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2024-05-03 01:32

1. 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土地使用税计算公式: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应按各方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如综合楼分属几个单位使用,按各自占用的建筑面积计算占用土地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按下列方法确定: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等到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2. 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3. 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土地使用税计算公式: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应按各方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如综合楼分属几个单位使用,按各自占用的建筑面积计算占用土地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按下列方法确定: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等到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4. 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土地使用税计算公式: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应按各方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如综合楼分属几个单位使用,按各自占用的建筑面积计算占用土地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按下列方法确定: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等到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5. 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对象是土地面积,对土地使用人征税,缴纳税费是应尽的义务,我们不能选择逃避税费。那么,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是什么,以及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法。
一、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是根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对于“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这样理解:
1、纳税人土地用来自用经营的,根据土地使用证上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2、纳税人没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实际占用土地面积计税。
3、纳税人土地用于出租,根据实际出租面积计税。
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法
1、征收对象
土地使用税是获得土地使用权单位,或者是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没有在土地所在地,代管人或者是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没有确定,或者是权属存在纠纷没有解决,由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是共有的,由共有人进行纳税。
2、征收的范围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城市指的是国务院批准的市,包含了市区和郊区。县城指的是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指的是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建设的建制镇;工矿区指的是工商业发达,人口集中,符合国家规定的建制镇,但是没有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3、征收的金额
征收金额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根据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单位和个人征收。税额是按照城市大、中、小来确定,每平方米在0.6元-30元左右,土地使用税是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4、征收的方式
土地使用税申报:纳税人初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需要到税务中心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好之后,可以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是什么,以及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法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到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想了解更多税费知识,请继续关注我们,后期不断更新。

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6. 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占用土地的实际面积,并依照规定税额进行计算征收。依照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年税额如下:1、大城市每平方米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每平方米1.2元至24元;3、小城市每平方米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每平方米0.6元至12元。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土地使用税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课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属于财产税。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7. 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暂行条例》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一、土地使用税的免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8. 土地税的计税依据

实际占用面积为计税依据,应为2549平方米.

土地使用税的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的.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指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华机构(对其用地征收使用费)
 
公式:(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 

公式中"应税土地面积"是该税计税依据,以实际占用面积为计税依据,
 
"适用税率"是该土地所在地段的税率。 是定额、幅度差别税额。最低0.2元,最高10元,按大中小县分四个档,每一个档相差幅度是20倍,经济落后可以降,但不能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可以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