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补助金怎么领取

2024-05-18 23:08

1. 应届毕业生补助金怎么领取

(1)现场办理高校毕业生应持本人身份证等有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季候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失业登记证。然后到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就业补助申请,工作人员核定资料后会核定补贴金发放的数额。(2)线上办理申请人可在微信中搜索当地的人事管理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然后在里面找到“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享受查询”,点击进入后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个人资料,以及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提交后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就可以了。补贴的标准一般情况下都是每人每年2000元。大学生可以领到那些补贴1.自主创业补贴毕业后,会有一部分学生到公司、企业内任职,做一名普通的员工,也会有一部分胆大心细的学生选择自主创业,建立自己的工作室。其实,国家现在是非常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因此,大学生毕业后首先可以领到的就是自主创业补贴,国家为你的创业提供资金支持。2.人才补贴如今有许多地区为了能够留住一部分人才,实行了对人才的一系列补贴。例如,有的城市会给落户当地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住房、资金等方面的补贴。3. 求职补贴这个补贴是国家为了缓解大学生的就业压力,让大学生能够顺利就业而实行的一项补贴政策。具体是指,国家按照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给学生报销在求职过程中使用到的一系列费用。4.临时生活补贴临时生活补贴是针对毕业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从而待业在家的大学生提供的补贴政策。凡是从毕业之日起,半年内未找到工作的学生,可以申请临时生活补贴。当地有关部门应尽快核实信息,并为学生提供帮助。5.一次性就业补贴该项补贴针对的对象是不统一,有的地方是针对毕业学生,有的地方是针对录取毕业生的公司或企业。该项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和引导企业吸纳毕业生。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应届毕业生补助金怎么领取

2. 怎么领到毕业生补助啊?


3. 大学生就业补助金怎么领?

家庭困难、当年底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次年1—6月可申领失业补助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河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生源地为河北省户籍,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困难家庭,当年底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依据该办法,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失业补助金,负责发放失业补助金和调查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

大学生就业补助金怎么领?

4. 毕业生补贴怎么领

法律分析:大学生就业补贴是地方性政策,每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可以去当地的政府人事部门及劳动就业局了解。应届毕业生补贴申请条件:1、属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或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3、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办理就业登记、已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5、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补贴标准: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应核验信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 :1、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2、就业登记信息;3、申请人是否中小微企业;4、社保缴费信息。申请就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应届生,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5. 毕业生补贴怎么领?

法律分析:大学生就业补贴是地方性政策,每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可以去当地的政府人事部门及劳动就业局了解。应届毕业生补贴申请条件:1、属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或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3、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办理就业登记、已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5、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补贴标准: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应核验信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 :1、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2、就业登记信息;3、申请人是否中小微企业;4、社保缴费信息。申请就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应届生,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毕业生补贴怎么领?

6. 大学生就业补助金怎么领?

根据伤残等级进行确定。《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致残一至四级待遇)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的,为27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二级伤残的,为25个月;三级伤残的,为23个月;四级伤残的,为21个月。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的,为85%;三级伤残的,为80%;四级伤残的,为75%。
(三)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又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继续支付伤残津贴。
(四)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不符合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符合条件后,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四十条(致残五至六级待遇)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为18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6个月。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的,为60%。并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继续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该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的,分别为18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的,分别为15个月。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待遇。第四十一条(致残七至十级待遇)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1个月;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分别为12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分别为9个月;九级伤残的,分别为6个月;十级伤残的,分别为3个月。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7. 毕业补助金去哪领

1、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2、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失业补助金,负责发放失业补助金和调查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毕业生补贴申请条件:1、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2、属于困难家庭;3、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第五十三条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第五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岗位信息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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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毕业生就业补贴怎么领取

大学生就业补助领取方法(1)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2)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失业补助金,负责发放失业补助金和调查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2、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3、就业补助金并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领取,各地就业补助政策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2)属于困难家庭;(3)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依据描述: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 业,加大就业见习力度,允许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 理费用,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将见习对象范围扩大到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依据描述: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高校毕业生住补贴的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其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二)申请人申领补贴时须具有本市户籍(在“两区”就业创业的外籍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三)申请人在我市就业创业,并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