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余成本法和市值法的区别是什么

2024-05-20 04:15

1. 摊余成本法和市值法的区别是什么

与摊余成本法不同,市值估值法同时考虑了投资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由于市值波动带来的估值损益;市值法的使用更有利于大家认识到产品潜在的波动和投资的风险。目前摊余成本法是采用实际利率进行摊销,所以如果是折价或溢价买入债券,那么每天的收益计算会复杂一些,并不是每天收益为固定值,但还是可以近似理解为“将到期收益分摊到每一天”。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货币基金每日单位净值都是1,是没有变动的,变化的是每日万分收益和七日年化来反应基金收益。1、摊余成本法(1)定义:摊余成本法是指计算基金净值时,可不使用基金投资标的的市场价值,而将投资标的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考虑其买入时溢价或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的估值方式。(2)举例:大家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过去基本都是使用的摊余成本法,也正是摊余成本法的使用让大家有了理财收益绝对保证的错觉。假设你买了一个100块,票面利息4%的债券,持有满一年的话,本息和一共104块。按照摊余成本法的计算方法,大家每天的收益是怎么计算的呢?用4%除以365,乘以100元,算出每天的收益。按照这种算法,大家每天能拿到的收益都是固定的。然而,现实并没有那么美好。债券的价格事实上随着利率的变化有波动,可能涨,也可能跌。单纯的使用摊余成本法会让各位忽略掉潜在的风险,事实上大家也确实忽略掉了。于是按照资管新规的要求,在打破刚性兑付的要求下,理财使用市值法计价成为各家银行必须要做的事情。2、市值法相对于于摊余成本法,市值法在考虑票面利率的同时,也考虑了由于市值波动带来的公允价格的波动。同样的100元,4%票面收益的债券,摊余成本法在计算每天的收益时,先用4%除以365,乘以100元,然后在加上当天的市值波动。这样,你每天的收益就不是固定的了,市值可能高,也可能低,波动性加大了。极端情况下,你可能要承担收益为负的风险!相信大家已经有了体会,现在各家银行推出的很多净值型理财产品波动性确实大了,并且不会再出现预期收益的字样了。总体来说,市值法的使用更有利于大家认识到产品潜在的波动和投资的风险。

摊余成本法和市值法的区别是什么

2. 摊余成本法和市值法的区别是什么?

摊余成本法和市值法的区别是:对于基金投资者特别是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而言,“摊余成本法”是一个颇为熟悉的专用名词。自2003年国内公募基金行业第一只货币基金产品成立以来,就开始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所谓摊余成本法简单来说就是将到期收益分摊到每一天进行返息。举例而言,某只货币基金以100元的单价买了1年期利率为2.5%的国债,货币基金便将这2.5%平摊到每一天,也就是2.5%/365天,再乘以买入的金额,所以这笔投资收益每天都是固定的。目前摊余成本法是采用实际利率进行摊销,所以如果是折价或溢价买入债券,那么每天的收益计算会复杂一些,并不是每天收益为固定值,但还是可以近似理解为“将到期收益分摊到每一天”。因此可以看到,货币基金每日单位净值都是1,是没有变动的,变化的是每日万分收益和七日年化来反应基金收益。

3. 成本法与摊余成本法的区别

成本法与摊余成本法的区别:
1、成本法主要为用于银行间债券投资的估值,但该方法可能导致基金净值严重偏离公允价值。摊余成本法则主要用于交易所债券,不过,由于收盘价格可能异常且波动频繁,该方法容易降低基金净值的稳定性,不利于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理性的投资。
2、摊余成本法来计价主要反映了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工具主要是短期的。它的这种收益主要体现在这种短期利息的收入方面,它的资本增值方面应该很少,获益的渠道不是资本增值的收入。所以在这个方面,摊余成本计价可能更有利与该品种的发展,而且投资者也一目了然。
3、成本法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但投资公司无法在账面上反映其在被投资公司股东权益中所占份额,因此成本法只适用于投资公司在被投资公司权益中所占份额不足以适用对被投资公司经营决策、理账决策等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况,且被投资公司非上市公司;若被投资公司为上市公司,则根据谨慎原则,应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重新确定投资的账面价值和投资收益。
摊余成本法:所谓“摊余成本法”是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成本法:当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经营活动无影响能力时采用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即投资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按原始取得成本入账后,始终保持原资金额,不随被投资公司的营业结果发生增减变动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成本法(cost approach)房地产估价方法之一,指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成本法与摊余成本法的区别

4. 摊余成本法的优劣对比

摊余成本法与影子价格配合使用的优势可以用债券基金的各类估值方法的比较来证明。而摊余成本法与影子价格的配合,实质上是上述二者的结合体,一方面承认历史成本对债券资产估值的影响,考虑了时间变化的影响;另一方面通过偏离度控制可以让基金估值紧跟市场价格的主要趋势。这一方法基本上做到了平衡各种因素对基金估值的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基金资产按照净值变现的能力。实质上,摊余成本法最大的优势不在于“摊余”二字,而在于影子价格的配合使用。采用影子定价法与摊余成本法相比:一是采用影子定价法除了需要将持有债券获得的利息收入和已实现的资本利得计入账面,同时需要将持有债券的市价与账面价的差额在账面反映。这样尽管可以消除账面净值与市价之间的差异,但将未实现的资本利得直接计入基金账面价值不符合收益确认的实现原则和谨慎性原则。而摊余成本法提供了与现行会计准则和制度对投资价值调整的内在一致的方法。因此,采用摊余成本法更符合中国会计制度的要求;二是摊余成本法可以在设定的波动范围内,保持投资账面净值和收益的稳定,而采用影子定价法由于以市价为基础,其账面净值和收益经常波动,因此,摊余成本法更适应于固定单位价格货币基金的特点;三是摊余成本法可以在设定的波动范围内,通过登记簿来记录市价变动情况,不需要调整账面净值,而采用影子定价法需要频繁对投资账面净值进行调整,比摊余成本法繁琐。通过比较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使用摊余成本法更为有利。由上面的比较得出的结论是采用摊余成本法更有利,而从解决信息不对称的角度出发采用影子定价更有利,所以货币基金账面净值估值与确认方法的选择陷入了困境。

5. 摊余成本法的概述

目前债券基金的估值方法主要有三种可以选择:成本法、市价法和摊余成本法。成本法主要为用于银行间债券投资的估值,但该方法可能导致基金净值严重偏离公允价值。市价法则主要用于交易所债券,不过,由于收盘价格可能异常且波动频繁,该方法容易降低基金净值的稳定性,不利于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理性的投资。例如:可能当时基金经理在市场上以90元钱折价买入一个票面价值为100元的债券,这当中便获得了10元的收益,如果该债券是30天到期的话,那么就将10元除以30天,将收益摊销到每一天中。这种方法在债券市场价格向上走的时候是平安无事的,但是当债券市场价格下跌时,这种方法则可能虚高了债券的净值。再拿上面的例子来说,如果债券价格跌至80元,其实基金已经亏损,但用 “摊余成本法”计算,基金表面上看并没有亏损。而投资者在买卖的时候,却在溢价买入和卖出该基金。正是由于这种计算方法可能会隐藏风险,因此在“中短债基金”中还存在另一种参考计算方法——“影子定价法”。

摊余成本法的概述

6. 用摊余成本法和市价法计算结果一样吗

用摊余成本法和市价法计算结果不一样。摊余成本法和市值法的区别:
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基金,净值波动很小,走势平稳。而采用市值法估值的基金,其净值波动相对较大。
市值法是指依照市场交易价格来计算的估值方法,能够准确地反应基金的当前市场价值,如果债券在市场上价格大涨,基金净值会跟着大涨,如果债券在市场上价格下跌,基金净值也会跟着下跌。
摊余成本法计算公式为:
溢价发行:每期摊销额=票面面值×票面利率-实际成本×实际利率;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期摊销额=初始实际成本-累计摊销额;折价发行:每期摊销额=实际成本×实际利率-票面面值×票面利率;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期摊销额=初始实际成本+累计摊销额。

货币市场基金采用的摊余成本法与市场法的差异为:
摊余成本法来计价主要反映了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工具主要是短期的。它的这种收益主要体现在这种短期利息的收入方面,它的资本增值方面应该很少,获益的渠道不是资本增值的收入。所以在这个方面,摊余成本计价可能更有利与该品种的发展,而且投资者也一目了然。
摊余成本法配合影子价格的使用是当前市场环境下最优的债券基金会计核算原则,而使用公允的影子价格,并严格执行偏离度调整策略,是使用摊余成本估值方法的必要保障措施。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摊余成本法

7. 摊余成本法的对比差异

货币市场基金采用的摊余成本法与市场法的差异为:摊余成本法来计价主要反映了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工具主要是短期的。它的这种收益主要体现在这种短期利息的收入方面,它的资本增值方面应该很少,获益的渠道不是资本增值的收入。所以在这个方面,摊余成本计价可能更有利与该品种的发展,而且投资者也一目了然。摊余成本法配合影子价格的使用是当前市场环境下最优的债券基金会计核算原则,而使用公允的影子价格,并严格执行偏离度调整策略,是使用摊余成本估值方法的必要保障措施。

摊余成本法的对比差异

8. 摊余成本法的介绍

所谓“摊余成本法”是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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