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省厅审核需要多久

2024-05-17 16:54

1. 国家励志奖学金省厅审核需要多久

国家励志奖学金省厅审核一般情形下需要半个月。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评审结果报中央主管部门,地方高校评审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教育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于11月15日前批复。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其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资助覆盖面将达到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国家励志奖学金今后将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的学生倾斜。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高校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有规定,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但是现有高校却不让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法律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一、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一)增加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从2019年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5万名增加到6万名,增加的名额全部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二)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从2019年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10%,即由3%提高到3.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三)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同时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省厅审核需要多久

2. 国家励志奖学金省厅审核需要多久

国家励志奖学金省厅审核一般情形下需要半个月。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评审结果报中央主管部门,地方高校评审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教育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于11月15日前批复。
一、农村老党员有何待遇?
国家关于农村老党员补助有专门的文件规定,明确了相关的标准与具体执行方法。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民政部、财政部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6]98号,以下简称《通知》)中规定;
从2006年1月1日起,对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
1、补贴对象和标准:根据《通知》规定,补贴对象为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下简称老党员)。
补贴的标准根据老党员入党的不同时期分别为:1937年7月6日前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1800元(150元/月);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1440元(120元/月);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960元(80元/月)。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600元(50元/月)标准发给补贴。
《通知》下发前已对老党员实行生活补贴的地方,补贴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补差原则发给补贴;补贴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标准发给补贴。
给老党员发放的生活补贴,在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时不计入家庭收入。
2、补贴资金的分配与下拨:向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7省(直辖市),中央承担所需资金的25%;
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承担所需资金的50%。中央承担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中央管理的党费共同承担,其中党费占15%;
地方承担的补贴资金,其解决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中央承担的补贴资金,分别下拔到省级组织部门和财政部门。
省级组织部门与财政部门商民政部门制定本地区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并将分配方案及下发的有关文件抄报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财政部。
3、老党员人数的统计:各地组织部门应以每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分1937年7月6日以前、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三个时期入党的党员;
和其中已享受其他抚恤补助的党员四种情况,以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统计老党员人数。省级组织部门应于次年2月底前,将本地区老党员人数汇总后报中央组织部;
抄报民政部、财政部,抄送同级民政、财政部门。2006年,请省级组织部门于7月31日前将本地区老党员人数汇总上报中央组织部;
抄报民政部、财政部,抄送同级民政、财政部门,汇总数据以2005年12月31日实有人数为准。民政部门应积极配合组织部门,提供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情况。
4、生活补贴的发放和管理由老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提出拟补贴对象,并填写《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生活补贴审批表》,经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审核后,报县级组织部门复核。
县级民政部门会同组织部门对补贴对象进行登记造册,并于每年春节前和“七一”前,分两次将生活补贴发放到老党员手中。2006年对老党员的生活补贴,于10月1日前一次性发放给老党员。
享受补贴的老党员去世后,其所在党支部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县级组织部门要及时注销,并通知民政部门从下一次发放时停发补贴。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管理,严格补贴发放手续。
县级民政部门对财政和组织部门每年安排的老党员生活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确保资金安全。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社会化发放的办法。
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要接受上级组织、民政、财政部门的检查,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对虚报冒领补贴、不及时核减补贴人数或无故滞留补贴资金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领导给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是中央的一项重要决定。这项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各级组织、民政、财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
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补贴按时足额发放给老党员。省级组织、民政、财政部门应于每年年底汇总本地区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并于次年2月底前将汇总情况上报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财政部。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
对于生活困难的其他老党员,各级组织、民政、财政部门也要及时了解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二、国家专项有什么优惠政策
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国家专项计划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所在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本科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在本科一批招生的地方高校共同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高职计划由国家示范性(含骨干)高等职业学校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通过专项计划的实施,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
三、黑龙江省征兵政策
征集的男青年,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和理工类大学生入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青年。征集年龄为年满18至22周岁(2021年12月31日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征集年龄为年满18至22周岁(2021年12月31日前),上半年征集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一)增加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从2019年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5万名增加到6万名,增加的名额全部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从2019年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10%,即由3%提高到3.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同时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

3. 国家励志奖学金什么时候截止审核

国家励志奖学金10月13日截止审核。
一如何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1)填写表格,写一份申请书,字数一般在3000字左右。 找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办事处,填写贫困证明,盖章。 上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等待学院审核。 做好学生工作,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努力拿到奖学金,可提升获批的概率。
   (2)奖学金申请人,可以是从未报名过的新考生也可以是目前在考的考生。对于申请人没有最低或最高的收入或资产水平要求。如果考生目前的雇主企业有提供任何经济援助的话,该考生将没有资格申请该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意义
   (1)做好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首先是对国家相关助学政策的实施情况的贯彻,国家的相关助学的政策法规很大程度上照顾了广大学生实际需求并解决了学生一定的实际困难。因此,做好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能够让国家的政策法规落到实处,真正体现出相关政策出台的意义。
   (2)国家助学金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帮助,还是一份温暖的关心和关怀,更有千万学子们心灵的慰藉。可以让学生感受到学校的关爱,在他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手,传递一份爱心。

国家励志奖学金什么时候截止审核

4. 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什么意思

国家励志奖学金之所以评审时间长,是因为评选机制程序复杂,流程需要层层审批。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旨在鼓励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学习,奋发进取,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什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时间这么长?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国家励志奖学金之所以评审时间长,是因为评选机制程序复杂,流程需要层层审批。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旨在鼓励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学习,奋发进取,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交至《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高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我校制定的评价办法开展评价,并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价。经报高校主管部门批准后,高校将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获奖学生一次性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5. 国家励志奖学金如何评审

第一条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人民币,由学校一次性发放给学生,并记入学籍档案。
第三条 学校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推荐上报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学校评审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及党委校长办公室、校党委宣传部、校监察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学生处、审计处、校团委等部门领导组成。
各学院(系)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本学院(系)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评、发放和其它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前30%,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前50%;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五条 各学院(系)可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评选指标主要有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情况、家庭经济状况、遵守校规校纪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学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10月31日前上报。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第七条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
第八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程序如下:
1.本人申请。学生向学院(系)提出申请并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班级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名单。申请者在简要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并作出信誉承诺后;组织全班同学进行民主评议。班级民主评议要以参加人数不少于全班同学的4/5且参加评议的学生1/2以上表示同意作为必要条件。对个别确有特殊原因、不便在民主评议会上介绍的,可直接向学院(系)评定小组说明情况,由学院(系)评定小组审定。
3.学院(系)评定小组初审。学院(系)评定小组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评选条件的,予以公示三天,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应予以重新审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将初审名单与申请表等报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
4.学校评审委员会审定推荐。校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学院(系)的初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决定推荐名单。并在上报前公示五天,对公示无任何异议者进行上报。
5.教育部审核批准。教育部于每年11月15日前批复并公告获奖学生名单。
第九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要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该项奖学金评定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1.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2.课程考试作弊者;
3.必修课因考试不及格重修者;
4.私自在外租住民房者;
5.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者;
6.实际每月消费明显偏高或有不良消费习惯者;
7.诚信意识较差者;
8.有其他违反学校纪律行为者;
9.在申请该项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国家励志奖学金如何评审

6. 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

法律分析: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时,对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7. 如何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学校的处分和通报批评。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和任何违反社会主义公共道德的行为。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在同一专业内学习成绩名列贫困学生人数前10%的名次,或单科成绩75分以上,平均成绩80分以上。
5.家庭经济困难(有乡镇以上单位贫困证明或我院建卡贫困学生),生活俭朴,无任何铺张浪费行为。
                                    

如何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

8. 国家励志奖学金怎么申请?

申请CFA励志奖学金要满足的要求为:没有最低或最高的收入或资产水平要求;考生目前的雇主企业没有提供经济援助;考生每年度只能申请一次奖学金;提交奖学金申请时,提交个人信息证明资料。
CFA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奖学金申请人,可以是从未报名过的新考生也可以是目前在考的考生。对于申请人没有最低或最高的收入或资产水平要求。
2.如果考生目前的雇主企业有提供任何经济援助的话,该考生将没有资格申请该奖学金。
3.考生每年度只能申请一次奖学金。如果一个申请人同时申请了励志奖学金和荣誉奖学金,如果获得了励志奖学金,荣誉奖学金的申请将被作废。
4.在提交奖学金申请,考生应该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l)同意遵守由励志奖学金官方制定规则;
(2)证明申请人自己不存在官方规定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如果有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己经显现,申请人必须进行充分的披露;
(3)证明申请人目前的雇主没有对申请人参加CFA考试提供任何经济援助;
(4)证明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提供的信息是正确的和真实的;
(5)证明申请人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来全额支付CFA考试费用;
(6)允许CFA协会公布或评估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的信息。
CFA协会规定的利益冲突或关联关系,凡存在下列情况的申请人需在申请中充分披露:
奖学金申请人有亲属在CFA协会任职或是CFA会员;
申请人聘请CFA协会工作人员为个人提供咨询服务;
申请人目前或过去曾是CFA协会的工作人员或CFA协会的会员;
申请人受到过CFA协会的处罚;
申请人目前所从事的活动会给CFA协会带来负面效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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