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费标准

2024-05-17 10:03

1. 接待费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公务接待就餐标准为: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提倡用自助餐。
【法律依据】:《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第四条 接待标准 1、住宿标准。接待对象确需要安排住宿时,由办公室负责在定点宾馆(饭店)安排,省部级干部按有关规定报市有关部门;司局级干部可安排住单间;处级以下人员安排住标间。收费标准按照办公室与定点宾馆(饭店)签订的协议价格执行。费用一般由接待对象支付。
2、工作餐标准。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提倡用自助餐。
3、宴请标准。公务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外地来访人员,原则上只接待到达或离去一餐。厅局级干部其及随行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烟、酒、饮料等费用开支原则上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一,且一般以青岛产品为主。确须提高宴请标准的须报主要领导批准。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客人人数的三分之一;如客人较多,可适当增加陪餐人员。宴请期间不安排司机就餐,每人每餐发工作餐补贴50元;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餐的,不再另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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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费标准

2. 接待费标准

接待用餐时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实行对口接待。原则上陪客人数不得超过对方人数的半数。业务招待费的审批程序业务招待费的支出实行“预先申请,据实报销”的管理方式。审批权限一律由办公室负责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其他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安排。一、接待单位“五个不得”(1)不得超标准接待;(2)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3)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4)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5)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二、接待费中央现状1.中央单位公务接待一年花费超过14亿,而尚未完全公开的地方公务接待费用则无从计算,这成为“三公消费”泛滥的一面镜子。如今,治理公务接待腐败这一顽疾到了势在必行的时候,专家也为此开出了各种“药方”。2.截至2011年8月9日,已有94个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这表明中央单位的“三公”经费公开进入尾声。在已公开的“三公”经费中,除了被业界质疑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占“三公”经费六成以上之外,用于公务接待的费用竟然达到了143799.2万元,而财政部公布的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中,公务接待费则高达15.19亿元,其中,国税总局(含全国)201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额最高,为6.67亿元,平均每个工作日花182万元。3.不过,一个个令公众咂舌的公务接待费用数据背后却是一笔糊涂账。这些庞大费用具体用于何处,其中吃喝、住宿、礼品等各种费用各是多少,但从官员到专家没有一人能说出其中的大概数字,相关部门也只是笼统的对数据进行了解释:国税总局说“职工众多,分摊之后其实数字不大”;中科院认为高达九千多万的接待费接待外宾多。4.事实上,公务接待费高昂受到质疑已非一两天。早在2008年11月29日央视播出的“新闻1+1”节目中,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特约研究员的北大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就曾透露,中国用于公款吃喝、公费出国、公车的开支,一年高达9000亿元,占行政开支三成。但财政部当时称这一数字严重失实。三、接待费“四个禁止”(1)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2)禁止重复性考察;(3)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4)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 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法律分析:公务用餐在我国并无严格的价格标准。我国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了公务接待的标准,其中的第十条明确规定了公务用餐的标准,只对提供接待的单位所提供的工作餐的次数、陪餐人员和工作餐内容做出了规定。规定接待机关能够在因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提供工作餐一次,且接待对象人数少于10人时,陪餐人数不得多于三人,接待对象人数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同时也规定工作餐不得提供高等菜肴和用野生动物制作的菜肴。也不得提供香烟和高等酒水,只能供应家常菜,也不得用私人会所和高消费餐饮场所用来接待接待人。
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第十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4. 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发达地区与中西部地区肯定不同,省、市、县、乡也肯定不同,好单位与清水衙门也不同。一般来说,中部地区乡镇能有200--300元一桌(10人)就不错了。

5. 公务接待标准

法律分析:省部级安排住套间,司厅级安排住单间,县处级以下安排住标间。住房内不摆放鲜花、水果、香烟、饮料等用品。用餐,每桌按10人核定,不得超过800元。一般工作人员按30元/人核算。公务接待要本着“限酒、不供烟”的原则,遇重要客人安排酒水需提前申请,办公室统一安排。公务接待一般只安排本地酒水及部分饮料。超标准费用由责任人自负.
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第六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公务接待标准

6. 公务接待标准参考

  当前公务接待费标准为:副部级以下(含副部级)干部每人每天伙食费标准最高不超过90元;局级以下(含局级)干部每人每天伙食费标准最高不超过70元。接待中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上各种洋酒和国产名酒。
 
   规定还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北京市进行公务活动期间确需住宿的,原则安排在内部指定的宾馆、招待所,不准住豪华宾馆和涉外饭店。
 
   1、公务接待费预算多少?
 
   按部门日常公用经费2%比例安排。
 
   公务接待费,是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目前北京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是按照各部门日常公用经费的2%进行安排的。也就是说,部门日常公用经费越高,公务接待费越高。而日常公用经费,则主要取决于单位人员的多少、办公面积大小等因素。如果部门规模大、人员多、办公面积大,相应的预算额度就会高些。
 
   2013年北京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0.9亿元,与2012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按什么标准?
 
   局级领导每人每天伙食不超70元
 
   据了解,当前,北京各市级部门在公务活动中,公务接待的标准还是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在1997年制定的。具体来看,副部级以下(含副部级)干部每人每天伙食费标准最高不超过90元;局级以下(含局级)干部每人每天伙食费标准最高不超过70元;确需宴请的,宴请标准不得高于每天的接待标准,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同时,接待中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上各种洋酒和各种国产名酒。
 
   规定还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北京市进行公务活动期间确需住宿的,原则安排在内部指定的宾馆、招待所,不准住豪华宾馆和涉外饭店。
 
   3、标准是否与现实相符?
 
   北京近期将出台具体压缩管理要求
 
   在现有的现实情况下,70元和90元的标准执行显然非常困难。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表示,这些规定根本就做不到。
 
   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韩杰表示,这一标准制定时的经济环境与现在已经大不一样。为此,建议中央部门对公务接待费的内容进行细化,调整完善相关标准,并分类统计。同时,财政部近期要牵头对涉及公务接待的一些制度进行梳理,北京也将按照中央部署执行,并出台相应制度。据介绍,涉及相关行政支出的办法,北京在梳理完后有望进行调整。
 
   韩杰介绍说,当前的公务接待费,还有一定的压缩空间,北京近期也会出台具体的压缩管理要求。
 
   4、公务接待都在接待谁?
 
   国家层面没有明确细化的口径和范围
 
   公务接待都在“接待”谁?据了解,当前国家层面没有明确细化的口径和范围,各个部门和省市都是按照自己的理解执行。
 
   记者了解到,几乎所有部门都在决算编制说明中表示,“接待”的主要对象包括外省市工作人员来京考察、交流等,此外还有一些部门接待了国外人士。
 
   实际上,在“三公”各项费用中,公款接待费用的公布由于缺乏具体的接待规格标准,不像出国、购车、养车一样容易量化。记者看到,各部门公布的公务接待费普遍只有一个总数以及一些模糊的描述“主要用于外省市单位来访”等,但未说明具体接待了哪些单位,接待了多少人,接待的人均支出等。
 
   5、公务接待费如何细化?
 
   专家认为应具体到宴请人数和人均支出
 
   如何对公务接待费进行监管?对此,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表示,在香港,公务接待都精细量化,申报表格能够细化到宴请人数、宾客名单、宴请缘由、陪同人员、预计费用、人均支出等。
 
   他介绍说,公务接待费如何细化,大家也在探讨,比如是按照人次公布,还是按照会议公布,确实存在问题。当前从全国各省包括中央部门来看,这一块都说得比较模糊,远不如公车等更好量化。为此,该事项的公布,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完善。
 
   6、哪些部门公务接待多?
 
   经费绝对量无法反映是否浪费
 
   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韩杰表示,由于部门目前公开的经费不仅是本部门自身的经费,还包括下属二级单位的经费,因此,从经费绝对量上看,对外交流职能较多的部门和下属单位较多的部门公务接待费会多一些,经费规模的大小与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不画等号。
 
   7、接待费用低是否反常?
 
   不排除将接待费纳入其他名目
 
   从此前公布的信息看,有些部门的公务接待费比预算都要低,且这些年来一直呈现较低的状态。而此前海淀区在全市区县中率先公布“三公经费”,各部门数据显示,公务接待费普遍偏低,很多部门年均公务接待费仅仅几千元。这样低的额度,是否比较反常?
 
   对此,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表示,根据中央的要求,各级政府都在严格控制“三公预算”,因此很多部门接待费减少。另一方面,就算是实际的接待费增加了,很多部门把增加的`费用放到其他预算科目里,很多数字是没有统计进去的,这种情况在很多基层政府比较普遍。 据介绍,当前不少部门将公务接待费以会议费的名目进行安排,查起来也比较困难。市财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韩杰表示,目前,由于相关科目口径并不明确,而且几个科目之间的内容无法进行严格划分,因此,可能会有一些公务接待费用纳入到其他费用中。
 
   8、如何监管公务接待费?
 
   应设定全国统一接待细化标准
 
   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认为,党政公务接待应制定全国统一的接待细化标准。对每一笔吃喝款项,包括支出的去向、用途、招待的标准,都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的标准进行审核。同时,应该将各级单位的公务接待标准与其实际公务接待消费账单向公众实时公布。
 
   叶青表示,在“三公经费”里,公务接待可能是最容易超标的。很多招待的标准都非常清楚,但是一旦执行起来就容易突破。应该压缩接待费中购买礼品的费用。有的部门往往以购买礼品为名,买回来的东西部门内部留下。
 
   韩杰则表示,北京目前已经公开“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下一步,北京市也会按财政部工作的统一部署,梳理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晰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口径、标准等内容。

7. 公务接待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公务接待就餐标准为: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提倡用自助餐。
【法律依据】:《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第四条 接待标准 1、住宿标准。接待对象确需要安排住宿时,由办公室负责在定点宾馆(饭店)安排,省部级干部按有关规定报市有关部门;司局级干部可安排住单间;处级以下人员安排住标间。收费标准按照办公室与定点宾馆(饭店)签订的协议价格执行。费用一般由接待对象支付。
2、工作餐标准。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提倡用自助餐。
3、宴请标准。公务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外地来访人员,原则上只接待到达或离去一餐。厅局级干部其及随行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烟、酒、饮料等费用开支原则上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一,且一般以青岛产品为主。确须提高宴请标准的须报主要领导批准。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客人人数的三分之一;如客人较多,可适当增加陪餐人员。宴请期间不安排司机就餐,每人每餐发工作餐补贴50元;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餐的,不再另发补贴。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公务接待标准

8. 公务接待标准

公务接待标准包括住宿标准、工作餐标准、宴请标准。1、住宿标准接待对象确需要安排住宿时,由办公室负责在定点宾馆(饭店)安排,省部级干部按有关规定报市有关部门;司局级干部可安排住单间;处级以下人员安排住标间。收费标准按照办公室与定点宾馆(饭店)签订的协议价格执行。费用一般由接待对象支付。2、工作餐标准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提倡用自助餐。3、宴请标准公务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外地来访人员,原则上只接待到达或离去一餐。厅局级干部其及随行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烟、酒、饮料等费用开支原则上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一。确须提高宴请标准的须报主要领导批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客人人数的三分之一;如客人较多,可适当增加陪餐人员。宴请期间不安排司机就餐,每人每餐发工作餐补贴50元;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餐的,不再另发补贴。《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第八条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第九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第十条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