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涉房交易阀门收紧 6家银行明令禁止“透支买房”

2024-05-18 13:31

1. 信用卡涉房交易阀门收紧 6家银行明令禁止“透支买房”

刷信用卡买房再迎一波严控。近日,多家银行信用卡中心先后发布公告,对信用卡在境内房地产类商户的交易进行限制。根据多家公告,限制的商户类别主要有五种。其中,各家卡中心明确叫停了透支信用卡买房,并规定信用卡刷卡缴纳物业费和分时用房(出租房)等限额交易。
事实上,早在两年前,就曾出现过一波银行对信用卡涉房交易的管控,不过彼时更多的是对交易金额的控制,如今则明确叫停了购房等相关用途,管控升级显而易见。
有观点认为,本轮严控是基于房地产调控的政策,继加强对个人经营贷、消费贷等管理后,银行对可能出现资金挪用风险的其他环节也保持高度关注;同时,这也是银行为控制信用卡风险调整其结构的表现。
多家银行收紧信用卡涉房交易
自8月平安银行发布《关于加强对房产类商户交易管控的公告》后,两个月来,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信用卡中心纷纷发布相关公告,形成了一波对信用卡资金流入房市的管控小高潮。
8月20日,平安银行发布公告称,为落实房地产调控相关政策,平安银行对房地产类商户设定限制,当用户在此类商户透支消费时,有可能导致交易失败。据悉,平安银行信用卡此前在境内房地产类商户交易规模限制为,单月(自然月)交易不超过1万元(含),全年(自然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含)。
8月30日,农业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信用卡在境内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6513、1771、7012)的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1.5万元人民币,日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1.5万元人民币,而月、季度、半年、一年累计交易金额则均不得超过5万元。同时,农行信用卡不得在境内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1520、7013)进行交易。此前,农业银行上述种类商户交易日累计交易额为3万元,年累计交易额最高为20万元。
9月12日,兴业银行公告称,该行信用卡在物业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6513)透支交易设定限制,同时不可在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1520、7013、7012、1771)进行透支交易。
9月26日,建设银行公告称,该行信用卡在境内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6513、7012)交易,按客户实施管控,即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3万元人民币,日、月、半年累计交易金额均不得超过5万元,年累计交易金额则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另外,该行信用卡不得在境内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1520、1771、7013)进行交易。
9月27日,招商银行公告称,该行信用卡在物业类、分时用房类商户(如商户类别码为6513、7012等)设定交易限制,另不可在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1520、1771、7013)进行交易。
9月30日,光大银行公告称,该行将于2019年10月8日起对信用卡资金流入房地产类相关领域的交易进行管控。

从上述六家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公告来看,针对房地产类交易限制,不同银行的具体要求不完全相同。相较平安银行、兴业银行的概括表述,另外四家银行均列出了限制细节,尤其是两家国有大行。
“其实银行对信用卡资金违规流入房市一直是有管控的,”一位华东地区银行信用卡中心人士对记者表示,“这也是今年一个主要监控的方向,今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不断加码,银行配合政策的实施,以往多数银行是限制交易金额和次数,如今则关停了相关权限,可以说管控升级了。”他还称,随着管控越来越严格,未来可能有更多银行信用卡对房地产交易进行限制。
“透支买房”明确关停
就公告中提到的限制交易的商户种类而言,主要有五种,分别是住宅与商业地产开发(商户类别码1520)、不动产代理——房地产经纪(商户类别码7013)、建筑工程(商户类别码1771)、分时使用的别墅或度假用房(商户类别码7012)和不动产管理——物业管理(商户类别码6513)。
其中,住宅与商业地产开发及不动产代理——房地产经纪均被禁止交易,不动产管理——物业管理被限额交易,而其他两类,有的银行禁止,有的银行允许但须限额交易。
“之前购房者使用信用卡,通常是用来凑首付或者中介费。首套房的话,中介费依据房屋价格来定,规定是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一般是在10万元左右。”沪上一位房贷经理告诉记者。她也坦言:“透支信用卡买房早已被禁止,刷卡支付中介费也比较少见了,因为信用卡大额刷卡后,可能会影响房贷的审批。”
不过有购房者认为,限制或取消购房者刷卡支付中介费稍显谨慎,毕竟金额并不算大,对于银行来说,风险偏低,但对一时缺钱的购房者来说则可起到“救急”的作用。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银行对中介费刷信用卡限额有其合理之处,中介费涉及房屋买卖,也和房屋成交总价挂钩,限制中介费一定程度上可对“炒房”形成打击。
此外,多数观点认为此轮严控对使用信用卡支付物业费影响有限,因为大多业主的物业费在限额范围内,基本不受影响。
消费性贷款资金管控不断升级
针对银行多途径限制信用卡涉房类交易,业内的共识是,这是基于“房住不炒”管控政策之下,银行进一步对资金违规进入楼市的防范。根据相关要求,购房的首付资金应为自有资金,非自有资金的消费贷、过桥贷等各类“首付贷”产品均被禁止。
实际上,今年以来,监管对于个人消费性质的贷款用途一直严加监管,并开展了一系列举措严查资金违规流入房市。比如9月份,有媒体报道,监管正对房地产类商户、房产相关契税进行检查,范围包括住宅与商业地产开发、房地产代理和经纪、房地产建筑安装工程、不动产管理、出租等休假类房地产。
早前,8月份,银保监会决定开展银行机构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检查范围包括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首付贷”、信用卡透支等资金挪用于购房,以及其他银行信贷资金被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5月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亦提到,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资金挪用于购房等是整治重点领域。
严跃进对记者表示,此次银行收紧房地产类商户刷卡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资金违规使用的冲动,使得信用卡金融风险得到防范,也使与房地产有关的金融风险得到控制。从根源上来说,银行后续发卡方面,也要防范一人办理多卡,同时可对违规资金进行记录,降低其信用分值。

信用卡涉房交易阀门收紧 6家银行明令禁止“透支买房”

2. 多家银行发文严控信用卡资金用途 涉房违规交易将被止付锁卡

继商业银行严控经营贷款防范资金违规流向楼市后,信用卡涉房交易也成为银行重点管控的领域。《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多家银行近期发布公告,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除持卡人本人日常消费使用外,不能用于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套现等非消费领域。
有部分银行称,持卡人若开展超出信用卡正常资金用途之外的交易,该行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降额、止付、冻结、锁卡等管控措施。
银行加强信用卡规范使用
近期,各大银行对信用卡资金用于房地产类商户的交易的管控措施密集出台。
8月11日,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称,为营造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环境,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2)60号)以及《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规定,特对信用卡资金用途进一步明确:个人信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日常消费使用,信用卡资金不能用于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套现等非消费领域,包括购房、投资、理财、股票、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
该信用卡中心表示,如持有该行信用卡开展超出信用卡正常资金用途之外的交易,可能导致交易失败,该行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降额、止付、冻结、锁卡等管控措施。
7月29日,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称,为营造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以及《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特对信用卡资金用途进一步明确:个人信用卡透支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包括购房、证券投资、理财、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
此前,7月10日,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也发布了《关于加强信用卡规范使用的公告》。
该行信用卡中心指出,持卡人不得以任何套现、欺诈、恶意刷单等违法或虚假消费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积分、权益、奖品或增值服务;持卡人不得以任何舞弊手段、非法工具恶意获取权益或优惠;信用卡透支应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证券市场、生产经营及房地产开发、投资等非消费领域。
对于持卡人信用卡交易出现监管规定的或该行认定的风险特征时,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称,该行有权中止或终止信用卡的全部或部分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授信额度、锁定账户、紧急止付、对商户交易限额、套现治理等风险管理措施;该行拥有要求持卡人提供消费交易发票、消费签账单等交易凭证的权利,以识别相关交易风险。
实际上,近年来,各大银行一直严格打击信用卡个人刷卡资金未按指定用途使用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行为。
早在2019年,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发布的《关于加强对房产类商户交易管控的公告》指出:“为落实房地产调控相关政策,依据相关规定,我行对房地产类商户设定限制,当您持有我行信用卡在此类商户透支消费时,有可能导致交易失败。”
监管近期关注信用卡问题
近年来,信用卡业务发展较快,已成为银行零售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居民消费、方便居民生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用户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日益突显。
6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关于合理使用信用卡的消费提示》(以下简称《提示》)提醒消费者,应正确认识信用卡功能,合理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理性消费、适度透支。
《提示》指出,信用卡的主要作用是满足金融消费者日常、高频、小额的消费需求,方便消费者生活。但有些消费者过度依赖信用卡透支消费,背负了超出其偿还能力的大额信用卡贷款,甚至陷入“以贷还贷”“以卡养卡”的境况,导致资金紧张、还款压力倍增等问题。还有消费者将信用卡借款违规用于房地产、证券、基金、理财等非消费领域,放大资金杠杆,易导致个人或家庭财务不可持续,并会承担相应后果,也致使金融机构风险累积。消费者应当正确认识信用卡功能,理性透支消费,不要“以卡养卡”“以贷还贷”,更不要“短借长用”,合理发挥信用卡等消费类贷款工具的消费支持作用。
同时,6月24日,中国银保监会在《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信用卡业务虚增客户偿债能力或违反“刚性扣减”规定,突破总授信额度上限管控;预借现金业务额度设置过高,不符合审慎管理要求,资金用途管控不力,违规流向非消费领域。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部分信用卡个人刷卡资金未按指定用途使用,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放大了居民杠杆,积聚了金融风险。因此,监管部门重申相关政策要求,采取措施堵住政策漏洞,商业银行限制信用卡资金流入楼市是必要的。
董希淼认为,商业银行还需要合理核定信用卡额度,尽量减少多头授信,严控过度授信,从源头上降低客户特别是年轻客户过度透支的可能。
董希淼还建议修改相关制度办法:“将虚构贷款用途、挪用信贷资金的行为纳入征信系统,提高借款人违规成本,从源头上遏制个人消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他还表示:“还应加强对消费金融公司、大型科技公司、互联网平台的资金流向管控,因为个人通过这些公司借钱进入楼市的比例可能更高。”

3. 限额缩水禁止透支 信用卡涉房交易监管步步升级

在严查信用卡资金流入楼市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对信用卡在房地产类商户交易的管控力度正在步步升级。在农业银行调降信用卡在房地产类商户刷卡限额后,兴业银行日前发布公告称,该行信用卡在四类房地产类商户类别码不得透支交易。分析人士指出,对信用卡管控趋严既是房地产调控的政策原因,也是加强信用卡风险管控的前奏。
多途径限制信用卡涉房类交易
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日前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类别商户交易限额管理的公告》称,根据监管部门要求,该行信用卡不可在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1520、7013、7012、1771)进行透支交易。同时,在物业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6513)透支交易设定限制。
据悉,上述涉及信用卡与房地产相关的多个业务类别代码分别为住宅与商业地产开发(商户类别码1520)、房地产代理和经纪(商户类别码7013)、房地产建筑安装工程(商户类别码1771)、不动产管理(商户类别码6513)、出租等休假类房地产(商户类别码7012)。
8月底,农业银行、平安银行已先后发布公告,宣布加强对信用卡在房地产类商户刷卡交易规则限制。其中,农业银行规定,该行信用卡在境内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6513、1771、7012)的日累计交易限额由3万元下调至1.5万元,年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农业银行同时强调,该行信用卡不得在境内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1520、7013)进行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农业银行此次调整受到限制最大的是年累计限额,此前年累计交易不得超过20万元,此次限定仅为5万元。
平安银行发布公告指出,为落实房地产调控相关政策,依据相关规定,对房地产类商户设定限制,当持有该行信用卡在此类商户透支消费时,有可能导致交易失败。在此之前,平安银行要求信用卡在境内房地产类商户进行交易时,单月(自然月)交易限额由3万元(含)调整为1万元(含),全年(自然年)累计限额10万元(含)。
据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建设银行、民生银行等此前已不支持信用卡在房地产类商户交易;交通银行、渤海银行、中原银行等多家银行也曾相继调整信用卡房地产类商户刷卡交易额度。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表示,银行发文限制信用卡房地产类商户交易,是对监管调控楼市的政策回应。而调控楼市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控制流入楼市的资金,通过控制信用卡房地产类商户交易,能够有效地控制信用资金流入楼市。
防范“以卡养贷”
事实上,对信用卡资金流入房地产的管控一直都存在,例如,平安银行曾发文称,自2018年10月26日起,使用该行信用卡进行房地产类交易(本金、费用、利息)全额计入最低还款额。招商银行和浦发银行信用卡客服中心人员表示,房地产类商户交易不支持分期还款,必须一次性全额还款。
对于近期多家银行调整信用卡涉房交易规则的现象,信用卡产业资深研究人士董峥认为,一方面是房地产调控监管趋严的政策原因,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下半年信用卡风险管控的前奏。
经过近年来的跑马圈地,我国信用卡业务获得跨越式发展。根据央行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7.11亿张,环比增长3.04%。对比2008年四季度末的1.42亿张,十多年的发展,信用卡发卡量增长了逾4倍。
发卡量增长的同时,信用卡的坏账风险也有所上升。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银行卡授信总额为16.32万亿元,环比增长3.23%;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838.84亿元,占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的1.17%,占比较上季度末上升0.02个百分点。
在披露了信用卡不良情况的银行半年报中,多家银行的不良率较年初有所攀升。例如,截至2019年6月末,交通银行、浦发银行的信用卡不良率已超过2%,分别为2.49%和2.38%,较年初分别上升0.97个和0.57个百分点;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的信用卡不良率也分别升至1.21%、1.26%、1.3%和1.37%。
业内人士指出,外部经济的不确定性、经济下行的压力以及共债问题带来的风险等因素导致信用卡不良率逐渐提升。民生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李鑫表示,一方面住户部门杠杆率的上升,部分人可能由于买房或其他原因贷款超负荷,以至于要不停滚动着以卡养贷,实际上算是短贷长用的期限错配;另一方面整顿金融乱象,P2P平台的暴雷使风险向信用卡业务传导。
“虽然部分银行已经主动调整信用卡业务,同时监管也下发了政策进行业务的监管指导,但受实体经济下行、金融强监管以及前期激进策略等因素的影响,下半年信用卡的不良率小幅上升仍然是大概率事件。“黄大智指出。
加强资金流向管控
多家银行对信用卡涉房交易设限,可以算是此前对消费贷收紧政策的延续。8月初,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公告,决定在32个城市开展银行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工作。此次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首付贷”、信用卡透支等资金挪用于购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当前银行防范金融风险的工作在升级,部分违规放贷的银行,近期容易面临管控和受到惩罚,所以实际上都会对此类银行的业务规范提出新的要求。从实际过程看,信用卡因为刷卡简便且部分额度较大,往往也会成为其流入房地产的一种重要渠道,所以管控信用卡本身也是房住不炒的内容体现。
值得一提的是,信用卡尤其是大额信用卡已成为银行的重要产品类型,如果客户以现金形式取出授信额度,银行是很难追踪其具体资金流向的。对此,黄大智认为,信用卡是刺激消费的有力工具,且信用卡人均持卡率也处于较低水平,风险尚无大幅提升,全面的严监管应是小概率事件,监管的重点更多的是在资金流向的管控。
“信用卡本身在申请方面,审查不强,所以后续也要防范一人办理多卡,挪用其他人信用卡刷卡等现象。后续关键还是要对一些额度较大的资金设定信用记录,若是违规用于房地产领域,后续要在信用上降低分值。”严跃进进一步说道。

限额缩水禁止透支 信用卡涉房交易监管步步升级

4. 限额缩水禁止透支 信用卡涉房交易监管步步升级

在严查信用卡资金流入楼市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对信用卡在房地产类商户交易的管控力度正在步步升级。在农业银行调降信用卡在房地产类商户刷卡限额后,兴业银行日前发布公告称,该行信用卡在四类房地产类商户类别码不得透支交易。分析人士指出,对信用卡管控趋严既是房地产调控的政策原因,也是加强信用卡风险管控的前奏。
多途径限制信用卡涉房类交易
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日前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类别商户交易限额管理的公告》称,根据监管部门要求,该行信用卡不可在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1520、7013、7012、1771)进行透支交易。同时,在物业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6513)透支交易设定限制。
据悉,上述涉及信用卡与房地产相关的多个业务类别代码分别为住宅与商业地产开发(商户类别码1520)、房地产代理和经纪(商户类别码7013)、房地产建筑安装工程(商户类别码1771)、不动产管理(商户类别码6513)、出租等休假类房地产(商户类别码7012)。
8月底,农业银行、平安银行已先后发布公告,宣布加强对信用卡在房地产类商户刷卡交易规则限制。其中,农业银行规定,该行信用卡在境内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6513、1771、7012)的日累计交易限额由3万元下调至1.5万元,年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农业银行同时强调,该行信用卡不得在境内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1520、7013)进行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农业银行此次调整受到限制最大的是年累计限额,此前年累计交易不得超过20万元,此次限定仅为5万元。
平安银行发布公告指出,为落实房地产调控相关政策,依据相关规定,对房地产类商户设定限制,当持有该行信用卡在此类商户透支消费时,有可能导致交易失败。在此之前,平安银行要求信用卡在境内房地产类商户进行交易时,单月(自然月)交易限额由3万元(含)调整为1万元(含),全年(自然年)累计限额10万元(含)。
据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建设银行、民生银行等此前已不支持信用卡在房地产类商户交易;交通银行、渤海银行、中原银行等多家银行也曾相继调整信用卡房地产类商户刷卡交易额度。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表示,银行发文限制信用卡房地产类商户交易,是对监管调控楼市的政策回应。而调控楼市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控制流入楼市的资金,通过控制信用卡房地产类商户交易,能够有效地控制信用资金流入楼市。
防范“以卡养贷”
事实上,对信用卡资金流入房地产的管控一直都存在,例如,平安银行曾发文称,自2018年10月26日起,使用该行信用卡进行房地产类交易(本金、费用、利息)全额计入最低还款额。招商银行和浦发银行信用卡客服中心人员表示,房地产类商户交易不支持分期还款,必须一次性全额还款。
对于近期多家银行调整信用卡涉房交易规则的现象,信用卡产业资深研究人士董峥认为,一方面是房地产调控监管趋严的政策原因,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下半年信用卡风险管控的前奏。
经过近年来的跑马圈地,我国信用卡业务获得跨越式发展。根据央行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7.11亿张,环比增长3.04%。对比2008年四季度末的1.42亿张,十多年的发展,信用卡发卡量增长了逾4倍。
发卡量增长的同时,信用卡的坏账风险也有所上升。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银行卡授信总额为16.32万亿元,环比增长3.23%;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838.84亿元,占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的1.17%,占比较上季度末上升0.02个百分点。
在披露了信用卡不良情况的银行半年报中,多家银行的不良率较年初有所攀升。例如,截至2019年6月末,交通银行、浦发银行的信用卡不良率已超过2%,分别为2.49%和2.38%,较年初分别上升0.97个和0.57个百分点;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的信用卡不良率也分别升至1.21%、1.26%、1.3%和1.37%。
业内人士指出,外部经济的不确定性、经济下行的压力以及共债问题带来的风险等因素导致信用卡不良率逐渐提升。民生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李鑫表示,一方面住户部门杠杆率的上升,部分人可能由于买房或其他原因贷款超负荷,以至于要不停滚动着以卡养贷,实际上算是短贷长用的期限错配;另一方面整顿金融乱象,P2P平台的暴雷使风险向信用卡业务传导。
“虽然部分银行已经主动调整信用卡业务,同时监管也下发了政策进行业务的监管指导,但受实体经济下行、金融强监管以及前期激进策略等因素的影响,下半年信用卡的不良率小幅上升仍然是大概率事件。“黄大智指出。
加强资金流向管控
多家银行对信用卡涉房交易设限,可以算是此前对消费贷收紧政策的延续。8月初,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公告,决定在32个城市开展银行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工作。此次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首付贷”、信用卡透支等资金挪用于购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当前银行防范金融风险的工作在升级,部分违规放贷的银行,近期容易面临管控和受到惩罚,所以实际上都会对此类银行的业务规范提出新的要求。从实际过程看,信用卡因为刷卡简便且部分额度较大,往往也会成为其流入房地产的一种重要渠道,所以管控信用卡本身也是房住不炒的内容体现。
值得一提的是,信用卡尤其是大额信用卡已成为银行的重要产品类型,如果客户以现金形式取出授信额度,银行是很难追踪其具体资金流向的。对此,黄大智认为,信用卡是刺激消费的有力工具,且信用卡人均持卡率也处于较低水平,风险尚无大幅提升,全面的严监管应是小概率事件,监管的重点更多的是在资金流向的管控。
“信用卡本身在申请方面,审查不强,所以后续也要防范一人办理多卡,挪用其他人信用卡刷卡等现象。后续关键还是要对一些额度较大的资金设定信用记录,若是违规用于房地产领域,后续要在信用上降低分值。”严跃进进一步说道。

5. 限额缩水禁止透支 信用卡涉房交易监管再升级

 在严查信用卡资金流入楼市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对信用卡在房地产类商户交易的管控力度正在步步升级。在农业银行调降信用卡在房地产类商户刷卡限额后,兴业银行日前发布公告称,该行信用卡在四类房地产类商户类别码不得透支交易。分析人士指出,对信用卡管控趋严既是房地产调控的政策原因,也是加强信用卡风险管控的前奏。
  多途径限制信用卡涉房类交易
  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日前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类别商户交易限额管理的公告》称,根据监管部门要求,该行信用卡不可在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1520、7013、7012、1771)进行透支交易。同时,在物业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6513)透支交易设定限制。
  据悉,上述涉及信用卡与房地产相关的多个业务类别代码分别为住宅与商业地产开发(商户类别码1520)、房地产代理和经纪(商户类别码7013)、房地产建筑安装工程(商户类别码1771)、不动产管理(商户类别码6513)、出租等休假类房地产(商户类别码7012)。
  8月底,农业银行、平安银行已先后发布公告,宣布加强对信用卡在房地产类商户刷卡交易规则限制。其中,农业银行规定,该行信用卡在境内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6513、1771、7012)的日累计交易限额由3万元下调至1.5万元,年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农业银行同时强调,该行信用卡不得在境内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1520、7013)进行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农业银行此次调整受到限制最大的是年累计限额,此前年累计交易不得超过20万元,此次限定仅为5万元。
  平安银行发布公告指出,为落实房地产调控相关政策,依据相关规定,对房地产类商户设定限制,当持有该行信用卡在此类商户透支消费时,有可能导致交易失败。在此之前,平安银行要求信用卡在境内房地产类商户进行交易时,单月(自然月)交易限额由3万元(含)调整为1万元(含),全年(自然年)累计限额10万元(含)。
  据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建设银行、民生银行等此前已不支持信用卡在房地产类商户交易;交通银行、渤海银行、中原银行等多家银行也曾相继调整信用卡房地产类商户刷卡交易额度。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表示,银行发文限制信用卡房地产类商户交易,是对监管调控楼市的政策回应。而调控楼市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控制流入楼市的资金,通过控制信用卡房地产类商户交易,能够有效地控制信用资金流入楼市。
  防范“以卡养贷”
  事实上,对信用卡资金流入房地产的管控一直都存在,例如,平安银行曾发文称,自2018年10月26日起,使用该行信用卡进行房地产类交易(本金、费用、利息)全额计入最低还款额。招商银行和浦发银行信用卡客服中心人员表示,房地产类商户交易不支持分期还款,必须一次性全额还款。
  对于近期多家银行调整信用卡涉房交易规则的现象,信用卡产业资深研究人士董峥认为,一方面是房地产调控监管趋严的政策原因,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下半年信用卡风险管控的前奏。
  经过近年来的跑马圈地,我国信用卡业务获得跨越式发展。根据央行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7.11亿张,环比增长3.04%。对比2008年四季度末的1.42亿张,十多年的发展,信用卡发卡量增长了逾4倍。
  发卡量增长的同时,信用卡的坏账风险也有所上升。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银行卡授信总额为16.32万亿元,环比增长3.23%;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838.84亿元,占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的1.17%,占比较上季度末上升0.02个百分点。
  在披露了信用卡不良情况的银行半年报中,多家银行的不良率较年初有所攀升。例如,截至2019年6月末,交通银行、浦发银行的信用卡不良率已超过2%,分别为2.49%和2.38%,较年初分别上升0.97个和0.57个百分点;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的信用卡不良率也分别升至1.21%、1.26%、1.3%和1.37%。
  业内人士指出,外部经济的不确定性、经济下行的压力以及共债问题带来的风险等因素导致信用卡不良率逐渐提升。民生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李鑫表示,一方面住户部门杠杆率的上升,部分人可能由于买房或其他原因贷款超负荷,以至于要不停滚动着以卡养贷,实际上算是短贷长用的期限错配;另一方面整顿金融乱象,P2 P平台的暴雷使风险向信用卡业务传导。
  “虽然部分银行已经主动调整信用卡业务,同时监管也下发了政策进行业务的监管指导,但受实体经济下行、金融强监管以及前期激进策略等因素的影响,下半年信用卡的不良率小幅上升仍然是大概率事件。“黄大智指出。
  加强资金流向管控
  多家银行对信用卡涉房交易设限,可以算是此前对消费贷收紧政策的延续。8月初,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公告,决定在32个城市开展银行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工作。此次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首付贷”、信用卡透支等资金挪用于购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当前银行防范金融风险的工作在升级,部分违规放贷的银行,近期容易面临管控和受到惩罚,所以实际上都会对此类银行的业务规范提出新的要求。从实际过程看,信用卡因为刷卡简便且部分额度较大,往往也会成为其流入房地产的一种重要渠道,所以管控信用卡本身也是房住不炒的内容体现。
  值得一提的是,信用卡尤其是大额信用卡已成为银行的重要产品类型,如果客户以现金形式取出授信额度,银行是很难追踪其具体资金流向的。对此,黄大智认为,信用卡是刺激消费的有力工具,且信用卡人均持卡率也处于较低水平,风险尚无大幅提升,全面的严监管应是小概率事件,监管的重点更多的是在资金流向的管控。
  “信用卡本身在申请方面,审查不强,所以后续也要防范一人办理多卡,挪用其他人信用卡刷卡等现象。后续关键还是要对一些额度较大的资金设定信用记录,若是违规用于房地产领域,后续要在信用上降低分值。”严跃进进一步说道。

限额缩水禁止透支 信用卡涉房交易监管再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