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

2024-05-09 02:59

1.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

1、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只有四个城市支持,分别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4、缴纳公积金的员工可以凭借购房合同原件,契税完税证明,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身份证等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0;background:rgb(243,255,236);mso-shading:rgb(243,255,236);" >5,大产权房是可以支持银行按揭贷款的,小产权房是不能做银行抵押贷款的。
二、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三、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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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青岛个人公积金查询方式有哪些

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3. 青岛住房公积金网怎样查询

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青岛住房公积金网怎样查询

4. 青岛住房公积金查询方式都有哪些

青岛住房公积金查询-查询须知1.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公积金管理处查询个人公积金编号,也可以询问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2.个人身份证号码为18位;3.个人公积金编号和身份证号码须同时输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查询须知1.个人还款卡(折)号码和个人身份证号码须同时输入;2.个人身份证号码为18位;3.若未办理还款卡,请输入还款存折号码;4.在农-行还款,又更换过还款卡的借款人,如果查不到贷款信息,请到农-行各网点查询您的还款账号,然后再输入身份证号码和还款账号进行查询。其他查询方式:
1、语音声讯查询:拨打网通
16868222、建-行95533声讯电话,根据电话语音提示进行查询;
2、短信查询:移-动用户发短信:“ZF+身份证号(18位、末位X为大写)+住房公积金账号(12位。查贷款:为存折号或还款卡号)”到05320183。例如:ZF37022119610321001X110012888888;移-动用户发送身份证号到
01129172,根据语音提示进行查询;联-通、小灵通用户发送身份证号到
17890315,根据语音提示进行查询。青岛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532-83096735),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余额和明细),同时还可以咨询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政策。青岛住房公积金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公积金账号至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内容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查询、账户查询等。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地址:青岛市山东路2号乙邮政编码:266071办公电话:0532-83096735投诉电话:0532-83096767传真电话:0532-8388774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服务大厅)13:30—17:30(机关处室)。

5.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和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在职职工及其所在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按照规定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第三条 凡在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的单位及其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在职职工,均须依照本办法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住房的基本需求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五条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和其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归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和要求所在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有按规定查询、提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权利。
  单位有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和按规定查询、有偿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六条 青岛市住宅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等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关政策;审批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和发展规划;审议确定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监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第七条 青岛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青岛市住宅建设管理委员会领导下(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支付;
  (二)提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的规划和计划;
  (三)提出公积金的预算、决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的申请;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安全运营;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工作。第八条 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承办。管理中心应当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协议。
  受托银行的主要职责:
  (一)为管理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存款户、委托贷款户和结算户;
  (二)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借贷、结算、归还等具体业务;
  (三)受托督促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受托办理单位和个人政策性住房贷款业务。第三章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第九条 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开设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向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开设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第十条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职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每年经青岛市住宅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第十一条 新成立的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变更或者注销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经市人民政府确认的特困企业,由企业提出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可缓缴;待企业解困后,再按规定补缴应缴的住房公积金。第十二条 单位录用职工,应当自职工转正定级或签订劳动合同之月起,向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并开始缴存。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三条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在其每月工资收入中代为扣缴。
  单位为职工缴存和扣缴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自发放月工资之日起5日内,存入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设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并且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受托银行之日起计息。第四章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一)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
  属前款(一)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储存余额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保留,职工及所在单位应当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储存余额的,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应当同时注销。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6. 青岛公积金编号查询方式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7. 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

在山东路2号乙,中山路很长的,你在什么附近住?从 中山路百盛商厦 到 二疗 需要换乘一次的公交车(没有可直达的公交车)
方案1:总站数:约3  第一辆公交车:225路[空调]   换乘站点:栈桥太平路  换乘车辆:802路[空调大站] 501路[空调] 312路 304路[区间] 304路 223路 316路 312路[区间] 321路   乘坐时间:5:55 ~ 21:25  
方案2:总站数:约8  第一辆公交车:225路[空调]   换乘站点:大学路  换乘车辆:304路 231路 228路 304路[区间] 312路[区间] 321路 316路 312路 223路 202路 501路[空调]   乘坐时间:5:55 ~ 21:25  
方案3:总站数:约9  第一辆公交车:225路[空调]   换乘站点:青医附院  换乘车辆:228路 231路   乘坐时间:5:55 ~ 21:25  
方案4:总站数:约13  第一辆公交车:225路[空调]   换乘站点:湛山  换乘车辆:228路 31路 231路 202路 802路[空调大站] 316路 312路[区间] 321路 312路 501路[空调] 605路 605路[常规车] 304路[区间] 26路 223路 304路   乘坐时间:5:55 ~ 21:25  
方案5:总站数:约13  第一辆公交车:225路[空调]   换乘站点:华严路  换乘车辆:604路 202路   乘坐时间:5:55 ~ 21:25  
方案6:总站数:约13  第一辆公交车:225路[空调]   换乘站点:芝泉路  换乘车辆:604路 202路 370路 206路 310路   乘坐时间:5:55 ~ 21:25  
方案7:总站数:13  第一辆公交车:225路[空调]   换乘站点:十五中  换乘车辆:604路   乘坐时间:5:55 ~ 21:00  
方案8:总站数:约15  第一辆公交车:225路[空调]   换乘站点:世贸中心  换乘车辆:31路 231路 802路[空调大站] 228路 312路[区间] 321路 304路[区间] 312路 316路 605路 304路 501路[空调] 223路 605路[常规车] 26路   乘坐时间:5:55 ~ 21:25  
方案9:总站数:15  第一辆公交车:225路[空调]   换乘站点:延安路南站  换乘车辆:206路   乘坐时间:5:55 ~ 21:25  
方案10:总站数:约17  第一辆公交车:225路[空调]   换乘站点:市政府  换乘车辆:31路 228路 231路 802路[空调大站] 304路 312路[区间] 312路 316路 321路 304路[区间] 501路[空调] 26路   乘坐时间:5:55 ~ 21:25  
方案11:总站数:19  第一辆公交车:225路[空调]   换乘站点:大连路  换乘车辆:604路   乘坐时间:5:55 ~ 21:00  
方案12:总站数:约19  第一辆公交车:225路[空调]   换乘站点:浮山所  换乘车辆:802路[空调大站] 231路 228路 31路 321路 26路 501路[空调] 316路 312路[区间] 304路 304路[区间] 312路   乘坐时间:5:55 ~ 21:25  
方案13:总站数:约21  第一辆公交车:225路[空调]   换乘站点:远洋广场  换乘车辆:31路 802路[空调大站] 304路[区间] 501路[空调] 316路 321路 304路   乘坐时间:5:55 ~ 21:25  
方案14:总站数:约23  第一辆公交车:225路[空调]   换乘站点:辛家庄  换乘车辆:802路[空调大站] 31路 501路[空调] 304路[区间] 321路 316路 304路   乘坐时间:5:55 ~ 21:25  
方案15:总站数:约26  第一辆公交车:225路[空调]   换乘站点:高雄路  换乘车辆:31路 304路 304路[区间] 316路 321路 501路[空调]   乘坐时间:5:55 ~ 21:25  
方案16:总站数:约27  第一辆公交车:225路[空调]   换乘站点:台湾路  换乘车辆:317路 231路   乘坐时间:5:55 ~ 21:25  
方案17:总站数:约29  第一辆公交车:225路[空调]   换乘站点:青岛大学东院  换乘车辆:802路[空调大站] 321路 304路[区间] 304路 501路[空调]   乘坐时间:5:55 ~ 21:15  
方案18:总站数:约30  第一辆公交车:225路[空调]   换乘站点:银海游艇俱乐部  换乘车辆:317路 231路   乘坐时间:5:55 ~ 21:25  
方案19:总站数:约30  第一辆公交车:225路[空调]   换乘站点:麦岛  换乘车辆:31路 501路[空调] 304路 304路[区间] 316路 321路   乘坐时间:5:55 ~ 21:25  
方案20:总站数:33  第一辆公交车:225路[空调]   换乘站点:麦岛路  换乘车辆:317路   乘坐时间:6:20 ~ 20:50

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

8. 青岛公积金咨询电话

青岛公积金咨询电话为12329。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特点如下: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