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资的方式有哪些

2024-05-19 10:05

1. 股权出资的方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
1、货币
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能否以有价证券出资的问题《公司法》没有将有价证券规定为一类出资方式,是因为大部分有价证券属于债权证券,他们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以作为出资方式的财产,都是可以为公司所直接利用的,股东只有在将有价证券变现后,才能以该比款项出资。
2、实物
实物指有形物,法律上把财产区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实物属于有形财产的一部分。
有形财产又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自由移动或一旦移动会破坏其物质形态或经济价值的财产。动产则是指不动产以外,可以移动并不因移动而破坏其原有经济价值和物质形态的财产。
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种类的实物,主要是动产,不动产属次要地位。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第二,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这种出资就没有意义,只是给公司增加变卖该实物的麻烦而已。
3、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上不断扩张的开放体系,其范围主要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号权。
4、土地使用权
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一般来说,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二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市(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立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则依法交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出资方式,后者则是公司设立后的经营行为。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要履行有关法律手续。

股权出资的方式有哪些

2. 股权出资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2、实物,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第二,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这种出资就没有意义,只是给公司增加变卖该实物的麻烦而已。
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4、土地使用权,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股权出资都有什么方式?这些方式有什么区别?

         股东出资的六种形式及出资是否到位的标准,股东最为主要的法律义务就是出资义务,但是2013年公司法再次修订公司注册资本完全改为认缴制以后,股东与公司之间关于不同形式下的出资是否到位的问题 ,争议越来越多,那公司注册资本都可以有哪些形式呢?
         是否出资到位的标准又是什么? 一,货币出资,货币出资是最普遍的一种形式,就是拿真金白银,股东为了设立公司通常都会在银行开立临时账户,出资人只需要按照约定的金额,时间,把钱汇入到指定的临时户,就视为履行的出资义务 二,实物出资,这个是指股东用可以评估坐价,并且可以依法转让的实物作为出资,如果是是不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比如说那些机器设备,桌子,电脑等等。
      只要把资产转移到公司,就算完成了出资,如果是以房屋,车辆等等这些需要办理产权转移的实物的出资,在办理完变更登记并交付给公司使用之后,就可以视为履行的出资。
      三,土地使用权,我国法律明3确只有以出让方式获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有出资,在出资没有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到公司名下 ,就视为履行的出资义务,什么叫做没有设定权利负担呢?就是指没有抵押,质押或者属于划拨性质的土地使用权,
   四,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属于一种无形资产,可以通过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将商标权或者专利权登记在公司名下 ,没有申请专利的技术,实际上是一种能力属于劳务,是不能用于出资的 
   五,债权,这个是指股东把对第三的债权投到公司,由公司取代股东享有原来的债权,但是有个前提,这个债权,本身要是可以实现的 ,还有就是股东对公司的债权转为出租,通常称为股转债
  六,股权,是股东用一个公司的股权投到另一个公司作为出资,由于公司的发展动态,股权价值,它也是动态的,就是需要对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 只有满足股权转让法定条件才可以视为出资到位。

股权出资都有什么方式?这些方式有什么区别?

4. 股份公司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设立股份公司的出资方式具体包括:
1、货币出资;
2、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发起人、认股人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
一、出资的和出力的分红法是否每月都要领工资
股东在公司作为职工提供了劳动的,除了股东应当享有的分红之外,还需要按照劳动法每月支付工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三、未实缴的公司能注销吗?
未实缴的公司不能注销,未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二条
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5. 股份公司的出资方式都有哪些?

设立股份公司的出资方式有:货币出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发起人、认股人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
一、认缴出资时间最长多长时间
认缴出资时间最长是二十年。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二、入股是否需要签劳动合同呢
入股不需要签劳动合同,但需要签订股权协议,全体股东约定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三、承租的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否合法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是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的,所以用土地的使用权入股是合法的,不违法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二条
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股份公司的出资方式都有哪些?

6. 股权出资的具体条件

1、用于出资的股权必须是出资人合法持有的,并且可以依法转让;2、用于出资的股权没有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例如已经被设立了质权的股权就不得作为股东的出资;3、出资人以股权出资必须已经履行了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4、用于出资的股权已经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以上条件缺一不可,如果股东用于出资的股权不是出资人合法持有,或者用于出资的股权存在权利瑕疵权利负担,或者出资人没有履行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则公司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认定该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该出资人应当在法院指定的期间内采取补正措施,逾期未补正,则法院会认定该以股权出资的出资人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法律依据】《公司法》。

7. 股份公司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股份公司的出资方式有货币,这是最普遍出资形式。还可以用股权、实物出资或者是土地使用权等权利出资,但是需要进行评估作价。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也是相同。【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公司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8. 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2、实物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第二,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这种出资就没有意义,只是给公司增加变卖该实物的麻烦而已。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4、土地使用权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