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人为什么比中国人愿意做慈善?

2024-05-18 19:02

1. 西方人为什么比中国人愿意做慈善?

关于这一点,我不认为西方人比中国人愿意做慈善。慈善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个时期的必然产物。这种产物有个人自发产生的,有集体表决产生的,还有社会提议产生的,更有国家强制产生的。
中国历来都不缺少慈善家,历朝历代每到社会发生动荡,或遇有天灾人祸时,便涌现出一大批慈善人士,这里面有官员、有乡绅、有地主、还有些普通百姓,甚至有些刚刚得到救助的人,也会自愿的加入慈善行列。慈善不能狭义的定性,其实人与人之间的无偿帮助都属于一种慈善,做这种慈善事情几乎是每个人心底都有的,有时它会因为身边的环境给限制了,有时它的体现并没受到人们的关注而已。
慈善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几乎没有人反对真正意义上的慈善,真正的慈善会得到每个人的响应,这足以说明它是存在于每个人心中的。它不受文化、金钱、地位等条件的影响,只是贡献多少的问题。
在国外,一个小女孩用自己的零用钱设置了一个路边摊,内容就是给路过的人提供免费的饮品,这是一种慈善。比尔盖茨把几百亿捐给慈善机构,也是一种慈善。往乞丐面前的桶里放个一块两块的,也是一种慈善。我们不能否掉出资少的,也不能吹捧出资多的,他们的慈善心是一样的。
在国内,有个乞丐把当天所得到的钱全捐给地震灾区,这难道不是一种慈善吗?李连杰创立壹基金是慈善,这个乞丐慈善的心一点都不比李连杰少,所以他们应该得到同样的尊重。
在同样的前提条件下,全世界的人对慈善态度都是一样的,没有谁比谁更愿意做。中国人的历史文化沉淀比较深厚,和西方人比起来中国人更含蓄,同样的事情西方人会很明确很痛快的作出答复,然后就大刀阔斧的干起来,中国人通常不会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思,答复也是后期的事,思前想后才会做。这点应该是给人造成错觉的因素。

西方人为什么比中国人愿意做慈善?

2. 中国式慈善的介绍

中国式慈善是指在慈善事业在中国发展遭遇的各种状况。随着国家法律的完善,慈善在中国会有更好的发展。

3. 中国式慈善的中国式慈善-慈善观

先“发迹”再捐赠中华民族是有爱心和慈善传统的民族,从中国传统文化所提倡的“尊老爱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等扶贫济困的传统中就可以看得出来。但中国人深受儒家文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影响,遵循的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路径。在这种儒家的伦理体系下,不难看出,只有在最大限度的实现了自己的政治或者是财富的追求,也就是最大化的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后,才可以去“平天下”,救万民于水火之中,去帮助别人。“捐钱物”才是慈善慈善行为的体现并不是只有捐钱捐物这种方式。现代慈善鼓励人们“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捐钱物”只是慈善的一种表现方式,行善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成为志愿者,为某个社会组织贡献时间、精力和智慧等都是慈善的表现。但是有数据显示,在中国,这种常态性的志愿者占的比例并不多。帮“熟”不帮“生”代慈善也绝对无“远近亲疏”之分,也就是对于受助对象“平等”的态度。慈善行为会有特定的捐助区域和救助对象,但这种区域的划分和救助对象的确定不会受“地缘关系”、“亲缘关系”及与自己熟悉程度的影响,而是会在“普世”的价值理念的指引下,对于有需求的受助对象,尽可能的做到一视同仁。比如比尔·盖茨的慈善。比尔·盖茨基金会围绕着“健康”的理念,在有需要的国家,为有需求的人群提供服务。但从上述亿万富翁捐赠的事迹中我们看到,捐钱行善的受助对象都是“乡邻”,这虽然也是一种慈善,但笔者更愿意称之为中国传统意义的慈善,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慈善。记得在本世纪初,曾有机构做了一项跨越20个省、市、自治区的调查。这项调查显示:当被问到“在路上遇到向自己求助的陌生人时如何做时”,选择“绕过去,不理睬”的人占了近一半的比例;而选择“给予帮助”的人占了百分之三十多。但在问到“如果您周围的同事、同乡、同学、朋友需要帮助.您是否会给他们帮助”时,回答“会给予帮助”的占了百分之八十多;回答“不会”的还不到百分之十。可以看出,超过八成的人愿意对自己熟悉的人提供帮助,而只有近三成半的人愿意对不认识的人提供帮助,看来不仅仅是富翁,中国普通人的慈善意识和慈善行为都脱离不了某种程度的“关系”的影响。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在分析2009年上半年的中国的捐赠特征时,也有个很有趣的发现:捐赠者,尤其是小额的捐赠者,“更重视的是对身边困难人群的救助”。中国毕竟是个“人情”社会,很多的社会组织愿意利用与富人的地缘关系来筹款,贫困地区的领导干部也愿意利用与富人的这种关系让富人回乡投资或者捐款。这种中国特色的慈善方式,短时间内是不会改善的。

中国式慈善的中国式慈善-慈善观

4. 中国慈善 的现状如何?

我国慈善事业是一个非常年轻的事业。我在1994年中华慈善总会成立时就开始关注慈善,见证了慈善事业十几年来由产生到逐渐发展的过程。

  时代背景利于中国慈善事业大发展,中国已经明确将慈善事业列入社会保障体系并鼓励其发展。我国贫富差距持续扩大的现实构成了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同时,国民经济近些年来的飞速发展又为慈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所以,从目前的现状来说,社会条件、经济基础和社会环境都有利于慈善事业的发展。

  但慈善事业毕竟年轻,发展中存在一些问题。第一是失范,我国的慈善法制还不够完善,慈善机构的发育还不够成熟;第二是我国目前没有出台慈善事业法,慈善组织的定性和定位不明确;第三是公民的慈善意识不是十分理性,大家有乐善好施的慈善意识,但是现代慈善意识较淡薄;第四是慈善事业的资源动员能力有限,慈善事业在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5. 如何看待中国的慈善现状

1>中国慈善环境的艰难
2>穷苦者内心的恻隐与怜悯而一次次捐献自己的钱财
3>怕露富、纸上富贵、担心“越捐越麻烦”让“首富”们成为慈善的配角 
4>国内的企业规模普遍还比较小,因而捐赠的时候会提很多宣传要求
5>平民慈善潜力巨大,富豪慈善再等等吧----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如何看待中国的慈善现状

6. 中国慈善事业与发达国家,差距为何如此之大?

美国人大都以一种平常心看待此事,可能是因为他们对富豪们“大把撒钱”扶贫济困早已司空见惯。不得一提的是,在国内,这次汶川地震,民众的捐赠热情空前高涨。
反观国内,更多的是官员贪腐,企业家逃税,国内慈善捐赠意识也好,还是慈善捐赠金额,都与发达国家差距极大,我个人认为,原因如下:
1.中国建国以来,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主,国民创造的财富大部分被国家以税费的形式拿走了。用于国民消费的部分很小,国民这很小的这点财富,要买房,要应付教育医疗方面的不确定性支出。经济基础是捐赠的前提,国民穷,可捐的当然少了。很多的富豪,他们的资本积累,有很多见不得阳光,靠偷税,靠吃改制国企发家的,让他们捐钱,很多人也只能是象征性的。
2.捐赠意识。西藏的佛教徒,对佛如此虔诚,即使很穷,也愿意捐出自己的全部家产,那是信仰问题。封建社会,地主也愿意捐钱给寺庙,那是为了功德。现在,我们的捐赠意识也差多了。
3.税收对捐赠的限制:企业捐赠比例,还受到税收方面限制,超过比例的,在所得税前,不能列支。个人捐赠,在个人所得税前不能抵减,在税收上是不鼓励捐赠的。

7. 为什么西方愿意做慈善的富人更多?

许多西方思想就像是河豚,尽管美味,里面却存在致命的毒素,如果不加辨别地吸收,就容易产生致命的后果。
  
 听了网友教师爷的一席话,我想对其最后的三点结论谈一点想法。
  
 他的结论是: 综上,西方的宗教伦理要求、对消费者的迎合、自身价值的转向,这三点是富人转向慈善的主要原因。 
  
 首先来看西方的宗教伦理要求,翻译一下就是大多数人认同的三观。人是社会性的,一个人的三观往往会和周围人的三观产生互动,因而渐渐变得趋同。这种趋同的力量会让我们尽量去迎合周围人,并在行动上表现出符合共同价值观的行为。
  
 但是,把这种价值观解释为“西方的宗教伦理要求”就显得狭隘了。如果这个结论只是解释西方富人做慈善的原因,那在结论中的最后一句应该讲清楚,这只是“西方富人转向慈善的主要原因”。
  
 但显然,这个观点并不只适用于西方,所有的社会都有这种共通性,每个社会都有自己的三观,但不必然需要西方的宗教。
  
 中国并没有西方式的宗教,但一样可以产生慈善的富人,前提是我们的社会要推崇慈善、尊重做慈善的人,给慈善者以荣誉和地位。而中华文化中完全不缺这样的基因,因为这完全符合心理学中的社会认同的理论。
  
 对消费者的迎合,这是一种利益引导机制。教师爷的逻辑是,富人做慈善赢得了消费者的好感,因而扩大了销售。
  
 但是,并不是所有富人的产品和服务都是面向消费者的,比如巴菲特的基金公司便与消费者没多大关系。即便有关系,也需要满足消费者的价值观与此是相一致的前提。另外,因价值观一致而扩大的销售额是否可以弥补慈善所造成的损失,也是存疑的。
  
 因此,所谓对消费者的迎合,其本质上还是价值观问题,也就是存在一个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观。
  
 但事实上,对于西方来说,做慈善的真正经济利益是体现在他们的税收政策上。
  
 1916年,美国开始征收总遗产税,税率最初就高达40%;8年后,为了防止有人把遗产变成生前赠予钻空子,美国政府又开设了赠与税作为遗产税补充,最高一级税率达到50%。
  
 也就是说,一旦美国富豪把全部身家以遗产形式留给后代,立马就会被国家拿去一半。而且,账面上的钱是不能拿来交遗产税的,很多富豪股份之外的家产根本不够交税,变卖公司股份,就意味着要削弱对公司的控制权,那可是辛辛苦苦奋斗了一辈子的事业。
  
 怎么办呢?富豪们发现,一个私人基金会就可以搞定这一切。
  
 在美国,捐赠是免税的,原本要削去一半的遗产转入基金会里,则可以一分不少地打过去,完美避开遗产税。而且,西方私人基金会内部章程自定,富豪完全可以任命儿女们做基金会会长,这样一来,所有钱款流向实际仍然掌握在家族手里,外人无权干涉。
  
 成立之后,根据美国法律,基金会每年只需要拿出5%的资产用于慈善相关活动,注意,是相关,这还包括把子孙后代拉到基金会上班开出的高工资,包括各种名目的公关费用,包括平时吃喝玩乐的报销,花样百出。
  
 好处还远远不止这些,美国政府为了鼓励民间慈善,设置了非常低的投资收益税率。
  
 我们知道,富豪所捐赠的大多数都是股份而不是现金,比如你的股票本来值50万美元,一段时间后涨到了500万,这其中的差额就是投资收益,原本是要大幅缴税的,变成基金会投资之后,税率则只有1%。扎克伯格的慈善基金会就以推进癌症疗法为名,投资了很多研究癌症治疗技术的企业,回报丰厚。
  
 此外,捐赠者还能享受到最高20%的个人税收抵扣额度,五年内持续有效。怎么算,各种利益垒起来都是个大蛋糕,远远超过慈善那点毛毛雨的支出。
  
 这就是为什么从盖茨,到巴菲特、扎克伯格,都声称死后“裸捐”,一个子儿都不留给儿女。近三十年美国富豪的基金会数量翻了三倍。
  
 所谓对消费者迎合的那一点点好处远远不是西方慈善家的真正利益所在。
  
 自身价值的转向,字面意思有点难理解,我把它解释成自我价值的认同。马斯洛五大需求层次理论,最高层次是自我实现,而自我实现中有一种情况就是由自我价值认同所带来的满足感。
  
 当然,很多时候做慈善不仅可以带来自我认同,也可以带来社会认同,也就是教师爷所说的西方的宗教伦理要求。
  
 不论是自我认同还是社会认同,当我们的行为与之相符的时候,我们就会产生满足感作为奖励;而当我们的行为与之相悖的时候,就会带来焦虑感作为惩罚。
  
 所以,教师爷煞有介事的分析,并不是什么西方所独有的思想,而仅是人性使然,在任一个社会均如此。
  
 慈善事业在古、今、中、外均已存在,决定一个社会中慈善现象普遍性的因素,主要是社会中流行的普遍价值观。
  
 对富人而言,物质需求带来的满足程度呈迅速递减的趋势,而精神需求带来的满足程度却不断上升。因此,社会主流价值观对富人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现在回过头来说一下重点,教师爷通篇在强调所谓自由市场,似乎只有自由市场的前提下,才会出现企业家和富人的慈善事业,或者说,在自由市场之下的所谓无形之手会自动引导企业家和富人走向慈善。
  
 根据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富人做不做慈善事实上并不取决于他的职业,而是主要取决于他(她)做慈善的净收益。
  
 做慈善的净收益=收益-成本=实现自我认同的满足感+实现社会认同的满足感+经济利益-违背自我认同的焦虑感-违背社会认同的焦虑感-慈善付出,焦虑感以负值计。
  
 实现自我认同的满足感和违背自我认同的焦虑感取决于个人道德(价值观),道德感越强的人,做慈善带来的自我满足感越强,而不做慈善引发的焦虑感越强。
  
 实现社会认同的满足感和违背社会认同的焦虑感取决于社会的“道德”性(一个更加道德的社会即是一个中产阶级占主流的社会,因为中产阶级对于慈善更容易接受,也更容易把它当作对大众道德的要求),道德性越强的社会,给慈善家带来的社会满足感越强,而对不做慈善的富人引发的焦虑感也越强。
  
 而由经济利益引发的慈善我们认为是假慈善,它不是出于道德本心。也许有人会认为,它表现出来的结果是好的呀。那么,我们通过税收征收上来再转移给贫困地区,这是不是也是慈善,国家做的慈善?
  
 显然,我们并不认为这是慈善。通过税收制度,引导大家自愿将一部分钱转移给需要的人,这只是一种将原来由政府进行的第三次分配交给了富人而已。
  
 当然,任意一笔捐款,它的发心都不是单一的,可能中间有着许多利益的考量,但我也相信,这里也必然有人性的光辉一面。

为什么西方愿意做慈善的富人更多?

8. 中国式慈善的中国式慈善-中国慈善现状

 在中国,很多本来是制度层面的问题往往被消解为道德问题,因而长年累月得不到解决,因为道德问题是不可控的。慈善所面临的困境也是如此:某些个人和团体的道德败坏是很难完全避免的,所以在义愤填膺地谴责之后,贪污和挪用却屡禁不绝。如果身处一个不要监督、没有竞争,只讲“良心”、只讲“思想教育”,只讲“自我批评”和“自我监督”的环境,将没有任何机制可以防范如此勾当的发生;换句话说,这种行为的出现将是不可避免的。 其实,中国大陆的慈善事业有着悠久的传统。汉唐寺院济贫、赈灾、医疗、戒残杀的长盛不衰;宋代养老扶幼事业的勃兴;元医疗救助的兴起;明清民间慈善群体在中国慈善史上也首屈一指。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孕育了大量弘扬慈善精神的经典篇章。1949年之后,原来的救灾、扶贫等一些社会福利性工作,基本上是由民政系统的各部门在做,社会慈善事业在一段时间内基本上属于空白。到了19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为了和国际接轨,国内相继成立了一些非营利性的慈善机构。这些机构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国内在这一方面的空缺。其中一个最大的瓶颈,就是目前国家慈善事业的垄断机制。慈善机构门槛太高,审批手续(政府部门主管)和注册原始基金(公募与私募基金会分别为800万与200万)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目前,中国内地正式注册的慈善基金会只有几百家,而只有中华慈善总会与中国红十字会等7家慈善机构是捐赠全额免税的慈善组织。也就是说,只有极少数慈善机构获得了政府的特别许可,有权开出能得到政府财政部门认可的捐赠证明,因此捐赠者的选择范围非常狭小。这显然很难适应活跃的公民社会。 绝对权力绝对产生腐败,这句话不但适用于政治领域、也同样适用于社会公益领域。慈善通道不够透明,让人们无法追踪每一笔款物的流向;慈善组织没有独立法人的地位,无法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无法追究其民事诉讼责任;慈善机构必须要有主管单位,这使得其容易受到上级主管者的干预,不排除会出现行政指令挪用款项的现象。2007年,北京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副主任邸杰,因职务侵占、贪污、受贿等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4年,审计署在对红十字总会进行审计时发现,2003年至2004年,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将财政部拨付的用于检测项目的彩票公益金购置小轿车、旅行车63.31万元,列支办公用房租金59.61万元;2003年至2004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未经批准向有关单位收取使用红十字标志挂牌费、管理费80.73万元;2000年至2004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在赈灾物资采购中向供货单位收取“服务费”778.93万元,且未纳入财务账内统一核算,形成账外账;2003年至2004年,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向白血病患者收取“检索相合费”和“管理服务费”81.99万元。 目前很多慈善机构不乐意把自己的账目公布,因为一公布便有问题存在。比如说工作做得不是很多,但是雇了很多人,花在工资、房租、水电上的钱很多。这样一来,别人就不愿意给他们捐钱,而国家也没有规定慈善机构一定要公布账目。在国内的慈善机构里,有提取不到10%管理费的,也有高达60%多的,但在年检时,后者一样过,并无分别。慈善机构是没有利润的,而做事是需要成本的,所以重点不在于提取多少管理费,而是这些钱用在了什么地方,是否透明公开。国内的情况是,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等机构,一方面按照公务员管理,有政府划拨的经费,另一方面又提取管理费,而且不对外公布账目,人们自然会有不满。汶川地震后,越来越多的基金会开始注重透明度,因为“公众意识已对慈善体制构成有效监督”。以往,几乎“垄断”着慈善界的几家“龙头”基金,往往只公布“收”,不公布“支”。而此次,针对西南大旱捐赠,中国红基会在自己的网站上分批公布了已拨出的超过2000万元捐赠的使用方向,并特别注明“受助对象在领取时,要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以便“进行网上公示和向捐方反馈”。 汶川大地震后很多人带着一腔热血和大量物资来到四川,却发现有力使不上,不得要领,不知道如何和官方以及其他组织进行协作和对接。这就牵涉如何对慈善事业进行协调和管理的问题。提起慈善,人们往往想起的是扶危救困、善良和同情心,很少意识到做好事也需要效率和管理,也需要专业知识和高素质的人才。在西方发达国家,公益组织的运作是具有相当高技术含量的工作,其复杂程度丝毫不亚于商业公司,同样也追求“投资回报率”。因此在西方,将商业领域的管理方法和技术引入慈善事业,摆脱以往的“施舍性质的济贫院方式”,以投资来解决根本问题,进而凸显自由、个人价值以及企业精神早已深入人心。哈佛商学院的管理学大师迈克·波特认为,由于管理不善或者花钱不善,人类浪费的善款不下数十亿美元,很多慈善活动根本就没有什么效果。为了改变这种现象,波特认为慈善活动应该向商业活动学习,很多慈善家已经在谈论“投资”、“风险慈善”、“市场导向”等术语,这些词原本属于商业领域的概念。只有引进这些概念,慈善才会变得更为有效。因此,很多成熟健全的非营利组织,其运作与商业组织无异,甚至也会开展一些“赚钱”的经营活动。2004年盖茨基金会就被中国证监会批准成为中国股市的合格境外投资者,或许盖茨基金会现在已经持有了多家中国公司的A股股票。但是它的赚钱和盈利组织的本质区别在于:所获得的收益必须被运用于公益的用途,而不是用于投资者的分红。而盖茨基金会的CEO帕蒂,过去是微软的一员大将,负责2000多人的互动媒体部门的运作。而在中国,官方慈善机构往往成为官员退休之后的安置场所,很少有人意识到对慈善进行有效管理以及培训、学习的重要性。因此,国内的慈善机构应该从此次捐款中看到效率和专业化对于“做好事”的重要性,改变过去只凭一腔热情就能做慈善的刻板印象。显然,花钱和赚钱一样需要智慧和能力,慈善是一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