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孕离职社保停交怎么办

2024-05-18 23:16

1. 因怀孕离职社保停交怎么办

离职后是不可以报销生育保险的,必须持续交纳才可以的。辞职之后公司停止缴纳生育保险,一年内生育的话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的。但是生育保险不要求必须在在同一个单位缴纳,而是要求必须连续缴纳。也就是说,只要在离职期间继续缴纳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还是可以报销的。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根据政策单位不交保险须担生育费用。在明确将扩大参保范围的同时,意见稿特别说明,作为社会保险,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如果未缴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单位承担。
人社部统计,截至2012年9月,全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5亿人。相比其他各类社保,参保人群规模相对较小。实际中,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现象并不少见。
为了让这项社保福利真正落实,此次征求意见稿规定,用人单位不依法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造成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待遇费用。同时还要面对社保滞纳金的处罚。
意见稿对于生育保险待遇领域也做了说明,为了保证生育医疗费的及时支付、方便参保人员,拟规定相关费用,由社保机构与协议医院直接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

因怀孕离职社保停交怎么办

2. 怀孕期间公司断交社保怎么办

法律分析:怀孕期间公司私自停缴社保的行为不合法。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 怀孕了社保断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怀孕情况下辞职的,应及时办理社保缴纳,可以自己继续缴纳。尤其已经缴纳几年或生宝宝时间快到的,更应该及时缴纳,断交后不仅医疗保险不能报,而且生育险也不能享受。不仅要交,还要快,中途不能断交一个月,就是说中途断一个月也不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怀孕了社保断了怎么办

4. 怀孕期间公司断交社保怎么办

怀孕期间公司私自停缴社保的行为不合法。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摘要】
怀孕期间公司断交社保怎么办【提问】
怀孕期间公司私自停缴社保的行为不合法。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回答】

5. 怀孕期间公司断交社保怎么办

怀孕期间公司私自停缴社保的行为不合法。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公司要辞退孕妇怎么赔偿
当公司违法解除怀孕期间的员工劳动合同,员工有两种维权方案:
第一种,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该补偿金应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就是强制性规定,不可违反。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怀孕期间可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
女职工在孕期,除过失性辞退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辞退怀孕员工该做什么赔偿
如果女职工有法律规定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前述情况外,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辞退怀孕女职工,则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怀孕期间公司断交社保怎么办

6. 怀孕了社保断了怎么办

怀孕情况下辞职的,应及时办理社保缴纳,可以自己继续缴纳。尤其已经缴纳几年或生宝宝时间快到的,更应该及时缴纳,断交后不仅医疗保险不能报,而且生育险也不能享受。不仅要交,还要快,中途不能断交一个月,就是说中途断一个月也不行。
一、请问个人缴纳五险一金不可以吗?
个人只能以灵活就业的身份缴纳五险一金中的社会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和住房公积金只能由公司缴纳。如果灵活就业人员想缴纳失业险和生育险,就需要找公司进行挂靠或者找代缴机构进行缴纳。但是工伤险只能公司进行缴纳,即使挂靠也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也只能是在职员工才能进行缴纳,一旦处于未就业,就会断交,个人无法补交。
二、五险一金可以中断多久
五险:
医疗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在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或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情形,视为中断参保。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如果中途断缴了,是可以补续的,且不用重新计算累计缴交费年限,但会影响到你退休后的待遇。
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生育保险必须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一金: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只能单位缴纳,不能以个人名义缴纳,因此一旦辞职,除非新工作马上续上,否则一定会停交的。医疗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在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或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情形,视为中断参保。
三、交的生育保险,离职是否就永远不会再拿到
是的。生孩子主要是生育保险,离职后生育保险也就失效,属于即买即享型,由单位缴费,个人不缴纳,也不能办理转移,医保卡里面的钱可以用来买药,但是不能享受住院报销等。1、参保人在怀孕期间离职,且离职后没有继续工作造成生育保险断交,那么参保人将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参保人离职后找到的新的工作单位,新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且生育保险缴费年限要求满足当地生育保险报销条件,那么参保人可以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参保人是在参加结束后向公司提出辞职,且生育期间单位为其正常参保并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缴费年限满足当地报销的要求,那么参保人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7. 怀孕辞职社保停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单位中途辞职,那么要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拿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社保手册,先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再到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就可以直接缴纳社保,生产后可以报销生育保险。建议作为怀孕的女职工,不建议辞职,因为在单位可以享受产假、哺乳假,而且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怀孕辞职社保停了怎么办

8. 孕期社保中断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怀孕情况下辞职的,应及时办理社保缴纳,可以自己继续缴纳。尤其已经缴纳几年或生宝宝时间快到的,更应该及时缴纳,断交后不仅医疗保险不能报,而且生育险也不能享受。不仅要交,还要快,中途不能断交一个月,就是说中途断一个月也不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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