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债权是什么意思

2024-05-04 21:21

1. 收购债权是什么意思

	收购债权是指金融机构网点收购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俗地讲,就是面临破产或被清算的金融机构直接或间接地,通过收购客户的债权,达到退还客户存款、保证金等的目的。 
	法律依据:《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规定,本意见确定收购的个人债权是指居民以个人名义在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中开立账户或进行金融产品交易;
	并有真实资金投入所形成的对金融机构的债权,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等开立账户或进行金融产品交易而形成的对金融机构的债权。				

收购债权是什么意思

2. 收购债权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收购债权实际是金融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时,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国家收购行为。通俗地讲,就是面临破产或被清算的金融机构直接或间接地,通过收购客户的债权,达到退还客户存款、保证金等的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3. 收购债权是什么意思

收购债权的意思是,政府为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在经营机构经营不善时,依法收购居民对金融机构的债权。债权是权利人享有的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收购债权是什么意思

4. 收购债权到底是什么意思

收购债权的意思是,政府为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在经营机构经营不善时,依法收购居民对金融机构的债权。债权是权利人享有的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的权利。
一、收购公司流程具体是什么
收购公司的流程有以下六步:
1、调查被收购公司的信誉状况、财务状况;
2、协商收购事宜;
3、订立收购协议;
4、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5、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6、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和被收购公司的注销登记。
收购公司的注意事项有以下五步:
1、了解收购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情况;
2、采取合法方式收购公司;
3、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4、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5、其他注意事项。
二、民事权利包括
民事权利是民法赋予民事主体实现其利益所得实施行为的界限。权利在本质上是行为的限度,民事权利是权利人意思自由的范围,在此范围内,有充分的自由,可实施任何行为,法律对此给予充分的保障。反之,行为超出法律划定的界限,不仅得不到保障,反而要被追究责任。权利的具体作用样态,谓之权能;法律所确认的当事人的意思作用范围,谓之权限。权能、权限是与民事权利相邻近的概念。
其中自然人拥有的民事权利包括:
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个人信息、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 
法人、非法人组织等其他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包括:
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财产权利、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
三、民法典关于债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债权的规定如下: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5. 收购债权是什么意思

收购债权实际是金融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时,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国家收购行为。通俗地讲,就是面临破产或被 清算 的金融机构直接或间接地,通过收购客户的债权,达到退还客户存款、 保证金 等的目的。例如,一个客户在某证券公司存入了5万元保证金,但目前这家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面临破产、倒闭等情况,无法支付客户5的万元保证金,这样,这位客户就拥有对该证券公司5万元的债权。 《 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 强制执行程序 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收购债权是什么意思

6. 收购债权是指什么?

收购债权是指政府为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在经营机构经营不善时,依法收购居民对金融机构的债权,但是该债权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开立账户或进行金融产品交易而形成的对金融机构的债权。【法律依据】《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一(一)本意见确定收购的个人债权是指居民以个人名义在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中开立账户或进行金融产品交易,并有真实资金投入所形成的对金融机构的债权,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等开立账户或进行金融产品交易而形成的对金融机构的债权。收购的个人债权范围如下:1、个人储蓄存款。2、居民个人持有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类债权凭证。3、居民个人委托金融机构运营的财产,即委托财产,包括委托理财(含三方监管委托理财、委托租赁等形式)、信托(含集合信托)。4、居民个人持有的存放于金融机构相关账户上的被金融机构挪用的有价证券(含国债、股票、其他债券)形成的对金融机构的个人债权。

7. 谁收购债权


谁收购债权

8. 为什么要债权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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