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24-05-17 00:22

1.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7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1】        按照省选派办工作计划,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按照“投向合理、产权明晰、安全可靠、效益明显”的要求,尽快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村级财力,解决村级组织经费紧张的难题。新锦村第一书记孙莹玉刚到任后深入展开调研、积极筹划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新锦村“两委”班子经过充分研讨,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成立新锦物业管理服务处。具体如下:
        一、背景分析
        新锦村位于当涂县江心乡北部,区域面积5.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037亩,盛产蔬菜、小麦、油菜等,是当涂县蔬菜生产基地,同时也是马鞍山市政府2004年重点建设的“城市供应型蔬菜基地”。 近年来,新锦村先后被评为市、县“先进基层组织”和“五个好党支部”等多项荣誉。
        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新锦村实行整村推进,推进新农村建设。现建整村推进安置小区住房26栋,安置610户,被拆迁村民即将入住新居。
        二、投资必要性分析
        12月份村民入住之前,以村委会为主成立物业管理服务处,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并投入运作,为村民提供更贴心的服务。
        三、市场分析
        物业管理服务处主要提供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包括开展生活服务、秩序维持、保洁、绿化、维修保养等工作,为村民供一个安全、卫生的社会环境,实现农村党的建设和经济建设互动双赢。我们还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类服务操作规范,以便更有效的管理,为村民提供优质、超值服务。把现代物业管理的模式引入农村治理当中,探索出一条物业管理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新模式。
        四、效益分析
        以村民、村委会为主成立物业管理服务处,开展物业管理工作。这种模式的特点在于它突出农村基层组织的行政管理作用,因其物业管理机构与基层组织一致,在实施管理时具有权威性,制约力强。在村委会领导下,由村委出资,各自履行自己职责,能做到统一安排,分工明确,专业协作,各负其责。
        物业管理服务处按照“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积累共有”原则确定红利分配和使用,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每年可以为村集体带来近0.5万元的收益。
        五、项目实施
        1、物业管理服务处的前期工作。2015年四季度设立物业管理服务处,并取得相关部门认可;以经营手段管理物业,对小区村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使物业发挥最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
        2、制定物业管理方案的其他准备工作。组建制定物业管理的工作班子,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制定物业管理服务的标准,以及财务收支预算等。
        3、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处对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定期向业主提供管理报告,报告经营情况、服务情况、基金账目情况等,业主委员会有权监督物业管理服务处的工作,并配合物业管理处的运作。
        六、资金筹措
        专项资金伍万元主要用于村兴建物业,其它资金由党员群众出资一部分,村委成员出资一部分,政府相关部门补贴一部分,三部分相结合。
        七、地点和范围
        村委员会积极探索村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的新路子,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创办村服务实体,发展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处设在村部,办公场所70平方米,设有处长室、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四大部门,采取合作制经营,总资金50万元。公司将参照物业管理标准,统一聘请保安、保洁员等专业人员开展服务,并重新整合小区公共资源,保障小区环境卫生和安全。
        【2017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省级财政共安排科技专项56071.62万元,其中:
        年初预算52387.62万元,追加36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财政预算55641.02万元,其中:
        (1)重点专项资金年初预算28027万元,追加2600万元,共计30627万元;
        (2)其他专项资金年初预算8930.02万元,追加1084万元,共计10016.02万元;
        (3)实行单编预算的专项资金15000万元,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12000万元;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
        2、结余结转资金及其他收入430.6万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厅科技专项资金执行数55881.62万元,其中其他专项资金还有190万元未下达。未下达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承担单位(省统计局150万元、省信息所40万元)无法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目前正在协商。
        (二)科技专项资金安排重点
        按照集中资金办大事、办急事的原则,省科技厅优先把资金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事项和全省的科技重点工作。主要安排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375项,经费12000万元,这批项目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技术等新兴产业,重点开展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2、海洋产业项目49项,经费2000万元。这些涉海项目主要支持我省现代海洋渔业、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产业发展、海洋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我省海洋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3、安排县域产业发展专项1000万元。平均“切块”下达给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个县资助43.5万元,自主用于具体产业发展项目。
        4、重点专项资金30627万元。重点专项资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产业专项经费共同用于以下方面:一是聚焦产业重大需求实施科技重大专项。2016年共组织12个科技重大专项,启动实施24个专题项目。开展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重点产业和产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二是产学研结合实施科技重大项目。全年启动实施110个科技重大项目。这批科技重大项目均鼓励产学研结合共同承担,促进高校院所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企业承接转化高校院所牵头项目的科技成果,体现协同创新的政策方向。三是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和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着力于应用技术研究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进一步做好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引导性项目),科技合作、星火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软科学研究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的工作部署。四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加大。新资助5家引进重大研发机构,带动我省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我省自主创新的水平和层次。启动41个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建设,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提供科技支撑。
        5、其他专项资金10016.02万元安排情况
        (1)国家科技奖配套奖金和省科技奖奖金1675万元;
        (2)省政府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协议设立的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2500万元;
        (3)福建虚拟研究院—海峡技术转移中心平台建设1000万元;
        (4)省级科研实验室及大型仪器协作共用补助600万元;
        (5)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经费562万元;
        (6)福建省统计局等承担的科技统计专项经费190万元;
        (7)事务性工作委托专项经费200万元;
        (8)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交流专项经费140万元;
        (9)科技成果与市场技术工作经费140万元;
        (10)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专项经费40万元;
        (11)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专项经费30万元;
        (12)科技宣传(新闻节目制作)专项经费80万元;
        (13)科技专项业务费70万元;
        (14)国内重大科技交流与调研专项经费60万元;
        (15)高新技术及工业领域科技发展管理专项60万元;
        (16)省科技奖评审工作专项经费55万元;
        (17)部门预算单位的科研基础条件专项1375.7万元;
        (18)科技条件建设专项539.32万元;
        (19)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奖补经费7万元;
        (20)省微生物研究购置液质联仪专项80万元;
        (21)省直单位科研专项经费250万元;
        (22)省科技信息所台湾科技文献信息平台硬件设备购置专项经费50万元;
        (23)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经费30万元;
        (24)第十二届6•18展会专项补助经费10万元;
        (25)其他零星专项270万元。
        6、结余结转资金及其他收入430.6万元。用于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及省科技干部管理学校专项业务费补助。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
        2016年省科技厅继续加强和改进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预算的顺利执行和资金的有效使用。
        1、加强制度建设。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省政府于10月15日印发。为贯彻执行《若干意见》,省科技厅组织全省各设区市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及省直有关单位科研项目管理人员,在福州召开省科技计划管理工作座谈会,宣讲落实文件内容,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对《若干意见》文件进行解读。完善省级科技经费管理制度,修订《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管理办法,改进了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科学性,加强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的管理,适度简化小额项目经费使用手续,明确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与权限。
        2、改进项目分类。进一步梳理、调整现有科技项目计划管理体系,优化项目立项流程,规范项目实施管理;对部分项目计划名称进行调整,将原来6大计划类别23个项目计划,归并为科技重大专项计划、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技术转移计划、公益类计划等6个项目计划,加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3、公开和民主决策。坚持“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原则,在省直单位率先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实现了科技项目申报、立项、执行、验收等管理业务在线办理,业务办理过程网上公开,评审结果及时反馈,立项信息主动公开,科技经费的使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专家评审与管理评审相结合,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遴选优势单位承担项目,实现科研项目评审立项工作分类管理目标,提高各类项目立项决策水平。为提高重大项目立项的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立项项目质量,推行重大专项和平台项目全厅评议制度,加强重大项目民主决策。
        4、规范管理程序。
        一是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明确资金预算管理流程,预算编制由业务处(室)、直属单位提出初步意见,条财处审核把关,分管厅领导审核,再报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实现业务处(室)、直属单位与条财处之间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层层把关。
        二是规范项目申报立项程序。对实行申报指南管理的科技项目,在管理过程中,注重加强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执行等各个环节机制建设。在项目立项上,通过公布项目指南、项目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业务处复审(包括经费预算审核)、厅长办公会议审定、签订项目任务书并会同省财政厅下达科技项目计划和经费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特别对科技重大专项立项评审时,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申报的科技重大专项预算合理性、预算结构和安排的合规性等开展预算评审。
        5、开展绩效评价。2010年以来,省科技厅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评价以及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绩效自评资金逐年增加,绩效评价项目所涉及的财政资金累计达3.7亿元,其中:2016年绩效评价项目资金量已达1.46亿元,约占2016年部门公共财政支出5.88亿元比例24.8%。连续四年综合评审均被评为“优秀”等级,得到了省财政厅的充分肯定。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范文
                      时光在不经意中流逝,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写一份自查报告了。那么一份详细的自查报告要怎么写呢?以下是我整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 。
    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四、已建成项目达到设计要求,正常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
     五、XX-XX年度5月底各部门兑付惠农资金情况: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XX-XX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2     一、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
    自4月份以来,各项目单位收到省级财政拨补灾后重建资金300万元,省军粮办拨补资金15万元,共收到拨入灾后重建资金315万元。
    2、使用情况
    已经使用129.4万元,其中:用于恢复受损仓房和仓储设备设施78.4万元、新建仓房7.2万元、新购仓储设施设备1.79万元、修复受损加工设施设备36.7万元,其他5.31万元。尚未使用资金185.6万元。其中:
    (1)市粑粑坳粮库100万元用于新建粮仓,现前期招投标的工作正在进行中,8月份动工。
    (2)贵阳市面粉公司50万元,用于立筒库改造通风设施设备购建,前期论证工作已进行。
    (3)开阳县财政欠拨县粮食局10万元。
     二、20xx年扶持性补贴使用情况 
    根据黔财建[20xx]99号文,20xx年省财政拨给我市扶持性补贴105万元,已使用资金102.22万元,其中:
    1、贵阳市粮油食品公司鲜面生产线改造20万元和乌当区粮油产业化园区建设项目30万元已竣工达产。
    2、根据市经发字[20xx]65号文通知,拨扶持性资金20万元给康乐豆制品厂生产建设,目前康乐豆制品厂的产品已投放市场。
    3、修文萝卜干建设项目20万元正在与合作方落实股份,部分生产设施已购置。
    另有15万元扶持性补贴是拨花溪区燕楼乡集贸市场建设,此项目不是我局上报。
     三、20xx年粮食简易建筑费使用情况 
    收到省级财政安排简易建筑费67万元,已使用资金42.47万元,各项目单位根据仓房的具体情况进行维修改造。尚未使用资金25万元。其中:
    1、甘荫塘粮食仓库15万元粮食简易建筑费用于7号仓升高改造,由于改造工程总投资90余万元,资金缺口大,现正筹措资金争取在本年度启动谷丰市场改造时一并完成。
    2、开阳县粮食局10万元粮食简建费,因购销公司提供的维修内容和财政下达文件内容不完全一致,故县财政至今尚未拨付此款。
    从自查和抽查情况看,灾后重建和项目资金,各单位都严格遵守项目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及时进行核算,做到专款专用。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3     一、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4     一、基本情况 
    我县职工服务中心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较为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帮扶救助标准、审核程序发放制度执行较好;在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方面能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实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困难职工档案能按照实际收入实行动态管理,信息真实完整性较好。
     二、具体情况 
    按照三都县总工会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救助标准,我县为1072户困难职工建立了救助档案。20xx年为176名困难职工发放中央财政拨付专项帮扶资金16.22万元。其中: 生活救助146人11.17万元;助学救助21人3.15万元;医疗救助9人1.9万元。做到了信息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清楚正确。
    三都县总上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如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现象,我们已按会计制度填制账务凭证,完备了财务手续。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帮扶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符合规定。
     三、整改情况 
    (一)改善了帮扶管理软件系统的录入条件。通过对帮扶中心微机网络的提速升级改造,工作效率及帮扶档案管理水平大为提高。
    (二)对所有已录入的1072户困难职工档案全部重新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录入。
    (三)对20xx年帮扶救助的176户困难职工逐一进行了电话回访。
    (四)加强对帮扶系统中困难职工身份为失(无)业情况进行核实,录入错误的及时做了改正,失(无)业情况属实及时注销其档案,并加大跟踪回访监督力度。
    (五)对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或与父母或公婆同住的已婚职工已补办了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职工已脱贫、死亡、工作调动或超过困难职工认定范围准备核实进行删除,对退休职工和职工遗属及时从困难职工档案中注销,使动态管理及时规范。
    (七)针对县总检查反馈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逐一进行了整改,纠正。
     四、今后努力的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制度,完善困难帮扶的审核公示程序。特别要完善落实好调查摸底和及回访制度,切实做好对困难职工帮扶的动态管理。对归档资料与管理系统要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资金账目安全规范,数据真实一致,信息准确完整,变动更新同步,逻辑关系正确,管理科学有序,岗位熟练稳定,考核验收合格,受助职工满意。
    (二)努力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在今年的星级达标考核中达到标准要求。
    (三)要结合三都县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县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及爱心卡的管理、使用、发放的制度、做法,使中央专项帮扶的这块资金更好地惠及困难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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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专项资金项目自查报告怎么写

关于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组办公室:根据《舒城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对近三年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落实1、自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后,乡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就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并就此项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安排。2、召开由各村及政府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的专题会,会上传达和学习了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对我乡自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以阙政字[2010]74号文件形式下发到各自查单位。同时对自查报表的填报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3、乡村联动,协调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近几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核现核查,各村在乡政府部门的配合下,对强农惠农资金特别是打卡发放到户资金,对照发放条件进行逐项核查。二、自查结果1、打卡发放类:根据自查表,我乡共涉及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9个项目。2007-2008年,以上资金由县财政拔付到乡财政,乡财政足额将资金打卡到户。2009年乡财政根据县核定的数据及时上传相关到户信息资料,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到户。存在问题,是在本次自查之前,在库区移民直补到人资金发放中,由于时间跨度长,移民人口情况复杂,加之少数村刚申报时对政策把握不准,出现错登,造成资金错发现象。如:2007年度何店村错登84人,打卡资金额为37800元;2009年阴洼村错登5人,打卡资金额为6750元。2010年阙店村错发资金36800元,横山村错发资金35000元。乡党委政府发现后立即将打卡资金收回乡财政,并给予全乡通报批评。乡纪委及时下发了阙纪[2010]0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严明水库移民工作纪律,认真开展水库移民直补人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2、工程项目类:我乡主要涉及到财政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库区扶持项目资金等。在资金管理方面,基本能做到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但在本次自查过程中,发现在财政扶贫项目方面,有资金滞留现象,资金额达2.5万元,波及2个小项目。其原因是以上资金到位后,正处于我乡村级财务全面清理时期,各村资金已冻结,8月1日才开始运行。近期我们已予纠正,将资金拔付到项目单位,并完善了帐务处理。二0一0年八月十二日

专项资金项目自查报告怎么写

4. 省对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检自查报告怎么写

关于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组公室:根据《舒城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对近三年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落实1、自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后,乡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就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并就此项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安排。2、召开由各村及政府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的专题会,会上传达和学习了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对我乡自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以阙政字[2010]74号文件形式下发到各自查单位。同时对自查报表的填报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3、乡村联动,协调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近几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核现核查,各村在乡政府部门的配合下,对强农惠农资金特别是打卡发放到户资金,对照发放条件进行逐项核查。二、自查结果1、打卡发放类:根据自查表,我乡共涉及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9个项目。2007-2008年,以上资金由县财政拔付到乡财政,乡财政足额将资金打卡到户。2009年乡财政根据县核定的数据及时上传相关到户信息资料,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到户。存在问题,是在本次自查之前,在库区移民直补到人资金发放中,由于时间跨度长,移民人口情况复杂,加之少数村刚申报时对政策把握不准,出现错登,造成资金错发现象。如:2007年度何店村错登84人,打卡资金额为37800元;2009年阴洼村错登5人,打卡资金额为6750元。2010年阙店村错发资金36800元,横山村错发资金35000元。乡党委政府发现后立即将打卡资金收回乡财政,并给予全乡通报批评。乡纪委及时下发了阙纪[2010]0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严明水库移民工作纪律,认真开展水库移民直补人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2、工程项目类:我乡主要涉及到财政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库区扶持项目资金等。在资金管理方面,基本能做到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但在本次自查过程中,发现在财政扶贫项目方面,有资金滞留现象,资金额达2.5万元,波及2个小项目。其原因是以上资金到位后,正处于我乡村级财务全面清理时期,各村资金已冻结,8月1日才开始运行。近期我们已予纠正,将资金拔付到项目单位,并完善了帐务处理。二0一0年八月十二日

5.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1
    按照县局的安排,我镇进一步开展了对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动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成立了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在这段时间共收到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有20.55万元,其中20xx年度共拨11.35万元,包括基础政权建设10万元,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粮食直补宣传经费0.35万元。对基础政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我镇新建政务公开栏3个(2个是砖墙结构,1个是铝合金结构)和街道光亮工程的建设;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0.65万元,当年结余0.35万元,主要用于在公路上设点堵住生猪口蹄疫病的劳务务工、电费、水费、公用费等支出,余下的0.35万元属已实开支#、上面检查的生活费未结帐部分。20xx年共收到拨款9.2万元,包括桑树冬管2万元、农业专项资金5万元、人饮困难补助资金1.40万元、救灾资金0.8万元,桑树冬管资金主要用于13村的桑树冬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用于1村、6村、13村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已拨出,未结帐。人饮困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干旱时期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补助。救灾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
    二、对中央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共收到退耕还林补助41.40万元,粮食直补36.28062万元,其中20xx年17.8913万元,20xx年18.38932万元;粮食综合直补13.493365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XX信用社打卡直接发放给农户手中,经自查没有发现有问题。
    三、民政专项资金
    财政共收到财政专项资金31.9682万元,其中20xx年度20.496万元,20xx年15.4722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邮政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资金已全部打入了对象户的存款本中(后附明细表)。
    四、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1、对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这一期间我镇虽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但对专款专用发放及时还存在小部分差距,导致了年终为保稳定挪用了专项资金1.55万元(属基础政权建设资金),对这部分资金我们会及时地归帐投入专项工程中。
    2、对部门、单位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我镇民政专项资金全额到款后是全部划给邮政代发,但邮政在发放民政专项资金时偶尔出现有推卸责任,发放不及时的现象,导致了部分上访的现象。为避免再出现这一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2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即安排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总体情况
    20xx年度,我区水利方面下达及使用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有3项,分别为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20xx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共计197万元。其中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有6万元用于惠阳区沙田镇鹤山村下楼陂头重建工程、14万元用于平潭镇坑塘口水库溢洪道维修加固工程;20xx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全部用于惠阳区永良堤围20xx年度省级专项补助白蚁防治工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全部用于我区20xx年12月底完成的水利体制改革中社保人员所欠保费的缴纳。
    上述各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复核签证→项目法人审核→主管单位审核→区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合同单位,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全程监督资金运作,从而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选编3篇各类报告二、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对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我局的主要做法有:一是领导重视,专门成立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和计财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则由工程技术骨干人员和会计、财务人员组成。二是明确工作原则和分工。根据《通知》要求,局领导明确指示自查工作人员要如实、完整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情况,做到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同时,为提高自查效率,要求工作人员合理分工,按时上报自查成果。三是落实责任到人。自查工作人员将自查工作的报告、报表完成后,由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审核并签字,再报组长签字,确实把好自查成果质量关。
    通过自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我局本次自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xx年度我局所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较少,自查过程较简单,自查成果达到《通知》要求。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 意见 和措施
    经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自查,各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自查过程中无发现资金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四、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虽然我局在此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但通过开展自查工作,我局深深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我区水利工程实际,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优化建设任务时间比较紧迫的水利项目的资金申请程序;二是建议上级部门考虑我区近年整治淡水河的资金压力,在专项资金安排上适当倾斜,以减轻我区财政压力;三是建议省级专项资金可以延期使用或转移使用,若工程因故变更或无法实施,导致资金有闲置现象,则可以申请转移至其他工程使用。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

6.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按照区人大棠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20XX年10月10日至20日,棠委会组织两个调查组在棠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青宁的领导下,棠委会副主任李光银、党组副书记任多聪分别带领调查组的同志,深入到区财政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巴州镇南垭村、玉山镇集中供水站、回风办事处大佛寺村、化成镇民政办、凌云乡民政办、枣林镇民政办、巴州镇、水宁寺镇、茶坝中学、奇章中学、恩阳一小等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帐目、现场踏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对20XX年度农村安全饮水、救灾救济、良种补贴和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安全饮水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资金1344.49万元,其中中央国债项目资金1076.99万元(中央补助718.98万元),省级项目资金267.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60.5万元),计划兴建各类安全饮水工程1846处,解决66个村、18个场镇3.5万人安全饮水问题。目前,已到位资金879.48万元,其中国债资金718.9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60.5万元;已完成17处集中供水工程,验收结算9处,66个村的分散供水工程已验收结算44个村。
 
   在项目实施和管理上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场镇供水工程主要材料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土建工程部分,20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投标,20万元以下的参照比选办法实行竞标。二是严格工程质量监管。区水利局、项目乡镇人民政府、业主单位签订三方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区水利局对集中供水工程每处落实技术责任人,对分散供水工程按片确定技术负责人,严把工程质量关。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区水利局建立农村安全饮水资金财务专帐,专户储存,独立核算;实行项目单位或施工方、现场实工技术人员、乡镇人民政府、业务主管科室、局分管领导五方汇审,经总会计师复审后由主要领导审签;工程竣工后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二)救灾救济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救灾救济资金12935580元均按规定发放到位。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管理相当严格,达到了专款专用、重点突出,公开公示、公平公正,专户专帐、管理规范,及时拨付、保证效果的要求和目的。化成镇、凌云乡、枣林镇等乡镇在救灾救济资金的安排使用上,对集中专项资金按照个人申请、村组评议、村组统一上报、民政办审核、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张榜公示、政府统一发文、个人领取资金的程序发放,对临时救灾救济资金实行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四人汇签的办法发放,干部群众满意。
 
   (三)良种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上级共下达我区小麦、玉米、水稻、油菜四项良种补贴资金1130.9万元,其中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小麦良种推广面积10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100万元;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玉米良种推广面积10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100万元;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水稻补贴面积48.02万亩,每亩补助15元,补贴金额720.27万元;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油菜良种推广面积21.07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210.7万元。
 
   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行实物补贴,由供种企业购买良种,按农业部门提供的供种清册、供种卡数量发放到农户,区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划拨到供种企业。20XX年供种企业共组供优质小麦种253.26吨、优质玉米种150吨,全部发放到农户。水稻、油菜良种补贴项目,依据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实行现金补贴,通过“一卡-通”渠道直接打卡兑现到农户。从对2镇3村20多户村民走访调查来看,无论是小麦、玉米良种补贴的实物,还是水稻、油菜良种补贴的现金,都发放到了种植农户手中,群众比较满意。
 
   (四)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工程项目27个,规划改造D级危房面积22999平方米。共下达危改专项资金8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0万元、省级资金340万元、市级资金86万元。区本级安排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28万元,安排学校59所。截止今年9月底,区财政局按工程进度共拨付危改专项资金678.4万元,其中,中央316.4万元,盛市234万元,区128万元;已完成危房改造项目23个,正在建设项目2个(奇章中学、石城小学),正在招标项目2个(玉山中学、三江小学);共改造D级危房20000平方米,净增校舍面积5800平方米。
 
   在项目资金的'安排上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原片区所在地中心集镇的高完中,计划每年改建2—3所。20XX年已启动对茶坝中学和奇章中学的校舍维修改造。茶坝中学1542.69平方米教学楼新建项目已基本竣工;二是城郊结合部的中小学校,计划通过3—5年持续投入,逐年改建,使城区学生入学难有较大改观。目前已对城郊的四中、七小进行了改扩建;三是对确有隐患的农村中小学校按轻重缓急,逐年改造。去年对86所中小学校进行了校舍维修改造。
 
   二、存在问题
 
   1、项目安排不尽科学合理,存在一定随意性。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存在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的情况,一些地方多年重复享受,而一些边远乡镇、村组长期不能享受。一些项目资金,如救灾救济资金,上级带帽下达和领导表态安排的比例较大,容易造成分配不合理、不公平。我们调查的化成镇、凌云乡、枣林镇带帽下达的救灾救济资金均达到20%以上。
 
   2、项目配套资金不足。上级在对地方项目的支持上大多附带配套资金的要求,而本级财政配套十分困难,20XX年,应配套而未配套资金达2169万元,约占应配套资金的90%,导致一些项目实施困难,有的只有缩减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达不到项目编报的要求。
 
   3、项目进展比较缓慢,项目资金滞留。截止目前,20XX年实施的27个学校危改项目仅有6个工程全面竣工,玉山中学、三江小学还处于招标阶段,财政专户尚未拨付资金305.6万元,占应拨付资金的35.7%。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办理环评、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的环节较多,办理时间长,再加上部分危改项目因地震需变更设计,拉长了建设工期。农村安全饮水资金欠拨的比例也比较大,一些村级项目领取的资金还未达到项目计划的80%。
 
   4、项目工作经费缺乏。由于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财政安排的工作经费极少,主管项目的部门和实施项目的乡镇-压力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抓项目工作的积极性。
 
   5、项目资金管理尚有差距。个别部门、乡镇和项目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个别项目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帐目不清楚,个别建设项目超出预算较大、造成遗留问题难于处理,个别建设项目虚报投资预算,浪费财政资金。

7. 关于财政资金检查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5月10日召开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精神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新财办〔2013〕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新财办预〔201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管理的通知〉(新财库〔2013〕5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止目前,县市财政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检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1.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5月10日,自治区财政厅召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刻召开动员大会,对此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相关科室研究拟定了《关于开展加强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预〔2011〕41号),并成立了巴州财政局财政资金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州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州财政局副局长、州财政监督检查处处长和州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协调机制,有效地保障了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顺利开展。
 
   2.周密确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使此次财政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各阶段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结合我州财政管理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自查、督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时间进行了统一规划,其中: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从5月10日起至5月30日完成,5月20日至25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计划在6月5日至6月20日期间完成,州财政局将组织工作组对州本级和各县市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第三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计划在6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全面总结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督促落实。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我局组织对厅领导讲话和相关文件认真进行了学习,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区分预算单位、县级财政、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分别设置了不同内容的检查情况表,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事项、内容等进行了具体要求,确保了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有序开展。
 
   3.认真开展自查和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5月14日至5月30日为各县市自查、检查阶段。自查方面:一是要求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2012年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开展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进行汇总;二是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2012年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同时对照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上报的自查情况材料进行分析总结,将相关情况报检查组备案做检查之用。检查方面:要求各县市财政组织工作组对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部门财政资金情况采取实地查看、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涉及乡镇、村级收入支出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处置,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运用,财务规范化管理等各个方面。
 
   4.拟定了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按照工作要求,结合自查和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局已经初步拟定了巴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从各科室抽调3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三个重点检查工作小组和各县市共同配合,共计划对全州43个乡镇、205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从6月5日起赴各县市开展工作。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开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和自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财政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缴库,是否存在非税收入坐收坐支等问题,是否将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是否实行收缴分离制度,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截留及延压税款或收入重复入库等问题;
 
   (二)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各专项资金混用;有无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将项目资金用于一般支出或其他支出等问题;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拍卖、配置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单位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国有资产处置、出租等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①是否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的要求建账设账,并充分利用大平台系统软件,规范账务核算工作;②是否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支出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③国库部门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控制度和会计档案保管、对账制度、拨款印鉴管理及交接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有效;④不合规财政专户是否已全部撤销,财政专户是否全部归口至国库部门统一管理;⑤是否开展了对预算单位账户的清理撤并。是否建立规范的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办法、账户审核制度和账户管理档案制度;⑥是否使用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规范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流程,严格以指标控制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前封闭运行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之内;⑦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是否存在“先清算后支付”、设立“清算资金过渡账户”等行为;⑧是否建立规范的零余额账户转款审批制度,县市财政是否存在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⑨是否全面完成了乡镇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是否规范等。
 
   (五)县级财政与乡镇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县财政是否按要求及时将财政资金管理各项制度、资金文件及时传递给乡镇财政所。
 
   (六)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主要包括:①乡镇、村级收入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②乡镇财政所或村级资金管理部门岗位设置是否合理,资金稽核、对账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③乡镇、村级财务开支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等问,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白条入账等问题;④乡镇、村级财政资金专户开设是否经过县级财政部门审批,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⑤乡镇、村级国有资产处置是否规范,有无履行审批程序,资产处置、出租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⑥村级集体经济账户是否由乡镇级进行管理,财务核算是否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执行。⑦乡镇及村级财务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自查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
 
   部分县市存在财政收入不及时缴库现象。主要是:1、博湖县2012年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存在延压缴库现象,2012年未缴财政收入1512万元,在2013年上缴;2、和硕县应缴财政土地出让金和应缴自治区财政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未能同步,年底国土部门上缴土地出让金2000余万元未上缴国库,在2013年上缴;3、博湖县水管站在征收水资源费时,未实现电子化缴库,有手工填票先缴入基本户,再从基本户转入非税收入户缴库的现象。
 
   (二)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各县市能够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经县市自查和督导组抽查,专项资金基本做到了专项款专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乡镇专项资金和村级专项资金混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如一事一议等)由乡镇领导审批,村级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未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批等。
 
   (三)在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方面。
 
   1.县市固定资产管理相对规范。各县市基本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处置细则.部分县市资产管理参照州本级的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和处置细则执行。资产处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资产处置调拨程序和档案资料等齐全。个别县市存在资产处置不履行财政部门审批手续等问题,如:若羌县成立机关后勤中心,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收回统一管理,车辆户口仍在各单位,对车辆的处置该单位进行擅自处置,未履行资产处置程序。
 
   2.乡镇和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相对滞后。部分乡镇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村级固定资产台账不健全,部分乡镇、村级资产不按规定及时入账。如:铁热克巴扎乡托呼拉村1480元打印机,铁热克巴扎乡撒业买里村0.7万元水泵,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有的村已经登记入账的资产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如:若羌县吾塔木乡某村将U盘(单价80元)、炉筒子(单价8元)等低值易耗品全部计入村级固定资产范围;二是部分由财政资金购置的资产村级财务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目,主要原因是传票在财政所,资产在村里使用;三是个别乡镇处置固定资产不履行审批手续。如:若羌县瓦石峡镇将县国土资源局捐赠的1辆尼桑车以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个人,资产处置收入近期才上缴县财政。轮台县轮台镇麦台村未经报批处理村办公室1.2万元等。
 
   (四)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方面。
 
   1.部分县市财政部分支出未全部实现零余额账户办理。除预算内正常经费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外,部分专户资金和往来款项依然未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游离于预算指标之外,资金通过实拨方式进行,不利于财政监管。
 
   2.财政部门专户已全部实现归口管理。部分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不规范,部分专户未按规定撤销。
 
   3.部分县市存在对外借款现象,往来资金未用指标控制拨款。和硕、和静、焉耆、博湖等县市目前往来指标没有通过大平台业务系统,往来资金的拨付游离于国库集中支付之外,未能实现用指标控制拨款。
 
   4.存在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县财政年终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单位基本账现象较多。部分县市由于动态监控系统目前仍未上线,往各预算单位基本账户转款问题无法做到有效监督。
 
   5.部分县乡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存在“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通过这次检查,将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坚决杜绝代理银行的“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
 
   (五)县、乡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
 
   部分县市县、乡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不到位,涉及乡镇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文件等不能及时下达到乡镇财政管理局和乡镇财政所,对乡镇资金监管带来困难。
 
   (六)在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乡镇往来账务清理不及时,挂账金额大、时限长。如:博湖县各乡镇截止2013年4月底,“暂付款”挂账1254万元,“暂存款”达839万元;若羌县吾塔木乡暂付款挂账13.13万元,其中:涉及个人暂付款项多达43笔、单位款项17笔,且挂账时间长、长期不清理;二是部分乡镇财政所账务处理不规范,资金没有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记账。若羌、且末、轮台等县市不同程度存在将在县直部门已经列支后转入乡镇的资金在“暂存款”或“拨入专款”等科目进行核算的问题;三是部分乡镇专项支出明细账不健全,账目难以反映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部分乡镇乡村资金与村级资金混用,不能全面反映村级收支全貌;四是部分乡镇非税收入没有及时缴库。如:若羌县吾塔木乡财政所将土地承包费5.8万元,上缴国库4.8万元,坐支1万元;且末县巴格艾日克乡收取捐赠款5.9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在基本户直接列支。轮台县野云沟乡阿克阿牧村2012年5月及11月收取土地承包费共7720元一直未缴入村级资金银行账户。五是部分村级会计基础不规范,村级普遍存在会计及出纳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会计核算制度使用不统一。会计记账凭证附件不全,会计记账不使用支票头、银行对账单。年末帐表、帐薄打印不全,装订不齐全,账表不符现象比较突出。票据使用不规范,存在几个村共用一本收据,同时有记账窜户等现象。六是部分村级支出存在白条入账问题。如:轮台县野云沟乡野云沟村支付办公经费1.06万元、铁热克巴扎乡曼曲鲁克村支付工程款3万元、策达雅乡多斯买提村支付村办公室建设款2.2万元、艾子甘村委会支付村委会维修费5万元、克孜勒村支付平地费1万元等均无发票,以白条入账。
 
   (七)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发放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焉耆县财政对预算单位安排拨付了“团体社保补充险、职工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不符合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博湖县人民法院办案津贴无发放依据,标准不一;查干诺尔乡乡发放福利费每人100元;和静县部分单位发放机关效能奖,无发放依据。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单位虚列收支现象。如焉耆县政府购岗、公益性岗位等收支全部由政府虚列,预算单位只在往来中反映,年终决算由政府上报,虚列收支;库尔勒市财政局将单位社保资金、两奖、公益性岗位等个人资金转入预算单位基本户的情况。三是支出科目使用不规范。部分县市预算单位支出科目应列为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开支项目,列入其他支出。四是部分财政专户资金归并管理后,分账核算混乱。如焉耆县财政局将社保基金账户归并管理后,将各社保基金户利息收入按平均利息分摊,或归并至其中一个账户下,造成分账核算混乱。
 
   四、乡、村两级财务存在问题的成因
 
   从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来看,目前我州各乡镇财务由乡镇财政所管理,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所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乡镇财务核算、资产管理、涉农补贴发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村级财务主要由乡镇农经站负责管理和核算,县农经局负责对其进行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形成目前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的原因:一是财政所工作人员少,部分乡镇只有1个报账员,很多乡镇岗位都是通过公益性岗位解决,随着乡镇财政及农村综合改革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现有人员只能满足日常工作,加之公益性岗位人员报酬低、专业不对口、人员不稳定,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现有村级财务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老化,村级财务人员一部分是原乡政府的会计或出纳,一部分是村民聘用为临时工,无会计从业资格,无专业能力,且人员调整、更换频繁,财经政策法规知识匮乏,造成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针对各县市自查和自治州督导组抽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召开局务会议专门讨论进行了研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扎实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局预算科、国库科、乡财局牵头制定了重点检查方案,重点检查工作从6月5日开始,确保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重点检查工作采取规范化的监督检查模式进行,对重点检查范围内的每个乡、每个村出具检查结论和 报告 ,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2.边检查、边纠正、边整改。针对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已经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逐项进行整改,能纠正的立即进行纠正,不能纠正的由县级财政提出专项整改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各县市的处理意见报州财政局备案,州财政局对各县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从理顺乡、村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出发,进一步完善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州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的指导,结合自治区精神拟定相对规范、相对统一的乡镇、村级会计核算、银行账户开设、票据使用、资产处置等指导意见,把乡镇、村级财务检查纳入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导活动;各县市财政要把加强乡镇、村级财务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县市实际进一步加强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健全制度办法、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认真进行落实,确保乡镇村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4.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增强单位领导财经法纪意识。通过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加乡镇、村级资金使用透明度,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村级财务主管部门的培训监管力度,提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关于财政资金检查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8. 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商务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度全省商务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估的通知》(湘商财[2015]10号)和《郴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成立了由局长郭远方任组长,副局长郭益林任副组长,以及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自3月25日至4月5日对我县商务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我县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情况和绩效评估工作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度,我县申报专项资金情况:1、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标准厂房建设资金)14.45万元;2、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3、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示范区建设资金)17.5万元;4、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清算资金)30万元;5、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资金25万元;6、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资金100万元。以上共到位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
 
    2、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度,我县商务专项资金县财政拨付情况:1、拨xx县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2、拨县商务局(引进制造业大项目资金)10.0万元;3、xx县市场服务中心(湘桂大市场建设资金)30.0万元;4、大塘镇人民政府(大塘农贸市场建设资金)25万元;5、xx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示范区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上共拨付商务专项资金171.00万元。
 
    3、专项资金未拨情况
 
    度省财政厅共计下达我县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以拨付相关企业和单位171.00万元,暂未拨付21.95万元。主要是项目是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暂未到项目单位。
 
 二、审核及拨付的基本程序
 
    专项资金到位后,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县财政局企业股办理转账手续,及时足额的将扶持资金拨付项目单位,没有发生截留、挪用、侵占、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绩效评估情况
 
    1、对外贸易工作初见成效。我县现有经营外贸出口的企业有12家。其中化工企业2家,冶炼企业6家,纺织厂1家,服装厂2家,外贸公司1家。通过企业的自身努力和商务专项资金的支持,激励了企业勇于开拓国际市场的勇气和信心。曹氏服装厂年出口服装系列产品达到400万件套,销售收入达1.5亿元,实现利润1200万元。节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氯酸钾和氯酸钾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等国。提升了我县中小企业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对企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标准化厂房建设稳步推进。以增口创业园和xx工业园为重点,帮助园区企业解决标准厂房建设中存在的资金、施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标准厂房建设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建设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为市下达任务的100%。
 
    3、农贸市场标准建设稳步发展。湘桂大市场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形成了规范有序、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县城区综合市场,为市民创造了一个安全、有序、优美的购物环境。大塘镇农贸市场的整体搬迁项目的实施,市场面积达2700平方米,新增摊位数126个,容纳就业人数380人,年交易额1500万元。同时,彻底改变了该镇以路为市场的现状,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四、自查发现的问题
 
    1、应拨未拨专项资金21.95万元。自查发现县财政应拨未拨xx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
 
    2、后续管理有待加强。近几年来,我县实施民生工程项目比较多,绝大部分项目效果明显,运转正常,但也发现有个别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后续资金注入,没有人维护,效益不好的情况。
 
    3、由于xx是“边、老、山”的国家级贫困县,按要求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的配套资金暂时没有落实到位。
 
 五、自查评价
 
    通过对我县曹氏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湘桂大市场、大塘农贸市场等重点企业申请项目申报材料、资金用途情况的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资金到位后,各个项目单位资金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调整和变更国家和省投资计划,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的问题;无挤占、挪用、套用专项资金行为。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基本符合《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开发、标准市场建设等方面,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向国际市场开拓的自觉性;抓好了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为营造安全卫生、便捷放心的消费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局在办理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坚持原则,严格审核,讲究方法,管理规范,廉洁自律,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确保了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六、自纠情况和建议
 
    1、认真落实《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向财政部门办理应拨未拨专项资金申报手续。
 
    2、进一步落实“政府引导、上下联动、多方投入”的原则。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后续管理到位,后续资金到位,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建议上级部门对国家级贫困县在资金上、政策上予以倾斜,在县级配套资金的比例上予以考虑,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