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残疾人生活补助金
在2015年9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研究通过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要求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并将以国务院的名义发布实施,来看下面我为大家带来的残疾人生活补助金:
残疾人生活补助金
据了解,截至目前,已有20个省份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20个省份建立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其中13个省份同时建立了两项补贴制度,27个省份建立了一项或两项补贴制度,但存在形式不一、标准差别较大、覆盖范围较窄的情况。
中国残疾人理事会副理事长程凯表示,全国统一的两项补贴制度建立后,预计可以使2000万人次的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受益,有效改善5000多万残疾家庭的生活质量。
据介绍,对于补贴对象,意见做出了清晰界定,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列为生活补贴对象,将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列为护理补贴对象。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补贴范围。
具体补贴标准由地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需求确定。
中央通过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方式给予地方支持。
吉林省两项补贴:每人每月80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本省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户籍在本省的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的重度残疾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城市 “三无 ”人员和农村五保户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上海两项补贴:最高每月330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主要补助本市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补贴对象分为三类,即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残无业人员,
每人每月补贴330元;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300元;低收入家庭的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200元。
本市原先实行的“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费补贴”和“一户多残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补助”政策,不再单独执行。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主要补助本市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补贴对象分为两类,即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的残疾人,
每人每月补贴300元;残疾等级评定为二级的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150元。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长沙两项补贴:最高每月120元
长沙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分为两大类,一是具有长沙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各类残疾人。
二是具有长沙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各类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长沙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各类残疾人。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甘肃省两项补贴:每人每月100元
《甘肃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由现在的“特困残疾人”统一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城镇低保家庭及农村低保一、二类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10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确定为智力、精神、肢体、视力一级和智力、精神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山西省2016年残疾人补贴提至50元/月
山西省补贴范围包括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由原来城乡低保家庭中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贫困残疾人,扩大到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所有持证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由原来城乡低保家庭外残疾等级为一级的残疾人,扩大到所有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其中,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
预计今年全省三级财政用于残疾人 “两项补贴”资金达2.6亿元。
山东省两项补贴:每月不低于80元
山东省政府就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印发相关实施意见。
在补贴标准方面,自2016年起,残疾人上述两项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而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包括:具有山东省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包括:具有山东省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还无生活自理能力,
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
北京残疾人护理补贴:每月可领取100-300元
根据《北京市残疾人护理补贴暂行办法》,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中的多重残疾人,
每人每月予以300元的护理补贴;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人中的多重残疾人,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补贴。
浙江省今年推行四类残疾人补贴
各项补贴标准明显提高。
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上,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30%发放生活补贴,按2015年底浙江省城市、农村低保月平均标准653元、570元推算,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享受每人每月195.9元、171元的生活补贴;并每年随低保标准同步动态调整。
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上,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档,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250元、125元的补贴;并对符合条件的在机构集中托养的残疾人,
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分别上浮50%。
在残疾人康复补贴上,取消了原来按家庭经济情况给予分档补助,统一将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从1.2万元提高至2.4万元;并对0至6周岁残疾儿童免费实施手术、配置辅助器具和康复训练等基本服务,
增加补助年限;对残疾人自费配置人工耳蜗等辅助器具给予适当补贴。
江苏两项补贴:和低保标准相关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0%—4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
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
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
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
天津市两项补贴:每月不低于80元
天津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从即日起可申请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为方便残疾人申请办理,6月30日以前申请的,补贴从1月份计发,6月30日以后申请的,补贴从申请当月计发。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1.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55元,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
2.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5元,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100元。
两项补贴申请方法(以天津为例)
申请补贴由残疾人本人持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初审工作。
初审合格后,报送区(县)民政局。
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指定金融机构转存到补贴对象的账户中,由补贴对象到指定金融机构自行领取。
2. 残疾人补助金标准是什么?
(一)补助标准 1.城市符合补助范围的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每人每月参照当年规定的城市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补助金。 2.农村符合补助范围的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每人每月参照当地当年规定的农村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补助金。 3.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与残疾人户籍所在地城市或农村低保标准建立联动机制,随低保标准调整而调整。
3. 残疾人补助金标准是什么?
:(一)补助标准 1.城市符合补助范围的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每人每月参照当年规定的城市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补助金。 2.农村符合补助范围的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每人每月参照当地当年规定的农村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补助金。 3.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与残疾人户籍所在地城市或农村低保标准建立联动机制,随低保标准调整而调整。
4. 残疾生活补助费是怎么算的
一、如何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
残疾生活补助费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应获得的生活费用,具有明确的补偿性。《条例》规定,残疾生活补助费计算方法是: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具体计算公式是:平均生活费×赔偿年限×赔偿系数。相关项目的来源如下:
(一)平均生活费:可以从医疗事故发生地统计部门(如统计局)得到。部分地区的该项统计指标不是以“平均生活费”表示,而是以“人均”等概念表示。
(二)赔偿年限:最高不超过30年,但是《条例》没有规定如何具体计算赔偿年限,实践中多是按最高年限计算。
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须注意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三)赔偿系数: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伤残等级越重,赔偿系数越大。根据与《条例》同时生效实施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医疗事故的等级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即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具体是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患者的伤残等级为一级,二级甲等为二级伤残,二级乙等为三级伤残,以此类推。这样,最重的一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0%,二级伤残为90%,以此类推,十级伤残的赔偿系数为10%。评定伤残等级的主要目的是确定赔偿系数。
(四)关于伤残评定的时间,因为该时间将直接影响伤残等级。但是,《条例》没有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可参照“治疗期满”规定。例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规定为“医疗期满”。
(五)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二、如何计算残疾用具费
因伤残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残疾用具费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丧失部分生理功能而需配置补偿功能器具时支出的费用。《条例》规定该项费用应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条例》没有对“普及型器具”的外延加以明确界定,通常情况下是按照国产相关器具价格进行计算。例如,山东省高院规定,残疾用具费“按照国产中档型器具的费用给予赔偿”。另外,在实践中还需考虑残疾用具的更换费用及安装费用。
(一)残疾用具包括假肢、轮椅、助听器、义眼、假牙、假发、眼镜等。
其中义眼、假发等虽无功能补偿作用,但为社会普遍观念所认同,仍属残疾用具。计算费用时既包括残疾用具的购入费,也包括安装费。费用按照市场上普及型器具的价格计算,也可以参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规定。同时还应按照残疾用具的使用年限和人均寿命年限(75岁)把将来需要更换的费用计算在内。
(二)所谓“普及型器具”,是指在同一品种中被广泛使用的器具,一般以国产为限,不包括豪华型的。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规定残疾用具费“按照国产普通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三)“医疗机构证明”并非专指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的证明,还包括为患者治疗医疗事故损害的县(市、市辖区)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医患双方为是否需要配置残疾用具发生争议时,可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中对患者的医学建议等综合确定。
5. 残疾生活补助费标准
残疾人生活补助政策、标准1、平均生活费:可以从医疗事故发生地统计部门(如统计局)得到。2、赔偿年限:最高不超过30年,但是《条例》没有规定如何具体计算赔偿年限,实践中多是按最高年限计算。3、赔偿系数: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伤残等级越重,赔偿系数越大。4、关于伤残评定的时间,因为该时间将直接影响伤残等级。5、公式: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残疾人税收补助政策、标准1.残疾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2.残疾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3.残疾人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4.残疾人个人就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暂减征个人所得税80%。残疾人低保补助政策、标准1.残疾人城市低保补助: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残疾人员可全额享受低保待遇;2.粮油供应帮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均享受每人每月40元的粮油供应帮困补贴;3.残疾人农村低保补助:具有本市农业户口、上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纳入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全额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残疾人医疗、教育补助政策、标准1.重残定补:每人每月200元。2.医疗康复费(低保定补):补助标准为每人100元。3.子女教育补助:无法缴交学杂费,补助标准为1000至3000元;4.安装假肢、矫形器,实施肢残手术等,无法支付费用的,补助标准为1000至3000元;5.住房补贴:1000至3000元;6.突发重病住院或罕见病住院治疗、重度精神病残疾人长期住院治疗、家庭经济困难的,补助标准为2000至3000元;7.发生火灾、水灾、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等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经济困难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8.残疾学生通过高等教育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考试录取进入高等院校后,支付学杂费困难的,在校期间可申请学杂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大专每学年3000元,本科每学年4000元,研究生每学年5000元。残疾人补助申请条件重残(残疾等级达1级或视力二级者)、残疾低保户及临时困难补助。补助申请所需材料①个人书面申请;②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③残疾证第一、二页复印件各一份;④申请低保定保的要提供低保证复印件一份;⑤临时困难补助提供如:药费单据(原件)、病情鉴定、住院证明和需要缴交学杂费的原始发票等。向所在社区居委领取《昌吉市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审批表》并填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六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第四十七条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第四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或者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国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侮辱、虐待、遗弃残疾人。
6. 残疾人生活补贴
我们为大家发布了很多残疾人福利政策,很多残友问,到底哪些补贴是全国通用,我在当地确定能申请什么补贴? 今天给大家整理了全国通用的6项补贴,残疾人符合条件就可申请!一、低保
1、残疾人为何不能全部纳入低保呢?申请低保的条件是什么? 有残友留言称,他是一名残疾人,但至今没有享受有关补助。了解后发现,该残友不是低保户。 “残疾人在身体或心理上存在着缺陷,属于弱势群体,为何不能全部纳入低保呢?”这名残友问。 其实低保的评议不是以残疾与否来定的,“很多残疾人身残志坚,创业成功,家庭条件十分不错,如果将残疾人一律纳入低保,也是不公平的。” 申请低保,需要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两项条件都满足才能申请低保,例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但如果家境本来就很殷实,也不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 2、申请低保的程序是什么? (1)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重残人可以单独立户申请低保了吗? 重残人单独立户申请低保,是“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里的内容,纲要规定,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立户享受低保。 4、低保金是多少?是全国统一的吗?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相关文章: 最新低保标准出炉,关乎残疾人能拿多少钱二、两项补贴
1、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指哪两项制度? 答: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2、哪些残疾人可以享受“两项补贴”政策? 答:属于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可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持续时间达6个月以上的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 3、申请两项补贴的程序 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特殊情况下需要直接发放现金的,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 定期复核。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 4、有低保的残疾人还可以申请两项补贴吗? 享受低保的残疾人仍可以申请两项补贴,尤其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有低保的残疾人几乎都可以享受。 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5、可以同时享受两项补贴吗? 只要符合条件,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三、特困人员供养 1、什么是特困人员救助 特困人员救助是国家为了救助那些完全失去生活来源和依靠的贫困人口而制定的救助制度,政策实施依据是根据民政部发布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对于我们残疾人来说,有很多都没有收入,没有自理能力,所以说特困人员的救助很大一部分就是救助残疾人的。符合条件的残友们可以试着申请一下,争取到更多的政策救助。 民政部发布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规定了三类人员,分别是“三无”城乡老人,“三无”残疾人,“三无”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 另外,以往的五保对象可以直接确定为特困人员。 2、什么是“三无”? 三无指的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无劳动能力无劳动能力是指高于(低于)法定劳动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上,16岁以下未成年人),或因残、因病及其他原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具体来讲,无生活来源是指收入水平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并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规定。在核算收入的时候不包含城乡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以及医疗保险等。 3、特困人员救助标准高于低保 特困人员救助包括了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两个方面,其中基本生活的救助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的倍。 所以说,如果能评上特困人员,得到的救助数量是高于低保水平的。 特困人员除了享受国家给予的资金救助,还能在扶贫、护理服务等各个方面享受照顾,审核通过的难度也比低保更难一些。 一旦纳入特困人员,就不再享受低保待遇。四、五保
1、哪些人可以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2、农村五保供养包括哪些内容? 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办理丧葬事宜。3、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意味着五保标准高于低保标准),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执行,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报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国务院民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制定工作的指导。 5、怎么样申请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后在本村范围内公告; 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五、廉租房
1、廉租房申请对象 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主要是针对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配对象主要是低保户和一些特定保障对象。 2、申请廉租房的程序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六、燃油补贴
残疾人燃油补贴标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是国家燃油税改革后,针对肢体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是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改善残疾人民生、维护残疾人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1、补贴车辆对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人自购车辆,实行应补尽补。自购车辆排气量不超过200毫升的普通机动轮椅车,除此之外,残疾人用于代步的摩托车、电瓶三轮车、电动摩托车、手摇轮椅车、小型农用车(不包括耕田机等),都可以做为纳入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范围。2、办理程序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审批登记表》; 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出具回执;符合条件的,将相关材料扫描并进行电子材料流转,同时将纸质材料装入信封,流转镇、街道;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镇、街道工作人员在一门式系统中对材料进行电子审批,符合条件的,登录专线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告知申请人审批结果,并在后续的纸质材料流转后,经办人及分管领导在《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区残联根据专线系统中录入的相关信息每年补贴一次。
7. 级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标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调整标准和原则
(一)伤残津贴:2003年12月31日以前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1—4级伤残的按照每人每月增加250元—31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5—6级伤残的按照每人每月增加150元—20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1—4级伤残的按照每人每月增加180—23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5—6级伤残的按照每人每月增加100—15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
同时,这次伤残津贴调整增加后,1—4级工伤职工的月伤残津贴不足800元的,补足到800元;5—6级工伤职工的月伤残津贴不足700元的,补足到700元。
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的按月在原工作单位领取伤残抚恤费的农民轮换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700元;因工致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600元。
各市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行业,要根据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在详细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全市和本行业具体的调整标准,统一执行。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符合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2003年12月31日以前已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配偶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90元。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配偶每月增加8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月增加60元。
(三)生活护理费:各统筹地区以2007年本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确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行业以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确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8. 残疾人生活补贴
看具体政策规定,各地政府不一样。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
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元月·人、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