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可以公开发行证券

2024-04-30 10:19

1. 什么情形可以公开发行证券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同类型证券发行条件是不一样的,例如股票发行需要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营利能力等。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九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守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但是,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公司债券转换的除外。

什么情形可以公开发行证券

2. 证券是不是必须公开发行

 证券是不是必须公开发行  投资银行没有准确的定义,但一般的投资银行主要从事证券市场业务,不经营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也不直接面向居民个人开展业务。像证券、基金的承销、风险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企业的再发行、参与企业并购筹划等等,是常见的投资银行业务。在我国,投资银行就是证券公司,宋国良的《投资银行学》上是这么说的,这本书不错,对了解投资银行很有帮助。证券公司和投行业务确有重叠,但证券公司还有其他的经纪业务、IB业务等等,这些事投行所不具有的
  美国证券法 sec5是不是公开发行  1933年美国证券法sea34.pdf《1933年证券法》是世界各国证券市场监管立法的典范,更为各国仿效和借鉴的物件,我国证券立法亦是如此。又称证券真实法(TruthinSecuritiesLaw),共28条,是第一部真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联邦立法,也是美国第一部有效的公司融资监管法,包含了州蓝天法的许多特色。《证券法》最引人注目的是确立了资讯披露制度,并在附件A中详细列举了发行人必须披露的具体内容。《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对世界许多国家证券法的影响极大,是许多国家证券法的蓝本。美国证券法由于比较好地反映了证券市场的法则,适应了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因此,对我国也极具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证券法对证券公开发行的界定?  证券法  第十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物件发行证券;  (二)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物件发行证券;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公开发行证券条件是什么?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物件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物件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证券法对证券公开发行的界定是什么?  《证券法》第十条  (1)向不特定物件发行证券。这是指向社会公众发行证券,发行物件的不特定性,是公开发行的特征之一。无论发行物件人数多少,只要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都属于公开发行。  (2)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物件发行证券。“特定物件’,主要包括发行人的内部人员如股东、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朋友等,以及与发行人有联络的公司、机构和人员;另一类是机构投资者,如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向特定物件发行证券,一般涉及人数较少,发行物件与发行人有一定联络,对发行人的情况比较了解。所以向特定物件发行证券是非公开发行的特征之一。但是如果特定物件人数过多,就失去了非公开发行本身所具备的人数较少的特征,实质上属于变相的公开发行。因此,界定公开发行还应当考虑人数。为此,证券法对特定物件的人数规定为累计超过二百人即属于公开发行。对人数规定为“累计”,目的是防止发行人通过多次向不超过二百人的特定物件发行证券,规避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核准和监管。根据本条规定,如果向特定物件发行证券,无论发行多少次,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否则,即属于公开发行,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这是一种概括性规定,即除前两项关于对公开发行的界定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属于公开发行的行为。  此外,证券法还对非公开发行证券作了规范,即向二百人以下的特定物件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否则即属于公开发行,这是从发行手段上界定属于公开发行的情形。
   
  法律,经济法:证券发行都得公开发行?  证券发行不一定要公开发行。  公募是公开发行,只对特定物件发行的股票,并且不上市的公司就可能不属于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公司债的债券评级必须要AAA吗  不一定,3A评级是最高的评级,不一定所有公司都能达到。比如112097亚厦债的评级就是AA。  不同的评级,企业发行利率是不同的,而与公开市场发行并无多大关系。不过一般银行间债市和沪深债市的债券评级多在A级以上。
  哪些情况构成证券的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执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档案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公司也不得非公开发行新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出版教材必须是公开发行的刊号吗  公开发行的需要书号,不会是刊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