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有哪些

2024-05-05 16:51

1.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有哪些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以及第十条的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包括符合条件的的上市公司和重点国有企业。同时,上述公司需满足特定的条件,才可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1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上浮一定幅度作为转股价格。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以拟发行股票的价格为基准,折扣一定比例作为转股价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三)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四)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六)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七)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有哪些

2.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1、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除此之外,相关法律法规还有更为严格的规定。
2、重点国有企业
指经营业绩好,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的重点国有企业。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符合上述(3)(4)(5)(6)(7)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
(3)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4)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符合上述条件的主体若发生下列情形之的,亦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前一次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对已发行的债券有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延期支付状态。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1、第九条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第十条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3)(4)(5)(6)(7)项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
(3)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4)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
3、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前一次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的;
(2)对已发行的债券有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延期支付状态的。

3.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境内主体资格是什么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境内主体资格
1、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除此之外,相关法律法规还有更为严格的规定。
2、重点国有企业指经营业绩好,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的重点国有企业。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符合上述
(3)
(4)
(5)
(6)
(7)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
(3)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4)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符合上述条件的主体若发生下列情形之的,亦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前一次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对已发行的债券有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延期支付状态。可转换债券转股相关法律知识
1、可转债“债转股”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证券交易所设置“债转股”申报代码和简称。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单位为手,1手为1000元面额。
2、可转债“债转股”需要规定一个转换期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而具体转股期限应由发行人根据可转债的存续期及公司财务情况确定。在转换期中,可转债的交易照常进行。
3、可转债持有人可将本人证券账户内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发行公司的股票每次申请转股的可转债面值数额必须是1手(1000元面额)或1手的整数倍,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申报,不得撤单。
4、可转债的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即“债转股”的有效申报数量以当日交易过户后其证券账户内的可转债持有数为限。也就是当日“债转股”按账户合并后的申请手数与可转债交易过户后的持有手数比较,取较小的一个数量为当日“债转股”有效申报手数。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境内主体资格是什么

4.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境内主体资格是什么?

1、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除此之外,相关法律法规还有更为严格的规定。
2、重点国有企业
指经营业绩好,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的重点国有企业。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符合上述(3)(4)(5)(6)(7)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
(3)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4)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符合上述条件的主体若发生下列情形之的,亦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前一次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对已发行的债券有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延期支付状态。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1、第九条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第十条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3)(4)(5)(6)(7)项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
(3)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4)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
3、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前一次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的;
(2)对已发行的债券有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延期支付状态的。

5.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1、第九条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第十条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3)(4)(5)(6)(7)项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
(3)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4)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
3、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前一次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的;
(2)对已发行的债券有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延期支付状态的。
人民会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选择购买公司债券,公司为了能够解决自己的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问题,就会通过发放债券的方式解决。不过,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的经济权益不受侵害,保证我国投资市场的稳定。就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境内主体资格进行了相应的规定,避免出现社会问题。
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境内主体资格是什么?
1、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除此之外,相关法律法规还有更为严格的规定。
2、重点国有企业
指经营业绩好,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的重点国有企业。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符合上述(3)(4)(5)(6)(7)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
(3)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4)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符合上述条件的主体若发生下列情形之的,亦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前一次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对已发行的债券有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延期支付状态。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

6.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都有哪些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条件 

  根据《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除了应当符合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除符合公开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2、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3、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但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除外; 

  4、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与不得公开增发股票的条件相同)。

7. 可转换债券对发行公司和投资者各有哪些意义

首先,从金融工程的角度,可转债实际可以看做普通债于嵌入式转换权证的结合。说白了就是,发债券是为了借钱,同时对债券赋权是为了不还钱。
从公司金融的角度来说,可转债是介于债券和股票之间的融资工具,是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矛盾发展的产物。简单来说,股权融资的有点是无期限、永远不用还钱,缺点是对公司的所有权的分散;债券融资的优点是融资成本相对低,但要定期还本付息,有期限。公司资本成本结构就是讨论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如何均衡的问题,这是个困扰了很多人很久的问题啊,你看WACC、MAC等,想出这些的人头发都掉光了,所以有人想了个办法创造出一个结合这两个东西的的东西,嗯所以可转债就是这么来的。
可转债的意义就在于 同时具有股票的性质也同时具有债券的性质,有期限,定期要还本付息,但在特定的条件下能转换为股票。对于公司来说,转换要求一般是要股票涨到多少钱才能转换而且转换比例都已经算过了,股权分散的成本是可以控制的,而且不是还可以通过定增来稀释你吗?如果股票涨上去了,你转换了,公司不用还钱了,这是其一。而且实质上你相当于是在公司股票涨上去了才换的,当然可能会涨更多,但这里是强调你成本高了,相当于公司高价定增,这是其二;如果股票一直没涨到那个价格,你就不转换,当债券投资吃利息啊,呵呵~~我举个例子你就懂了,2014年国债5年期利率大概在5%吧我记得不清楚,某银行转债年利率不足1.5%,还算高的。无论未来股价涨跌,站在现在的角度,对公司都是有好处的。
那么对投资者有什么好处呢?投资嘛~不就是时间空间之间的转换。买可转债其实一定意义上是可以理解为买股票,基本上跟股票同趋势,流动性比一般债券好太多了,一般不愁换手,这里的道理我就不想细说了,除此之外,嗯!!你只要持有每天还有利息收哈哈哈哈哈虽然很少,但起码好过股票没有(你不要跟我说股票会派息,股票发不发利息理论上对你资产没什么影响,还要多交税;债券全价成交,利息实际上是按天算的),嗯,还比银行活期存款高好几倍。
基本上就上面那些,如果还有金融类相关问题,可以直接问我。

可转换债券对发行公司和投资者各有哪些意义

8.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都有哪些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条件
  根据《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除了应当符合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除符合公开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2、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3、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但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除外;
  4、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与不得公开增发股票的条件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