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医保怎么办理

2024-05-18 00:45

1. 新农合大病医保怎么办理


新农合大病医保怎么办理

2. 新农合大病医保如何办理

您好,新农合大病保险办理流程

1、参合对象在定点医院、非定点医院住院,单次费用或多次累计费用符合大病保险起付线规定的(即新农合可报费用减补偿金额大于7000元或农村贫困户大于3500元的),可申请办理大病保险补偿。

2、大病保险补偿材料:新农合补偿审核单,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合作医疗证、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银行账号复印件,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

3、乡镇农医所负责筛查辖区内1-6月份获得新农合补偿后,符合起付规定的,通过网上打印新农合补偿审核单,附合作医疗证、户口簿、身份证、银行账号复印件,联系电话等材料,填写新农合大病保险登记表(见样表),汇总交区农医中心大病保险管理科初审。从7月份开始,在区外住院凡符合大病保险起付规定的需提供上述大病保险补偿材料复印件,每月由乡镇农医所汇总交区农医中心大病保险管理科初审。

4、1-6月份在市、区定点医院住院,获得新农合补偿后,单次或者多次累计费用符合起付线规定的,由直补窗口复印上述大饼保险材料直接办理大病保险补偿业务,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市、区、定点医院每月将大病保险补偿资料交承办保险公司复核,承办保险公司每月按时拨付定点医院垫付的大病保险理赔资金。1-6月份在省级定点医院住院,在直补窗口获得新农合补偿后,单次费用或多次费用累计符合起付线规定的,通过网上打印新农合补偿审核单,分乡镇汇总,由乡镇农医所通知参合对象提供户口簿、身份证、银行账号复印件。区农医中心大病保险管理科收齐乡镇农医所,省、市、区定点医院交来的大病保险补偿资料,由信息科逐一核对后,进行初审,按月统计汇总,交承办保险公司复核办理保险理赔。【摘要】
新农合大病医保如何办理【提问】
您好,新农合大病保险办理流程

1、参合对象在定点医院、非定点医院住院,单次费用或多次累计费用符合大病保险起付线规定的(即新农合可报费用减补偿金额大于7000元或农村贫困户大于3500元的),可申请办理大病保险补偿。

2、大病保险补偿材料:新农合补偿审核单,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合作医疗证、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银行账号复印件,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

3、乡镇农医所负责筛查辖区内1-6月份获得新农合补偿后,符合起付规定的,通过网上打印新农合补偿审核单,附合作医疗证、户口簿、身份证、银行账号复印件,联系电话等材料,填写新农合大病保险登记表(见样表),汇总交区农医中心大病保险管理科初审。从7月份开始,在区外住院凡符合大病保险起付规定的需提供上述大病保险补偿材料复印件,每月由乡镇农医所汇总交区农医中心大病保险管理科初审。

4、1-6月份在市、区定点医院住院,获得新农合补偿后,单次或者多次累计费用符合起付线规定的,由直补窗口复印上述大饼保险材料直接办理大病保险补偿业务,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市、区、定点医院每月将大病保险补偿资料交承办保险公司复核,承办保险公司每月按时拨付定点医院垫付的大病保险理赔资金。1-6月份在省级定点医院住院,在直补窗口获得新农合补偿后,单次费用或多次费用累计符合起付线规定的,通过网上打印新农合补偿审核单,分乡镇汇总,由乡镇农医所通知参合对象提供户口簿、身份证、银行账号复印件。区农医中心大病保险管理科收齐乡镇农医所,省、市、区定点医院交来的大病保险补偿资料,由信息科逐一核对后,进行初审,按月统计汇总,交承办保险公司复核办理保险理赔。【回答】

3. 新农合大病医保怎么办理

新农合这样报销,可以省一大笔钱。在医院看一次病花钱太多,新农合报销完一次之后,是可以进行二次报销的。

新农合大病医保怎么办理

4. 新农合大病医保如何办理

新农合大病医保办理流程:
  2014年,居民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按合并后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原新农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服务设施范围目录执行。
  对原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确定的20类重大疾病,2014年单独给予补偿。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患20类重大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部分,给予73%补偿,1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17%补偿。
  患20类重大疾病以外的其他疾病发生的住院(含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给予补偿,但按额度和按病种补偿合计,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万元补偿。
  保障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保障范围: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支付标准:2014年,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万元,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含1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部分给予60%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20万元的补偿。

5. 新农合大病保险怎么办理

一、新农合参保方式
1、乡、村干部上门集中收缴方式
农民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户口薄》到本村、组指定的地点办理参合登记,填写《参合人员缴费参合登记表》,经办人员审查,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同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款收据
2、村集体经济代缴方式
鼓励村集体经济好的村,实行由村集体经济统一交纳参合资金,村负责人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册、户口登记册到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填写、汇总《参合人员缴费参合登记表》,经办人员审查,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同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款收据
3、农民主动到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缴纳方式
农民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户口薄》到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参合登记,填写《参合人员缴费参合登记表》,经办人员审查,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同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款收据
二、新农合缴费标准
1、农民个人(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纳合作医疗基金20元
2、国家、省、市、县政府按实际参合人数每人每年给予80元补助
注:参合有效期为缴费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申办新农合条件
凡户籍为本镇农业人口,以户为单位,缴纳合作医疗基金均可以参加新农合

扩展资料:
新农合免赔
1、因打架、斗殴、酗酒、自伤、自残、自杀、戒毒、违法犯罪、工伤、纠纷、毁容、性传播疾病、交通事故等所致的伤残;故意犯罪、拒捕和其他故意行为所致的伤残
2、镶牙、义肢、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近视眼、矫正术气功疗法音疗法和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费用
3、各种预防接种、保健性医药费用和自购药品费、未经批准使用非基本药物的费用
4、住院期间的伙食费、陪护费、营养费、空调费、救护车费、保温箱费、特殊医用材料费,超过普通病房床位的费用
5、未经批准不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在营利性医院就诊的)住院所发生的医药费用、超范围项目的检查费
6、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诊疗项目和药费
7、住院不予补偿和支付部分费用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须知

新农合大病保险怎么办理

6. 我已交了新农合,大病医保怎么办理?

医保重症申报手续及资料有:



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两年或近一段时间);



3.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医院帮忙复印的人知道哪些内容的),必需加盖那个医院的红章;



5.由到户口辖区社保处填写“重症申请表”;



6.连同以上资料,送区域社保管理处医保科予以审核;



7.区域社保审核通过后,会给一张表,再到指定医院鉴定;



8.鉴定医院盖章后,到区域社保复审,交一张一寸登记照片,并告诉要指定就诊的医院 。买病历,盖章,就行了。

7. 新农合大病保险怎么办理?

新农合大病保险怎么办理?新农合大病保险怎么办理一、新农合参保方式1、乡、村干部上门集中收缴方式农民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户口薄》到本村、组指定的地点办理参合登记,填写《参合人员缴费参合登记表》,经办人员审查,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同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款收据2、村集体经济代缴方式鼓励村集体经济好的村,实行由村集体经济统一交纳参合资金,村负责人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册、户口登记册到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填写、汇总《参合人员缴费参合登记表》,经办人员审查,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同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款收据3、农民主动到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缴纳方式农民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户口薄》到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参合登记,填写《参合人员缴费参合登记表》,经办人员审查,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同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款收据二、新农合缴费标准1、农民个人(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纳合作医疗基金20元2、国家、省、市、县政府按实际参合人数每人每年给予80元补助注:参合有效期为缴费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三、申办新农合条件凡户籍为本镇农业人口,以户为单位,缴纳合作医疗基金均可以参加新农合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新农合大病保险怎么办理?

8. 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办理

一、新农合大病保险办理流程
1、参合对象在定点医院、非定点医院住院,单次费用或多次累计费用符合大病保险起付线规定的(即新农合可报费用减补偿金额大于7000元或农村贫困户大于3500元的),可申请办理大病保险补偿。
2、大病保险补偿材料:新农合补偿审核单,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合作医疗证、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银行账号复印件,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
3、乡镇农医所负责筛查辖区内1-6月份获得新农合补偿后,符合起付规定的,通过网上打印新农合补偿审核单,附合作医疗证、户口簿、身份证、银行账号复印件,联系电话等材料,填写新农合大病保险登记表(见样表),汇总交区农医中心大病保险管理科初审。从7月份开始,在区外住院凡符合大病保险起付规定的需提供上述大病保险补偿材料复印件,每月由乡镇农医所汇总交区农医中心大病保险管理科初审。
4、1-6月份在市、区定点医院住院,获得新农合补偿后,单次或者多次累计费用符合起付线规定的,由直补窗口复印上述大饼保险材料直接办理大病保险补偿业务,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市、区、定点医院每月将大病保险补偿资料交承办保险公司复核,承办保险公司每月按时拨付定点医院垫付的大病保险理赔资金。1-6月份在省级定点医院住院,在直补窗口获得新农合补偿后,单次费用或多次费用累计符合起付线规定的,通过网上打印新农合补偿审核单,分乡镇汇总,由乡镇农医所通知参合对象提供户口簿、身份证、银行账号复印件。区农医中心大病保险管理科收齐乡镇农医所,省、市、区定点医院交来的大病保险补偿资料,由信息科逐一核对后,进行初审,按月统计汇总,交承办保险公司复核办理保险理赔。
二、新农合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1、参合对象发生意外伤害住院,应在3天内向承办保险公司报告(电话95518),填写《意外伤害保险补偿申请表》进行申请,申请时如实客观地说明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和责任。
2、意外伤害保险补偿材料: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清单、首次病程记录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出院记录、诊断证明书,合作医疗证、户口簿、身份证、银行账号复印件、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
3、1-6月份参合对象发生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办报案,按已报告审核,参合对象将上述意外伤害保险补偿材料交当地农医所,乡镇农医所收齐申请材料后,交承办保险公司调查审核。
4、承办保险公司进行审核时,对有异议的,开展入村、入户调查核实,现场调查核实,调查属不符合补偿规定的,及时告知参合农民,说明调查结果,并公示;属于保险补偿范围的,在参合人所在地公示15天,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承办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补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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