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是否可以约定自动解除?怎么解除?

2024-05-19 08:56

1.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是否可以约定自动解除?怎么解除?

一、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是否可以约定自动解除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因此,根据债务人在股权质押到期后是否有能力偿还债务,决定是否改变财产的所有权,或将股权归还债务人,双方在拟定股权质押合同时,应该就股权质押到期的处理方式进行约定,如到期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了债务,则可约定股权质押的自动解除。若无法仍然无法偿还债务,则债权人有权对于质押物进行变卖等处理。
二、怎么解除
到办理股权质押的地方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需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公司)备案申请书》备注:封面上法人代表需亲自签字,不能盖手签章。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备注:双方经办人员均须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我方经办人员还须出具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3、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备注:出质人公司须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地企业不须核对原件。
4、质权人出具同意解除股权质押的证明原件备注:即同意解除股权质押函。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是否可以约定自动解除?怎么解除?

2.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可以自动解除吗?

股权质押到期偿还债务可以约定自动解除,到办理股权质押的地方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一、股权质押手续如何办理呢
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公司股东的股权办理质押过程中,须注意两点,一是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二是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二、股权质押的限制有哪些
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己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
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限制条件有: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资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向该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设质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以其出资向其他股东质押的,则不受限制。
三、股权质押登记有效的问题?
股权质押没有登记一般是无效的。股权出质登记效力为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和质权保全权;出质人享有出质股权的表决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和余额返还请求权;其他效力。股权质押登记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3.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是否能约定自动解除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可以约定自动解除,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一、股权质押后还能转户吗?
法律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做了股权质押还能转户,在转让的时候,需要取得质权人的同意才可以,否则是无法进行变更登记手续的。如果没有经过质权人的同意就进行转户的话,可能会侵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办理房地产股权质押要多久
办理房地产股权质押一般需要5到10个工作日。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三、在什么情况下股权质押要经股东同意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并未规定股权质押是否应经股东同意。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是否能约定自动解除

4. 质押合同到期后股权质押能自动解除吗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能约定自动解除,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一、债权可以质押吗
债权可以质押。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可以质押。我国民法规定,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可以进行质押。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质押贷款可以质押给银行股权么
可以。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股权质押的效力有哪些?
股权质押的效力如下:
1、合同中约定的对于所担保的债权范围的效力;
2、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
3、出质人对于出质的股权享有表决权等权利。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5.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是否可以约定自动解除怎么解除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到期偿还债务可以约定自动解除,到办理股权质押的地方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	
			担保法规定: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权人行使质权只有在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此之前,质权人直接占有质物的应尽对质物妥善保管的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 第75条,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是否可以约定自动解除怎么解除

6. 股权质押到期后如何处理

股权质押到期后要办理注销登记。股权质押到期,要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一、分公司注销流程是怎样
注销分公司,一般有六个流程,具体如下:
1、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咨询;
2、领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共同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证明;
3、准备注销材料,需要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出具相关材料;
4、材料要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5、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整套材料。在提交材料合法、齐全、有效的前提下,要在2个工作日完成;
6、公司要带着“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登记处进行撤销备案。
二、法人变更要提交的材料有什么
法人变更提交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了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章程修正案;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变更股东必须报批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有限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7. 质押到期后股权变更可否自动解除怎么解除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是可以约定自动解除的,解除的方式为在登记机关办理解除质押的手续。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所以解除也应当登记。
一、办理房地产股权质押需要多长时间
办理房地产股权质押一般需要5到10个工作日。《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二、股权出质资金是借款人的怎么办
借款人进行股权出质的符合下列条件才能有效:
1、向公司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质押股权的,要经过半数的股东同意;
2、股权质押要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
3、股权要具有可转让性。
《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股权质押给个人可以么
可以。只要公司的章程中没有规定不得质押给个人,那么就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质押给个人。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押到期后股权变更可否自动解除怎么解除

8. 股权质押是否可以约定自动解除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民法典规定: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权人行使质权只有在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此之前,质权人直接占有质物的应尽对质物妥善保管的义务。股权质押有期限,在工商登记的质押期限应当和主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一致。在债务履行期限到来后,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可达成协议,改变财产所有权,但是在设定质权时不得约定如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则质物所有权归债权人。
因此,根据债务人在股权质押到期后是否有能力偿还债务,决定是否改变财产的所有权,或将股权归还债务人,双方在拟定股权质押合同时,应该就股权质押到期的处理方式进行约定,如到期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了债务,则可约定股权质押的自动解除。若无法仍然无法偿还债务,则债权人有权对于质押物进行变卖等处理。
一、股权质押如何解除
质押担保的债务履行完毕后,有限公司可以向股权质押登记机关申请解除股权的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二、股权质押解除是利好还是利空呢
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而最大股东股权质抻就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
一般来说股权质押并不一定是坏的,这是一个中性名词。必如公司在需要现金时,可向银行用股票质押贷款,用贷来的款完成项目,这本身可能是有利的。但通常公布此类消息时短期内会导致股票下跌,所以有人也把它归入利空的消息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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