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需要参加会计从业继续教育吗

2024-05-19 11:56

1. 应届毕业生需要参加会计从业继续教育吗


应届毕业生需要参加会计从业继续教育吗

2. 应届毕业生需要参加会计从业继续教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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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的规定,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下一年度开始,每两年参加一次,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小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视同完成当年24小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1、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审计、统计等专业学历教育,当年所学财经类科目考核成绩全部合格;
2、通过本年度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或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任何一个科目。
符合以上条件人员可登录会计网进行继续教育登记,填写并打印《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财政局会考办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扩展资料1、会计从业资格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今后无论是参加继续教育、报考会计职称考试都必须在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的所在地。
2、在校考取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默认的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是学校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所以,为方便起见,如果毕业后在非原学校所在地工作,应该将从业证调转到工作地或长期居住地。
3、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调转登记手续。
(1)省内调转的,应当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登记。
(2)跨省市调转的,应当及时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持证人员应当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在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财政-关于《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解读材料

3. 应届毕业生今年还要参加会计证继续教育吗

您好,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的规定,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下一年度开始,每两年参加一次,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小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视同完成当年24小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1、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审计、统计等专业学历教育,当年所学财经类科目考核成绩全部合格;
2、通过本年度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或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任何一个科目。

符合以上条件人员可登录会计网进行继续教育登记,填写并打印《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财政局会考办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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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今年还要参加会计证继续教育吗

4. 应届毕业生当年可以不用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吗?

可以。
应届毕业生可以用毕业证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财政局去办理继续教育抵免,所以可以在毕业的第二年才进行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接受培训的形式,参加在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培训。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自2018年7月1日开始,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届毕业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5. 在校大学生需要会计继续教育吗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指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

在校大学生需要会计继续教育吗

6. 在校生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不?

会计类专业在校学生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会计类专业学生一般由院校集中办理,因特殊情况需个人办理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由学校盖章的因就业等特殊情况,需个人单独办理的情况说明。
2、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本年度学生成绩清单。
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通过在线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 应届毕业生当年可以不用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吗?

会计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是不需要参加当年度的会计继续教育的。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参加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七)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九条 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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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在校大学生需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吗?

在校大学生如果会计类专科及以上专业的大学生,是不需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的,可以在毕业当年,需凭学历学位证书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机关补登记在校期间的继续教育记录即可。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九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七)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扩展资料: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二)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三)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六)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八)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定期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