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中是否有“父债子还”这一条?

2024-05-16 22:14

1. 中国法律中是否有“父债子还”这一条?

根据现行法律,没有父亲的债务。
根据现代法理学,父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没有血缘关系,父亲的债务与儿子无关。按照《中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的遗产应当返还给继承的人,但应当限于遗产的实际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父亲的债务”在法律上是不合理的。
在我国,“债务偿还”和“父亲的债务”是延续了几千年的传统观念。从婚姻法的角度来看,继承法也规定继承人所欠的债务超过遗产的价值。法律是指继承人不仅是子女,而且是其他继承人。对于大多数特殊债务,如家庭支出,法律对家庭财产的偿还也有特别规定。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孩子自愿偿还债务,作为一种优良传统,这种“父亲债务”应该得到支持和提倡。这有利于维护社会生活中健康的家庭友谊,有利于社会正义的建设。

中国法律中是否有“父债子还”这一条?

2. 中国法律有没有父债子还这一说

中国法律不支持父债子还。
根据债的相对性,债权人只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的子女作为无关第三人,不负有偿还责任。
一、到期债权能否作为担保方式
到期债权不能作为担保。担保方式大致如下:
1、担保是指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让抵押财产的占有,以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或者将其财产权移交债权人控制,以动产或者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以动产或者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动产或者财产权的价格优先受偿;
4、留置是指债权人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中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动产,债务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留置财产,以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出售财产。
二、抵押留置和质押留置的区别
(一)、表达意思不同
1、留置:即放置,布置。
现今多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抵押: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特点不同
1、留置: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
2、抵押:抵押财产不移转占有,设立抵押,抵押物仍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占有。抵押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3、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质押人)须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提供动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是动产的所有人,动产质权的行使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三)、规定方式不同
1、留置:留置权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任意创设,但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
2、质押:质权由当事人约定创设,不存在约定排除质权;
3、抵押: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三、质押必须有债务债权关系吗?
质押必须有债权债务关系,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3. 中国法律有没有父债子还这一说

法律分析:中国法律不支持父债子还。
根据债的相对性,债权人只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的子女作为无关第三人,不负有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中国法律有没有父债子还这一说

4. 中国法律有父债子还吗?哪些债务属于父债子还呢


5. 中国法律有子债父还一说吗

没有、如果年满18周岁,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就是一个独立的成年人,对于自己所做的任何事情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父亲无需承担欠款责任。
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若欠债符合法律认可条件,父亲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民法总则》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四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扩展资料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内容介绍
中国《民法总则》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主要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民事权利的行使上的区别确实存在,但是那只是在行为时考虑的,即特别例外的。但就单纯地讲,因为前者已经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条件,一般的民事权利的行使两者是没有区别的。
参考资料: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百度百科
参考资料:“子债父还”是一盏诚信明灯——人民网

中国法律有子债父还一说吗

6. 中国法律有规定父债子还吗

我国法律并没有 “父债子还”的规定,即子女对于父母的债务并没有清偿的义务,但也有例外情形,下面分情况分析:(一) 子女并不负担偿还父母债务的义务父母在世,子女有自己独立的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子女无需负担偿还父母债务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合同的规定,合同具有相对性,只对借款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除非在债权债务双方变更了协议或者是他们之间的债务与子女有关系,否则父母债务只属于个人债务,子女并没有偿还的义务。(二)子女可能承担父母的债务在父母死亡发生遗产继承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继承父母的财产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子女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与缴纳税款,超过的部分子女自愿偿还的不限。如果子女放弃继承,则无需对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承担法定偿还责任。子女接受了父母的馈赠导致父母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母偿还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7. 中国法律有父债子还吗?哪些债务属于父债子还呢

相关法律没有父债子还的规定,若子女继承了父母遗产的且父母有债务的就要清偿父母债务。父债子可还可不还,个人权利、个人义务都归属于本人,与别人无关。一个人的权利义务跟随当事人的生命的产生而产生,当事人生命的终结而终结。法律分析按照现代的法学理论,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与其子无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儿子在继承了父亲遗产、接受父亲赠予、使用父亲所借财务的情况下,儿子需要偿还父亲的债务。除此之外的父债子偿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父亲的个人债务,子女不承担偿还的义务;如果父亲有财产,就由父亲的财产来偿还;如果财产已经被继承人继承,那么继承人就应该偿还这笔债务。如果财产不足偿还债务份额,那么继续人继承了多少财产,就偿还多少债务,不足的部分不用偿还。但在以下情况,子应当代替父亲偿还债务:接受了父亲的赠与,造成父亲的债务不能偿还,不论这种赠于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从父亲那里继承了遗产,在接受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父亲借的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特别是用于子的生活,而子又是与父亲一起生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中国法律有父债子还吗?哪些债务属于父债子还呢

8. 中国法律有规定父债子还吗?

我国有父债子还的法律规定,但是父债子还是附条件的。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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