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参与人规定

2024-05-17 22:29

1. 国家社科基金参与人规定

法律分析: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法律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应当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劳务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使用项目资金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项目负责人使用项目资金情况应当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责任单位应当制定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办法,明确审批程序、管理要求和报销规定,落实项目预算调剂、间接费用统筹使用、劳务费分配管理、结余资金使用等管理权限。

国家社科基金参与人规定

2. 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有用吗

有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TheNationalSocialScienceFundofChina),简称国家社科基金,于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负责管理。1986年10月27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小组会议通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暂行条例》。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是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设立以来,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基金总量不断增加,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学科设置和项目设置不断拓展,项目管理制度日益完善,推出了一大批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培养了一大批功底扎实、锐意进取的学科带头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导向性、权威性和示范性作用越来越明显。国家社科基金自设立后已累计投入26.5亿元资助各类项目24283个,推出研究成果45000多项,其中有3500多项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特别是中共十六大以来,许多成果被纳入党和国家的有关决策,仅近三年中央领导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要报》做出批示就有300多件。总的来看,国家社科基金为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3. 国家社科基金自选项目能中吗

只要符合条件,国-家社-科基-金自-选项-目能中。

国家社科基金自选项目能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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