、东流、三搭桥3个村。
  区人民 *** 驻新华东路。
  芦凇区:辖原南区的建设、建宁、董家塅和原北区的贺家土4个街道,原郊区的曲尺、建宁、五里墩3个乡。
  区人民 *** 驻芦凇路。
  石峰区:辖原北区的响石岭、清水塘和原东区的田心3个街道,原郊区的龙头铺镇(不含茶园、东流、三搭桥3个村)和清水、云田、荷花3个乡和荷塘铺乡的新民、田心、双丰3个村。
  区人民 *** 驻建设北路。
  天元区:辖原株洲县的群丰镇、马家河乡和原郊区的园艺场。
  区人民 *** 驻黄河北路。
  7月,湖南省人民 *** 批复调整株洲市市辖区行政区划:(1)天元区:东、北以湘江河为界,南以群丰镇与雷打石镇界线为界,西以株洲市与湘潭市界线为界。
  (2)芦淞区:东南以原郊区与株洲县界线为界,西以湘江河为界,北以白石港为河(老河),京广铁路(西边线)及建宁乡与明照线界线为界。
  (3)荷塘区:东以株洲市与长沙市、原郊区与株洲县界线为界,南以明照乡与建宁乡界线为界,西以京广铁路(西边线)及白石港河(老河),为界,北以蝶屏乡与云田乡界线为界。
  (4)石峰区:东以白石港河(老河)为界,南以湘江河为界,北以株洲市与各省市界线为界,西以株洲市与湘潭市界线为界。
  (5)调整后的市辖区划行政区划从1997年8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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