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货抵债的增值税如何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文件规定:三、对商业企业采取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方式交易的,收货单位可以凭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书面合同以及与之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普通发票,确定进项税额,报经税务征收机关批准予以抵扣。
因此,债务方应当将抵债货物做销售处理,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债权方,根据债务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普通发票,确定进项税额,报经税务征收机关批准予以抵扣。
2. 以货抵债的增值税如何计算求答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商业企业采取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方式交易的,收货单位可以凭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书面合同以及与之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普通发票,确定进项税额,报经税务征收机关批准予以抵扣”所以A、B单位应将该汽车作销售处理,缴纳增值税。计算方法是: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3. 货物抵债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甲公司是用公允价值120万抵150万的债务
其实是二个经济行为
一是销售物资取得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是清偿债务
借:应付账款 15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0*1.17
贷: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9.6万
债务重组利得是用债务的账面价值减去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增值税销项税额
4. 抵债产品的售价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吗?
抵债产品的售价视同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应当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