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原则

2024-05-18 15:43

1. 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原则

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原则:
1、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按下列原则管理。
2、法人统一核定。银行头寸按照法人监管原则统一核定,不对银行分支机构另行核定(外国银行分行除外)。
3、限额管理。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实行正负区间限额管理。
4、外汇局按照以下规定核定、调整银行结售汇头寸限额。

含义
(一)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二)结售汇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或因自身经营活动需求办理的人民币与外汇之间兑换的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三)即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在交易订立日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且清算价格为交易订立日当日汇价的结售汇交易。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结售汇综合头寸

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原则

2. 什么是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

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是指外汇指定银行持有的因人民币与外币间交易形成的外汇头寸,由银行办理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对客户结售汇业务、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所形成。
综合头寸是与周转头寸相对称的,综合头寸是指将对客户、对身身结售汇业务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形成的头寸总计。
这里的头寸是指,结售汇差额,对于银行来说,就是其一天内买入外汇与卖出外汇的差额。综合头寸就是指银行对客户买卖外汇和自身结售汇、银行间买卖外汇差额的总计。

3. 结售汇综合头寸的介绍

结售汇综合头寸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持有的因人民币与外币间交易而形成的外汇头寸,由银行办理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对客户结售汇业务、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所形成。

结售汇综合头寸的介绍

4. 结售汇综合头寸的提交资料

(一)申请报告;(二)核定或者调整结售汇综合头寸限额的测算依据;(三)申请前最近半年末的境内本外币合并及境内外币资产负债表;(四)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已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首次申请核定结售汇综合头寸限额,应提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办理人民币业务的许可文件。

5. 结售汇综合头寸的考核监管

外汇局对银行的结售汇综合头寸按日进行考核和监管。银行应当按日管理全行系统的结售汇综合头寸,使每个交易日结束时的结售汇综合头寸保持在外汇局核定的限额内。对于临时超过核定限额的,银行应在下一个交易日结束前调整至限额内。

结售汇综合头寸的考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